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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控馬申報不實 府批:吐了口水就跑掉
2015-05-17 12:07:12 聯合晚報 記者蔡佩芳╱即時報導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馬總統兩次總統大選的競選經費均依相關法規,絕對經得起公開檢驗。請台北市長柯文哲,指控總統申報不實,應提出證據,為自己說的話負起責任,「不要每次吐了口水就跑掉」。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早公開質疑馬英九總統在總統大選競選經費申報不實。
陳以信表示,馬總統兩次總統大選競選經費,均依相關法規,誠實向監察院申報,並無選舉內帳,更無不法之處,相關資訊公開透明,網路上都可以查得到。外界如有質疑,歡迎提出相關證據檢舉,馬總統絕對經得起公開檢驗。但是請柯文哲指控要提出證據,不要每次吐了口水就跑掉。
陳以信說,柯文哲近來為求轉移柯市府不當辦大巨蛋案的外界質疑,頻頻以與市政無關發言轉移媒體焦點,故意「政治消費」嘲笑馬總統,柯文哲所言有失首都市長格局,叫廣大台北市民情何以堪?

日昨,有網友質疑我怎麼知道馬卸任計畫是要跑掉?畢竟連祖國來的美媒問他,他也是保密到家「我想卸任後的事,現不便談。」不是?我說:

分析馬要逃亡,是要有很多事實做基礎的..

第一,圖利大巨蛋有十條證據,已經通過全民認證,馬也不敢反駁。

第二,圖利罪為重罪(五年以上),有逃亡之虞,嘉義前鄉長劉邦詩可為證。

第三,馬可以潛逃國外,因為他有綠卡,全家也幾乎都是美國人,頂新魏應充有新加坡籍,本來差點給彰化法官輕率交保出來,還好緊急被台北法官提出來,又再加了好幾億跟人保才放掉,可見有海外居留權是可能逃亡的重大原因之一。

其他原因還有很多,像是家學淵源,馬爸爸馬媽媽也是從大陸逃亡到香港再逃來台灣的,別人多半是直接從大陸就逃來台灣...可見他馬家多麼愛逃亡,根本就是埋在基因裡了。這也能解釋幹嘛馬家後代又覺得三國演義天下分久必合,可是那時講出來保不准兩蔣惱羞成怒,槍斃都不一定..老早在小蔣時代就又有人開始往美國逃了。

言歸正傳,馬總統連被外界質疑圖利大巨蛋的十點證據,一個字都不敢回應,只會學小兒爭吵,潑婦罵街那種德性促別人要告就快點告。可是這裡卻又對明明就已經被網友提出很多證據證明過,經費申報不實的問題,

歡迎提出相關證據檢舉,馬總統絕對經得起公開檢驗。

所謂反常必有妖,這樣還不奇怪嗎?這樣說好了,圖利罪可是五年以上的重罪,馬可以任憑十點罪證流傳,仍在那裏老神在在好整以暇促快點提告而不回應。可是競選經費申報不實,充其量只不過是罰點錢,還不是罰他馬家的錢,卻大張旗鼓以抹黑的方式罵柯P只會吐口水?這就好比有人寧可被人誣告要做五年牢沒關係,卻指責別人吐口水很噁心,這樣明白了嗎?

不過,從馬這段談話裡,我卻查出他這句話也是說得此地無銀三百兩,色厲內荏一般的,

馬總統兩次總統大選的競選經費均依相關法規,絕對經得起公開檢驗。請台北市長柯文哲,指控總統申報不實,應提出證據,為自己說的話負起責任,「不要每次吐了口水就跑掉」。

所謂"絕對"經得起公開檢驗,不就應該是歡迎各界對競選經費的疑點提出質疑,馬這邊來詳加解說,這樣才對嗎?豈有一邊說"絕對"經得起公開檢驗,一邊卻又叫質疑的人提出指控時「應提出證據,為自己說的話負起責任」,一副想告周玉蔻誹謗求償1000萬的模樣,怪哉?這句「經得起公開檢驗」不就是與「質疑者提出的"資料",可不是啥證據..認有相當理由信其為真者」等價嗎?

