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阿帕契貴婦才是真正的金枝玉葉】)那麼,言論又是如何變成行為的呢?


我在上文提到,刑法對於要處罰的對象,以及要處罰的事,定義的很清楚,要處罰的對象是"行為人",要處罰的事是"行為",刑法甚至吹毛求疵到貪污罪說公職人員(或是受託從事公務之人)貪污要受罰,但是:


台電公司前楊姓課長涉嫌貪汙被檢方起訴,後來法令修改,國營事業員工不屬公務員,他獲判免訴。去年他聲請刑事補償金獲准賠43萬5千元。


所以台電員工不屬公務員。還有還有..司法院還作出解釋,


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昨天作成決議指出,公立大學教授接受委託研究辦理採購事項,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教授如有以不實發票詐領補助研究款私用等不法行為,將不構成貪汙罪,而是以刑法的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處罰。


所以到底言論是從何時何地被何人因何事所誤解,竟被輕率的烏龍轉桌..變成刑法上的"行為",頗值得我們會講話,會思考,會上網發表個人意見,還天真的以為受到憲法第11條所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的網民探究一番,


細究言論何時被法學先進或白癡的祖師爺與行為混淆,放進刑法的言論罪裡,已經不可考了,雖然在刑法或其他一些先進立法,舉凡有"妨害名譽"之類字樣的都算,都是源自刑法的誹謗罪專章,略以"用不實之事,使他人感覺名譽受損",這個用不實之事,就是指思想,說話,寫字,圖畫,或是各類表達方式,本身就是虛無飄渺的抽象概念,現在要來證實表達出來的是不實之事,好比我說你貪汙,可是現在法院沒判,檢察官還沒起訴或司法還沒立案偵查,那就是不實囉,從網友日昨在【李朝卿要關30年,真該謝謝馬英九】留言給我:要是李朝卿被求刑30年後判無罪,看我要怎麼說?可見這件事有可能變成真實,所以這是時間感所產生不實的假象而已,像我本人也被告過以不實之事如何的,可是這件當時告訴人稱不實之事,等到後來經過網站改版等等時空環境因素,在開庭時已經變為真實了,這就好比有人說我部落格少人看,我就可以說這是不實之事,讓我感到名譽受損,過去這就是一件不實之事,只要往前翻閱,在UDN改版把政論格文屏蔽起來前,我的格文動輒上千,破萬也曾有。可是設若改版後才開庭,一看每篇文章都只區區兩三百,這又變成真實的事了。


像這樣的刑法,除了武則天或白色恐怖時期,文字獄般搞特務治國來震攝老百姓,怕是只有治絲益棼了。


其實,聯合報曾有個專題叫做語言癌,說得極好,我把它貼在下方:


「進行一個XX的動作」 你得語言癌了嗎?
【聯合報╱記者林秀姿、張錦弘、沈育如、陳智華、馮靖惠、薛荷玉 】
2014.12.19 03:20 am
前言
「下架」常被講成「進行一個下架的動作」,「了解」成了「做一個了解的部分」。無意義的冗詞贅字,充塞媒體上及許多人的口中,就像癌細胞不斷複製增生。本報剖析「語言癌」的生成原因及治療解方,還給語言乾淨、健康。
知名主廚阿基師遭跟拍與女子上「摩鐵」,上周開記者會,留下不少「金句」,如承認跟該女子「有做一個擁抱『的動作』,也做到了嘴對嘴『的動作』」,但沒有做任何互動『的動作』;事件發生後,他「有跟太太做報備『的動作』」。整場記者會,只見「動作」滿場飛。
日前食安風暴發生時,打開電視,總聽到官員、主播反覆說「進行一個下架的動作」。政府發言人說明,魏應充入獄首日「有做一個佛經的閱讀」。
不知從何時開始,「了解」變成了「做一個了解」,「處理」多講作「做一個處理」,動詞前面累贅地加上了量詞「一個」及動詞「做」,後面再加上「的部分」、「的動作」。


