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樹毒果2015-05-12聯合報黑白集
有人說,柯文哲私設的廉政委員會有如明朝的東廠錦衣衛,這其實還抬舉了它。明朝是帝制,皇帝要設廠衛,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但如今是二十一世紀的法治國家,豈容市長私設刑堂?
明朝皇帝做的,是皇帝可以做的;柯文哲做的,卻是法治市長不可做的。否則,假設有一天柯文哲做了總統,他也違法設置一個他自命的「廉政委員會」,在全國範 圍內,動輒以「合法不合理」、「社會觀感不好」來揭發「弊案」,今天指人貪婪,明天罵人圖利,又要約談,又要移送,名為「揭貪打弊」,實為「政治鬥爭」, 那還有法治和公義可言嗎?豈不是無法無天?
法理上有所謂「毒樹毒果理論」,指未經「程序正義」,即無「結果(實質)正義」。實際定讞的案例如:警察違法搜索嫌犯住宅,取得嫌犯辦公室的密櫃鑰匙,再 持「合法搜索票」進入辦公室,用「違法鑰匙」在密櫃搜獲大量嫌犯違法的證據。至開庭,法官認為,用「違法鑰匙」的「毒樹」,所取得的證據為「毒果」,不能 做為審判的依據。
柯文哲的廉政委員會為非法組織,只憑市長一句話,怎麼可以自己挑幾個「社會公正人士」,就像孫悟空拔幾根毛就一口氣吹出了一個準司法機構?廉政委員會整個 機構就是「毒樹」,其一切作為,依法治精神,當然應被視為「毒果」。何況,廉委會不只是一黑機構,其採據的是非判準亦為「柯氏家法」,如「合法不合理」、 「有違社會觀瞻」;即以「權利金」一項言,高鐵當年的「政府零出資」,及高雄巨蛋的「零權利金」,哪一個案子禁得起柯文哲這個黑機關用「合法不合理」的私 刑、私法來政治追殺?
我們絕對力挺打弊揭貪,但柯文哲不能逼大家吃毒樹毒果。(轉貼到此)


做為結論的這句話,是不是覺得挺眼熟?跟黃智賢臉書:


我絕對支持追查並打擊弊案,問題是..


是不是幾乎一樣?所謂藍人就是矯情,摩根說:人做每一件事總有兩個理由,一個是好理由,一個是真正的理由,這個年頭恐怕只有白癡相信黑白集是真心說【我們絕對力挺打弊揭貪】了,可惜UDN自己並不知道。


其他還有好多,像是陳長文說【柯文哲追殺的是法治】,可是我們卻看不出來,只有看到他拿著柯市府的法制局長說的:「合法不合理」在那裏大作文章,連黑白集鬼扯的【程序問題】都還談不上,甚至他還引用德國牧師的懺悔文,人家那個是在爭言論自由用的啦,馬英九今天可說有全台灣最大,至高無上,宇宙大覺者般的言論自由,甚至連他的不言論,都能成為報紙頭條,並延伸成一整個禮拜輿論討論的話題:


總統馬英九昨天到東北角騎單車,媒體追問大巨蛋案,他兩度回應說「依法行政」。媒體再問馬「你是不是覺得被政治迫害?」馬點點頭,沒有回應。


賴士葆說:這是私設刑堂、整肅異己。欸,提告,是民主國家人民應有的權利,我從沒聽過誰會說誰告誰,就是在私設刑堂的,一不小心,搞不好又多揹一條誹謗罪喔,何況柯文哲連移送司法都還沒做咧。


秦慧珠昨天在政論節目上,當陳其邁問她能不能回應廉委會提出的質疑,乾脆也別十點,就回第一點【應有權利金卻未收】好了。秦慧珠卻不管人家問啥,只一股腦的說這是【政治迫害】,陳說:那請馬英九去廉委會說明,秦說:那是被羞辱(唷,好大的官威喔)。陳說:那開記者會對老百姓說。秦說:說了柯文哲就不移送嗎?還是會送嘛。那又何必說?


這讓我想起李濤形容他每每揭弊抓到證據,拿去問貪官時,貪官百口莫辯,竟然就回了一句「你媽媽偷人」,然後不管李濤怎麼問這個證據還是那個證據,貪官或給貪腐圍事的,千篇一律都回「你媽媽偷人,又偷人,再偷人」,由貪官心虛的反應,給他說明的機會,他卻全用一些怪言怪語,甚麼依法行政,你媽偷人,政治迫害,私設刑堂,追殺法治,誹謗貪官,說明就不移送嗎?(你不說怎麼知道),還是會移送嘛(去給司法調查該關就關,該還清白就還清白,這不好嗎),那又何必去說明呢。今天台灣人還有誰相信馬沒貪汙圖利,那八成是個白癡了。


