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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跆總將楊淑君懲戒案結果通知中華跆協,楊淑君遭到禁賽3個月,是因為霸占跆拳道場地,教練劉聰達停權1年8個月,中華跆協則是罰款5萬美元(約合新台幣149萬元)。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表示,「楊淑君還是可以參加2012年奧運,這是宣示性的判決」。』

有人不服氣的怪叫:「如果不是楊淑君被栽贓作弊在前,哪有
霸占跆拳道場所,坐地大哭在後呢?」「版主,我們該如何看待楊淑君的這個『宣示性的判決』呢?

版主按:對於楊淑君的案子,版主早已預言選後結案,還真是懶得再談了。因為寫了超過十篇,請參閱『台灣阿Q系列』或是
人之異於禽獸者 院長無恥謂國恥敦義怕趙磊 馬總統怕誰?,再談也了無新意,肯定是老梗,徒然製造口水而已。

至於戴主委所謂宣示性的判決,重點在『宣示』兩字。簡單的說,但凡霸凌事件,不論是校園霸凌,軍中霸凌,或是監獄霸凌,單單是霸凌的行為本身,還不算完成霸凌,一定要加上『宣示』性的動作,整個霸凌才算得上完備。所以校園霸凌事件,影片都要有目擊者拍攝下,代為曝光上網,大大『宣示』一番。有人笑罵:「廢話,沒看到影片,誰曉得有校園霸凌啊?」難怪校園霸凌,是影音技術進步後才被發現的新玩意。

有人說:「那我家隔壁的獒犬,每回被主人帶出來透氣,一定會在電線桿或汽車輪胎尿尿,其他小型犬類經過,莫不把尾巴夾在兩隻後腿間,噤聲快步通過...」沒錯,這個叫獸類的『宣示』性行為,哪隻小犬類不長眼,敢跑到獒犬的地盤上撒野,肯定被霸凌的慘不堪言。

所以楊淑君是被霸凌完,坐地痛哭之後,再到人家的地盤撒...控訴,又被大大的霸凌一次的『宣示』性判決囉。」

第二個
宣示的意義,則是跟咱們台灣的法學教育有關。大家一般認為法律是公平的,會保護好人,但有時候卻保護到壞人。好比看到小偷行竊失風,追到之後把他痛打一頓,扭送警局;卻被小偷告了傷害和妨礙自由。「那小偷竊盜不用辦嗎?」咳~不是已經說小偷行竊失風了嗎?!

有個中年婦人,在台北捷運上看到一個男子磨蹭著妙齡女子。該婦人詢問該女子有無被性騷擾,女子點頭;婦人隨即扭住男子,大叫色狼。事後婦人與色狼都被警察帶回。男子告婦人扭住他的動作傷害,以及大叫色狼防礙名譽,於是該婦人被警察留置十五個小時,等檢察官偵訊完以五萬塊交保。「那色狼呢?」色狼是香港人,應該已經觀光遊樂完,回家去了。


還有個婦女,是十幾年前,鎮驚社會白曉燕案的另類苦主,大魔頭陳進興潛入她家,把她強姦了,令她乖乖聽話,把陳進興藏匿好。後來被法院判藏匿罪,關了好幾年,現在應該已經關出來了。有人大感驚訝:「所以這項宣示性判決的意義是..」這個叫司法莫非定律,想要靠任何類司法系統來解決公平性的問題,卻反而會造成系統性更大的不公平。

第三種宣示性意義,則是戴主委內心的告白。有人問:
「根據戴主委對這個判決的解釋,「楊淑君還是可以參加2012年奧運」所以是台灣贏了嗎?」這很難說,戴主委的這種句法,常見於阿Q這種小鱉三,被地痞霸凌了之後的嘟噥聲:「世道反了,兒子打起老子來了,啐!還好沒被打死,回頭再去欺負小尼姑去。」這是一條霸凌的食物鏈,地痞吃阿Q,阿Q吃小尼姑。(版主按:請參【台灣阿Q正傳】)

「難道戴主委這段話,不是在幫楊淑君說話嗎?」唉,戴主委這段話,不著邊際,模稜兩可,兩面討好。真正要她在是非善惡之間,下一個定論時,卻沒有定論,表面上又很有道德的樣子。跟剛被馬政府棄卒保帥的替罪羊前副主委說法,有甚麼不一樣?有人突然警悟:「這跟吳敦義『根據馬政府所接收到的前線訊息以及相關報導,趙磊在兩次亞跆盟開會時,屢次幫楊淑君說話,對台灣十分友善』的說法,也很相像呢。」咳,橫豎都是叫楊淑君『吞下去』,反正還是可以參加2012年奧運的,不是?

