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三法官嘆:證據不足怎判貪汙?
‧新新聞 2013/05/15
特偵組起訴證據的「A」、「B」版錄音光碟不具證據力,且沒有積極證據舉證林益世以立委職權對經濟部長施顏祥施壓。三人表示,如果真的害怕外界批判,大可不必大費周章依法論法,「撰寫貪汙的有罪判決還比較節省時間」。
【文╱王之行】

我待會兒會把新新聞刊載出來的部份,放在後記裡。我們知道,一個人要騙人,不能完全說謊,總要在裡頭放上一些真實的成份,所以三法官嘆:證據不足怎判貪汙?這個部份應該是真的,詳情請參:

實質影響力錯誤百出,邏輯真不可靠白癡搞定!

原來錢是馬英九貪的,這才叫做「有實質影響力」!

或是參考林益世案剛爆發時所寫的

不容特偵組把林益世辦成夢想家!

不過這裡真正要談的是三法官表示,如果真的害怕外界批判,大可不必大費周章依法論法,「撰寫貪汙的有罪判決還比較節省時間」

關於這點,三法官說的也恰好是真的,我在「驚!難道林益世碰到的也是宋朝法官?」就分析過,現在把它引出來剛剛好,當時我就說了,

這三個法官,破壞奧坎剃刀原則,簡單的貪污罪不判,硬是要從幾百法條裡找一條沒幾人聽過用過的來拗,公務員恐嚇得利罪?蘇洵說,這個不叫我們不能因為要符合國民大眾的情感或受壓力,就違法亂紀判他貪汙罪」,而是「凡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矣」,那麼這三法官,已經有終身職,要由我劬勞百姓節衣縮食給他們一輩子的榮養,他們判貪汙也好,不判貪污也好,他們都還是當他們高高在上,沒人干預得,天皇老子般的法官,到底是所為何來?這個答案,其實是呼之欲出的,因為林益世一直在法庭上呼冤,他說他忠黨愛國,清廉是他從政的第一要件,他拿的這麼多錢,那是因為..

林益世涉貪案昨天辯論終結。檢察官認為林益世位高權重竟收賄、求處無期徒刑,林益世說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檢察官說二○一○年林益世身為立委,竟收下賄款六千三百萬元;拿錢不到一周,在聯合報部落格發表文章《從政第一要件,清廉!》,相當諷刺。

二○一○年?那不正是馬總統要競選連任的選舉前嗎?這林益世貪污的案子,要真往上,不限層級,追查到..追到馬總統的黑臭大水庫裡,那該怎麼辦?於是,非常難得的,我跟聯合晚報社論產生了一種共識,那就是李姓婦人不是被彈飛的保險桿打死的,林益世也不是讓這秦檜般的司法判成貪汙無罪,真正要放林益世的是馬總統...

這幾天,被菲律賓瘋狗亂咬,開五十幾槍打死人說成只開一槍,還說是我漁民設計故意要去衝撞,馬總統竟也隨之起舞,又說要給72小時最後通牒,實際上是被白熙禮故意用光72小時,再多一小時來破功。又說開出四條件,滿足了三項,可以接受白熙禮私人道歉,大家可以回家睡覺,天一亮又翻悔,改成要給三個制裁,給菲國呵癢兒..如果還是不認真道個歉,晚上還要下最後第二度通牒,多上八個笑死菲律賓人的制裁,我把它稱為:

制裁很三八,通牒竟兩次?

給馬總統這一輪邊喪權辱國,感覺上去年五四時,那個美牛買辦又回來的「外抗強權 內除國賊」,默哀數出聲,又咒老婆死,還說水母對人友善?沒像菲屠殺台灣人,他很高興的,用「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的觀點看,這像是美國縱放菲律賓殺台灣人,藉以考驗台灣「一中原則」,一種關門打狗,把台灣從看門狗打入食物狗的行為,而馬總統則是美國下過功夫的帛琉乖水母,會吞劍噴火翻跟斗,還會喵喵叫說著外語的寵物狗,其實已經談到過頭了。看馬總統現在實施的這種三八型制裁,感覺上好像是制裁自己的多些,

