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 馬犬決張顯耀,是匪諜同類相食】貼出後...怪哉!張顯耀又變回不是匪諜了?

張顯耀被境管 北檢依洩密罪立案調查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出現轉折,調查局以張受委任處理外國事務向大陸洩密觸犯外患罪,高檢署卻認為若將大陸視為外國,適法性恐有問題,調查局昨天轉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北檢已立案調查,同時將張列洩密罪被告與境管。「有充分證據讓張無話可說

只有死人是無話可說。-----J子

說到這檔事,也甭談甚麼特務、人渣治國,白色恐怖寒蟬效應了,這時最該重貼的是【張顯耀不自殺宣言!

代擬張顯耀不自殺宣言  顯耀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 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性水域(餘略,反正就是要被死掉的地方)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餘略,反正就是被死掉用的手法), 亦絕不與馬總統再握手。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顯耀不再出現, 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我猜北檢所謂有充分證據,那個證據已經被我找到了,請看:

張顯耀 「被請辭」那天曾寫信給總統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指疑涉洩密,案情繼續延燒。據了解,張顯耀十七日發簡訊通知記者自曝「被請辭」,他當天也寫信給馬英九總統表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要求他調離現職時,有提到他資訊外洩的事。這與張顯耀對外宣稱,王郁琦未告知他被檢舉洩密,前後說詞不一。
馬前天將信交給王郁琦
由於張顯耀案已進入司法調查,馬總統前天將這封信交給王郁琦,王郁琦昨天決定將相關事證一併送給調查局。
張顯耀疑涉洩密案,震撼兩岸。究竟是誰舉發張顯耀?有媒體報導,外傳是一位有歐美歷練背景、重量級的人士,而且提供的事證非常具體,甚至可能有美方人士介入,所以才讓馬總統跟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決定對張顯耀開鍘。
高層否認美方人士舉發
不過,知情高層昨天嚴正否認上述傳言。據了解,檢舉張顯耀的人提供了相當具體的事證,王郁琦第一時間接獲檢舉內容時,也大為震驚,因此立即呈報上級。但這位隱身幕後的檢舉者到底是誰,總統府、陸委會都三緘其口,知情人士表示,並非美方,也非所謂有歐美歷練背景者,全是謠傳。
張顯耀不滿「被請辭」,展開大逆襲,知情人士說,張顯耀從頭到尾都知道去職理由,包括將接受行政調查,對他的「逆襲」舉措,陸委會也不解。
張顯耀前天舉行記者會,控訴被指共諜是「廿一世紀白色恐怖」,並指「馬總統被蒙蔽」,離開會場時,有媒體問張,「王郁琦是否曾告知你,檢舉內容就是洩密?」張顯耀回答「他(指王郁琦)當時不是這樣說的」;而當媒體追問,這是否表示他認為王郁琦說謊,張顯耀點頭表示肯定。
知情人士表示,張顯耀給馬總統的信裡明白寫道,王郁琦要求他調離現職時,有提到「資訊外洩」的事,張顯耀對外卻稱不知檢舉內容為何,與事實不符

大家知道,眾所皆知的事情不是秘密。好比張顯耀說他沒寫辭呈,馬總統卻已經准辭,發布新人事派令,這顯有觸犯偽造文書的問題。還有馬總統也是一位

有歐美歷練背景、重量級的人士,而且提供的事證非常具體,甚至可能有美方人士介入的人

馬總統留學哈佛,持有綠卡,在台灣沒人比他還重量。他們全家幾乎都是美方人士,女兒女婿還在香港跟共匪做生意,以上這些都不是秘密,現在只差馬總統提供的

非常具體的事證是甚麼?

感謝這位知情人士跟大家洩了密,告訴我們張顯耀被請辭那天寫給馬總統該當保密的私信,內容就是在說張顯耀把「資訊外洩」的事,我請大家不必想回宋朝法官秦檜,也是拿著岳飛兒子岳雲寫給金兀朮說要當匪諜的信,要先姦後殺,先逼岳飛認外患罪,可是岳飛把上衣脫掉,露出母親親手刻下「精忠報國」四個大字,只好改成先殺後姦,喔,又請大家別想去新任教長吳思華說他不懂國教,膽子真的好大那個寒蟬效應的模樣說12年國教可以改成先特後免,隔天看到張顯耀死狀甚慘,旋及收回稱要再改回12年國教先免後特並已經定案。

就是把岳飛先殺了,死人無話可說,再來判他外患罪。

所以張顯耀後來一把眼淚一把鼻涕說他被長官出賣,這個也是真的。這讓我想起作家廖玉蕙看到洪仲丘被軍方集體虐殺後(銀正雄說媒體跟他證稱洪是抓耙仔,人人得而誅之),寫了一篇評論【這不是國家之恥是甚麼】:

更下三濫者酒、色、財、氣樣樣精通,結黨營私、藏汙納垢,國家機器儼然黑社會,先用「說實話者可得到保密」引蛇出洞,套出實話後,再洩密讓集體霸凌來殲滅這些正直的人,這是何等齷齪!

