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 總統府重砲反擊北市府
總統府重砲反擊北市府。府發言人陳以信質疑,當年馬市府主動與遠雄「廢約」,足以證明馬市府並未「圖利」遠雄,台北市長柯文哲為何一再隱匿關鍵情節,選擇性曝露公文方式轉移焦點,令人遺憾。
陳以信說,柯文哲的公信力已在「三億男」事件中破功,柯文哲不先把「三億男」事件說清楚,台北市民如何相信他?府方人士私下也怒批,指控要有憑有據,柯文哲身為首都市長卻看到黑影就開槍,只會重蹈三億男覆轍,讓社會無中生有的爆料風氣更惡化。
陳以信表示,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已發出公開聲明,北市府民國92年12月30日所公告的投標須知,其中有關權利金與履約保證金的要求內容,與後來95年10月3日與遠雄所簽約內容完全符合,馬市府還要求遠雄加入「回饋計劃」,充分顯示馬市府當時絕未圖利遠雄
陳以信說,馬市府94年9月5日主動與遠雄「廢約」後,遠雄還三度向行政院工程會申訴,痛斥馬市府「恣意判斷、違法逾權」,要不是當時工程會連續三度撤銷馬市府的廢約決議,怎會由遠雄繼續興建大巨蛋?馬市府如何圖利遠雄?
對於政論名嘴曝光招商前,有關「履約保證金」的公文。陳以信指出,這份公文是92年12月1日發出,馬市府12月30日才對外公告招標須知。因此這份公文正好證明「履約保證金」一開始就寫明金額是三億元,目的如公文中所寫的,為了「提高招商誘因」。當時誰會來投標都不知道,怎麼可能是為圖利遠雄而降低金額呢

(轉貼到此)

關於【府方人士私下也怒批,指控要有憑有據】,是因為柯文哲昨指稱大巨蛋案讓馬英九總統「清廉招牌破功」,暗指當年馬市府圖利遠雄,對此總統府人士嚴正駁斥,要求柯市長身為台北市長,不該像電視名嘴一般恣意影射,尤其柯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在「3億男」事件破功,此時更有必要向外界清楚說明,直接把證據拿出來。

有個寓言說:

土 撥鼠向從面前跑過的狐狸問道:『你那麼急急忙忙、慌慌張張的,上哪兒去呀?』「唉,我的朋友,他們誣告我偷吃雞,把我趕出來了!可是實在冤枉哪! 你知道,他們讓我當雞棚裡的管理員,為了公務,我忙得一塌胡塗,廢寢忘食,連吃口飯的功夫也沒有,傷透腦筋,犧牲了健康,結果還落了個偷吃雞的罪名,真是 何苦?這完全是惡意造謠,無中生有, 如果大家都聽信謠言的話,這世上還有哪一個人是清白無辜?你替我想想,我會幹出這種丟人的事情來嗎?難道我發瘋了不成?請你說句公道話,為我作證。」

土撥鼠說:『我倒未曾見過你幹過什麼別的,不過我常常看到,你嘴巴上沾滿了雞毛。』 -----蘇俄,克雷洛夫寓言。

而這段【北市府民國92年12月30日所公告的投標須知,其中有關權利金與履約保證金的要求內容,與後來95年10月3日與遠雄所簽約內容完全符合,馬市府還要求遠雄加入「回饋計劃」,充分顯示馬市府當時絕未圖利遠雄。】

要跟下一段【馬市府94年9月5日主動與遠雄「廢約」後,遠雄還三度向行政院工程會申訴,痛斥馬市府「恣意判斷、違法逾權」,要不是當時工程會連續三度撤銷馬市府的廢約決議,怎會由遠雄繼續興建大巨蛋?馬市府如何圖利遠雄?】一起看,

對於府方的辯解,我想起俗語【嫌貨才是買貨人】。這個道理很難嗎?那為什麼要嫌貨?不就是為了談價麼..這如果不叫【詐賭打假球】,甚麼才叫?

