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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0日電)被台北地檢署以重傷害罪嫌起訴的日本人友寄隆輝,今天晚間表示會毆打計程車司機林余駿,源於林余駿揮到藝人Makiyo胸前有關;林余駿的委任律師說,「完全無法接受」。
友寄隆輝日前涉嫌酒後與藝人Makiyo(川島茉樹代)共同毆打林余駿,且棄之不顧,引起輿論撻伐,台北地檢署根據各項事證,今天晚間以重傷害罪嫌起訴友寄隆輝與Makiyo,並具體求刑。
友寄則在晚間接受TVBS「2100掏新聞」現場連線,陳述他所認為的案發現場經過,指稱全案源於他看到林余駿在車上很生氣的往後揮,並碰觸到Makiyo胸前才導致後來的暴力事件。
對於友寄隆輝的陳述,林余駿的委任律師於節目末段打電話到「2100掏新聞」,指林余駿原本已打算不再對本案表達意見,但因對友寄的陳述感到相當氣憤,因此委託他表達意見。
律師指出,根據林余駿表示,全案事發經過是因Makiyo伸手往前,他基於自衛本能,因此揮手往後,可能因此有碰觸到Makiyo,但絕不接受友寄宣稱揮到胸部,甚至襲胸說法。
律師還轉述林余駿說法,「我都這麼老了,還會對人摸奶(台語襲胸之意)」,他說,被指「襲胸」是最令他氣憤,且完全不能接受;律師甚至還說,若感受不到友寄的道歉誠意,不排除在法院審理時,聲請法官變更法條為「殺人未遂罪」,讓友寄等人接受更重刑罰。
對於律師表達林余駿的氣憤,友寄隆輝透過翻譯指出,他看到的是林余駿很生氣的往後揮手,絕對沒有說林余駿對Makiyo襲胸。
之後經再三確認,友寄指著「胸部以上」部位,認為林余駿揮到的部位是「胸部以上」,友寄也再次於攝影棚內下跪,表達對林余駿的歉意。
對於友寄隆輝的再次說明,律師表示願意接受,但仍然認為友寄的陳述有許多不盡真實,且至今沒有和解的誠意。』
我想,Makiyo事件,不管是後來的說謊,偽證,湮滅刑事證據,幾十萬都像朱學恆般的網友,借題發揮,小題大做攫取自己最大利益的媒體,以及以為跟馬家有關,被嚇一跳的馬總統..這一連串,笑死了的連環錯,花田八錯,全案事實的緣起,就在那計程車內,沒錄影錄音,Makiyo與司機的小小爭端..
根據林余駿表示,全案事發經過是因Makiyo伸手往前,他基於自衛本能,因此揮手往後,可能因此有碰觸到Makiyo,但絕不接受友寄宣稱揮到胸部,甚至襲胸說法。
我在回覆一個網友,有TVBS李濤追求公義是非與價值精神的留言上,那時,我還沒看到這則中央社的新聞,他說:
『昨晚,.友寄隆輝現身TVBS連線,後司機委託的律師call in,一開始翻臉,說要請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以殺人未遂相繩,理由是友寄隆輝又繼續踩司機夫婦的紅線,那紅線就是你們一再避談的,如果司機看到你們一直迴避的說法,我想要爆漿了。
~我沒有襲胸!!!
