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吃飯時間到,暫時離開買便當,發生事故算不算擅離職守?台中院檢審理后豐大橋斷橋造成六死案,守橋的楊慈聰、廖大森為買便當暫時離開「擅離職守五十四分鐘」,法官認為,兩人離開之前,持續通報水位,直到傍晚用餐時間,為買便當短暫離開「為人情之常」,大橋在兩人離開這段時間橋斷,「屬無法抗力的天災」,昨天判決兩人無罪。
六名罹難者家屬共獲國賠三千兩百餘萬元,罹難者陳羿涵的母親李鳳珠表示,「官官相護,上訴又有什麼用!」愛女屍骨至今未尋獲,她已搬離傷心地,不願再提傷心事。』
有人問:「板主,難道這又是一起恐龍法官,官官相護,不公義的案子?」說起恐龍法官,日前宜蘭地院也發生過一件逆天而行,顛倒世道的事,
『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被申訴在審理少女遭性侵案件,未依規定通知社工到場,任由法庭上的交互詰問讓少女覺得遭羞辱,開庭後留下遺書、一度失蹤,宜蘭地院建議將陳記申誡一次,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是「小疏失」,決議只飭令他注意。
但當初主動提報要懲處陳嘉年的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決議,昨晚請辭院長職務,且堅決不接受慰留。她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十分心痛,希望社會來公評。陳姓法官不回應。司法院長賴浩敏肯定黃瑞華是認真有理念的院長,已在第一時間慰留。』
五年考乙,大法官,三年考乙..嗯,陳法官,至於有正義感的黃庭長,去職。一時間,輿論嘩然,大家都罵這是恐龍法官,近親繁殖,血緣錯亂生出來的怪胎,馬總統趕忙回應,
馬總統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絕對不能再讓人民因少數不適任的法官而折損司法威信。
不知怎的,板主每引述一次,就笑一次。
馬總統,就像放屁一樣,噗,的一聲,就放出了一個法官法,他又開始自拉自唱:『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法官法,總統馬英九表示欣慰。總統說,建立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讓法律能更貼近人民合理的期待,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心,這是司法改革史上重要里程碑。』
這個法官法,有篇友報社論,不知道怎麼看的,竟然看到了他的小瑕疵,他談的竟是法官的資格,比檢察官的資格要求低,請參中時社論該加強品質了,這個笑點被人笑過,板主就不去笑了。
有人問:「那不然,法官法的重點在哪兒?」咦,馬總統不是說,這個法官法重要的是在建立了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嗎?這個退場機制,就是改良後的人審會,按照馬總統浪漫天真的想法,斷不至再出現宜蘭地院這種恐龍法官,在他還是老恐龍懷裡恐龍蛋的時候,就會敲破,不使其孵化...
「難道..不是嗎?」馬總統實在太天真了,板主過去曾做過生物實驗,要探知跳蚤的耳朵是不是腳(按:請參【請馬總統別再消費江國慶了!】),算是個跳蚤專家,在跳蚤國,也有套類同的機制,
由跳蚤族長指定十一隻跳蚤,跳蚤們彼此互選十二隻跳蚤,另外再找與跳蚤們相熟的蝨子,蟑螂,老鼠來旁聽,然後決定出是哪一隻跳蚤出來讓人類餵毒藥,
這是害蟲界出名的蚤蚤相護制度,一輩子碰不上一件跳蚤要抓來被灌藥的案子,那真要有這麼隻跳蚤,等著被灌藥,敢問,跳蚤以甚麼聞名啊?
『是吸血嗎?是骯髒嗎?會傳病毒嗎?』有人連猜幾次不中,不猜了。都不是,跳蚤,顧名思義,以跳聞名,他被抓著了,不會跳走逃命嗎?笨!
有人懂了:「啊,好厲害的官官..蚤蚤..官蚤相護啊。」有人目光朦朧,眼神婆娑,漸漸分不清誰是跳蚤,誰又是那個官了..
在更早之前,有個江國慶的冤案,許永欽檢察官認定確有不當取供,但因本案發生於85年,已因法定10年的追訴時效而消滅,檢方因此讓陳肇敏等9人不起訴處分。
『總統馬英九表示,江國慶案礙於追訴期已過,檢察官未能起訴涉刑求人員,在此案適用上,與民眾合理期待有距離,他希望法務部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通盤檢討改進。』
有人冷哼了一聲:「又是個官官相護。」噓,小聲點,不然下一代又要狂揹更多債,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案」,除了將名稱改為「刑事補償法」之外,死刑的賠償金,由現行的每天新台幣1000到3000元,提高為每天折算5000元,並且取消賠償金最高3000萬元的上限。以近來引發關注的江國慶案為例,江家大約可獲得新台幣1億元的補償。』
有人驚訝的合不攏嘴:「那..那這一億,是全民買單?不是殺人的買單嗎?」這筆錢,聽說是由國庫先墊支,再由國家,指派檢察官去跟殺人犯打官司,打贏再讓殺人犯賠。
「呼,那就好,那就好。」好?好個屁!沒看到本文開頭的大哉問,公務員吃飯時間到,暫時離開買便當,發生事故算不算擅離職守?
