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喜歡賈島的一首劍客詩: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日昨,聯合報黑白集說:作家平路,路見不平?

路見不平

平路在昨日本報名人堂著文〈為什麼你不覺有異?〉。她關切洪仲丘枉死於「軍中私刑」,但也提出了一個問題:「在同時,每一個人都該思索,為什麼過去一個月,在媒體牽引下,你我或多或少,都參加了這場(對范佐憲)的私刑。」

平路真是一個大膽的女子,竟然說:不必審判,無需證據,也不用聽當事人辯白,范佐憲早被媒體設定為「大魔頭」。她說:想想看,誰無父母,誰無子女;人們若能感覺洪家姐姐的痛,應該也能感覺范家母親的痛……。

其實,平路並未為范佐憲「辯護」。她只是說,不贊成「不必審判,無需證據」,甚至媒體只拍到范佐憲的一個眼神,就證實了他如何邪惡。但是,社會對此卻不覺有異。

洪案發生後,大家都在「追求真相/衛護人權」。但洪仲丘有洪仲丘要的真相與人權,而被此案掃到者如范佐憲等,也有他們要的真相與人權。平路的意思是說:我們不能用「對范佐憲私刑」,來彌償「對洪仲丘私刑」;畢竟,「仍待審訊,尚需證據」,而不能定讞於新聞照片的一個眼神。

大膽的平路,道出了一個當大家冷靜下來時都應當可以接受的道理,那就是:這個社會要的應當是「全面的真相」與「全面的人權」。必須追求洪仲丘的真相與人權,也不能剝奪范佐憲的真相與人權;反對對洪仲丘私刑,但也不可對范佐憲私刑。

倘作如是觀,在文林苑一戶對三十六戶的真相與人權,及在大埔四戶對九百餘戶的真相與人權之間,都不無可能悟知大家在冷靜下來後應當可以接受的道理。

「為什麼你不覺有異?」平路如此問大家。

為了怕平路被人栽贓,語意被扭曲,在聯網異言堂有個格主就是專幹這種骯髒事,明明是自己想說,卻說成是聯合與中時的記者向他證稱洪仲丘是不折不扣的抓耙仔,人人得而誅之。所以我把平路的全文也引在下頭:

平路/為什麼你不覺有異?
【聯合報╱平路】

廿五萬白衫軍走上街頭,展開公民運動的新頁,自發的能量令人動容。接著,國會迅疾修法,幾日之後,禁閉室走入歷史,軍法審判也走入歷史。然而還有什麼,比上述更為深沉,事關我們不自覺的集體心靈。

譬如說,洪仲丘冤死案發生,其中媒體對涉案人的定罪過程,作為閱聽人的你我,為什麼不覺有異?

以涉入此案的范佐憲為例,先是臉部畫面被放上頭條新聞,編案寫他在祭拜洪仲丘的現場眼神亂飄、鬼眼亂瞄,圖文對照是十足的罪證。接著,名嘴大爆料,抖出這位上士經營簽賭集團、放高利貸,加上偷軍油、盜賣軍品,總之是眾惡歸之。網民則從他臉書下手,見他又吃消夜與又玩重型機車,一時彷彿也追出不少旁證。

問題是這些線索,有多少至今查無實證?

就以拍到的眼神為例,以特寫鏡頭加一堆旁白,說范佐憲目光如何邪惡等等,廿四小時輪番放送,對當事人是否公平?拍過照的人都知道,鏡頭前的表情其實難料,有時是角度問題。被媒體揪出來寫,並在電視畫面中拉出框框來議論,絲毫無視當事人的人權。

原因是范佐憲已被媒體定罪是「惡人」,但對待所謂「惡人」就該百般醜化?何況,人性是複雜的調色盤,哪有絕對的善、絕對的惡,其中存在著許多灰色地帶,如何反應常屬情境的產物。處在封閉的體系譬如軍隊,諂上壓下、欺軟怕硬…灰色地帶中種種求存之道就被誘發出來。與其說某人生性邪惡,不如說,是體系任人作下惡事,一環一環,有特權有包庇,系統的封閉性才是惡源。與其聲討個人犯行,不如檢視我們的建制中還有多少不透光的角落。

問題在於毛細管一樣深入其間的權力運作。換句話說,軍隊關起門來,等同結構性的黑幫。置洪仲丘於死地的,關乎有人在「教訓」時下了重手,更關乎對不服幫規者的制裁機制!這足以證明那位母親的直覺很準確,范佐憲母親說:「他只是個士官,怎麼有那種能耐?」而范母還表示,外界把她兒子形容成「大魔頭」,讓家屬以後怎麼面對社會?要范佐憲以後怎麼做人?

不必審訊、無需證據,也不用聽當事人為自己辯白,范佐憲早被媒體設定為「大魔頭」!洪仲丘枉死的關鍵若是軍中的私設刑堂,而媒體給予范佐憲的諸般待遇,從文字的羅織到鏡頭的惡意,對比於涉案者如何聯手懲處洪仲丘,殘忍的程度是一模一樣!

