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UDN異言堂有個格主(從前叫做史屁伯,現在改得很奇怪,我還是沿用舊制就好),寫了篇【我也要做件大事】,內容我沒看,但是摘要的部分他說,鄭捷成了台灣史上第一個捷運兇手,這個考證很不嚴謹,故有必要為文以正視聽,
我不知道北捷二十年來捷運史上發生多少兇殺或鬥毆事件,這個要捷運警察隊才有資料,但是在鄭捷發生兇案的隔天,我寫了一篇格文【綠卡與鄭捷】,看得出來我雖然不捨,還是咬著牙要跟馬總統的綠卡問題道別,當時我寫下,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昨天,北捷發生一場隨機砍人的凶案,四死二十餘傷..東海大學學生鄭捷在北捷隨機砍人,他的鄰居昨天透露,鄭的母親聽到兒子在捷運車廂內持刀亂殺人,難過地掩面痛哭,無法理解兒子為什麼會鑄下大錯。鄭捷的犯案動機究竟為何?警方昨晚找來鄭的父母了解;據了解,兩人告訴警方,兒子是宅男,除了上學幾乎都待在家裡,沒朋友也沒交女友,唯一的喜好是打電玩,喜歡玩殺人格鬥類遊戲。
這裡我沒打算譴責鄭捷,那不是我的風格。當然,馬總統可能會說,你怎麼可以不去譴責殺人魔?談我的綠卡問題要到此為止。就某一方面來說,我也是廣義的受害者家屬,這可不是依照六度分隔理論來的瞎掰,在這場血案發生前幾晚,北捷早就出事了,
捷運怪客針襲 路人挨刺驚慌
2014年05月21日
【李俊淇、孔德廉╱台北報導】恐怖針襲!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在北捷市政府站,疑遭一名綁馬尾的男子以尖銳物刺傷右手臂,當場出現一公分傷口並滲血,他追問馬尾男:「你拿什麼刺我?」但馬尾男否認。男子擔心被針注射不明液體甚至感染愛滋,已向警報警並到醫院檢查。
昨天早上,有人LINE了一段文字給我太太,說他5/19晚被人在捷運車上打頭,後來那人又拿器械戳傷他,他已經緊急去打破傷風,並向警方報案。我太太看了很緊張,一直連絡這位親戚,可是從早到晚都連絡不上,我說這是他隨便轉貼的網路文章,不必太在意,後來這位親戚傳來他被戳的大面積噁心傷口,不管是上周五,或是前天晚上,北捷可有任何維安的升級或反應?如果北捷能在上述兩個看似無關的事件發生後,當機立斷,加強警勤,這樣的悲劇是否可以暫緩發生?我想,歷史不能從來,這件事我們是永遠無法得知了。
(轉貼到此)
所以我們知道,早在鄭捷殺人當天中午,我太太的LINE群組就有親戚傳訊叫我們別搭捷運,或者要很小心,要隨時注意身邊像是要發神經病的人,這個發生在我親人身上的捷運史上比鄭捷殺人還早兩天的凶案,應該可以排除鄭捷是台灣史上第一個捷運兇手的惡名了吧。如果這個案例不行,更早個半天,還有在北捷市政府站,疑遭一名綁馬尾的男子以尖銳物刺傷右手臂,當場出現一公分傷口並滲血的兇案(按:這是兩起不同人不同捷運站發生的事件),所以無論如何,史屁伯格主都不能擅稱鄭捷是史上第一,至於刺傷我親戚或那名男子的人是不是史上第一,我的親戚說他報完案,警察就叫他回去休養,抓到人會通知他,半年內想告都能告。
我想,這就是搾取型失敗國家與廣納型成功國家另一個具體而微的區別了,當南韓發生史上最嚴重船難,朴瑾惠是第一時間就出來哭著道歉,還要解散整個海洋警察廳,即便如此,廣納型國家的人民知道自己是主人,還是不給面子,民調硬生生少了十幾趴,這如果是發生在馬總統身上,民調就會成為史上第一個負的了。我往其他廣納型國家參考相似的案例,還發現美國在波士頓馬拉松兇案發生當下,歐巴馬就出面呼籲國人要冷靜,撫平人民的傷痛,可是他的民調還是大跌好幾趴。反觀我們台灣,搾取型國家的典範,在撇開零星兇案下的鄭捷凶案後,馬總統第一第二時間都不出來,很像馬媽媽家祭時,陳歐珀被栽贓鬧場他的沒有反應,還是廣大興號案,洪仲丘案,往前還有好多,莫拉克案,納莉風災SOGO案,SARS案還是九二一東星大樓案,這些案子,他要不是死賴著好幾天才出來,就是從頭到尾都不沾鍋,被逼急了派軍機說是要去護漁,美國主任不相信,
主任,如果是軍演,飛機絕無可能只掉兩架。 九
要不然就是去到現場與別人對嗆,嗆賭,說自己好心沒好報啦,是大號出氣筒啦,我不是來了嗎,虧我把你們當人看的,或者花大筆公帑請律師告死這些不知好歹的受害人。這趟他也循例,躲起來發射暗箭,我把它稱為英九三賤..三箭,比甚麼安倍三箭箭頭上淬的毒藥還更毒上許多喔,第一箭就是偷派藍委開會過服貿。第二箭是反祖兒子打老子那樣的,師父偷師徒弟,學薇閣籃委趁機炒廢死議題。第三箭則是讓謝龍介賭輸台糖弊案辭職,還能反口咬賴清德,繼續藍綠惡鬥。