不能為我洗清侮辱,和解免談!你去看司機的意思是否是如此?』
我回應說:『我認為檢調應該傳李濤去作證(按:NCC表示,李濤這種操作,可能有逾越專業倫理之嫌了),馬總統也可以繼續放任媒體炒作民粹,好掩護他要進美國牛,毒死全台灣的不確定殺人故意。
依照兩造說法,彼時車內沒錄音錄影,只有Makiyo與司機,我們不是神,不知有沒有,可能有碰,或沒碰,就算真的有碰,Makiyo也說,是不小心,不是襲胸。在鹿鼎記,阿坷拿刀砍韋小寶,韋小寶情急抓胸,阿坷就真砍韋小寶好幾刀,然後往自己脖子抹去。
少林方丈說:這是自衛,非故意摸胸,無罪。砍人的阿坷呢,事後還是一直找人來砍韋小寶。
我這麼說,不代表有碰到或沒碰到,但是友寄跟司機從不識,沒有殺人故意,依照台灣法律,要找動機,那麼,友寄應該是基於義憤,才動手打人,又,沒拿武器,刀槍之類,非想致人於死,可以減刑,對方是輕傷害,法律應該促兩造和解。李濤煽動民粹,意圖製造下一場衝突,炒自己的收視率,似個魔鬼,依照商朝法律,像在路上撒灰..
殷商時期,「撒灰燼於道者死」,子貢問孔子何故,孔子說:「因為撒灰燼於道,會撒道別人,別人會不爽,引起兩家族人不爽,發生族群械鬥,會死很多人,死好幾代。」
「用嚴刑阻止撒灰,很容易,更重要的是避免以後的禍害!」不過,現在人無所謂,以為只是八卦,像李濤這種從不監督執政,號稱第四權,誆騙百姓要找是非公義,掛羊頭賣狗肉,只顧炒作收視,護航馬的敗政,是最爛的節目,昨天一轉到,我馬上關掉電視,奉勸你也別看..
你以為他在追真相,噗,他是在追收視,跟Makiyo上節目談夜店打人一樣,他是在追自己口袋的麥克麥克的鈔票啦。幹這種損人利己的事,真該用商朝的法律。』
對於Makiyo事件,我不知道大家學到了甚麼,在我住的地方,前年有個案子,『懷疑女友胸部被瞄 男火車上殺人判無期2009年8月23日,游姓男大生(18歲)在桃園搭火車要回宜蘭,當列車開抵樹林車站前,李政哲(24歲)質問游男為什麼要看他女友胸部?游男否認,但李男不相信,在近百名乘客面前,拿獵刀刺向游男左胸,造成腹部大量出血、臟器外露,送醫急救不治。』
兇殘唄?
那麼,有沒有人討論呢?一個也沒有。死掉的大學生,家境清寒,嗯,這個也沒引起別人關心,嚴凱泰沒捐五十萬,費玉清沒捐一百萬,殺人的,不是日本人,是正港台灣新北市人,他沒喝酒,一滴都沒有,最重要的,是他女朋友的胸部,
有沒有給人看去,也不知道。
借這篇文章,悼念三年前,在我住的地方旁,枉死的大學生,回頭看看Makyio案,全部的事實,竟然只是起於計程車司機與Makiyo的小小爭端,這是司機律師所說,應該沒有任何說謊的必要..
根據林余駿表示,全案事發經過是因Makiyo伸手往前,他基於自衛本能,因此揮手往後,可能因此有碰觸到Makiyo,但絕不接受友寄宣稱揮到胸部,甚至襲胸說法。
我在朱學恆與友寄說了,所謂強凌弱,眾暴寡,就是『人多的,會死命朝人少的丟石頭,年富力強,朝年老的丟石頭。
日男朝老司機,
四人修理老司機,
社會再修理四人,
...
689萬修理609萬,
馬總統修理台灣人,
喔,
應該說是美國三億人加上一個美國人爸爸,修理2300萬人。』
去掉689萬修理609萬之後,加回律師所稱司機林余駿的說法,就是Makiyo案全部的事實了。走筆到此,不由得執筆浩歎,
真相,竟然只是眾人所同意,共同認定,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好似幻象的幻象。在中古歐洲黑暗時代,教會在幕後偷偷支持的狩獵女巫活動,終於在文藝復興,科學革命後,出現黎明前的一道曙光。也沒有再聽聞,在哪個偏遠歐洲蠻荒的小城鎮,有這種類似獵女巫的殘忍活動,或有一說,
呔!這世界上,從來沒有女巫。
於是,我想請問,用狩獵女巫的手段,毀掉別人的人生,把自己以為神,真當自己是神的『朱學恆們』?
