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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馬跑不跑,牽出來遛遛就知道。可是馬總統從是否是肥咖,七月之後有可能要跟美國報稅這個問題,延伸至他的綠卡還有沒有效,甚至還能擴充解釋為「馬總統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的事實」,爭議仍不止息。其實,要證明馬總統的綠卡有沒有效,我們可以舉出一些正常的例子,那些啥信用卡的例子就不必了,因為還有啥折扣卡,紅利卡,玩具卡,這樣下去會扯不完,把信用卡跟綠卡比,這叫懶X比雞腿,好嗎?

第一個可以證明的方式,就拿我外交部印的「我是台灣人」的貼紙來說,李登輝聽聞險暈,說「夭壽憨成這樣」,這就是馬總統的綠卡思維,自己以為有效或無效,信不,讓馬總統額頭貼上這張貼紙,去越南暴動地區走一圈,就可以得證了。

第二個用來證明的,就拿陳歐珀被誣鬧場來說好了,陳歐珀被小人偷放暗箭,誣他在馬母家祭鬧場,事後影帶雖然證明是造謠抹黑,而且陳歐珀說他沒鬧場,可是馬總統如果沒出來說「他沒有看見陳歐珀鬧場」,那陳歐珀就還是得判六個月的停權。

有一個比較奇詭的證明方式,是在證明馬的12年國教有多麼讚還是有夠爛時想到的,大家知道馬總統六年主推的從根刨除爛起12年國教,馬總統自己說是改得世界好,連蔣偉寧都稱讚,那要怎麼證明他改的好或爛呢,答案就是由全家盟來證明

全家盟批12年國教「荒腔走調」】教育部最近鬆口,表示會公布全台會考三等級成績級距、累積人數與比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昨天發表聲明稿指出,教育部設計出變調的免試入學方案,導致家長焦慮及不當要求;十二年國教一路走來,已經荒腔走調。

因為從馬一上台,全家盟就讓馬把不支持12年國教的教育部長通通換掉,最後換上這個蔣偉寧,現在是第一屆實施給全家盟看,當然就完成了雙重確認的形式,全家盟叫馬改12年國教,馬改完,把相關文件送交全家盟,全家盟再出來說改得好爛。

不過這裡要介紹另一種更奇特的證明,由陳長文來主證,

綠卡有沒有效 誰說了算?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從二○○八年選戰,馬英九總統綠卡問題,就如影隨形地貼著他不放。

從法律端、移民實務端,馬總統的綠卡實在沒有辦法還稱之為「有效」。但法律論理,不管再說一千遍,認為綠卡有效還是認為有效,認為無效還是認為無效。於是乎,筆者發現,馬總統的綠卡問題在法律上有效還是無效,從來不是重點。重點一直都是:政治。

綠卡這個政治題,就像一個氣味嗆人的洋蔥。每一層在剝的時候都有味道。

洋蔥的內核,是「諸心論」,以綠卡,質疑馬英九對台灣的忠誠。

這個諸心洋蔥向外頭長,會跳出幾個層次的質疑,第一你為什麼要辦綠卡,因為你想當美國人!

然而,綠卡是永久居留權,擁有綠卡並不等於擁有美國公民權。但這不重要,因為,很多人反正搞不懂中間差別,或者,也不想搞懂。又或者,其實故意裝不懂。

再外一層,就算不是想當美國人,也可能想保留當美國人的機會。擁有綠卡,有可能在滿足若干條件後,成為美國人。這就是麻煩所在,因為,除了馬英九,沒人知道他心裡想什麼。

而馬英九就算賭咒發誓,說他從無這樣的想法;就算告訴大家如果他有這樣的想法,當年就不會回台灣服務;就算馬英九把心挖出來剁成碎塊讓大家檢查,統統沒用。因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第三個層次,則是一個我群與他群的區隔論,在台灣大多數的人並沒有綠卡,為什麼你有我沒有?這一刀切下,馬英九就被切進了少數邊。

這麼好用的諸心論,比綠卡在法律上有效無效不是有趣多了?這群剝洋蔥的人,那裡會在乎法律上、移民實務上,馬英九的綠卡到底有效無效呢?

就算總統府秀出了AIT公函,白紙黑字告訴大家綠卡無效也沒有用,甚至就算美國總統歐巴馬親口說馬總統綠卡沒效,那些努力在剝綠卡洋蔥的人,既不會改變立場,也不可能低頭道歉,因為,馬總統的綠卡有沒有效,不是由法律認定、不是由AIT決定,當然更不是馬總統說了算。

誰說了算?剝洋蔥的人說了算。

但任期只剩二年的馬總統也不用太難過,綠卡爭議,再二年就平息了。從馬總統卸下總統職位那天,保證綠卡問題變成失味的洋蔥,剝之無味,嗆勁不夠,大家也就懶得剝了。

沒辦法,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古人不是說過了嗎?

