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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頂新集團旗下康師傅回台發行TDR(台灣存託憑證),爆發承銷商做假帳弊案,事後北檢認定頂新無不法,但查出頂新董座魏應交不但引薦連勝文、徐立德 等權貴圈購,還代向承銷商索討七千五百萬元手續費,其中五百餘萬元透過王金平捐贈國民黨高雄縣黨部,其餘退還連勝文等人,意外使魏家利用TDR結交權貴及 政商名流的金錢遊戲曝光。


關於頂新把五百餘萬元透過王金平捐贈馬英九主席的國民黨高雄縣黨部,其實台灣人就該控告特偵組誹 謗,因為特偵組說【馬英九政治獻金案 查無不法簽結】是在陳述事實,可是事實是馬有收,特偵組意圖公開於眾,以不實之事,像是把台灣人當白癡耍,或者說把台灣搞成貪腐者天堂「公義使邦國高舉, 罪惡是人民的羞辱」,是台灣人蒙羞,是為誹謗。這筆錢,本身就已經有不法被告發在案,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昨指出,國民黨地方黨部收受頂新政治獻金至少525萬元,卻未依《政治獻金法》申報,擺明規避監督、帶頭違法。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范姜泰基重申,高雄縣黨部雖有收到,但沒有行文,款項也沒匯到黨中央,「黨中央沒有收到這一筆錢」。


所 謂不法政治獻金,白癡也知道不會去申報,敢問鄉親啊,你們認為特偵組有把這筆捐給馬的國民黨不法政治獻金查了沒呢?特偵組若把這種早就被街談巷議,連勝文 選市長時被炒翻了的國民黨重大醜聞案都能視如不見,置若罔聞,還能在那裏睜眼說瞎話,查了除這個以為的幾百個人,幾萬筆資金,真像好比剝洋蔥的..這種簽 結我們就能說感謝特偵組又像餵了馬吃狗屎,馬還很得意的來向我們台灣人證稱:


馬英九總統果然有收不法政治獻金!


在卓伯仲案裡..卓伯仲因侵占罪被判刑一案,詹春柏所提補充證詞成了定罪關鍵。詹春柏說,他向法庭提出的證詞,係說明2012總統大選時,國民黨競選經費使用原則為取之地方,用之地方,只要遵守選罷法、政治獻金法等相關規定,中央均授權各縣市競選總部全權負責。


可 是這裡頂新總公司在台北,煉油廠在彰化,怎麼五百萬會交去高雄黨部?這難道不該叫取之中央,用之地方嗎?復次,高雄縣黨部雖有收到,但黨中央沒有收到這一 筆錢的,這不就成了取之地方,中央沒收到嗎?這個貪腐的政黨,還有很多光怪陸離的不法獻金原則,像是李朝卿就是大哥吃肉小弟喝湯,林益世取之地方,藏諸水塘,沖入馬桶,燒成美青(誤)..金?ㄟ,這也不吉利..


李朝卿案


【李朝卿貪款流入馬吳總部案簽結】特偵組表示,根據馬吳競選總部負責辦理核銷人員說法,一○一年二、三月核算競選經費時,這筆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檢方認定馬吳兩人並不知情,亦未指示要求贈送餐盤。特偵組並指出,餐盤價值遠低於千元以上的餐券價格,加上餐盤印有馬英九肖像以及國 民黨總理孫文所題「奮鬥」二字,足見餐盤具有特定政治色彩,轉讓價值甚低。


這個特偵組真像脫褲子放屁,前頭既說「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顯見這筆錢不是偷,去搶,就又是搞甚麼五鬼搬運莫名其妙就不見了 的,那就跟馬不法獻金無關,後頭幹嘛加上餐盤原價91元,但轉讓價值極低(要是打破了,那更是沒人要,自己還要花錢買垃圾袋來丟),ㄚ這年頭抓到賄選,可 以這樣子拗的麼。


由以上這段夾議夾敘的檢舉,大家當可知道,李朝卿在地方上貪污防災工程救命的錢,五百萬以下收一成,五百萬以上收一成五,端的是童叟無欺真不二價, 檢方說他深黯大哥吃肉小弟喝湯這種強盜黑幫切口似的原則,所以取之地方的錢,大多上繳給馬吳競選總部,這則新聞上看到的是六百萬,然後再跟馬吳競選總部申 請要拿來賄選買票,可是後來馬吳競選總部賴帳不給,李朝卿就西里呼嚕,不曉得怎麼搞,有可能是叫企業直接認養,這個方式在飛狐外傳有教,大概是像胡斐想聽 鳳天南這個大強盜傷天害理害小三子剖腹明冤的故事,找來兩個企業界人士,比賽誰說的好聽,胡斐要做生意的一萬兩銀子,就全著落在另一個企業家身上,我看李 朝卿文質彬彬,最好的方式還是再編一個假防災工程,六百萬?我看看,來個四千萬防治土石流的工程就有了。


這一大段李朝卿案,【一○一年二、三月核算競選經費時,這筆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不就又成了【取之不知哪裡的政治獻金,用之地方】了嗎?還是就回到最初,那個歸納法加上反證法,喏~這裡不就又看到特偵組把這個不法的政治獻金案簽結,反證


馬英九總統果然有收不法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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