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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遭曲解 郝龍斌臉書7點反駁】從馬、郝時代延續至今的美河市案,近日再成話題焦點。前任台北市長郝龍斌下午在臉書發文,提出7點反擊,包括將日勝生所送的建議分配 比例從17:83,拉高到30:70去談判;以及2007年就曾請調查局調查此案,但最後市調處、地檢署都分別簽結或做成不起訴處分。郝龍斌表示,他同意 地價上漲的利益不能都歸於日勝生,所以才會要求重新鑑價,最後認定日勝生應返還台北市約76.98億,並在律師建議下,要求日勝生需同意透過仲裁或訴訟方 式返還相關利益。

郝龍斌臉書全文如下:
關於今天週刊刊登部分美河市案之公文,做出片面解讀,我深表遺憾。關於本案,我也有些簡單說明想澄清。
1.美河市聯合開發案係90.12.18簽約,95年底,我上任前,據了解已開始進行權益談判工作;原本日勝生所送之建議分配比例大約為17:83。但我們將其拉高到30:70左右來進行談判協商。
2.所以,當時的副市長林崇一為爭取較高的市府權益,曾數次退文,要求繼續談判。捷運局聯開處和日勝生經過數月談判,最後日勝生同意提高,捷運局才予簽呈同意。
3.於96年間,我們亦曾懷疑日勝生疑似有財報不實等違法情事,當時我曾要求政風處調查,並主動移請調查局接續調查,但最後市調處及地檢署分別簽結或做成不起訴處分。
4. 近幾年由於房地產市場飆漲,且監察院調查後,亦提出多項檢討意見;我認為聯開權益分配、鑑價制度已實施十數年,確有不合時宜或簡略之處,應依監察院意見大 幅修正。我除了大幅提高層級與跨局處參與外,也將鑑價制度做一嚴謹的要求,進行各項防弊措施(市政會議中多次裁示)。
5、我完全同意地價上漲之利益不可均歸於日勝生,因此才會要求重新鑑價,最後鑑價結果認定日勝生應返還臺北市約76.98億;我們並在律師建議下,強烈要求日勝生需同意透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返還相關利益。
6.由於日勝生主動提請仲裁,市府也在法務局建議下,指定國內民法及仲裁界權威學者-政大法律系黃立教授-擔任仲裁人。而依據仲裁法,日勝生得自行指定其仲裁人,主任仲裁人(羅明通)則係由雙方選出之仲裁人共同推選。
7.其實本案經監察院調查後,市府與日勝生重新爭取權益期間,對於日勝生其他進行中之案子,我即指示都要採「嚴格把關」的方式處理,包括大橋頭聯開案及南港機場聯開案。

本 案過去曾經監察院完整調查,我記得當時主辦委員之一即為目前擔任柯市府廉政委員之馬以工女士,當時監察院亦認定林崇一副市長並無違法,故彈劾案並未成立。 我一直認為市政是延續的,本案目前正在仲裁程序中,我亦支持柯市府積極透過仲裁程序,要求日勝生返還新鑑價結果之市府利益。

(轉貼到此)

成語「五十步笑百步」,是一個孟子給梁惠王的勸諭,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凶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後來,深陷收許多獻金醜聞的馬英九,在富邦老闆說沒捐錢給他,而是捐給有是非講道義的國民黨,喜不自勝,逢人便叫看哪,我果然是一毛錢都沒收ㄟ,可是老百姓不但掌聲稀落,更多是嗤之以鼻,忍不住抱怨,我一毛錢都不收,怎麼人民沒說「馬總統好棒」,何也?

我說,馬總統住過萬華,請以萬華性交易喻,大家知道,萬華有很多遊民,所以也有很多流鶯在那裏站壁攬客,有一天,版主行經萬華,遇到一個面容姣好的流鶯,
小姐,要賣嗎?
你說呢?
我給你五千。
當然好囉,小姐一把揪著版主,就往巷弄鑽去。
慢!別急,我今天皮夾忘了放錢,只有15塊銅板..
去死啦,你,把老娘當甚麼?
欸,不就是個叫賣的流鶯嘛(誤)..

曰:「不可;直不收一毛耳,是亦做雞也。」

看到郝龍斌這七點聲明,幾乎全是避重就輕,

1、可證馬英九果然貪汙圖利日勝生起碼13趴(17趴到30趴),但是幹嘛只拉到30趴呢?
2、那林崇一幹嘛要生病?
3、政風處是市長管的,市調處是調查局管的,地檢署是法務部與檢察總長管的,以上最後都是馬英九管的,我從沒聽過誰可以查老闆還能安然無恙的。
4、略
5、那是因為司法起訴鑑價報告是官員偽造的,好嗎?
6、市府仲裁人是快卸任身影怪怪的郝龍斌找的,日勝生是它自己找,然後兩個再一起找馬英九的常任律師當仲裁人,真是夠了。
7、當時彈劾了兩個小官,至於其他,未免太掰了..

監察院今天說,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低估北市府土地成本,高估投資人建物貢獻成本,政府權益損失超過新台幣100億元。
監察院調查台北捷運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認為前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長常岐德、前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涉重大違失,通過監察委員馬以工、馬秀如、林鉅鋃與李復甸提案,彈劾常岐德、高嘉濃,除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一併移送司法單位偵辦。
馬以工在記者會表示,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聯合開發位於小碧潭捷運站16棟、千餘戶,已接近完工的美河市建案。
她說,北市捷運局持有土地面積約99.35%,日勝生僅0.65%,但雙方權益分配比例很不合理,北市府投入的土地貢獻成本被低估,日勝生建物貢獻成本則刻意高估,嚴重損及北市府權益。
另外,監察院對外公布的彈劾案文,雙方權益分配比例、土地及建物成本等關鍵數字,都以○○○代替。
馬以工表示,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無關,是因北市府與日勝生的權益分配過程,被北市府片面列為機密,監察院再三要求解密,北市府相應不理。
她說,不能為掩飾犯罪,就將公文訂為密件,不了解北市府為何不解密?將持續要求解密;李復甸也說,這是「莫名其妙的制度

以 上,就是我新創成語【三十趴笑十七趴】的由來,馬英九說他不清楚美河市幹嘛被老百姓罵翻,我說馬是數字控(數據迷信),那麼我就用統計數字來告訴他,有一 個美河市聯合開發貪汙案,前任馬市長圖利廠商,土地幾乎全是市府的,但是只分回17趴的價值,後一任的郝市長,圖利廠商少些,分回了30趴的價值,然後可 以叫後一任30趴的郝市長,嘲笑前一任馬市長只分得17趴嗎?

曰:「不可;直不17趴耳,是亦圖利也。」

喔,還有喔,這個卸任身影有夠奇怪,緊急推出啥醫療BOT(請參【郝龍斌卸任前的身影讓人感覺怪怪的】),緊急同意跟日勝生仲裁,派出市府仲裁人後,又與日勝生來個小BOT..合推馬的御用律師當總仲裁人的郝市長說,

日勝生應返還臺北市約76.98億

所以我們可以確知郝市長親口向我們證稱,他的30趴,圖利了日勝生76.98億,如此證據確鑿,鐵證如山,當事人都自白了,司法還不趕快把這種禍國殃民貪腐到爆,圖利商人數十億的大貪官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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