我於是聽從總統府的指示,找到自己寫過的兩篇【馬總統選舉經費申報中1800萬不法之鐵證!】【我公開檢舉馬總統三筆不法競選經費】,看到沒?可讓我信其為真的資料,提出也提出了,檢舉也檢舉了,但是通通都像狗吠火車,石沉大海,宛如大巨蛋的十條圖利事證一樣,這裡我就再提一次,挑筆金額較小(這三筆分別是6300萬,1800萬與600萬),比較好回應的資料重貼;

馬吳競選總部不法的政治獻金:

【李朝卿貪款流入馬吳總部案簽結】2014-02-19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總統馬英九和副總統吳敦義被控在一百年底競選第十三屆正副總統時,在彰化縣花壇鄉以募款餐會方式,發放價值九十一元的餐盤 涉嫌賄選,此外,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污款項中的五十萬元疑流入馬吳競選總部充作競選經費,亦遭人檢舉涉及違反選罷法,不過,特偵組調查後,認為查無犯罪事 證,昨將兩案簽結。

特偵組表示,根據馬吳競選總部負責辦理核銷人員說法,一○一年二、三月核算競選經費時,這筆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檢方認定馬吳兩人並不知情,亦未指示要求贈送餐盤。

特偵組並指出,餐盤價值遠低於千元以上的餐券價格,加上餐盤印有馬英九肖像以及國民黨總理孫文所題「奮鬥」二字,足見餐盤具有特定政治色彩,轉讓價值甚低。

(轉貼到此)

這個特偵組真像脫褲子放屁,前頭既說「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顯見這筆錢不是偷,去搶,就又是搞甚麼五鬼搬運莫名其妙就不見了的,那就已經跟馬不法獻金無關了,後頭幹嘛畫蛇添足,加上餐盤原價91元,但轉讓價值極低(要是打破了,那更是沒人要,自己還要花錢買垃圾袋來丟)。ㄚ這年頭抓到賄選,可以這樣子拗的麼。

這裡我再申論之,這個案子的事實是,在馬吳的募款餐會上,有發放價值九十一元印有馬肖像的餐盤進行賄選。如果餐盤的錢是馬出的,那就賄選罪證確鑿,總統當選無效了。這些餐盤後來有去跟馬吳的選舉經費核銷,但是這筆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問題來了,那究竟是誰買單助印有馬肖像的餐盤去餐會上發呢?特偵組這裡沒交代,使得坊間傳言甚囂塵上,咳,也別問我是甚麼傳言了,反正特偵組就像是撒了一個屁,怕被人聽到,就搬桌拖椅子的弄出很多奇奇怪怪..學放屁的聲音。像是

餐盤原價91元,但轉讓價值極低】(說的好像是不過就是送點餐盤小小紀念一下,大家就別深究了,我建議特偵組這話儘管對賄選30元以上當選無效還被關的受刑人說去),吵到台灣人受不了,叫特偵組給我們住嘴..

嗯,還是第一聲最像屁。

好的,該做結論了,鄉親啊,我來問問大家,馬的選舉餐會上有送人600萬的餐盤,但是卻沒在競選經費上做核銷,但這筆費用做出來的餐盤,卻真真實實的送交到選民手上,發出的財物(餐盤)有600萬,競選經費的銷項費用卻一毛錢都看不到?來,大家一起說:

這不是申報不實,甚麼是申報不實?

馬總統如果是賄選,這時應該已經是別人當總統,他在坐大牢。如果只是選舉經費申報不實,只要罰一點錢就好(還不是罰他的),可是馬現在沒坐牢還在當總統,而且競選經費申報不實也沒罰到錢,甚至還能羞辱柯P的智商,說他「指控要提出證據,不要每次吐了口水就跑掉」,嗯,那就來個加強版(要加上招搖撞騙羅智強那股皮裡陽秋似笑非笑的神氣喔),所以我說:

這不但是個申報不實,還是個成功的申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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