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松菸文創,我在上一篇【柯文哲應提告馬郝,確認BOT合約債權不存在】已經舉了上市公司和旺建設為例,


前董座遭退票 和旺跌停將提告
2015-05-04 16:12:23 聯合晚報 記者嚴雅芳/台北報導
上櫃股和旺(5505)上周爆發兩張共1.4億元支票遭退票,公司上午表示,4月30日爆發兩張退票經查為前任董事長劉永祥個人行為,由於未經正常程序開立票據,公司已於當天委請法務主管到警察局報案,並已與律師商討,將提起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以維護公司股東權益。和旺今日股價持續跳空跌停,已連續吞下10根跌停板。委賣並高掛逾3萬張。


說明這樣由貪腐背民的國民黨兩任市長郝龍斌與馬英九任上,自己找來不知名誰的甄審委員打假球,所簽所有BOT案,全都叫做個人行為。只要產生任何債權,由於未經正常民主程序由議會審查,台北市政府也沒有那些債權的準備金,所以通通都該告進法院視同不存在。接下來我要舉出一個分明就是現世報的例子,說明松菸文創郝龍斌該扮演何角色,這個BOT也該何去何從..


這是在郝龍斌強拆文林苑的案子之後發生的一樁司法案件,我把它稱為


台糖購地奇案,


這個案子不但判法奇,連關人的動作也奇,判法奇是這個所謂背信賤賣台糖土地的案子,是發生在吳乃仁卸任之後,台糖依照從前的指示,把土地賤賣,形成賣土地的沒事,沒賣土地要關的奇特現象,我們知道所謂的貪污圖利罪,是罰結果犯,也就是只有真的有人被圖利到才能生效,但是這個案子的檢察官根本不管這麼多..


台中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吳乃仁與洪奇昌有長期友誼,在洪奇昌拜訪後,吳乃仁推翻公司內部只租不售的政策,決定將土地出售。檢方指控吳乃仁於2003年10月核定的地價,低於市場行情,造成台糖公司損失新台幣2.5億多元。兩人涉嫌聯手圖利春龍公司,以貪污、背信等罪,起訴吳乃仁、洪奇昌、春龍公司負責人與台糖承辦人員。


如果吳乃仁是馬英九,承審法官是剛被提大法官的林俊益,那這個案子搞不好早就無罪定讞了,因為檢察官起訴錯罪名,就跟特別費案上訴檢察官提的理由不備被駁回而無罪定讞一樣。

(我剛查了一下,背信罪也是結果犯)

也就是說吳乃仁好久以前決定當時要做卻沒做的事,後來給別人拿去重新依照吳乃仁的決定做了,還是要算是吳乃仁當時的決定造成背信的結果..好像高雄氣爆被起訴的倒楣公務員喔,只是這更慘,20多年前蓋的箱涵,也要拿來當成今天業務致死的證明。


仔細想想,馬郝任上的許多奇案..花博貓纜我就不再多贅,像是BOT或聯開不都是如此,總是只有特定財團可以得標,在葉世文的案子我們知道那是一卡皮箱的功勞,可是馬郝的BOT,到底是為什麼會這樣幹,恐怕只有等馬下台,用圖利或背信罪來查清楚了,對了,圖利罪是結果犯,所以只要馬郝任內任一樁BOT,合約重談,或是財團不玩(從前可以,現在卻不行),可茲證明馬郝時期確有圖利財團之情事,雖然這個證明是發生在柯市府任上,為結果犯,還是要回溯馬郝時代的決策官員與中間牽線拉皮條者的責任,殆無疑義。

這樁奇案關人也很怪,都已經定讞了,還能緊急不關發回重審,還真給改了刑期,其中之一的洪奇昌還因此連牢房都不用去,這要是判殺頭,刀下沒留住人,豈不是再也無可挽回?真是可怕的司法,呵


法官判決完的理由如下:


【有人住的房子 還會有人買嗎?】(2013-03-25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承審法官指出,關鍵在於吳乃仁指示給予春龍公司「議定優先購買權」,等於是為其量身訂做、創造出來的權利,其他廠商都打退堂鼓,讓該土地毫無競爭力。


承審法官表示,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是其制度,絕非法官為此案捏造出來的,林濁水指台糖曾出售上百筆土地,但要看土地內容為何?如果是畸零地之類,當然會賣,不在其範圍。