說到這裡,我們應該要戴主委先拿自家的錢出來賠這筆149萬台幣的罰金,降級當副主委,恭迎前副主委回來升任體委會的主委。當初第一時間,如果馬上『吞下去』,這筆罰金可以完全不用交。台灣人當時誤判形勢,以為可以抓到誰栽贓楊淑君作弊,背後的犯案動機是甚麼,不用吞下去,從而產生了錯誤期待;還以為戴主委是好人,副主委才是壞蛋,集體霸凌了副主委。這時也總該還人家一個公道,有是有非,知所對錯,才是能屈能伸,提得起放得下的台灣人。


有人不以為然,事後諸葛亮誰都當得:「版主幹嘛不乾脆要楊淑君自己繳罰金,反正政府剛發給她三百萬。如果楊淑君被判作弊失格敗的第一時間,直接吞下去,離場後再哭,這筆149萬的罰金也不必繳。」是的,既然是被霸凌,楊淑君顯然是台灣教育失敗的例子。若是其他馬政府的大官,好比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經過台灣校園的霸凌震撼教育的洗禮之後,通常都會在被霸凌的當下,乖乖吞下去。『哈,不過是兒子打老子的慣常現象,回頭再去欺負更弱小的人,就不會那麼受傷了。

當被霸凌者在被霸凌的時候,如果大哭,或是反抗,往往會招致更慘酷的霸凌。因為霸凌者就是想聽想看被霸凌者的強烈反應...拍成影片,以備日後懶得動手時,能滿足自己病態般的快感;貼上分享網路,這叫獨樂樂不若與眾樂樂。一不小心霸凌過頭,荒煙蔓草上就可能又多一堆枯骨;被霸凌的若能吞下來悶聲不吭,日後出將入相,前途不可限量。到時回過頭來,愛霸凌誰,就霸凌誰,諸法皆空,人人都是小尼姑。

有人懂了:「想那楊淑君,跆拳道都快踢到世界冠軍了,要從台灣校園學到被霸凌的經驗...那還真難。」王品也是姓戴的老板戴勝益說我不要我的小孩不知人間疾苦,而要讓小孩知道人間疾苦的方法,就是先讓他們過得很疾苦。』大哉斯言,誠不欺我矣。

『委任律師宋耀明曾經指出,如果對世跆盟的裁決結果不滿意,將再向國際運動仲裁庭提起第2波的申訴。只是面對世跆盟禁賽3個月的裁決,有點重,但又不會太重,體委會下一步要怎麼因應,考驗著體委會的智慧。』

有人追問:「所以體委會該如何因應呢?」因應?敢問這裡談的是哪個烏里木齊國的體委會嗎?體委會把官司打得『喪權辱國被罰金,賠了夫人又折兵』,在古時候,早有人拿著『內除漢奸,外滅國賊』的看板,搞一場風起雲湧的建國百年國恥日運動了。大家只要想想,因為這個宣示性的判決,日後行走世界,額頭上彷彿被烙上『作弊』『欺騙』的字樣。誰還敢說自己來自台灣,一個打跆拳靠作弊的國家呢?這一口冤氣,台灣人還能吞得下去嗎?馬總統還要大家活活吞下去嗎?


嘆曰:

被人栽贓請吞下,若是霸凌別哭叫;更別上告討公道,台灣阿Q馬總統。
喪權辱台被罰金,賠了夫人又折兵;漢奸國賊除不盡,謝謝阿Q馬總統。

唉,有人也嘆了口氣:

內除漢奸,外滅國賊;建國百年,真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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