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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簽結報告(http://www.tps.moj.gov.tw/public/Attachment/56189555979.pdf)72頁末說:頂新集團魏家四兄弟 及其主要親屬間資金清查,尚查無與非法政治獻金相關聯之事證

可是


四年前頂新集團旗下康師傅回台發行TDR(台灣存託憑證),爆發承銷商做假帳弊案,事後北檢認定頂新無不法,但查出頂新董座魏應交不但引薦連勝文、徐立德 等權貴圈購,還代向承銷商索討七千五百萬元手續費,其中五百餘萬元透過王金平捐贈國民黨高雄縣黨部,其餘退還連勝文等人,意外使魏家利用TDR結交權貴及 政商名流的金錢遊戲曝光。


還有,


黃帝穎昨指出,國民黨地方黨部收受頂新政治獻金至少525萬元,卻未依《政治獻金法》申報


以及,


文傳會主委范姜泰基重申,高雄縣黨部雖有收到,但沒有行文,款項也沒匯到黨中央,「黨中央沒有收到這一筆錢」


另外,


卓伯仲被控在縣府環保袋採購案涉嫌圖利廠商,總統大選擔任馬吳競選彰化縣執行總幹事時涉嫌侵占選舉經費一千八百多萬元,彰化地院昨宣判,依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卓伯仲應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可是詹春柏卻說,國民黨競選經費使用原則為取之地方,用之地方,只要遵守選罷法、政治獻金法等相關規定,中央均授權各縣市競選總部全權負責。


最後,還有林益世與李朝卿的政治獻金案..


林益世的6300萬,是取之地方,藏諸水塘,沖入馬桶,燒成美金。而李朝卿的六百萬..

特偵組表示,根據馬吳競選總部負責辦理核銷人員說法,一○一年二、三月核算競選經費時,這筆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檢方認定馬吳兩人並不知情,亦未指示要求贈送餐盤。特偵組並指出,餐盤價值遠低於千元以上的餐券價格,加上餐盤印有馬英九肖像以及國 民黨總理孫文所題「奮鬥」二字,足見餐盤具有特定政治色彩,轉讓價值甚低。

綜上,我們知道國民黨的政治獻金,可以包山包海,取之地方,用之地方,把第一個「地方」代換為「中央」,就成了頂新TDR退佣的五百多萬政治獻金捐給高雄黨部案,取之中央,用之地方。但地方沒申報,中央不知道。或改成取之地方,用之中央,那就成了李朝卿案,一開始是想取之中央,用之地方,但中央不給核銷,碗盤價值又低,無法退換,只好還是照送選民(沒賄選喔?),這筆錢只好變為取之地方,用之地方了。而林益世是靠中央來取之地方,說是要用之中央(也是一種地方喔),但是這些獻金被發現時,不是給藏著就是沖掉或燒掉的。


說穿了,這些舉例通通都有不法政治獻金,但是特偵組顧名思義,叫作特別偵查依法政治獻金組,偵查範圍只限依法,只要有一點違法,就不在特偵組的偵辦範圍。這才造成光是隨機抽個第72頁,竟能從頭到尾都是矛盾與像說謊的奇特景象了。那麼,當特偵組以可以證明真假的頂新有捐給國民黨非法政治獻金,誣稱【尚查無與非法政治獻金相關聯之事證】,這叫以不實之事,把頂新形容成為富不仁,受人一飯之恩,連湧個屎尿以報都沒有,講的頂新好像是貪腐財團裡最最貪婪無行的一個財團,也不思都是誰把自己養得這麼大的,竟然真的一毛錢都沒捐,真是太悖逆人情義理,天道不容了,但這些通通都是沒有的事,沒看到馬總統跟頂新還是麻吉到不行,羅智強甚至能去頂新的老窩招搖撞騙也不以為忤,啥?說還查到與餿水油業者異常資金往來,但是要移交給彰檢繼續辦,我拜託特偵組每天喝茶看報也認真點行不行?彰檢老早就查到了..


【頂新製油認逃稅 捧4億現金忙繳清】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從查扣的電腦資料庫,意外查出頂新製油近七年來串通下游十多家廠商,逃漏營業稅二億四千八百萬元,頂新製油認罪,加上中區國稅局裁罰一億六千百八百萬元,頂新廿四日捧著總計四億多元現金繳清。據透露,負責追稅的檢察官施教文,另查出十多家下游工廠在頂新製油要求下,配合開立二聯式發票達十多億元,未依規定開立三聯式發票,造成稅捐單位無法追查,逃漏稅金額二億多元,頂新向檢方表明願意幫下游廠商繳清這筆錢,以展現認罪誠意。


甚至還比你特偵組更要早,放著頂新賣更噁心的餿水油不往下查,更快就給頂新緩起訴了..


頂新逃漏稅案 魏應充緩起訴
起訴書表示,魏應充指示員工,故意就銷售金額漏開發票,從民國95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間,短開銷售金額達7億3200多萬元,這部分的差額存入魏應充開立的私人帳戶,而非頂新集團的帳戶內。起訴書指出,會計陳錫勳故意不將上述差額登載於頂新集團的會計帳簿,致該公司95年至102年度財務報表不實,幫助公司逃漏營業稅2900多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2億1940多萬元。檢方表示,魏應充及陳錫勳均於偵訊中坦承不諱,考量二人均無前科,犯後又深表悔意,加上已繳清所逃漏的稅額及1億5300多萬元的行政罰鍰,認為以緩起訴處分較為恰當。


我在【證嚴法師如何看頂新魏家逃漏稅?】2014/02/06 15:03


老早指出這極有可能是首樁【集體重大經濟詐欺型逃漏稅案】,當時要是彰檢肯聽我的話,證嚴法師則是閉上她那宇宙大覺者般的鳥嘴,搞不好台灣人可以少喝一年的餿水油咧。


以上只是幫大家與特偵組回顧頂新膽敢一毛錢非法政治獻金都不捐給馬總統,還能幹那麼多事,掠奪台灣人的財富,戕害台灣人的健康與生命,而馬總統反而對頂新青眼有加,所謂健人就是腳勤,那是騙你的,馬總統怎麼可能真有那麼犯賤呢?綜上所述,我們知道特偵組這篇百多頁的簽結報告,內容漏洞百出,但是在第72頁上,特偵組就真的有意圖公布於眾,以不實之事(知道頂新有捐卻陳述事實為沒捐),讓馬總統與頂新的名譽一起受損,甚至形同把台灣人當成白癡般唬弄,直接羞辱了台灣人,一點也不想想是誰拿錢養著他們的,像這樣特偵組犯行如此的明確...所以我說特偵組根本就像是犯了誹謗馬總統跟頂新的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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