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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知名經理人嚴長壽在中興大學有一場「你可以不一樣」巡迴座談,胡志強肯定這個活動。胡志強說,他堅信文化的價值與信念,也認為用文化可以打敗黑道!

有人問:「胡志強說,用文化可以打敗黑道。是甚麼意思啊?」嗯,的確,胡志強市長這個結論邏輯跳的太快,需要做點補充說明。

『有兩個人,一個叫「白道」,一個叫「黑道」。他們兩個人是好朋友。「白道」很沒文化,不管打麻將還是推筒子,都愛罵『他馬的』。他跟「黑道」朋友發誓,如果他日後再說『他馬的』,會被雷公打死,請黑道當個證人。有一天,黑白兩道相約去爬山,「白道」不小心踩到狗屎,『他馬的,死老天..』。此時萬里無雲的晴空,突然風雲變色,雷電交加,鏘鋃一聲,一道閃電把跟在旁邊的證人「黑道」霹死了。一陣靜默之後,半空裡傳來雷公生氣的聲音:「『他馬的』,又打錯人了!」

聽完這個故事,有人說:「我懂了,胡志強是要雷公把白道的好朋友黑道霹死。胡志強還真是迷信啊!」這個你就不懂了,沒聽人家說:「上之所好,下必甚焉」嗎?胡志強的迷信,是跟馬總統學的。

扁案二審法官鄧振球,把阿扁貪污罪的刑期從無期徒刑,大降為二十年有期徒刑之後。馬總統先說「尊重司法」,後來又說「他決不干預司法」。這就是馬總統的迷信。「這麼說有點怪,跟胡志強說文化可以打敗黑道一樣怪。假如馬總統是胡志強,司法是雷公,馬總統是迷信司法會霹死阿扁嗎?」咳,,您還是沒搞懂,馬總統是總統,阿扁是前總統,馬總統下台之後,也是前總統,所以他們是「總統」同類,是「最大白道」。所謂「物傷其類」,沒有總統會希望前總統被關起來的。馬總統的迷信,是迷信司法會霹死阿扁身邊的證人(註1),如陳鎮慧,馬永成之流,,「這些人,簡直是喪盡天良,平常跟著老闆吃香喝辣,老闆有事不但不出來頂缸(註2),自己想逃還反咬老闆,豈不該霹?」啊,這段話,不代表本人立場,這裡用的是總統類的同理心

有人顯然是來踢館的:「既然如此,為什麼阿扁刑期大降,貪污的錢扣掉拿去養狗的,也只有一點點,卻仍然不給交保,釋放阿扁呢?高院不放的原因,要用雷公的同理心,經過我的反覆推敲,竟然跟鄧振球「球」字有關。這個「球」字,像綜藝節目的試膽遊戲。頭上的「氣球」,氣球不斷充氣,下頭藝人要唱一段歌才能換手。鄧振球唱完「阿扁貪污減刑」的歌,球還沒破,就輪三審及後來的法官就位了。不管最後是哪個法官放了阿扁,阿扁也真的再也沒回牢裡。要究責的時候(註3),,

『某審法官,你要負責,人是你放的。』,阿扁都快判到沒罪了,怎能不放?
『某審前一審,不是他,就是你囉?』,不干我事,我只減了幾年而已。
...
『啊哈,原來是你,鄧振球法官。』,說我減刑是沒錯,可是人我可沒放啊!
嘎!!(註4)

雷公這幾年被這些迷信的人搞慘了,錯打死了很多人,心中發毛,怕總有一天會有報應,所以才發展出這種自保之道。有人聽完,還是頗有不服:「馬總統說他尊重司法,又說他決不干預司法,哪裡有錯?

我詭異的笑了笑:「阿扁當總統時,也很尊重司法啊,還常找司法高層去總統府開會呢。不過下台後因貪污被關,就大叫這是司法迫害。」,「馬總統也曾說他被司法迫害啊,在他還沒當總統的時候,,當他被侯寬仁告特別費貪污,找一大群律師比對偵訊光碟與筆錄,好不容易找到一點出入,就大肆宣揚,誇大自己全是被檢察官所污陷。當上總統後還拼命告一個小小檢察官,告到司法好幾審無罪定讞才肯罷休(註5)。咦~~ 這個時候,他怎麼就毫不尊重司法?連筆錄也不尊重,到處充滿懷疑的精神呢?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金剛經

Eureka
「司法,有的時候像一枝草,一點露;有的時候像雷公霹死人的閃電。」有人滿心雀躍。我也很歡喜他得悟證道!


註1:這同時解釋了二審司法為何沒降證人的刑期,有的證人刑期反而加重。

註2:余文上道多了,咬牙小關一年,可以在市政府終老。

註3:這裡暫不討論,能對法官究甚麼責?先假設有。

註4:有一個人去小吃店叫了碗陽春麵,陽春麵才端來,突然想吃滷肉飯,於是老闆換了碗魯肉飯給他 ,他吃完拍屁股要走人,老闆說:「先生,您還沒付錢呢?」客人:「付甚麼錢?」老闆:「滷肉飯錢啊!」客人:「那是我用陽春麵換來的。」老闆:「嘎?那總該付陽春麵的錢吧?」客人:「為什麼?陽春麵我又沒吃!」。無論如何,想叫法官買單,很難!

註5:特別費是不是貪污,這是一樁歷史公案。但是馬總統自從官司了結,當了總統後,碰都不敢碰。當初自己一下子說公款,一下子又說是薪水補貼,這些都不是說謊,都沒有不實?還有臉告侯寬仁筆錄不實!看來,要當總統臉皮一定要厚到打不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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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23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