F16墜機 護漁任務由其他戰機代替嘉義455聯隊的F-16A單座戰鬥機編號6622,15日下午2點從嘉義空軍基地起飛進行飛行訓練過程中,疑似由於機械故障,2點30分墜毀在高雄外 海。軍方將體檢F16戰機,因此明天的護漁任務,將由其他機種替代。

我認為馬總統如果不知道甚麼叫威脅恫嚇,甚麼叫做有效制裁,大可去請教還在路上趴趴走的林益世。這種制裁,如果是對陳啟祥,一定能叫他肉痛,乖乖的把八千三百萬拿出來,否則言出必踐,沒甚麼最後通牒或二度通牒,閻王叫他三更死,不會留到73小時,搞到凌晨一時,不給大家睡。林益世若說會斷料,那就一定會斷。這讓陳啟祥沒了活路,只得用自己的身家相搏,跟林拼上了。所以,只要打掉一兩艘菲國公務船,讓他們不敢放其他幾百艘公務船出海進行海盜行為,大家都要餓飯時,菲律賓就一定會乖的像回帛琉水母跟你談..這時再讓菲國實行一中原則,

要談,不會去跟中南海談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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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林益世案/三法官嘆:證據不足怎判貪汙?‧新新聞 2013/05/15

特偵組取巧錯用「一刀斃命」錄音光碟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紀凱峰其實早已預知,當林益世案判決出爐後,會遭到外界不小的批評,但他怎樣也沒想到,當輿論批評臨頭的那一刻,是如此讓人難以忍受;當「恐龍法官」那頂帽子加到頭上,更是難以承受。

自從台北地院林益世案合議庭在四月三十日判決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非觸犯《貪汙治罪條例》,而以《刑法》公務員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益世徒刑七年四個月後,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及陪席法官林孟皇就慘遭外界肉搜撻伐。

網友還查出吳秋宏、林孟皇兩名法官在去年發起改革最高法院活動,網友揶揄他們的訴求是改革恐龍法官,其實最該改革的就是他們本身。紀凱峰受不了這種批評,在法官論壇上寫著,「不能因判決與大眾期待不同,就罵法官恐龍。」

光碟「聽得快瘋了」

當外界批評吳秋宏等三法官輕判林益世,陳啟祥還放話要開記者會和法官對質時,批評者多半不知道一件事,就是特偵組曾經放棄陳啟祥讓林益世「一刀斃命」錄音光碟的證據力。

因為特偵組查扣的「一刀斃命」錄音光碟共有四種版本,其中特偵組起訴林益世的是最短、不足二十分鐘的錄音光碟,而最長的是約五十分鐘的錄音光碟。換言之,特偵組當初起訴林益世,在選擇證據上取巧,採用最短版本。

吳秋宏、紀凱峰兩人親自聽錄音光碟,兩人經常趁六、日加班,一聽就聽到凌晨三、四點,每告一個段落,先比對兩人的版本,如果有相異處,再重聽比對,吳秋宏和紀凱峰半年聽了光碟上百次,紀凱峰曾向媒體抱怨「聽得快瘋了」。

以特偵組起訴林益世在祕書長任內藉勢藉端向陳啟祥勒索八三○○萬元為例,吳秋宏、紀凱峰比對後發現,包括「八三○○」、「三、三、二三」等話,在陳啟祥現存錄音時間最長的版本裡,居然是陳啟祥自己主動開口加碼到八三○○,以及陳啟祥自己詳細計算「三、三、二三」,而林益世多次說不會要求的話則遭刪除。特偵組用這種證據起訴,叫吳秋宏、紀凱峰怎麼判林益世利用行政院祕書長的職權藉勢藉端恐嚇罪?

起訴光碟,不具證據力

最後吳秋宏、紀凱峰將陳啟祥不同版本的錄音光碟,逐字逐段做成對照表,同時在法庭上確認,原本特偵組起訴證據的「A」、「B」版錄音光碟不具證據力,而改採錄音對話較完整的「A2-5」、「A2-7」當證據,包括林益世和特偵組當庭也都同意。

林益世在去年七月一、二日兩天,在特偵組偵訊時所做出不利於己之供述,因為檢察官當庭播放的是遭陳啟祥、程彩梅大量刪剪且已失卻對話內容真實性之「A」、「B」光碟內容,因此無證據力,這也就是法律上的「毒果樹理論」。