不過,我覺得還是沈富雄有一次在電視上評論柯文哲,那一段話說得最好,請看:


名家觀點/父母遭查稅柯P動怒 沈富雄:勿有被迫害妄想
名家觀點
2015年 01月 13日 13:35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不滿父母親被查稅,對國稅局嗆聲說請「夠大的人」出來解釋;前立委沈富雄表示,柯文哲不需要這麼生氣,不要因為牽涉到自己及家人,很多「被迫害妄想症狀」就進來了,甚至還發起脾氣,這其實大可不必。
沈富雄12日在TVBS「少康戰情室」節目中表示,柯文哲對於父母遭到查稅所表現出的反應是扣分的,這只是一件小事,而且是可以處理的,處理完了以後,大概不會造成什麼傷害,反而還可以表現出柯文哲本身的雍容大度。
沈富雄說,這次柯文哲放棄了給自己加分的機會,卻表現出「好像是衝著我來的」,有一點「被迫害妄想症狀」,這就跟之前的「愛滋器捐」案子類似,自認為如果落選了就沒事,當選了就找麻煩。
沈富雄指出,這個問題就是很簡單的三個層次,分別是「一千萬元的借貸」是真的還是假的?借了有沒有繳付利息?不管是按月、按年都沒有關係,即使沒有繳利息也是情理之常,畢竟是父子關係;至於如果柯文哲有繳利息,但柯父卻沒有申報所得稅,無論是疏忽還是不以為意?去補繳稅金也就沒事了。
沈富雄說,這個問題就只是如此而已,柯文哲何必要動這麼大的怒氣?甚至還可以將此事轉變成:柯文哲的個性是善良、是有很好的一面。不要因為事情牽涉到自己及家人,柯文哲的很多「被迫害妄想症狀」就進來了,就發起脾氣,這其實大可不必,但這也是給他一個學習的機會。


對於馬有無圖利,馬不需要這麼生氣,不要因為牽涉到自己及家人,很多「被迫害妄想症狀」就進來了,甚至還發起脾氣,這其實大可不必。這個問題就是很簡單的十個層次,


1、應有權利金卻未收
2、刪除附屬事業收入填補公共建設虧損條文
3、市府放棄接管權
4、市府同意遠雄轉讓、出租營運資產
5、意圖改可當住宅使用
6、投資計畫書中財務明顯變動
7、撤換協力廠商
8、先期規劃廠商成為協力廠商
9、公告期間隱匿招商訊息,讓遠雄獨家投標
10、違法承諾遠雄變更都市計畫


以上十點是真是假,說明清楚也就沒事了,但是如果不說,只會重複念著神功護體..ㄟ..的那個【政治迫害】,要粉絲幫眾們出來潑屎潑糞,恐怕反而會證明自己真有圖利喔。


.


PS:我等了沈富雄多天,都沒看到他勸馬英九別發作【受迫害妄想症】,一犬吠形,眾犬吠聲。害得一大群馬迷馬粉馬友友紛紛發起【馬英九受迫害妄想症】的妄想症來。這要是從前,我會質疑沈富雄的公正性,或者說成【見義不為無勇矣】,該做的事卻沒去做,這叫不作為,


「不作為」的原罪,乃第二型的原罪。----佚名


它下蛋於你的皮膚下。你之所以覺得痛苦銘心,因未付的保費險、永留下存旅的支票、未赴的約會、未付的帳單及未寫的信。同樣地,關於不作為的原罪,有一種令人痛心的美的缺乏。也就是,當忘了履踐責任,它並非曾是一嘈亂的假日或假日的夜晚。你不會得到不愉快、令人可怖的戰慄,當忘了付保險費或帳單。在酒館,你不 曾拍擊老友的背,大喊著,呼,在回家之前,我們不要寫任何信,這回不寫的信是針對著我。


不,你不會從未曾做的事中,得到任何樂趣,但是,它們是我不喜歡做的事,因為你所不做的適合的事,會比你所做的不適合的事,帶給你更多的煩惱。


不過最近稿擠,大巨蛋破案迫在眉睫,就直接採用沈富雄的春秋筆法。馬總統啊,聽一聽差點被您提名上監察院副院長的沈大老勸勸,就把到底有沒有圖利大巨蛋這十個罪證確鑿的圖利實體部分解釋清楚,讓大家明白,有罪就認,乖乖的下台去關,若沒罪,也能還您一個清白,讓您當滿八年總統,那個歷史定位,除了是個Bumbler,禍國殃民的事沒少幹,福國利民的事一件也沒幹,但終究還是一毛錢都不貪,同八年前的您一樣是一生清廉,把清廉當成您與林益世從政的第一要務,這樣子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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