在金庸小說【《飛狐外傳》 第十九章:相見歡】

湯 沛道:「好,事已如此,我也不必隱瞞。那無影銀針,是你放的還是我放的?你若能放,那便射我一枚試試。」他此言一出,群豪又大嘩起來。胡斐背上中針,略一 定神之後,已知那銀針決非鳳天南所發,當時他刀斷銅棍,正面對著鳳天南,圓性進來時他心神恍惚,背心便中銀針,那定是在他身後之人偷襲。他見湯沛初時和鳳天南爭吵,說他「暗箭傷人,不是好漢」,始終沒疑心到湯沛身上,料想若不是海蘭弼所為,便是那個委委瑣瑣的武當掌門無青子做了手腳,哪料到竟是湯鳳二人故意布下疑陣,掩人耳目

就叫做【故佈疑陣,掩人耳目】不是?看得出來,馬英九貪污大巨蛋是真的沒步了,只好找些人來翻桌,可是又還沒去告柯文哲..或是扯安檢報告有爭議..我看最後還是得靠特偵組的宇宙大吃案【超過追訴期】的,連草菅人命都能處理,何況貪汙呢

還有喔,大家都以為馬總統準備把李述德當成余文,可是這裏我請大家把這句【充分顯示馬市府當時絕未圖利遠雄】念上十遍,"當時"絕未圖利?嗯,難道是在暗指全都是"後來"的在圖利?大家可以猜猜看,現在是該誰晚上睡不著覺了。

最後,當【陳以信指出,這份公文是92年12月1日發出,馬市府12月30日才對外公告招標須知。因此這份公文正好證明「履約保證金」一開始就寫明金額是三億元,目的如公文中所寫的,為了「提高招商誘因」。當時誰會來投標都不知道,怎麼可能是為圖利遠雄而降低金額呢?】

那不就正在明指,當馬英九已經知道是遠雄得標,竟然在9月20號與得標的遠雄私下協商..

==2004年9月23日BOT議約會議 第3階段第3次會議錄音檔==
9月20號的協商有一個結論
這個協商主要是 因為是重大議題
所以我(李述德)特別由
遠雄董事長跟市長(馬英九)
親自見面 營運權利金
都市計畫變更 做了一些這個這個
所以我們認為兩個擺到一起
不要一隻牛剝兩次皮
對市政府也不利
對他們(遠雄)也不利
這樣的一個邏輯之下
府裡的高層認為說
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

(轉貼到此)

把招標時規定的營運權利金全部取消,就是圖利?照我說,馬英九此時這個圖利,可說是鐵證如山,來,鄉親們大家一起說:

這若不叫圖利,甚麼才叫圖利?這不但是圖利,還是個成功的圖利。

當 周玉蔻看到馬英九隨隨便便大筆一揮,就能把廠商該繳的保證金從八億變成三億,忍不住說:「述德放水、英九如擬,圖利廠商。大巨蛋案履約保證金,8億變3 億,再減為區區1億。170億的案子耶!」並經府方人士確認馬英九就是把保證金從八億改成三億的人,本來想說可以在呼嚨一群白癡般的老百姓,說這可以證明 馬英九沒有圖利,但是卻忽略UDN前政治異言堂格主JUN5238,明白事理,洞察人性,能察見淵魚,智料隱匿,反證出馬英九在確認得標廠商後又把營運權 利金降為零的行為就是在圖利,這個邏輯容我再說清楚點

若馬在不知道遠雄得標前,把八億保證金降為三億,證明沒圖利。

當馬在知道遠雄得標後,還密會把營運權利金的成數降為零,證明果然有圖利。

所以我說,馬英九才是真正骯髒的三億男,其他有的沒的,惡行惡狀,想借題發揮告名嘴,迫害言論與新聞自由,製造寒蟬效應的,有馬英九這麼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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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23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