操作仇富自砸腳 柯面臨3輸
2015年06月11日 04:10 朱真楷/特稿
儘管九合一早落幕,柯文哲卻把城市經營當成打選戰,藉調查五大案,操作社會反商仇富心態。只是,當結果證明是雷聲大、雨點小,這不僅衝擊柯的執政光環、人民對市府的信賴,更讓BOT案的推行陷入冰封期。面對眼前可能的三輸局面,柯文哲有必要盡速修正執政心態,別再把市府當成競技場。
面對查弊,柯文哲採行的SOP,是先醜化、施壓、談判,最後求和;簡單說,只想利用輿論,逼對手折腰投降。然依法論法,柯在暗指業者貪贓枉法的同時,卻提不出一刀斃命法理基礎,終導致手腳遭人看破,財團等著看他被自己的口水淹沒。
歷經百天調查,柯所稱五大案,幾乎都從原先死刑定讞,變成無保請回。縱有廉委建請市府將郝龍斌移送監院,乍聽很嚴重;問題是,即便監院決定彈劾,郝早已不具公職身分,彈劾形同具文。換言之,結案報告,只再次證明廉委會真是紙老虎。(轉貼到此)


同樣的,當旺中一面消費李敖,


李敖:父母沒錢 就認命當月光族


一面嘲諷甚至痛罵柯P


五大案未送檢調 雷大雨小;操作仇富自砸腳 柯面臨3輸。


為什麼會這麼矛盾,這麼衝突呢?李敖說父母沒錢,年輕人也沒賺錢機會,只好乖乖認命當月光族,可是年輕人看到馬政府的貪官污吏動輒就是圖利財團數十億上百億,被抓到就說自己笨,自己白癡被騙了,不行嗎?被人騙也犯法嗎?可是這些貪官污吏的錢財卻愈聚愈多,成了有些年輕人的有錢爸媽,劉伯溫在賣柑者言有一段話,拿來形容這種大明皇朝是剛剛好..賣柑者笑著說:


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孫、吳之略耶?峨大冠、拖長紳者,昂昂乎廟堂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業耶?盜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 吏姦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廩粟而不知恥。觀其坐高堂、騎大馬、醉醇醲而飫肥鮮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也 哉!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


其實,要談【為什麼中時罵柯P不敢把弊案送檢調?】可以分三個面向來看,第一個就是


幹嘛不是聯合報在罵?


我這麼說的原因是一早我把UDN整個看了一遍,就是沒看到社論還是那個記者特稿有罵柯P草草收兵的,如果有請告訴我,我是真沒看見。於是第一個子題就變成,幹嘛只有中時罵,UDN不罵?我猜是這樣,因為本來旺中跟頂新是國內首屈一指的前兩大財團,自從頂新連賣兩次噁油被自己滅頂後,旺中就是國內最大的財團了,而財團除了能製造很多有錢爸媽,讓子女不必當月光族,跟柯P也很不對盤..以上只能說明旺中罵,但UDN不罵則比較複雜,UDN按說比旺中更想罵,五大案沒結以前,幾乎無日無之,天天都有一篇政論霸凌柯P,所以UDN這裡不罵,不如說是怕被想成贏賭還要贏話,萬一柯P惱羞成怒又說要查,不就弄巧成拙了嗎?


當然柯P也可以反嗆旺中,你自己不也是追富邦賤買台北銀,以及慈濟宗教貪腐,ㄚ後來呢?這叫五十步笑百步,烏龜也不用笑王八。


另一個面向比較陰謀論,這是我這幾天去大巨蛋現場獨家發現的...那就是在大巨蛋隔壁,還有一棟大樓正在加緊趕工,我記得從前那裏是UDN的企業總部,聽說UDN因為備受郝龍斌的青睞,這大概就是台北好好(郝郝)看名稱的由來吧..由郝龍斌隔空抓藥,從天空無的放屎的憑空變出來一堆鈔票..ㄟ,本來放在葉世文身上,要裝上一大卡皮箱的,但是郝龍斌視錢財如糞土,頗有古人俠義之風,一出手就是市價好幾十億的容積率。請大家放心,這些容積率並不是貪污自市民的口袋,只要依照李述德的說法,就是符合貪汙治罪條例有關圖利罪的規範..



