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同意遠雄大巨蛋近捷運部分可以復工,但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表示,局部施工無法保證安全,希望市府同意遠雄所提安全項目,才能施工,解鈴還須繫鈴人。
我一開始想到的,竟然還是那位網友說的他敢保證
嗯,解鈴還須繫鈴人...那就換他來當遠雄副總給柯P保證不就行了。好啦,大家都看得出我這是反諷的話,聽說這篇格文的標題跟一個專家級教授寫的文章一樣,
學者:捷運保證安全 柯P放心拆蛋
2015-04-22 19:37:59 中央社 台北22日電
台北市長柯文哲憂心大巨蛋若停工,捷運板南線有崩塌之虞。交大土木學者單信瑜在臉書發文建議柯文哲,「儘管停工、放心拆蛋」,捷運保證安全。
我先是想到蒙田告訴過大家的話:一個人若沒有良知這個學問,那麼,他所擁有的其他任何學問,也全都是有害的。不過顧炎武說的這段話,大家比較耳熟能詳,他在論廉恥一文說:不恥則無所不為..然而四者之中,恥尤為要,故夫子之論士曰:「行己有恥。」孟子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又曰:「恥之於人大矣!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禮犯義,其原皆生於無恥也。故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說到這裡就好了。今天聯晚有篇社論,想說要談一談大巨蛋停工衍伸的法律問題,不看不知道,看了教人忍不住笑,根本就沒談到法律問題嘛..
聯晚/大巨蛋假處分 回歸司法
2015-05-22 15:06:28 聯合晚報 聯合晚報午後熱評
大巨蛋爭議一夕升高,柯市府對遠雄祭出勒令停工的強硬手段,理由是未按設計圖施工;但復工的前提,卻是改善公安,兩種表述相互矛盾。顯然柯市府欲藉由公權力,逼遠雄就範,但到底大巨蛋安全不安全,不如停止口水,透過假處分回歸司法檢驗。
柯文哲與遠雄互摃,從柯市府自組的廉政委員會信誓旦旦在大巨蛋是弊案,要將馬總統函送法務部,雙方還互嗆接管、買回,已經是歹戲拖棚,雙方還在協商時,柯卻突然一怒,急喊大巨蛋停工,其中轉折,讓人看得霧煞煞,摸不著頭腦。
尤其,大巨蛋停工影響捷運板南線,柯文哲日前才拋出若貿然停工,大巨蛋要到大底完成後,威脅才比較小,大底還沒完成前,一句「是我怕遠雄,不是他怕我」言猶在耳,如今卻又喊停,只見柯的反覆,搖擺不定,不見專業判斷。
明明雙方協商還在進行,事前市府對媒體釋放出的訊息,也沒有任何破局跡象,柯卻突然撂重話,祭出重手,不免讓外界質疑,難道柯市府知道「五大案」從法律和契約上討不到便宜,但既要打財團、又要民意支持,只好挑遠雄來修理?
這次的大巨蛋爭議,還有一些光怪陸離現象,柯團隊先放消息說趙藤雄談判時「一身酒氣」,還有PTT鄉民發文,將市府處分遠雄大巨蛋停工的公文上網,令人大開眼界。
趙藤雄談判前有沒有喝酒?柯文哲雖然火速公布LINE,解釋由來,但堂堂市長批判的依據,竟然只是傳聞證據,而且這個「傳聞」,竟然連副市長、法務局長都無法證實,大巨蛋案走到這裡,已淪為意氣之爭。
柯文哲或許仍能獲得民意支持,但也衍生濫用行政權,傷害法制之虞,更可能讓台灣成為「沒有人敢BOT的國家」。雙方或許可考慮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讓大巨蛋停工爭議走司法途徑,回歸法律與事實的檢驗,讓法院客觀公正的裁決。
這篇社論就像是某些混飯吃的名嘴,只是把一堆新聞資料依時間序簡短的整理出來,一點都沒法讓問題往息訟止紛的方向走,那麼我們該如何真格的談一談
【大巨蛋導致捷運災變的法律問題】
呢?我認為這個法律問題其實不難,我們可以先進行一種摹想實驗,ㄜ~就把大巨蛋導致捷運災變害死人命的假設情況,想成去年底的高雄氣爆事件吧,這個高雄氣爆案,已經被雄檢起訴了..
雄檢把高雄氣爆案起訴了。
它認定:市府無責,把榮化董座等12人起訴...
釀成卅二死、卅百廿一人受傷的高雄氣爆案,雄檢認定人為疏失釀禍,昨依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九人,及當年監工的現任市府養工處長趙建喬三名官員。
高雄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五人,檢方調查後認定,氣爆當天的處置過程,五人均已盡職試圖阻止災難發生,並無故意廢弛職務,不起訴簽結。
雄檢指出,檢方多次勘驗破損丙烯管線並開挖爭議箱涵,確認禍因為箱涵未依設計施工再先,市府監工驗收不實在後,造成管線穿越箱涵,長期暴露水氣中超過廿年,厚度減薄了八成五,難耐壓力破損。
由於箱涵施工及驗收是在廿三年前,副統總吳敦義時任高雄市長,檢方調閱卷證後認為,公文層級僅到養工處,吳敦義並不知情,處分不起訴,只起訴當時承辦人趙建喬、監工邱炳文及驗收的楊宗仁。
檢方調查,高市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廿三年前,委由瑞城公司埋設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依規定應先召開協調會遷移管線,但施工過程卻未通知中油遷移。
事後又沒確實依設計監工、驗收,造成三支石化管線穿越排水箱涵,長期受水氣腐蝕,其中四吋管腐蝕最嚴重,管壁變薄,而李長榮化工又從未依美國石油協會及國際通用標準,編列預算定期維護。
七月卅一日晚間,華運透過四吋管加壓輸送丙烯到李長榮大社廠,華運與李長榮人員發現壓力、流量有異,明知丙烯可能外洩,仍要求華運加壓輸送,釀成悲劇。
所以若把大巨蛋導致捷運災變,就當它垮了一段,當場壓死卅二人,造成卅百廿一人受傷好了,我們把北檢當成雄檢,這份起訴書就應該長成這樣,
第一,台北市政府從柯文哲市長以降,通通無責。(印證我前一篇【大巨蛋勒令停工,依建築法:災變責任財團扛!】說的)
第二,大巨蛋廠商遠雄的老闆與職員會被起訴。
第三,也就是這份起訴書佔比最多的一段,是前市府的官員變更設計,讓大巨蛋可以挖得這麼靠近每天幾十萬人次使用的捷運,還挖得比它的潛盾隧道還深,這些公務員,依照雄檢的專業法律意見,通通都犯了業務過失致死罪,而且不管這些公務員是多久以前,好比大巨蛋案過了20年才造成災變,也永遠不會超過此罪的法律追訴期。
我如果是柯P,把大巨蛋停工完,就回頭去睡大覺了。真正該睡不著覺的,難道不是那些午夜夢迴,一邊說自己睡得好,無慚無愧不怕對不起自己良心更不怕公眾輿論。一邊花大錢買拒馬或是找出綠卡..還是有其他離災或避禍手段的前朝貪贓枉法的官員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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