WHAT IF...
萬一,是你們搞錯了呢?
友寄隆輝日前涉嫌酒後與藝人Makiyo(川島茉樹代)共同毆打林余駿,且棄之不顧,引起輿論撻伐,台北地檢署根據各項事證,今天晚間以重傷害罪嫌起訴友寄隆輝與Makiyo,並具體求刑。
友寄則在晚間接受TVBS「2100掏新聞」現場連線,陳述他所認為的案發現場經過,指稱全案源於他看到林余駿在車上很生氣的往後揮,並碰觸到Makiyo胸前才導致後來的暴力事件。
對於友寄隆輝的陳述,林余駿的委任律師於節目末段打電話到「2100掏新聞」,指林余駿原本已打算不再對本案表達意見,但因對友寄的陳述感到相當氣憤,因此委託他表達意見。
律師指出,根據林余駿表示,全案事發經過是因Makiyo伸手往前,他基於自衛本能,因此揮手往後,可能因此有碰觸到Makiyo,但絕不接受友寄宣稱揮到胸部,甚至襲胸說法。
律師還轉述林余駿說法,「我都這麼老了,還會對人摸奶(台語襲胸之意)」,他說,被指「襲胸」是最令他氣憤,且完全不能接受;律師甚至還說,若感受不到友寄的道歉誠意,不排除在法院審理時,聲請法官變更法條為「殺人未遂罪」,讓友寄等人接受更重刑罰。
對於律師表達林余駿的氣憤,友寄隆輝透過翻譯指出,他看到的是林余駿很生氣的往後揮手,絕對沒有說林余駿對Makiyo襲胸。
之後經再三確認,友寄指著「胸部以上」部位,認為林余駿揮到的部位是「胸部以上」,友寄也再次於攝影棚內下跪,表達對林余駿的歉意。
對於友寄隆輝的再次說明,律師表示願意接受,但仍然認為友寄的陳述有許多不盡真實,且至今沒有和解的誠意。』
我想,Makiyo事件,不管是後來的說謊,偽證,湮滅刑事證據,幾十萬都像朱學恆般的網友,借題發揮,小題大做攫取自己最大利益的媒體,以及以為跟馬家有關,被嚇一跳的馬總統..這一連串,笑死了的連環錯,花田八錯,全案事實的緣起,就在那計程車內,沒錄影錄音,Makiyo與司機的小小爭端..
根據林余駿表示,全案事發經過是因Makiyo伸手往前,他基於自衛本能,因此揮手往後,可能因此有碰觸到Makiyo,但絕不接受友寄宣稱揮到胸部,甚至襲胸說法。
我在回覆一個網友,有TVBS李濤追求公義是非與價值精神的留言上,那時,我還沒看到這則中央社的新聞,他說:
『昨晚,.友寄隆輝現身TVBS連線,後司機委託的律師call in,一開始翻臉,說要請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以殺人未遂相繩,理由是友寄隆輝又繼續踩司機夫婦的紅線,那紅線就是你們一再避談的,如果司機看到你們一直迴避的說法,我想要爆漿了。
~我沒有襲胸!!!
不能為我洗清侮辱,和解免談!你去看司機的意思是否是如此?』
我回應說:『我認為檢調應該傳李濤去作證(按:NCC表示,李濤這種操作,可能有逾越專業倫理之嫌了),馬總統也可以繼續放任媒體炒作民粹,好掩護他要進美國牛,毒死全台灣的不確定殺人故意。
依照兩造說法,彼時車內沒錄音錄影,只有Makiyo與司機,我們不是神,不知有沒有,可能有碰,或沒碰,就算真的有碰,Makiyo也說,是不小心,不是襲胸。在鹿鼎記,阿坷拿刀砍韋小寶,韋小寶情急抓胸,阿坷就真砍韋小寶好幾刀,然後往自己脖子抹去。
少林方丈說:這是自衛,非故意摸胸,無罪。砍人的阿坷呢,事後還是一直找人來砍韋小寶。
我這麼說,不代表有碰到或沒碰到,但是友寄跟司機從不識,沒有殺人故意,依照台灣法律,要找動機,那麼,友寄應該是基於義憤,才動手打人,又,沒拿武器,刀槍之類,非想致人於死,可以減刑,對方是輕傷害,法律應該促兩造和解。李濤煽動民粹,意圖製造下一場衝突,炒自己的收視率,似個魔鬼,依照商朝法律,像在路上撒灰..
