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智坤抵達議會受訪時表示,他尊重人事處處理,目前不宜多發言,以免影響議處。
至於是否會辭職?洪智坤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他強調給媒體的資料是已經解密的公文,這是過度時期的價值選擇,台北市的重大公共工程,市民應有知的權利,既然標榜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和公開透明,他還是捍衛市民知的權利。
媒體詢問,既然市民有知的權利,為何提供特定媒體不是全部媒體?洪智坤表示,市府有建立SOP,府會也在做磨合,他在廉委會是透過政風處調閱大巨蛋案相關公文,後來制度建立後,現在其他案子的資料都公開上網。
媒體認為洪沒回答問題,追問為何提供特定媒體?洪智坤仍說,現在資料已經公開上網。
媒體追問,為何當初資料只給特定媒體,挑選媒體的標準是什麼?洪智坤表示,他提供資料的媒體應該是各種立場都有,廉委都有調閱公文權利,外界都有得到資料,不是只有他一人可以提供。
(轉貼到此)


我認為洪智坤在第二個回應就遜掉了,難怪他在林益世案會因誹謗中鋼(?)被法官判罰金,


洪:他還是捍衛市民知的權利。


記者:既然市民有知的權利,為何提供特定媒體不是全部媒體?


洪:後來制度建立後,現在其他案子的資料都公開上網。


媒體認為洪沒回答問題,追問為何提供特定媒體?洪智坤仍說,現在資料已經公開上網。


欸,洪此時該反問記者是哪一家的..ㄟ,不是,洪該回說:為何提供特定媒體不是捍衛市民知的權利?又,為何提供全部媒體才是捍衛市民知的權利?

記者追問:為何當初資料只給特定媒體,挑選媒體的標準是什麼?

答:1捍衛市民知的權利。2以能捍衛市民知的權利為標準。

總之,就是用捍衛市民知的權利以及反問記者為何認為這樣不行,那樣就可以的,保證讓特定不捍衛市民知的權利的媒體哭著回去找媽媽。

言歸正傳,媒體問:至於是否會辭職?洪智坤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根據馬王政爭洩密案的SOP,黃世銘洩了這些機密,


◎2013年6月28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
王:沒啦,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
柯:他怎麼說?
王:他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
柯:勇伯要處理沒?
王:勇伯要處理。
柯:沒問題吧?
王: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他要處理啊。


◎2013年6月29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OK了。


這就好比..ㄟ,直接翻譯回大巨蛋案洪智坤洩的密好了:


==2004年9月23日BOT議約會議 第3階段第3次會議錄音檔==
9月20號的協商有一個結論
這個協商主要是 因為是重大議題
所以我(李述德)特別由
遠雄董事長跟市長(馬英九)
親自見面 營運權利金
都市計畫變更 做了一些這個這個
所以我們認為兩個擺到一起
不要一隻牛剝兩次皮
對市政府也不利
對他們(遠雄)也不利
這樣的一個邏輯之下
府裡的高層認為說
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


當馬王政爭洩密完,沒出現的背景資料(勇伯)曾勇夫痛批特偵組「羅織罪名!令人不齒」,但在馬英九總統介入、行政院長江宜樺兩度約見後,曾勇夫在晚間九時五十分召開記者會宣布辭職。

可知大巨蛋洩密完,由「我(李述德)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馬英九)」..如何又如何的就圖利了大巨蛋的。市長括號內的馬英九,這裡也是沒出現的背景資料。他也跟勇伯一樣,講了柯文哲跟廉委會是「羅織入罪」,所以鄉親啊,讓我來問問大家,記者這時問洪是否會辭職,那個最該提出辭職的,難道不該是馬總統嗎?


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馬英九)...
親自見面 營運權利金..
都市計畫變更 做了一些這個這個..所以我們認為兩個擺到一起,不要一隻牛剝兩次皮,對市政府也不利,對他們(遠雄)也不利,這樣的一個邏輯之下,府裡的高層認為說,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


鄉親啊,這樣不是關說,甚麼才是關說?我認為馬英九這裡不但是關說,而且還是個成功的關說。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5238 的頭像
    j5238

    天地有政氣

    j523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