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林益世法庭証供
林益世輕判 特偵組不服上訴台北地院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依恐嚇得利罪判刑,特偵組對判決不服,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以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龍潭」、「二次金改」、「台北101董事長人事」等案最高法院實質影響力說的法律意見就本案上訴。
我早說了,特偵組這是在裝模作樣,在林益世放了!謝謝馬總統我就問過,龍潭案是陳水扁收錢,指使李界木,陳水扁判11年,李界木判三年,敢問特偵組,林益世案,林益世這個立委收6300萬,是指揮了誰呢?是指揮馬總統,還是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咧?
誰,是林益世案的李界木哩?
特偵組一不問當時政院的秘書長,也不問副院長或吳敦義院長,這裡就製造了實質影響力說的斷點,白癡都可以打槍,怎麼他還敢用來上訴二審,要再被打一次槍,丟一次人麼?說起來,這個馬總統養的特偵組,實在是有夠厚臉皮了。這裡我就來好好教教特偵組,這回要用實質影響力說來搞林益世,不能再舉阿扁「龍潭」案,
因為沒有李界木。
也不能用「二次金改」,因為行賄的跟洗錢的共犯也全都無罪,特偵組還說他很不服氣,嘿,卻又掰了一個理由說他不能上訴,全案只有阿扁有罪,反正他罪多不愁,就全賴他好了。
至於101?咳,那不是背信跟炒股案?還有..那不是完完全全的民間公司麼?還是個比台糖中鋼要民間幾百倍的民間公司哩。
那..那要舉甚麼例子來證明林益世有實質的影響力啊?
這還不簡單,眾裡尋他千百度, 驀然回首,那人卻在, 燈火闌珊處。這個例子就叫做「林益世一審貪汙無罪案」,這裡有個人,他是真正有實質影響力的,
林益世在法庭上當著三法官的面說,他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
嚇!二○一○年?
那不正是馬總統要競選連任的選舉前嗎?這林益世貪污的案子,要真往上,不限層級,追查到..追到馬總統的黑臭大水庫裡,那該怎麼辦?
所以馬總統就用上了他真正大能的實質影響力,讓林益世一審三個法官,豬油蒙了心,甘冒大不諱,強姦人民情感,拼著遺臭萬年,也想要當成宋朝法官,史上最奸,宋高宗拿來殺岳飛的秦檜,「欲輕之罪,何患無辭」,隨便掰個恐嚇(註),把林益世的托詞全當鐵證(偏只漏了最關鍵的那一句),直接把林益世的貪汙說成無罪,就差沒說出通關密語「清廉是誰的生命」「清廉又是誰從政的第一要件」了。
不用太高智商,就算是連法官判決書中說的到底林益世是恐嚇誰都分不清,也行。大家只要試想這三法官,判林貪汙有罪,不是更為簡單輕鬆,判決書也可少寫好多頁麼?這三法官,判林貪汙有罪無罪,他們還不是照樣當他們的法官,一輩子高薪厚祿的榮養?那他們幹嘛要挑這種骯髒齷齪,使祖上家人蒙羞,子孫後代遺臭的事情幹?
「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清乾隆年間的狀元秦澗泉遊岳廟所寫的對聯
喏~~把林益世一審貪汙無罪案,這種不近人情,不,等於是把國民大眾的情感抓來強姦,貪汙變無罪的司法奇案拿來當例子,全中華民國,還有誰敢說馬總統他沒有對司法的實質影響力?
是吳秋宏?是紀凱峰?還是林孟皇呢?
再說一遍,林益世一審貪汙改恐嚇案,就是馬總統為了幫余文般,只是代他收錢,迫於無奈,要輔選而收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的林益世脫罪,所展現的實質影響力。馬總統要是敢說他不是完全執政宇宙無敵超級大總統,或說他只是當到這個一點點,那個多一點點的一點點總統,沒有這種能讓三法官餵所有台灣人吃狗屎也幹得,把貪汙說成無罪的影響力,那他就一定是在撒賴。
是以照我所授,特偵組二審必勝!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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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因為林案一審三法官,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把林益世貪汙案判成林益世恐嚇案,判得太過不近人情,太奸慝,可以說是真正的靈異事件,乃至在聯網部落格界,爆發騷動,惹起一場小風波。喔,是這樣的,有位聯網人氣格主,實在是看不懂這三個法官是怎麼把貪汙變成恐嚇的,於是寫了一篇
這位台灣阿Q格主,直到現在還不相信,還一直以為法官說的是林益世恐嚇陳啟祥,而在那裡的網友,也給林案三法官怪判搞的神經質起來,連幫阿Q版主解惑的責任都拋下,狠咬一個新來的網友,這種情境在動物頻道裡,母鬣狗管不住鬣狗族群時也常發生。我實在是看不下去,說了一個關於動物農莊的故事..
在動物農莊裡,拿破崙遭逢雪球重大挑戰時,會一口氣放出九條狗來咬,他們只收到密令「咬那個講話的」至於講甚麼話,他們可沒有判斷力可以分辨。還有狗兒彼此不會互咬,因為狗叫聲他們自己分得清。(^^)
對了,還是要言歸正傳,雖然要恭喜阿Q版主的搞笑疑問式文章,又獲得聯網大力推薦,但這些討論內容要給外客看到,還以為大家水準不過如此一般,以後就不來了,所以請在各新舊網友互罵之餘,一定要幫阿Q版主頂一把,解解惑,
報告版主,法官說林益世沒有恐嚇陳啟祥,而是陳啟祥設計設局坑害林益世。林益世被判恐嚇,是因為恐嚇了一個姓金的,ㄟ,誰曉得他是哪根蒜苗啊?
喔,對了,發生在阿Q格主格子裡的這場風波後來已經平息,因為這位新網友,三攀四攀,原來是大水沖了龍王廟,大家都是自己人,這實在太爆笑,我又已經留言不再回應,只好把自己前一個留言發生的錯誤,借自己格子一隅來更正:狗兒其實也會互咬,因為那本是狗兒的天性,狗咬狗,一嘴毛,沒聽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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