大家以為這樣就能證明馬總統果然是搾取型失敗國家的廢料總統樣了嗎?還早咧,中時社論說【社論-物極則反:馬總統三成滿意度的啟示】內容之會掰,掰到還真能騙著人..我說聯合報這裡要學著點,看看人家總編都已經去當監委了,明白嗎?不過那些都是事後諸葛,用大水庫理論編的故事,要我來編,看是要編好,還是編壞,隨手就能編上好幾篇。我這裡的重點是要給大家提示,看到了沒?別的好國家,發生意外災難,該國領導人無一不是第一時間出來安撫,民調也照樣給他大跌。可是咱台灣這個墓誌銘都給唐湘龍寫好準備著的噁爛假民主真獨裁,搾取老百姓民脂民膏的貪腐爛國,馬總統總是先躲個三天,過完黃金七十二小時,確定無災無難了,這才出來發出暗箭,乖乖,這樣子民調還能一口氣從九趴跳空漲停的三十趴,【鄭捷克段於鄢】..嗯
捷克,這真是踏馬的太神奇了。
這裡補充一下馬總統三隻毒暗箭的第三隻,就是謝龍介說要跟賴清德配的,他的嗆賭的物事,是賭馬總統的司法,一個說吳乃仁與洪奇昌無罪,謝龍介卻說有罪,然後自己說如果說錯他就辭職,我認為如果單純看這個司法,最該辭職的應該是馬總統,本來吳洪兩人都要報到入監,一個要關三年十個月,另一個關兩年多,結果法官被嘲笑是輕信了不知道甚麼證據的胡亂判決,出來嗆賭,法官說,
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有人願意去買嗎?(按:這是暗指吳乃仁的標地過程不合理)
我說,有啊,還多著呢,文林苑的王家還住在上面,預售屋好幾十戶就完銷賣個精光咧。
於是馬總統爆笑司法只好刀下留人,緊急把案子發回重審,這一審下去,乖乖龍的東,果然是這個法官的大杯具,差點就製造了台灣史上最大的司法笑料與政治冤獄,洪奇昌果然就判成了無罪,只有吳乃仁被判九個月,呼,好家在,少關了三年哩。
我在上一篇笑過謝龍介想學馬面主演的「讓子彈飛」裏頭騙個白癡跟他嗆賭,卻把自己肚子剖了的橋段,欸,謝龍介是真不知還是假不知,不管是馬面,還是「讓子彈飛」,兩者都曾紅極一時,遍台灣沒人會再上當。笑過的不再重笑,這裡是要簡單談一下吳乃仁曾當過台糖董事長,後來不當,可是賣地圖利的事,還能賴他,這是個新梗,卻在我心頭猛的打了一個突兒,好像前陣子,在哪個案子曾經論證過這樣的邏輯,
難道是馬的綠卡問題?
啊哈,是了,果然就是馬總統的綠卡問題。我們知道,依照美國法律,馬總統雖然1977年依親取得綠卡,1981年回國當副局長,到1988年不用,1989年的一年後於皮夾裡失了效,這在全世界廣納型國家,不管有多超級,馬的綠卡都是沒有用了。可是在台灣,大家看到法官判吳乃仁的那個笑料沒?把吳乃仁的台糖董事長身分,當成馬總統的綠卡,吳乃仁雖然早就不當董事長,董事長的身分也已經沒用失效,但是馬總統的司法還是認定吳乃仁的董事長身分永久有效,一審二審三審重審,幾十個法官通通如此認定,所以我說馬總統也別覺得委屈,誰教您當年差一年就能成功變身為純種美國人,今天您還在您自己笑掉世人大牙的貪腐司法系統下,就要入境隨俗,您的綠卡是當然有效,始終有效,
永遠都有效!
最後,我想對鄭捷的心理提出一點個人的觀察,根據最新流出的消息,鄭捷有過好幾個失敗的人生經驗,被心儀的女子鄙視,被國防學校退學,在東海要被二一,轉中文系沒考過..我想,如果鄭捷的人生,同馬總統一樣順遂,就不會發生這樁慘案了,在【馬英九人生最大的挫折是..】,我記下馬總統順遂人生唯一的一個挫折,就是他的特別費貪污被抓到,可是馬總統的反應,卻比鄭捷還要激烈,他讓余文代他去關,告檢察官,當上總統後,管啥不能干預司法的,自己直接跳下來繼續告,告到侯寬仁三審無罪定讞,還讓監委去查侯寬仁這一輩子辦過的所有案子,處心積慮要惡整他。他還破壞司法的一致性,獨創大水庫理論與假掰宋朝公使錢,最後全靠最高法院一種黑暗的保密分案制度使他無罪定讞。可是等他當上總統,照樣過河拆板,把這個保密分案制度取消,以免這個後門被後人發現。
鄭捷的殺人是匹夫之怒,十步殺一人,血濺五尺。馬總統則叫文王之怒,只不過是相反的,就是敗完國家後,再把民主法治,整個司法系統敗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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