殷商時期,「撒灰燼於道者死」,子貢問孔子何故,孔子說:「因為撒灰燼於道,會撒道別人,別人會不爽,引起兩家族人不爽,發生族群械鬥,會死很多人,死好幾代。」
「用嚴刑阻止撒灰,很容易,更重要的是避免以後的禍害!」不過,現在人無所謂,以為只是八卦,像李濤這種從不監督執政,號稱第四權,誆騙百姓要找是非公義,掛羊頭賣狗肉,只顧炒作收視,護航馬的敗政,是最爛的節目,昨天一轉到,我馬上關掉電視,奉勸你也別看..
你以為他在追真相,噗,他是在追收視,跟Makiyo上節目談夜店打人一樣,他是在追自己口袋的麥克麥克的鈔票啦。幹這種損人利己的事,真該用商朝的法律。』
對於Makiyo事件,我不知道大家學到了甚麼,在我住的地方,前年有個案子,『懷疑女友胸部被瞄 男火車上殺人判無期2009年8月23日,游姓男大生(18歲)在桃園搭火車要回宜蘭,當列車開抵樹林車站前,李政哲(24歲)質問游男為什麼要看他女友胸部?游男否認,但李男不相信,在近百名乘客面前,拿獵刀刺向游男左胸,造成腹部大量出血、臟器外露,送醫急救不治。』
兇殘唄?
那麼,有沒有人討論呢?一個也沒有。死掉的大學生,家境清寒,嗯,這個也沒引起別人關心,嚴凱泰沒捐五十萬,費玉清沒捐一百萬,殺人的,不是日本人,是正港台灣新北市人,他沒喝酒,一滴都沒有,最重要的,是他女朋友的胸部,
有沒有給人看去,也不知道。
借這篇文章,悼念三年前,在我住的地方旁,枉死的大學生,回頭看看Makyio案,全部的事實,竟然只是起於計程車司機與Makiyo的小小爭端,這是司機律師所說,應該沒有任何說謊的必要..
根據林余駿表示,全案事發經過是因Makiyo伸手往前,他基於自衛本能,因此揮手往後,可能因此有碰觸到Makiyo,但絕不接受友寄宣稱揮到胸部,甚至襲胸說法。
我在朱學恆與友寄說了,所謂強凌弱,眾暴寡,就是『人多的,會死命朝人少的丟石頭,年富力強,朝年老的丟石頭。
日男朝老司機,
四人修理老司機,
社會再修理四人,
...
689萬修理609萬,
馬總統修理台灣人,
喔,
應該說是美國三億人加上一個美國人爸爸,修理2300萬人。』
去掉689萬修理609萬之後,加回律師所稱司機林余駿的說法,就是Makiyo案全部的事實了。走筆到此,不由得執筆浩歎,
真相,竟然只是眾人所同意,共同認定,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好似幻象的幻象。在中古歐洲黑暗時代,教會在幕後偷偷支持的狩獵女巫活動,終於在文藝復興,科學革命後,出現黎明前的一道曙光。也沒有再聽聞,在哪個偏遠歐洲蠻荒的小城鎮,有這種類似獵女巫的殘忍活動,或有一說,
呔!這世界上,從來沒有女巫。
於是,我想請問,用狩獵女巫的手段,毀掉別人的人生,把自己以為神,真當自己是神的『朱學恆們』?
WHAT 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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