法官說,但全案重點不該被模糊,吳乃仁指示給予春龍「議定優先購買權」,並非法定、完全是為其創造出來的權利,讓該土地等於是春龍「嘴裡的肉」,毫無期限限制,只要該土地釋出,絕對能夠到手。


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土地等於是被占據的房子,「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造成該筆土地毫無競爭力,其他廠商毫無投標意願,讓春龍順利以低價取得。法官說,試問一般民眾可能有這樣的權利嗎?如果這樣都不構成背信罪,社會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他自認作出這樣的判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法官的回覆轉貼到此)


所以我們知道郝龍斌在松菸文創的案子,也犯了跟吳乃仁類似的事,把富邦誠品想成春龍公司,


洪智坤:開會前1小時李永萍突調降台北文創權利金3億】台北市府顧問洪智坤昨日在臉書提出松菸文創權利金疑點,他寫下:「開會前1小時15分,李永萍突然調降權利金⋯⋯97年3月17日松菸文創第三次甄審會議前夕,郝市府文化局長李永萍突然將開發權利金從15億調降為12億。會議下午兩點召開,李永萍在中午12點45分才簽報市府。1小時15分鐘的午休時間,簽文可以跑完秘書長、副市長、市長?讓李永萍在兩點的甄審會議做成決議?」


這個就像是松菸文創的【優先購買權】了,明白了這樣的比較關係,再怎麼奇怪的事,也都通通說得通,像是公文怎麼可以這麼快簽出來?也許我們還可多問一句,那洪仲丘又是怎麼死的?


那個把洪仲丘送禁閉的公文不也是迅若奔雷?


標金高的沒得標,標金低卻得標?


這沒甚麼,人家紀國棟交了四百萬說是給他做民調..結果民調高的也不提他,而是提民調低的咧。


最後,當我們看到馬郝市府,開了那麼多奇奇怪怪的案子,如果不是柯P上台,通通都還在保密,連市民選出來監督市府的市議員也全都蒙在鼓裡,大家如果不知道這有多可怕,不妨先想去大巨蛋旁的北捷國父紀念館段,不是在地裂了嗎?那個裂法怎麼好像浮洲合宜宅的梁柱裂..我很好奇,怎麼蓋這個偷工減料的房子時,都沒人會去監看(也是保密住了嗎),要直到使照發下交屋碰巧遇到地震才知道..然後我們可以再想去苗栗的小朋友午餐吃稀飯配加工配料,想到劉政鴻幹了八年縣長如何讓苗栗人變得比乞丐還不如..我們還可以再往下想,想到中捷掉下鋼樑砸死了一個媽媽,然後才知道這是委託北捷蓋的,而北捷是委託遠揚蓋的,而遠揚又是北捷捷運局長周禮良的老東家,難怪周禮良會有感而發,說北捷地裂漏水不要緊,只是個小感冒..


陳麗華說,周禮良離開高雄捷運局後,先是小感冒一直治不好,到高雄大同醫院檢驗後發現罹癌,後來轉至榮總治療;前後半個多月時間,周禮良的情況是「生死一瞬間」。


看到這一整個貪腐到爆的國民黨人渣治國多年,台灣被治理到頭長瘡腳流膿,百病叢生的現象,柯P爬101前若不先去掛個急診,爬完不心臟病發者,幾希矣。


.


為什麼說這是郝龍斌的現世報?因為台糖奇案就是發生在文林苑案之後,我為了回答當時黑白集有一篇【可憐另外三十六家】問:王家的家是家,那麼,另外三十六家呢?


我就剛好看到台糖購地奇案法官對判決問心無愧的要解釋,說他是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對得起自己良心,所以我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也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我認為郝龍斌這裡的個人行為,當然就是用特殊條件圖利特定財團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四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如果郝龍斌是和旺前董事長,那麼他會被接任的董事長告進法院說他開的支票不存在,要是他是台糖前董事長,這一會子碰上正義的法官,刑期可能會在幾個月到三年十個月間擺盪,但是鄉親啊,郝龍斌他可不是一個私人上市公司的董事長,而是首善之都台北市幹滿八年卸任的前市長啊,難道這樣子還能叫他是背信嗎?當年郝龍斌以暴打小屁孩攻占山頭的方式,把已經有人住的文林苑王家房子拆掉,想不到這個報應來得還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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