馬總統這名真正有歐美歷練背景、重量級的人士,愛喝點小酒,別號米酒總統..色呢..馮光遠說他有特殊性關係,這個我不敢講..財嘛?除了貪污特別費,其他不明財產來源待考,氣..對,就是刻薄寡恩,畏葸無情,假譎失能..這個叫小家子氣

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曾子

疵瑕必報,媽寶性子一發,會死到誰都不知喔..就是愛生氣。這也算得上樣樣精通了!結黨營私?這個無須解釋了吧,他那個骯髒政黨,哪天沒爆出集體貪污案呢。藏汙納垢,國家機器儼然黑社會..這不就是張顯耀自稱被黑幫追殺麼?馬總統此時想必也拿那套特務治國,羅織經的老步數,騙張顯耀..

「說實話者可得到保密」

引蛇出洞,叫張顯耀把「資訊外洩」的詳情寫封保命信交給他,他一定會秉公處理,套出張的實話後,再洩密給這裡所謂的知情人士(或是他一人分飾兩角,像是檢舉人,又像是當事人,中間人那樣),讓集體霸凌來殲滅這些正直的人(在特務或匪諜窩了,張顯耀在自己這樁拔官記,算是相對正直了),

這是何等齷齪!

就如同【少年PI的奇幻漂流】故事一樣,關於【張顯耀是跟一頭豬洩密嗎?】也有兩個版本,上面說的是比較精彩,拿來演的部分。接下來的部分是要說給保險公司聽的,有個妨害名譽罪說:

散布於眾?寄黑函被判誹謗
姚姓男子匿名檢舉與妻子有保險糾紛的吳姓女老師私下開補習班,被控誹謗。姚雖 稱沒有散布意圖,但法官認為,政府機關收到檢舉函調查時會多方查證,教職員及學生都可能知道,構成誹謗。姚姓男子今年初被依加重誹謗罪判刑二月確定;民事 判賠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判他賠償十五萬元並登報道歉,姚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姚因妻子與吳姓英文老師的保險糾紛,二○○九年假冒吳女的學生家長,寄匿名信到行政院長信箱,謊稱吳女有意無意暗示他小孩可以請其當家教;他隔年再寄信到教育部檢舉,謊稱吳女在外兼職,造成教學不認真、影響上課情緒,常罵學生白癡、你是豬等。
吳女事後報警控告姚涉嫌加重誹謗,姚承認有寄檢舉信,但主張陳情案件不得公開,只有特定處理的公務員會知道檢舉信內容,他沒有散布意圖。
高院調查,政府機關收到檢舉函後,由政風或權責單位調查,如果檢舉對象是基層學校老師,公文將轉各單位承辦,再由校長、主任等主管處理,甚至向學生調查。姚寄檢舉信,應可預知相關內容會讓不特定學生知情。(轉貼到此)

所以我們知道,張顯耀寫給馬總統的私信,馬總統果然二話不說,馬上把他出賣,交給王郁琦,然後王於昨天決定將相關事證一併送給調查局,接下來,知情人士就開始洩密,再由政風或權責單位調查,發公文再轉各單位承辦,由長官、主任等主管處理,甚至向張顯耀本人調查,搞了半天,張顯耀寫給馬總統的私信,根本就是會散佈於眾,如果裡面有罵誰,還能構成加重誹謗罪,眾所周知的根本不算是秘密。

這將使得張顯耀洩密案峰迴路轉,轉成..ㄜ~跟馬英九與黃世銘那一夜我們曾經洩過的密【黃世銘是跟一頭豬洩密嗎?】很像,這個黃世銘洩密的案子,辦得可說是荒天下之大唐,因為辦了老半天,我們台灣人竟然始終不知黃世銘究竟是對誰洩了密?難道也跟張顯耀拔官記一樣...

都是給豬洩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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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上文引用新聞【張顯耀 「被請辭」那天曾寫信給總統】時,漏了最後一段,特此補上:

張繼續神隱 手機關機  張顯耀昨繼續神隱,手機關機,關閉對外聯絡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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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23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