標語、告示 「癌細胞」入侵
有小吃店貼出告示,若顧客點菜時沒註明要燙何種青菜,「不再做詢問的動作。」
記者陳易辰/攝影
語言的「癌細胞」不當增生、擴散到了媒體、大眾口中,上至中央部會首長、機關發言人、教師,乃至於一般民眾口中都經常出現。這可怕的「癌細胞」甚至已入侵到標語、告示及平面媒體報導,從口語內化為文字語法。
廿七年前詩人余光中曾為文細數這類語言病,豈料廿七年後,語言病已經轉變成癌細胞蔓延、傳染,許多人對「消防栓做一個噴水的動作」等病症詞彙已經見怪不怪。
走進新北市一所公立國中,教室內剛播完一部電影,老師要學生分小組討論,「以學生為中心」的翻轉教育正盛行。但十分鐘過去,學生忙著以網路用語嬉笑,辭不達意,更別說有深度的討論。
奇怪造句 被讚創意
教師發現,不少小學生寫作業已不再訂正,寫出奇怪的造句或作文,還會被轉貼到臉書上獲讚「有創意」。
課堂上如此,回到家中也是如此。不少父母忙於工作,透過即時通訊軟體和孩子溝通,流於「貼圖化」,所有的關心、叮嚀,都由一張熊大和兔兔的貼圖取代。
「『做一個下架』哪裡不對嗎?大家不都這麼說嗎?」說著冗詞贅字的人,多半沒意識到「下架」本身就是個動詞,不需要再畫蛇添足「做一個下架的動作」。
西化中文 病態變時尚
化簡為繁、以拙代巧的「語言癌」日漸氾濫,余光中等學者認為,這和中文「惡性西化」有很大關係,大家只顧學英文、看翻譯小說,不再看用字精簡的中文經典,結果英文沒學好,卻把中文學壞了,加上電視、網路推波助瀾,講病態中文,變成時尚,更雪上加霜。
余光中當年細數流行的語言病,最常見的就是用「做出」、「進行」這類「萬能動詞」加上「抽象名詞」,來取代簡單的動詞,例如「我們對國際貿易的問題已經進行了詳細的研究」,其實可改成簡單的「我們已詳細研究國際貿易的問題」。
清大榮譽教授李家同認為,這種西化、累贅、囉嗦的語法,透過電視記者或主播的散布,已變成一種時尚,因為大家都這麼說,即使自己認為不對,也不敢說出正確的用語,讓語言癌更加惡化。
錯誤用法 藉媒體散播
作家張曉風也忍受不了電視台常把記者SNG連線時拉高著音調,吐出長串累贅、不知所云的話語一播再播,偏偏電視影響力又很大,這類錯誤用法逐漸感染到一般人。
也有人懷疑,不管講什麼都加上「動作」的語言癌,起源於軍中的「一個口令,一個動作」,但不論源自何處,癌症已大量散布,危害「健康」的語言。
資訊零碎 思考力弱化
語言癌是病句,還可分類為邏輯語病、語法語病和修辭語病。
彰師大國文系教授王年双觀察到,連很多教師都沒有錯用病句的自覺,也未及時糾正學生,久了便積非成是。
語言癌背後還隱藏著「思考力弱化」危機。台北市景美女中國文科老師陳嘉英直言,每天花數小時滑手機閱讀零碎的資訊,腦袋就會充滿網路用語,無法思考論述,話說不好、作文寫不好,都和思考力弱化有關,必須時時刻刻警惕自己別說「笨話」。
(轉貼到此)

我們這部像是天天強姦憲法與大法官解釋的刑法,關於言論罪之專章,不也像是一種一開頭,可能只是像捷運局長周禮良或國父紀念館捷運隧道變形滲水的小小感冒流鼻水,當然周禮良後來驗出是罹癌,老婆還在生死一瞬的慌亂中誤收了公司送來的數十萬紅包。而捷運裂縫給土木技師理事長余烈看到,也說絕對不是小感冒(只要把自己想成浮州合宜宅的災民周看到地下停車場梁柱的裂縫或滲水就懂了,哪裡會只是個小小感冒流鼻水?)..這個司法的小感冒,搞不好只是一個語言癌的細胞,


你做了一個"說話"的動作。


喏~這不就是刑法所規範的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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