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案/邱毅:告到底 九把刀:我沒錯
捷運隨機砍人事件後,前立委邱毅在臉書貼文稱「社會縱容學運的結果」;作家九把刀在臉書貼文批評「垃圾話、冷血的政治垃圾。」邱毅自訴九把刀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昨天在台北地院開庭時又提出500萬元附帶民事賠償告訴。
由於邱毅開庭前表示,要九把刀多讀一點書;九把刀的律師呂秋遠離開法院後,在臉書貼文說,邱的自訴案狀紙出現「毀謗」二字,但查遍六法全書只有「誹」謗,沒有「毀」謗,要邱的律師也要用功點。九把刀將此文轉貼,表示「多讀書,讀書好」,引來千名網友按讚。
邱毅在臉書貼文指捷運殺人事件是社會縱容學生占領立法院造成反社會情緒蔓延,才讓個性偏激的年輕人產生暴力犯罪傾向。
九把刀看見後,在臉書上貼文指邱的言論是垃圾話,認為邱利用重大無差別殺人案件造成社會恐慌的此時,去標籤化特定族群與特定社會運動,是冷血的政治垃圾;評論是假,醜化是真,沒有比這種言論更王八蛋。(轉貼到此)
昨天我專業的分析了邱毅告九把刀誹謗不成立的理由,請參【九把刀說邱毅PO文垃圾王八蛋,是100趴的言論自由!】不過我今天看到這條新聞,其中關鍵的一句話,
作家九把刀在臉書貼文批評「垃圾話、冷血的政治垃圾。」邱毅自訴九把刀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
跟我昨天說九把刀只是針對邱毅的垃圾言論發表負面意見有出入,我跟邱毅九把刀全然不識,也沒有必要幫誰硬拗,況且司法官能考上,也都有一些起碼的國文能力,眼睛不瞎,不用開白內障,只要問九把刀說,
ㄚ你這個「冷血的政治垃圾」指得是誰?
就拗不過了,九把刀這句話當然是罵邱毅是政治垃圾,這可不像沒人告邱毅把網襪看成刺青(請GOOGLE洪英花法官),把太陽花看成香蕉,(這是汙衊太陽花,周星馳罵人都是用香蕉開頭,香蕉你個芭樂的),或是書讀太多,把誹謗寫成了毀謗,鬧了司法笑話,更早以前,他還鬧過更大的..
立委邱毅自認打官司是常勝軍,但他控告媒體人劉益宏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邱毅前天接受訪問時自稱「五年內打了五十場官司全勝」,但經查,有多件他告人獲不起訴處分,邱毅表示,他與扁家及扁朝的官員、民進黨立委打了五十場的官司,結果都獲勝訴,「我說五十勝零敗有錯嗎?」
邱毅說,他設定的對象都是扁朝的政治人物,「劉益宏又不是政治人物。」
顧炎武說,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而無恥的人則會無所不為,這種人比不廉的無所不取還要可怕,所以又有人說這是人不要臉鬼都怕,或說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像邱毅這麼會拗能拗敢拗,說他是百戰百勝,所向正捷,也不算甚麼,反正他要把他說話當成屁,旁人也沒啥好說的。
我承認此時又會有些傻瓜呆腦袋打結,說九把刀罵邱「政治垃圾」果然是公然侮辱跟加重誹謗,欸,讓我們再把定義看一遍,
刑法: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所謂公然侮辱,就是在公開(這有定義)的場合用不雅文字指涉別人,好比王八蛋,垃圾之類,但是這些不雅文字,還沒有包括【政治人物】,當你說別人是【政治垃圾】,裡面的意思可能會轉彎,這就像我們今天知道【馬英九的清廉】,就是指貪汙;【廖正井的保證】,就是愈保證大家愈不信。總之,就跟純然罵人是垃圾不一樣。再者,九把刀也不是無端罵人政治垃圾,所以我們要再看來誹謗罪的定義,嗯,我把它濃縮成一句話好了,就是
意見或評論不罰。
當九把刀說邱毅是【政治垃圾】的時候,要如何證明這是一個意見或是陳述一種事實非事實呢?答案其實很簡單,好比我們要證明某人不是垃圾,就把坨垃圾當呈堂證據,跟法官說,垃圾長這樣,人長那樣,兩者絕不相同,於是說別人是垃圾,顯然絕非事實..咳,拜託一下,這是傻瓜呆的想法啦,事實上,當你說某人是垃圾,白癡也能知道這是你的意見,何況乎說別人是【政治垃圾】呢?