人們若能夠感受到洪家姊姊的痛,應該也能夠感覺范家母親的痛。事實上,當事人見自己被當成人民公敵,po在臉書上的生活細節成為罪證…,確實承受著極大的壓力,而范佐憲出庭時,口吃或腳軟等生理反應又立即在媒體上被認定是假裝的。想想看,誰無父母?誰無子女?無分洪家或范家,我們可不可以把兩家的痛連在一起去感受?

殘忍的定義之一是,在自以為的正當性之下,無感自己作為所肇致的(通常是不必要的)痛楚。所以,觀眾席上的我們也絕非那麼無辜!真相像洋蔥,剝開一層還有一層,公民的集體力量一舉改善了軍中人權固然令人振奮,在同時,每個人都應該思索,為什麼過去一個月,在媒體牽引下,你我或多或少,都參與了這場私刑。

自覺的正義?還是不自覺的殘忍?象徵的意義上,在證據齊全之前,我們已經迫不及待,對所謂「惡人」砸下石頭。

轉貼到此,

平路的背景我就不細說了,好像當過香港光華中心主任,也在中時報系任職過,跟聯網異言堂人氣作家銀正雄很像。平路問我:

為什麼你不覺有異?

他馬的,當我是白癡麼?我怎麼不覺得有異?你平路要罵媒體亂拍亂報亂講,要罵中時旺旺的中天龍捲風亂掰啥佐憲天皇,那就儘管罵去,他們要亂報炒收視賺鈔票,干老子個屁事?現在證實蔡老闆一手亂報炒收視,一手找栽贓他罵洪仲丘是抓耙仔的銀正雄回去寫專欄,這個老子才大大覺得有異..怎麼?你平路一點都不有異,通通習以為常嗎?

抱怨完平路借刀罵人,借爛媒體罵老百姓的私怨後,我要分析甚麼才是平路,甚麼是骯髒路?

『有一個據說是真實的故事,在中國的貴州,一台行駛於山路的破舊老巴,由一個貌美的女司機駕駛,正穿越重重高山與深嶺,就在車子開到一處較平的坡路時,有 三個流氓怪叫要司機停車,司機停好車,三個流氓就驅前說:「姑娘,陪我們下車玩玩吧!」臉上還露出邪惡的表情。女司機不肯,奮力掙扎,有個瘦小男子此時挺 身而出:「你們這是做甚麼,快放開。」兩個流氓生氣的痛扁該男子一頓,打到牙齒斷了,眼鏡破了,打趴在地上,半晌爬不起來。此時滿車的乘客,裝睡的裝睡, 聊天的繼續聊天,有爸媽帶著小孩的,就把小孩的眼矇起來。女司機終於被帶下車去,良久...三個流氓笑嘻嘻的回來了,女司機衣冠整齊的,跟在後頭回來,感 覺好像剛哭過。「下車!」啥!瘦小又受傷的男子不敢置信。「我叫你下車!」女司機加重語氣,不露表情。『我...我剛幫你抵擋惡人,妳怎麼叫我下車。』女司機說:「你救到了嗎?你不下車,我就不開車。」 此時車上打瞌睡的醒了,聊天的也停止聊天。「我說老兄您就幫幫忙,我們還趕著路呢!」「對啊,難道要我們扔你下車嗎?」男子終於被扔下車去,公車也加足馬 力,絕塵而去。男子在山路上哭了一陣,怪老天不睜眼,花了兩三天,一拐一拐的走回省城,找個旅館療傷。過了兩天,男子在店裡吃早餐,看到電視上的新聞快 報:『本台消息,在某山區,發現一台公車墜崖,車上數十男女老少含一個女司機,無一倖免。』男子看完,忍不住大哭了起來,店裡的其他客人沒人曉得他為什麼 哭得這麼傷心?』

有人說:「哇,好可怕的故事。」公車上通常有四種人,司機、壞人、乘客、和見義勇為挨揍的男子。在台灣的公車上,有個壞人坐在博愛座上,有個男子,是個年老體衰剛看完病的老先生,見義勇為 叫該壞人讓座,這裡我們暫不討論老先生是不是自己要坐。其他裝睡的,看壞人打人閃得老遠的,繼續聊天的,都跟貴州山裡與壞人一同送葬的其他乘客一樣。這些人不是壞人,本身也沒有毛病,沒有缺點,很守規矩,可是真正要他在是非善惡之間,下一個定論時,他卻沒有定論,表面上又很有道德的樣子。在台灣,就是不坐博愛座,冷眼看著壞人毆擊老人的乘客;在中國,就是流氓欺侮司機時,噤聲不語,卻在女司機要瘦小男下車時,冷言冷語:「小孩肚子痛。」「趕著要進城。」再聯手把該瘦小男扔下車去。試想,瘦小男如果仍在車上,女司機未必衝落山谷,讓全車同歸於盡。(按:請參【公車鄉野傳說 花博政治奇譚】)