法官意見是,
『台中院檢審理后豐大橋斷橋造成六死案,守橋的楊慈聰、廖大森為買便當暫時離開「擅離職守五十四分鐘」,法官認為,兩人離開之前,持續通報水位,直到傍晚用餐時間,為買便當短暫離開「為人情之常」,大橋在兩人離開這段時間橋斷,「屬無法抗力的天災」,昨天判決兩人無罪。』
你老百姓,當定冤大頭啦!你!
有人問:「這..這又是怎麼回事?」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賠的又不是法官的錢,不過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此...
敢問法官,颱風天負責看橋的,可以離開職位五十四分鐘,我們不管他是去買便當,吃飯,喝點小酒,喝杯咖啡,或是打個嗝,拉個稀,放個屁,那些都是人情之常,說不定他還要去接送小孩,因為愛護子女,也是人性之常,
那麼,當保母,負責照料別人家的小嬰孩的,可不可以暫離五十四分鐘呢?別人家的小嬰孩不小心噎死了,要不要負責,被求償,要不要賠呢?
講當保母,你法官可能不懂,假如,法官家人,有人住加護病房,住安養院,每分鐘需要拍痰,這時,看護人員說他去買便當,回來人死了,法官您能接受嗎?「那怎麼可能,告到他傾家蕩產呢!」
又或者,是您法官本人,在X光室照片子,照片子的放射技師去吃飯,把你關在裡頭五十四分鐘呢?
不公正的司法,就不是司法。你法官以為你這是對公務員的仁慈,那卻是對咱們一整個社會,最大的殘忍。商鞅說,減刑潰法。此後,各行各業,如果都比照,誰知道哪一天,您法官,法官的摯愛家人,也要過一座水勢湍急的危橋,而看橋的公務員,人情之常的去買了便當,就在這時,橋斷了,
或許您會想起,很久以前,有兩個尸位素餐,害死人命的公務員,饞著笑蜒,跟您道謝的那副嘴臉...
這兩個公務員,有沒有想過,當您倆去買著那重如泰山,需兩人一道抬的偌大便當時,那遠方閃爍車燈的那台車,朝您看守的斷橋,載著熱騰騰的媽媽便當,奔馳而來的,不是別人,而是您的公子或愛女呢?
公無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其奈公何?在後頭拼命追的,古人詩歌裡的那位妻子,眼睜睜看著老公,想渡河卻掉下去淹死,唱完了歌,也跟著一躍而下,沒入湍急的滾滾洪流裡。
『七爺八爺,是城隍爺的兩大部下,七爺姓謝名必安又稱白無常。臉白、身穿白袍、身高約一丈四,舌頭伸很長。八爺姓范名無救又稱黑無常,臉黑、身材較矮小、身高僅五呎,嘴巴張開開的。相傳七爺與八爺是中國福建省閩縣人,兩人在世時情同手足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有一天兩人相約至南台橋下相會,突然烏雲密佈,七爺就叫八爺稍等,自己先回去拿傘,豈料七爺回去拿傘時溪水暴漲,八爺不願失約一直等在橋下,水愈淹愈高,八爺因比較矮小就被淹死了,七爺回來的時候發現八爺被淹死了,看到八爺如此重義氣為了自己而死,七爺相當難過,七爺為了追隨八爺所以也跳河自盡,但是因為七爺太高了水淹不死他,沒有死成,所以上岸之後便在橋邊的一棵樹下上吊自殺了。』---(七爺八爺的介紹)
是了,人世間的公務員,法官或將軍,可以在人間吃香喝辣,欺壓良民,官官相護,但是,舉頭三尺有神明,當人,不管你是當全民總統,全民法官,還是全民老百姓,記得,棺材裡躺的,最是公平,通通都叫做死人。當人死了,那靈魂要行經死蔭的幽谷時..
七爺八爺會把他們帶了去,給他們最終,最後的審判,那是永永遠遠,悔之不及的!
嘆曰:
公無顧河,公竟離河,人渡河死,其奈公何?
- Jun 16 Thu 2011 22:05
便當公務員 恐龍法官 殺兵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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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生與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莊子盜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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