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回應頂新門神說:不容抹黑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即時報導】
名嘴周玉蔻等連日來不斷影射馬團隊或國民黨中央與頂新魏家有關,總統馬英九今晚發出聲明,指政府對頂新案態度一致且清楚,不容混淆抹黑。
馬總統聲明如下:
近日外界有一些不實傳言,以憑空捏造的方式,影射本人是頂新黑心油品案的「門神」。為了避免讓這些錯誤不實的說法,積非成是、以訛傳訛,一再對政府形象造成傷害,我必須嚴正聲明:
一、 政府對黑心油品事件,乃至於頂新案的態度,一向是「依法秉公,毋枉毋縱,嚴查重罰」,事前從未縱容,事後決不包庇,態度一致且清楚,不容混淆抹黑。政府迄 今對頂新所採取的各項嚴厲究責作為,諸如起訴57人並求處重刑、收押21人、扣押27億資產等,這些都可接受公開檢驗。
二、此外,有部分媒體名嘴指稱,頂新曾給予執政黨或所謂「馬團隊」未入帳的政治獻金,遭影射的相關人均已公開澄清;我要再一次說明:我的立場非常清楚,如果有任何非法行為,不論哪個團隊,不分親疏遠近,一定依法究辦,決不寬貸。
以上兩點說明,我都早已透過總統府發言人多次對外說明,但錯誤不實的謠言依舊,令人遺憾。我要在此鄭重呼籲,如果有任何證據懷疑任何人,站在為社會把關的立 場,應該要明確提出來,讓社會大眾及司法機關或檢調單位可以事實為本,進行徹底調查。否則,如果一再曖昧影射所謂「馬團隊」,卻刻意迴避法律責任,又不提 出明確事實根據,如此只會助長惡意爆料、炒作謠言的媒體文化與社會風氣,相信絕非社會大眾所樂見。
周玉蔻應該要告馬英九誹謗,因為馬說周造謠,是污辱了周的新聞專業...
【周玉蔻誹謗應無罪】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連勝文提告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求償500萬案,台北地院民事庭上午開庭,傳喚律師宋耀明作證。宋證稱,他與連勝文,是20年前赴美攻讀法 律碩士班的同班同學,他曾與媒體友人私下聊天,提到連勝文在美求學,可以住川普大樓豪宅,讓他感到驚訝;連勝文還告訴他,曾經到過Playboy Mansion(發行人海夫納的家)。
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我把它簡單整理一下,就是周玉蔻說連勝文去過Playboy趴,她有人證。連勝文就說不用理會特定名嘴的造假抹黃。結果周玉蔻竟然就告了連勝文:「自己的文章有憑有據,新聞專業不容連勝文侮辱」。這是逆天而行的事,天底下焉有這種奇怪的事,一隻小蝦米主動積極用冒險犯難的精神,司法挑戰號稱有不沉律師團艦隊的連家,我印象中,只有一個卡車司機自撞總統府說要向馬總統死諫抗議(以為馬總統會被笑死),以及一個女詐欺犯拿光碟勒索顏清標的立委兒子,再來就想不出來,如果一定要說,聯網過去有個格主聲請調查貪汙無罪的議長誣告,這個案子也差可比擬。
根據刑法: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周玉蔻被連告誹謗,因為她說連去Playboy趴,她有人證。現在人證宋耀明說他確曾聽連勝文說過此事,因此周的說法已能證明為真(有人證證明),所以誹謗應該無罪。而周玉蔻告連的部分,請看:
台北地院為釐清本件民事求償案,上午首度應被告周玉蔻請求,傳喚宋耀明作證,周玉蔻要證明她所言有消息來源。
宋耀明證稱,他向一位熟識的媒體友人私下提及,後來,周玉蔻打電話給他,向他求證此事,如果他否認,等同他私下講的話造謠,因此將赴美求學的過程,告訴了周玉蔻。
宋證稱,他赴美就讀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碩士班時,與連勝文是同班同學,連勝文曾經邀請他去川普大樓,他認為川普是高級豪華大樓。連勝文告訴他去加州,有台灣朋友帶連去Playboy Mansion,當時他心想,要不是連的身分,誰會去巴結連。