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如下:


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 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粗體字講的就是一種平等的概念,就是當郝龍斌掰理由給財團容積率獎勵時,這個容積率就是指你家的房子可以蓋到多高的法律限制,也就是


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郝龍斌對特定私人放寬或增加,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而這些得到額外郝龍斌自己創造出來的容積率,因為蓋房子或移轉發財者,這就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了..像這種容積率,可說是貪官們最偉大用來圖利的發明,因為任何有形或無形資產,總是有個限度,好比土地就這麼多,或是權利價值也能估算,唯有容積率, 可說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如果不是怕地震,蓋成哈里發塔都沒問題。假如郝龍斌沒把這些容積率送給私人或財團,而是全留給自己,搞不好早就成了世界首富了。這也是葉世文收到一卡皮箱,就能喬好那群骯髒垃圾,不速鬼的甄審委員,並且在得標後再調高容積,這種貪腐服務最大價值之所在。


啥?要照李述德說的,那就沒有違法?這種奇怪的解說,怕還有人聽不懂,姑把李述德辯解大巨蛋案的原文抄寫一遍,李說:


根據「促參法」第12條規定,雙方權利義務適用法令的優先順序為「促參法」、投資契約、民法。因此大巨蛋合約效力低於「促參法」,更不可能以合約內容推翻「促參法」的規定。



李述德的意思是說,如果質疑他簽的合約牴觸促參法,那就改回依照促參法就好了,也必要那麼大費周章嗎?而郝龍斌對媒體或財團容積率大放送,那也通通符合圖利罪的規範,要是有人質疑牴觸到,就依圖利罪的強制規定為主,把容積率收回來不就好了?柯P上台後,果然就依照李述德的邏輯ㄟ,他把「台北好好看」跟伴隨著所有的大大好康通通到期...


第三案則是北市府都發局就原申請「台北好好看」容積獎勵案未能於期限內完工者回復原都市計畫,內容較為單純。1040303


難怪大巨蛋旁的那個工地趕工趕得如火如荼,用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感覺形容UDN,還有點不道地,總之,本來以為失去了,這時不但自己的沒失去(草草結案咩),別人本來有的還失去,心中的爽字真是不打一處出來,哪還有心思罵柯P?在這個時候,就算不給柯P鼓鼓掌,說他草草鳴金幹得好,也千萬不可打草驚蛇..可恨那個旺中卻偏偏在此時敲鑼打鼓大罵柯P,真不知是何居心?


第三個面向是從司法的角度來看,從【洪智坤向特偵組舉發貪污為何要被判刑?】【柯P為什麼把五大貪汙圖利案草草結案?】兩文可知,司法檢調是專門犬決砲決老百姓舉發貪污的工具。像是林益世案,特偵組就害檢舉人洪智坤被判刑,而林益世則是判成貪汙無罪。還有賴素如的大極雙星案,舉發賴素如的蘋果日報被判要賠賴素如一大筆錢,簡直快比貪汙還好賺了。有的老百姓辛苦半天向特偵組舉發國民黨五星上將貪污將軍宅上億,特偵組就回個不起訴處分書打發掉。還有的舉發法官貪污,特偵組查無實據就算了,竟然還把檢舉人洩密給被檢舉人,要賠被檢舉人好幾百萬。這個特偵組荒腔走板的案子還不止於此,像是江國慶被冤殺,也被它不起訴,國賠變老百姓在出。拉法葉案也結案了。二次金改關完阿扁,財團共犯也通通不管了。簡言之,本來老百姓以為特偵組聞風奏事,聽到有甚麼風吹草動,疑似貪腐就該主動查察,可是這個單位像是占著茅坑,一神不出二神不動的活屍般挺在那裏。那就依照檢舉貪污獎勵辦法向他提出舉發,這時他竟然動了,而且還是惡狠狠的犬決咬向舉發的人。這哪裡是甚麼特偵組?只有大明皇朝的東廠差可比擬..這個東廠是這樣:


當大明皇朝的大臣向皇帝檢舉宦官劉瑾貪污,檢舉信都是寄到東廠給劉瑾先看,劉瑾看完就派錦衣衛把檢舉的大臣殺了,甚至餘氣不消,安排個太監寫紙條說劉謹是王八蛋,然後藉題發揮,把大臣在馬路上罰站,又熱死了七八十個大臣。


我是這樣看啦,除非柯P不認識洪智坤,不知道他才剛登報向林益世貪汙案道過歉,否則就算是個白癡,拿著滿手馬郝完全執政台北市16年的五大弊案,69箱以上,好幾卡車的貪腐資料,如果不想被人塞進屁眼裡,也都只好乖乖的含淚吞下,雷大雨小,草草結案,因為面對這樣貪腐到爆的執政者,那是比誰都大,誰都應該要怕,不光是老百姓,洪智坤,旺中,UDN,有的是舉發貪污被獵殺,有的索性當他的性奴,幫他貪腐撿些財團吃剩的肉屑,連司法檢調也怕得要命..在大明皇朝則是有的太監有點良心,會偷塞瓜給快中暑的大臣,但馬上被劉瑾處死。是的,碰上這種比強盜惡,畜生禽獸都不如,人渣治國的貪腐政府,真是無恥到爆,有夠給他不要臉..所謂政府不要臉,管他是性奴還是骯髒鬼不速鬼通通都會怕,遑論柯P?我說旺中啊,難道你就不怕嗎?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5238 的頭像
    j5238

    天地有政氣

    j523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