但是,吳秋宏、紀凱峰判林益世以立委的公務員身分恐嚇得利罪,也和「A2-5」、「A2-7」版錄音光碟有關。

不是貪汙,就沒有洗錢罪

因為「A2-5」、「A2-7」版錄音光碟裡,林益世清楚告訴陳啟祥,「金仔(中聯副總經理金崇仁)還敢跟你們刁難嗎?」、「為什麼金仔不敢講什麼」等語,因此吳秋宏等三名法官認定林益世是向陳啟祥炫耀,他藉由「撤換人事」為施壓手段,迫使金崇仁再也不敢對陳啟祥刁難而自誇。

加上中聯當時董事長翁朝棟、副總經理金崇仁在法庭上作證時,也清楚表達,中聯公司對於「轉爐石」之承購廠商進行評核,僅原承購廠商永豐盛公司合格,地勇公司經評定不合格,林益世以立委身分幫陳啟祥對中聯施壓,翁朝棟、金崇仁怕因此對母公司中鋼和經濟部長官造成困擾,而讓陳啟祥拿到中聯「轉爐石」及「爐下渣」合約。

但吳秋宏、紀凱峰、林孟皇三法官認定,特偵組沒有積極證據舉證,林益世以立委職權對經濟部長施顏祥施壓,同時中鋼已民營化,中鋼董事長鄒若齊雖由經濟部任命,但非公務員。因此法官認為,林益世的行為不符合《貪汙治罪條例》,而是觸犯《刑法》公務員恐嚇得利罪,自然林益世家人親友也就未觸犯洗錢罪,因為《洗錢防制條例》的處罰範圍並不包括公務員恐嚇得利的部分。

三法官,個性大不同

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個性溫文儒雅,對法律是非對錯用得謹慎,是少數「零負評」的法官。為了此案,他例假日都會到法院加班,工作長達十二小時以上。

受命法官紀凱峰四年前才調來台北地院,在桃院時曾承審民航局噪音補助款弊案,不乏承審弊案經驗。他在北投行義路住家附近,曾遭台北市北投槍擊警員的嫌犯呂學榮持槍劫車,驚險脫困,對於犯罪深惡痛絕。去年紀凱峰排入金融庭的第一件案子,就是轟動社會的前立委羅福助炒股案。此外,雨衣大盜王淵強盜案,他也將王淵判了個無期徒刑。

陪席法官林孟皇經常在報紙投書批判司法,兩年前出版《羈押魚肉》一書,還用台灣鄉土劇「台灣霹靂火」劇情解釋司法上的檢審分立制度,他把法律結合日常生活,筆法生動,讓他得到金鼎獎非文學類的第一名,也是第一個得到金鼎獎的法官。

林孟皇曾承審前總統女婿趙建銘台開內線交易案,成為首位將第一家庭成員定罪的法官。當時他在台開案判決書裡引用莊子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嚴斥趙建銘是權貴犯罪,法院絕對不能輕縱,所以加重刑度,引起社會轟動。

林孟皇的思慮不同於一般法匠式法官,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九年時,民進黨籍市議員莊瑞雄、黃向群和劉耀仁用油漆把景福門上的國民黨徽塗掉,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李永萍移送三人毀損古蹟,檢方起訴後,林孟皇認為,國民黨徽為政治圖案不是古蹟,判三人無罪。林孟皇對趙建銘與莊瑞雄兩案件不同的判決,他該算是偏綠或偏藍?

面對批判,無愧於心

其實吳秋宏等三名法官個性天差地遠,據悉在討論林益世罪名、刑度等過程中也經常意見不一,不過三人對於激辯後做出的判決,恐引起社會大規模撻伐,早有心理準備。他們曾私下向同僚表示問心無愧,如果真的害怕外界批判,大可不必大費周章依法論法,撰寫貪汙的有罪判決還比較節省時間。

一名法官轉述,紀凱峰很感嘆究竟有多少人看完整本判決書內容,而媒體報導時更只使用情緒性仇恨字眼,把藍綠等政治議題扯進判決裡,彷彿這是一個政治判決,讓合議庭含冤莫白,這才是三名法官始料未及。

當司法判決與國民法律情感落差太大,引來排山倒海的咒怨,已有法官暗暗擔憂,「這情況近年來愈演愈烈,以後誰敢照法律走?」、「未來法官還有獨立審判的空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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