所以周玉蔻不光是聽說,她還真打電話給相關當事人求證,可見這是一個新聞專業的報導,連勝文先是誹謗周玉蔻的新聞專業在先,繼而以提告來打壓周的新聞與言論自由於後,還沒選上就一副唯我獨尊的模樣,逆他者亡的,殊不可取。我認為周告連誹謗很有機會勝訴,並可加提誣告。不過對於這兩人的官非,不是吾人該注意的,我們這裡真正驚駭的是馬總統(宋耀明的好友),竟然懼怕連家公子到了如此這般田地,寧與外人不與家奴,我猜這是因為在野黨別說選個市長,就算給當到總統,像那個阿扁,動搖國本的屁都查不出來,反而是自己老婆手腳不乾淨給人家查個一清二楚。但是如果是給連家公子王子復仇,馬家恐怕就要脫個三層面皮,跟大家真正告別說掰掰囉。除了以上推論,我想不出宋耀明與周玉蔻這時惡搞連公子有任何其他理由。
所以依照經驗法則,周玉蔻這裡應該對馬一視同仁,不可以再有額外呵護照拂的動作,平平攏係人,馬英九幹嘛比連勝文更公平?連勝文說周文是抹黃被周告,馬總統這裡說周文是抹黑,那更是請馬不必更正,一定要告了。報載馬這次告周是民事,就是比誰錢多,周千萬要看清,別再婦人之仁,快用刑事告回去,因為民事只要法官說馬名譽如狗屎豬糞可以,但是人渣公務員的要賠,周就得被封房子來賠,此時唯有告刑事,把馬告去關,再來談和解。
附次,誹謗罪的前提除了意圖使人名譽受損,還需有不實陳述,也就是說謊,在上段我們已經得證周玉蔻說的應該都是實話,她說是聽人家說的,就有那個人說「是我是我」。底下我要證明馬總統兩點聲明第一點分明就是在說謊,頂新同高振利賣假油,高判12年關起來,頂新要不是今年餿水油爆,至今還一點事沒有,甚至可以買下整座101,第四台與賣4G,哪有馬說的..
一向是「依法秉公,毋枉毋縱,嚴查重罰」,事前從未縱容,事後決不包庇,態度一致且清楚
第二點也是說假的,馬總統的原則有二,一個是眾所周知且以為真,馬說「我只知道我一毛錢都沒有拿,但是別人在別的案子有沒有拿,我通通不知道。」另一個才是他方才說「我的立場非常清楚,如果有任何非法行為,不論哪個團隊,不分親疏遠近,一定依法究辦,決不寬貸。」原則一是不知道,原則二是不寬貸,兩者互斥。
綜上,馬英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並被我證得此事是在說謊,果然就是誹謗了周玉蔻,因為周玉蔻讓馬真的很不開心,讓人回想起一年半前,周玉蔻就曾這麼討人厭..
施政困頓 馬受訪動氣
中國時報
【仇佩芬/採訪側記】
馬英九總統的第二任期將在下周末屆滿一年,為此府方幕僚近來積極安排馬英九接受媒體專訪,總結一年來施政成果。儘管主持人周玉蔻擅長柔調訪談,畢竟無法避開改革受阻、經濟不振、幕僚疏忽等難堪問題;而總是努力保持溫和形象的馬英九,面對尷尬連番襲來,也忍不住有了情緒。
一年來施政困頓,低迷的民調讓馬英九在談年金改革、十二年國教等複雜的專業問題時多了幾分耐心,且引用統計數據來說明。
但當主持人質問,經濟不好、預測失準,官員不用負責嗎?「難道總統都不生氣?」馬英九漸漸按捺不住情緒,連番回道「我怎麼會不生氣?」、「難道官員下台可以解決問題?」、「這樣以後誰還敢當公務員?」對行政部門恨鐵不成鋼的情緒溢於言表。
當周玉蔻問道,至今沒有解除賴素如的委任,「這點事都處理不好,怎麼治國?」時,馬英九才真正動氣了,一句好久沒出現的、冰冷如石的「謝謝指教」,彷彿告訴全國人民,親信涉貪是他心中最大的痛。
馬英九強自壓抑不悅,對若干議題卻也忍不住對主持人說出「周小姐,這是常識」的重話;連被問到夫人周美青是否訪問大陸,都硬梆梆回了句「跟她有什麼關係」。雖然沒在主持人的誘導下說出自己的「悶」,但這連任一周年的氣氛,勢必將在這樣抑鬱的氣氛中渡過。
那麼,把周玉蔻揭弊打頂新,想成一篇標題【頂新有沒有大門神,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嘩啦,國民黨就自動有人像頂新門神般的出來告了。想成講到誰跑花花公子趴或包庇頂新,就會有人出來罵是在抹黃或抹黑了,想成馬總統這裡被周玉蔻搞得非常不開心,從大門神變成大怒神,寫了這麼落落長一篇回應,兩點聲明,那還不如一年半前馬總統當著周的面說
謝謝妳(踏馬)的指教。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