(轉貼到此)

諸心論的諸打錯了,應該作"誅"才對,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如果跟陳長文談法律,顯然我會輸他,還好他這裡談的是政治,不過他談了半天,都在馬總統想不想當美國人上頭打轉,我認為馬總統本來是想的,他的家人都已取得美國國籍;馬以南、馬乃西、馬冰如、馬莉君都是美國籍,馬總統也自稱在1977年「依親」取得綠卡,現在他的女兒也是美國籍,甚至連她女兒嫁的老公也是美國籍,根據陳長文第三層理論【我群與他群的區隔論】,在馬家,幾乎所有的人都有綠卡甚至是美國人,如果馬總統真的沒有綠卡,那他還真跟馬家人一點兒也不像哩。

所以陳長文最後想想,也覺得不對,只好草草結束,教馬總統再拖個兩年,反正馬總統已經不用再選總統了,管他們台灣人叫跳著啥,大家一定很好奇,我這裡搬出陳長文要證明甚麼?那是我去看馬總統的維基百科,一個有趣的發現,維基百科說:

綠卡爭議
從第12任總統競選期間開始,民進黨籍總統候選人謝長廷質疑對手馬英九是否擁有美國綠卡(永久居民身分),候選人馬英九的說法從原先的「沒有」改成「曾經擁有」。

接著我又看到馬總統的市長特別費爭議

顏聖冠直接表明質問「如果你把特別費當使用費該怎麼辦?」馬英九說「我怎麼辦?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這又不是你決定! 現在這裡我親口告訴你,我的特別費都是用在公務跟公益」。結果查核發票與收據顯示「吃飯花最多」,還發現購買女性內衣、女鞋、香水、化妝品,馬辦發言人則反駁「那是小女孩的游泳衣,不是女性內衣」,再往查下去又發現有仙女棒、學園女生學院組合、美少女戰士、神奇寶貝玩偶等等玩具。馬英九表示這些「都是余文報的,和他都沒有關係」。面對記者詢問時回答「我根本沒有犯罪的故意,也沒有犯罪事實,從我八年到二十年來使用特別費當時的主觀認知,都沒有把它看成是公款,而認為這是我可以自由支配使用的一筆費用。」

但是陳長文這次也懶得幫馬總統辯解,反正死豬不怕滾水燙,撐完剩下兩年,愛當哪國人就當哪國人去,我說如果馬總統還能再選,不就應該重新發明一個新的法學理論,我這裡野人獻曝,這個理論就叫

綠卡大水庫理論,

它的奧義就是,凡是事前有過綠卡,先說沒有,被發現說謊之後,烏龍轉桌,改口變成曾經擁有,任內拼命買護漁就會掉的F16與沒幹啥也會掉的阿帕契,最好是請國軍真正的小心愛惜使用,以及先偷進口十萬噸含瘦肉精的美國牛,再修改規定,可以吃一定劑量的「萊克多巴胺」,拿國民健康跟美國交換自己的事,最後發現進來的是含比「萊克多巴胺」毒12倍「齊帕特羅」的美國牛。他根本沒有拿綠卡接著當成馬家美國人的故意,也沒有拿綠卡出來給大家看到的事實,他拿綠卡當時的主觀認知,都沒把它當成是美國永久居留的身份證明,而認為這是他可以自己自由解釋綠卡有效無效,「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的事實」。

簡單的說,凡事前拿到綠卡,事後被發現,說成無效,再捐錢..(這裡的形式很複雜,比AIT說馬綠卡的法律問題還更複雜),使得AIT出來打模糊仗,這樣就等於綠卡無效,也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

說起馬總統這個骯髒鬼說謊的紀錄,可說是罄竹難書,維基百科落落長就一大篇,但是他也不是總在說謊,有時他也會說些真話,韋小寶說,真正的騙子絕不能全說謊話,一定要在一整個大謊裡摻一些真話,這個謊話才能說得像真的,還真能騙到一些人。這就符合了另一種理論,叫做

綠卡放屁理論,

就是說只要馬總統能達到目的,要他說假話可以,要他說真話也不會有問題,只不過案重初供,馬總統第一時間總是說出了真的「假話」,特別費是公款,我也沒有綠卡,這讓接下來要幫馬總統掩護的馬屁友友們吃力萬分,大水庫一個又一個,想成馬總統在台上致詞時,不小心放出一個響屁,這時馬屁友友們就會在台下裝神弄鬼,猛抬自己屁股,這個屁是我放的,

很好,可以當院長。

結果馬總統又放了第二個響屁,馬屁友友們,就開始在台下拖拉桌椅,發出龐大嘈雜的聲音,吵到了打瞌睡老杯杯,

嗯,我覺得還是第一個聲音最像是個屁。

馬總統的肚皮太不爭氣,此時第三個響屁又來了

馬屁友友,說,這個屁是你放的..

蛤?我幹嘛要說謊,說這個屁是我放的?

那這樣好了,你明天就不用來了。

為..為什麼?

試問,如果你連一個屁都不肯為我擔待,我還能指望你幫我做甚麼事?

這是我看了AIT說他早就知道馬總統自己早說綠卡失效,卻不肯發公文說美國證明馬綠卡失效,以及陳長文這趟連個綠卡大水庫理論都懶得重新發明,隨隨便便寫篇文章,想說再拖個兩年就好的一點小小心得。

最後,看到馬總統全家竟然真的都是美國人,深深覺得陳長文第三層理論【我群與他群的區隔論】說得真是讚,這叫「我們都是一家人」,可是馬總統此時死命的說自己不是,好好的美國人他不當,偏偏要當成我們台灣人,卻又總是吃裡扒外,還嗆聲虧我把你當人看,此時台灣人的【我群與他群的區隔論】就會說,

他們一家都是人,還都是美國人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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