這裡我來幫大家定義一下甚麼是政治垃圾,首先,他不必是搞師生不倫戀拋妻娶小三再拋的,這裡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其次,垃圾是大家討厭的,因為很骯髒,所以政治垃圾應該也是指在政治上是讓台灣人討厭的,而且很會栽贓,這裡我想到的比喻是銀正雄先生評論洪仲丘案的一句箴言,
台灣人最討厭抓耙仔。
因此我認為政治垃圾,必須要符合第一,很像抓耙仔那樣,讓台灣人很討厭。第二,為人品格又不高尚,很愛栽贓別人,骯髒的要命,看到就覺得噁心。拿抓耙仔來說,如果有人一開始是靠某個黨,出了名就背某個黨,最後跑去遠方另一個可怕的黨..咦?怎麼跟師生戀拋妻娶小三又棄小三妻很像..啊,以上這兩點如有雷同,也是純屬巧合..我看我還是說明甚麼叫做愛栽贓別人好了:好比說洪英花腳上有刺青..喔,這是識人不明,跟吳志揚馬英九一樣瞎了狗眼錯看葉世文的..咳,應該說是把太陽花栽贓成香蕉(還香蕉你個芭樂咧),這也是要配眼鏡,最好是近視加透視,有紅外線的那種..啊!以上皆誤。真正的栽贓,應該是看到鄭捷隨機殺人,耳朵明明聽見鄭捷說他從小就想殺人,眼睛明明看到太陽花學運時,暴警把老師打個頭破血流,還把牙醫打出癲癇的可怕景象,還說鄭捷就是因為太陽花學運給他的啟發,甚麼破窗理論的,然後再把反社會人格栽在學運學生的身上。事實上,從馬總統貪汙,美牛,油電雙漲,炒房,國教,抽稅,服貿,踏馬的哪一個政策不是在跟社會反著幹?這才是真正主動積極,冒險犯難,別人家小孩死不完的反社會人格者。
學生只是被動反抗。
有人也許會問,既然馬總統才是反社會人格者,邱毅為什麼要栽贓去太陽花學運的學生身上呢?這個問題很好,我認為邱毅因為在大陸幫忙罵學運學生時,把太陽花看成香蕉,讓他在全球華人的面前,大大的出醜賣乖,這場子以他的品行,那是非要借題發揮找回來不可。剛好後來發生鄭捷隨機殺人事件,他只要以他公眾人物的形象與機會,公開在臉書或其他場合發言,把鄭捷殺人等於反社會人格,再把反社會人格等於學運學生,這種三段論的栽贓就完成了。只可惜這種栽贓法太粗糙,我是懶得評論啦,九把刀也很懶,直接就用個「政治垃圾」來形容。
那邱毅要怎麼告九把刀,還求償五百萬呢?
欸,狗改不了吃屎,還不是那一千零一招,只是這次犧牲很大,九把刀在臉書上說:
邱的言論是垃圾話,認為邱利用重大無差別殺人案件造成社會恐慌的此時,去標籤化特定族群與特定社會運動,是冷血的政治垃圾;評論是假,醜化是真,沒有比這種言論更王八蛋。
接下來,就要進入邱毅栽贓三段論,把要告的關鍵字找出來,分別是垃圾跟王八蛋,為了這五百萬,邱毅真的甚麼都能幹得(這樣大家知道他是怎麼一抓二背,淪落到遙遠的那裏插科打渾,把太陽花跟香蕉搞混賣笑賺錢了吧),叔叔有練過,小朋友不要學喔,邱毅就把九把刀說的話,避重就輕,用斷章取義得出的「垃圾跟王八蛋」,栽贓給自己,
邱毅說:「我是人不是垃圾,我是人不是王八蛋」
讓大家以為九把刀有罵邱毅是垃圾跟王八蛋,事實上根本沒有,從頭到尾都是邱毅把人家沒說的話,塞進人家嘴裡,然後再用否認的說法,栽贓似的說自己是人不是垃圾王八蛋。再說一遍,九把刀罵的是【政治垃圾】與【言論更王八蛋】。
前陣子葉世文案爆發後,很多名嘴議論紛紛,因為媒體報啥,廉政署就否認啥,名嘴姚立明說,當媒體報出三條內幕,結果廉政署只否認兩條,代表沒否認的那條就是真的,要不然,他幹嘛故意漏著那條不否認?他也可以說媒體報的全非事實,可是他偏不幹。所以那條就是真的。
準此,當九把刀說邱毅是【政治垃圾】與【言論更王八蛋】時,被邱毅告上法院,邱毅說:「我是人不是垃圾,我是人不是王八蛋」,以下這題出給大家當成邏輯思考的訓練,請問邱毅自己承認了自己是甚麼?
第一,邱毅是人(邱毅說的)
第二,邱毅不是垃圾(邱毅說的)
第三,邱毅不是王八蛋(邱毅說的)
第四,邱毅是政治垃圾(九把刀說的)
第五,邱毅言論更王八蛋(九把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