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重啟死刑執行,有不少波折。去年四月槍決四名死刑犯後,為爭取歐盟同意台灣申根免簽證,法務部暫緩執行死刑;另方面,也和強烈要求政府執行死刑的立委吳育昇、藝人白冰冰等溝通,允諾過完農曆年會有一波執行,取得支持。』

有人說:「啊,所以馬政府又要槍斃死囚囉?可是廢死聯盟不是說『沒有急著執行的必要』嗎?」鑑往知來,有沒有執行,急不急著執行,都是馬總統拍板,由他說了算,敢問廢死聯盟是哪根蒜苗啊?

有人問:「那馬總統怎麼突然又急著執行了起來呢?」本來是不急的,死囚一拖好幾年不執行死刑,去年有個立委(版主按:因為這個立委不讓老百姓談他的性醜聞,為免麻煩,就不提他的大名了,引述的新聞裡可以查的到),上薇閣賓館搞性醜聞,差點就被判政治死刑。之後閉關數日,旋即脫蛹而出,天蠶再變,蛻變成一個強烈要求政府執行死刑的立委,政治生命於是就又復活了起來。孩子,這裡有個重要的人生課題,一定要知道:「當你的生命,可以換取別人的生命,而手槍又在別人的手中時,你就已經死了。

有人思之不寒而慄:「既然那個立委已經慾火重生,恢復政治生命了,應該就如同廢死聯盟所言『沒有急著執行的必要』,不是?」唉,本來的確已經沒有急著執行的必要,但是今年這個性醜聞立委又要選舉了,那就又變得非常有必要了。還是那句老話,當這一個立委要延續他的政治生命,死囚的生命就只好論斤論兩賣了。

有人愈想,欲覺難以置信,自我寬慰的說:「不論如何,
廢死聯盟『沒有急著執行的必要』,也是嚴重違反社會多數人期待的。」這句話,請准以吳淑珍『沒有急著執行刑期的必要』視之。

要不然公投,看廢死聯盟有理,還是執行死刑有理公投這主意不錯,建議先拿吳淑珍要不要關來牛刀小試一下,如何?

廢死聯盟也可以出來街頭做做問卷..哼,看看有多少人想吐你們口水。」放吳淑珍,不關貪污犯,怎麼就不去街頭做問卷啊?

有人火了:「版主若是也認為沒有急著執行的必要,那死刑犯都去你家住所有開銷都用你家的如何?是因為怕花錢,才不關吳淑珍的嗎?順這個邏輯,不唯死囚,牢裡的囚犯,都可以先放回家,由檢察官不定期查訪。這樣子最省。

唉,不是這樣的。死囚不執行,是對受害者不公平」不關貪污犯吳淑珍,還直接對你我納稅的老百姓不公平。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者,諂矣』,有人對死囚傷害別人感到憤憤不平,雖說有點假,但可以說這是有同理心;可是卻對人家直接加害到有人自己頭上的事,不置一詞,聽若未聞,視若無睹,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有人說:「板主硬把廢死議題與放吳淑珍的案子扯在一起,放吳淑珍是依照法令規定。
除非修改法令,把所有犯罪之人都去關,如此才能討論吳淑珍的問題。司法都判決定讞了,還要修改法令,才能關吳淑珍,或是把所有犯罪者都關到,才能談吳淑珍不關的問題。那任一個死囚判死定讞,豈不是也要修改法令,才能槍?某死囚要槍斃前『慢,你們把其他死囚都槍完了沒?』有人的理論,反証死囚一個都不能殺,從而廢死。原來有人竟是廢死聯盟的一員,失敬失敬!呵

有人急急否認:「我..我不是啊。哼!都是這個廢死聯盟的錯,他們的家人,怎麼不讓死囚去殺一殺?」有人秉性純良,但一觸及廢死議題,心底想殺人念頭就油然而生。我說有人啊,斃
不斃死囚是馬總統的事,關廢死聯盟啥事呢?馬總統在『去年四月槍決四名死刑犯後,為爭取歐盟同意台灣申根免簽證,法務部暫緩執行死刑』不斃死囚,可以換取外交免簽,回來對國人說嘴:

『馬英九總統參加國父孫女孫穗芬追思彌撒。在談及國父時,馬總統語氣略帶哽咽地說,國父逝世之前,企盼我國能廢除與外國所有的不平等條約,最後在國父逝世十八年後,終於實現了。馬總統說,政府持續提升我國的國際社會地位,到目前為止,共有九十七個國家給予我國免簽證待遇,「相信國父在天之靈,一定也會感到欣慰」。』

順便誆一眶國父,糊弄一弄死人。斃了死囚,可以騙取民心,換得選票,延續馬總統愛將性醜聞立委的政治生命。『廢死聯盟?呵,那到底是甚麼蔥蒜啊?

這一切,再再證明了一件事,馬總統一手拿經,一手亂摸,一面狎弄皇后貞操,一面還要好名聲。他說他不干預司法,真正的意涵是等到司法定讞,那就是行政權的範疇,到那時他就諸法皆空,自由自在,敢問他吃飽撐著,去干預那個花瓶般的司法做啥?如仍不信,請看...
 
『中科三期又面臨暫時停止開發威脅。針對環保署去年重新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及開發許可,居民再度提起撤銷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新的結論及許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光電產業製程會產生有毒性廢水,將危害居民健康,在撤銷訴訟判決確定前,有准許停止的必要。

環保署和中科三期居民的司法戰,去年已走過一回。中科三期的居民去年一月贏得訴訟,環保署於九十五年作的環評結論、開發許可被撤銷,但中科三期開發行為未停止。』

這就是活生生,血淋淋,馬總統用行政權對抗司法權的如山鐵證,馬總統才是最後拍板定案的人。吳淑珍關不關,死囚斃不斃,中科開不開?...你法院是麼東西?一邊涼快去!

廢死聯盟,以為死囚都是吳淑珍,他們自己則是人權團體,這一切都只是個幻相。廢死聯盟真正的身分,是馬總統不槍斃死囚時,拿來擋子彈的保險套。馬總統不槍斃死囚則已;一槍斃起來,一個晚上就能槍斃掉四個死囚。


馬總統干預司法到這步田地,真難想像他自己說絕不干預司法,竟然還會有人信?這種人,馬總統若說狗屎能吃,只怕也搶著吃下去了


嘆曰:

不關吳淑珍,也不斃死囚,中科不停工,眼裡沒司法;
立委要選舉,又要斃死囚,口念金剛經,善哉馬總統!


備註:關於【台嫌遣陸案】『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陳長文今天表示,兩岸情結應該先拋到一邊,將法理和打擊犯罪放到首位,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

有人問:「所以我們可以說這個叫『回歸法律的專業嗎?』」
好比楊淑君被栽贓,中國趙磊說妳做弊,妳就是作弊!『還哭,不怕我把妳當成中國詐欺犯,關死你...』嗯,就是這種法律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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