把洪仲丘想成被流氓抓去強姦的女司機,把路見不平,見義勇為的瘦小男子想成叫住軍方集體虐殺犯的台灣人,這個才叫平路。至於在瘦小男子叫喝流氓時低頭不語的,那個叫做鄉愿。大家儘可去察看平路在洪仲丘冤案爆發後有無隻字片語替洪仲丘如幫范佐憲般呼冤的?如果有,聯合報應該會用同等篇幅寫進黑白集或社論,我也會看到,可是我並沒有。

那麼,像這種與外省或軍方、黨國淵源甚深的女作家應該如何替洪申冤呢,我這裡恰巧有個例子..有個在軍中執教長達19年的作家廖玉蕙投書報端,問「這不是國家之恥是甚麼」時說:

更下三濫者酒、色、財、氣樣樣精通,結黨營私、藏汙納垢,國家機器儼然黑社會,先用「說實話者可得到保密」引蛇出洞,套出實話後,再洩密讓集體霸凌來殲滅這些正直的人,這是何等齷齪!

看到沒?這個才是路見不平,拼著掉飯碗也要把該說的話說出來。還有喔,在女司機慘被輪暴回到車上,要瘦小男子下車時,這裡請想成那些心中還存有對人性的一點希望,留有一絲正義火種的白衫年輕人,

『啥!』瘦小又受傷的男子不敢置信。

我叫你下車!

『我...我剛幫你抵擋惡人,妳怎麼叫我下車。』

你救到了嗎?你不下車,我就不開車。

此時車上打瞌睡的醒了,聊天的也停止聊天。「我說老兄您就幫幫忙,我們還趕著路呢!」「對啊,難道要我們扔你下車嗎?」平路這時就是扮演這類的角色,來混淆是非對錯的價值,叫白衫軍下車,回家去當媽寶或乖小孩,別學那個抓耙子擋人家的路。平路的錯,在於她竟然把集體虐殺洪仲丘的驚世暴行,類比去媒體過頭報導與拍攝范佐憲所給如同清風拂面的壓力了,她說:

殘忍的定義之一是,在自以為的正當性之下,無感自己作為所肇致的(通常是不必要的)痛楚。所以,觀眾席上的我們也絕非那麼無辜!真相像洋蔥,剝開一層還有 一層,公民的集體力量一舉改善了軍中人權固然令人振奮,在同時,每個人都應該思索,為什麼過去一個月,在媒體牽引下,你我或多或少,都參與了這場私刑。自覺的正義?還是不自覺的殘忍?象徵的意義上,在證據齊全之前,我們已經迫不及待,對所謂「惡人」砸下石頭。

(瞧,這段話,是不是似曾相識,在銀正雄寫作『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時他也說是中時與聯合的記者向他證稱,他的原文是:臺灣偉大的媒體記者,向我們證實,洪仲丘是個不折不扣的「抓耙仔」,太可惡了,人人得而誅之。

這個私刑是指施加在范佐憲身上,或者是屬於心靈層次的,好比說感情很受傷這種。對於平路這樣的說法,我還有一個類比,在金庸小說的英雄人物,我最喜歡胡斐這個角色,他武功初成就開始在江湖上打抱不平,有一天他到了廣東佛山,聽聞鳳天南強搶鍾阿四一家的土地,要給他的四姨太蓋豪宅, 在北帝廟逼鍾四嫂剖了自己的兒子來證明沒偷吃鳳家的鵝肉。胡斐就把鳳天南的兒子抓到北帝廟,說:「鄉親父老們作個見證,他是否偷吃了我的鳳凰肉,一刀剖了就明白了,別說我冤枉好人。」在場幾個鄉紳模樣的人都來勸:

「使不得啊,剖了肚子,人死不能復生啊!」

胡斐心想:這些人鬼鬼祟祟,一定都是鳳天南的好朋友『ㄚ鍾四嫂剖兒腹明冤時你們怎麼不說人死不能復生?』,是跟著鳳天南一起欺壓鄉民的。回頭罵道:「待會剖完,如果找不到我的鳳凰肉,就是被你們家的兒子偷吃的,我再一個個抓來剖了。」

鄉紳馬上閉嘴。

好的,從鄉愿到鄉紳,只有一字之差,但是黑白集這裡,又發揮顛倒黑白的看家本領,把平路,說成是路見不平,那就差太遠了。依我看,作家平路是路見不平,先選擇當個鄉愿,卻在別人弄平路的時候,在旁冷言冷語,變成了鄉紳。如果平路不懂洪仲丘與范佐憲的遭遇是一在天,一個在地,一個可以被虐到寧可再三天退伍也要把自己活活操死,一個只是抹了幾抹不知真假的眼淚,那麼她一定也看不懂那則在貴州骯髒公路上演的山中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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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標題係延續『李鴻源:大埔、南鐵 類似的區段徵收』與『李鴻源、吳育昇 類似的資源回收』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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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23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