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無渡河,公竟渡河。墮河而死,當奈公何!
上文【黃世銘要賣給馬總統甚麼藥?】提到黃世銘葫蘆裡還能賣甚麼藥?不管他賣甚麼藥,馬總統都是不吃的。但是馬總統君要臣死,要餵黃世銘吃的藥可就多了,有余文藥,蝕骨軟筋散,迷姦藥,防狼藥,通通都可以治死黃世銘,為免掛一漏萬,這裡再多談幾帖
第一,侯寬仁藥,馬傻會先派御用水庫大律師投書文攻,再剪報下指示令余文律師部長嚴辦後回覆。
第二,劉憶如藥,馬傻會【放狗咬公主 馬總統好壞】,讓特定藍委把黃世銘當成劉憶如般罵哭罵下台。
第三,陳冲藥,馬傻會食髓知味,【放狗咬陳沖,借汝人頭用】,這招至為陰狠毒辣,因為馬傻還能把過去所有敗光國家經濟讓人民痛苦哀鴻遍野的爛政全歸罪於陳冲,『萬方有罪,罪在陳冲』,竊聽國會鬥議長有罪..通通都是黃世銘的錯。
第四,王金平藥,嗯,這藥可能是劑量不足或是受潮了,還在發展中,先用這帖【放狗咬王金平,馬總統真的好壞!】代替好了。
顯然馬傻看到自己有這麼多毒劑毒藥可以使用,一時間還真不知該選哪帖,開始父子騎驢,慌亂了起來。其實真正處理黃世銘這個咬不死王金平,膛炸子彈回火,還燒到狗主人屁股的司法廢鐵敗類,方法我早八百年前就說過了
在孟子離婁篇,孟子聽說齊宣王要趕走一個大臣,孟子暗諷齊宣王說: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齊宣王很聰明,馬上強辯回去
「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那麼大臣對國君的義務是甚麼?)
孟子說:「諫行言聽,膏澤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此之謂三有禮焉。如此,則為之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
簡單翻譯一下:孟子說,如果大臣很聽話,你叫他咬誰就咬誰,叫他跟幫政敵關說好通過貪汙除罪法案,就通過,那麼你的恩惠就要施加於他。如果你因他咬人膛炸回火怕燒到自己,要趕緊滅口,可以請他走人,但是要幫他安排好酬庸的去處,甚麼海基會月領三十萬,其他國營事業,或即將大漲票價的高鐵,年薪上千萬的,經過三年再把酬庸收回來。也就是說要三思而行,這樣才合乎義理。絕對不能再像台灣的那個馬傻搞政爭鬥王金平,結果對方不但氣定神閒若無事然,還搞得民不聊生,運匠死諫,經濟墜谷,哀鴻遍野,這個馬傻還不曉得要停。大臣沒咬死人,不施恩惠給酬庸就罷, 還設局狙殺抹黑鬥臭人家,要讓他死無葬生之地,連終身俸退休金跟18趴都要通通奪去,一副非要跟人結下冤仇的模樣呢?
也就是說這個要鬥黃世銘的馬傻,千萬別再重蹈前一個鬥王金平的馬傻,走同一條老路,在相同的地方摔跤,而兩次摔成狗吃屎的模樣竟然還都一模一樣。這一次,就聽我一言,公無渡河..先跟王金平道個歉,隨便掰個理由,甚麼我幹嘛呀?都是黃世銘幹的,但是我一向恪遵憲法,所以我還是要道歉,這種自吹自擂的假道歉馬傻可是駕輕就熟,不用我多廢話吧。然後發布個人事令,給黃世銘去當高鐵董事長,年薪一千萬,這樣黃世銘保證睡覺也會笑,半夜三更不跑總統府,就趕著搬進高鐵董事長官邸,台北政壇也能回復原狀,如何?
啥?那歐晉德怎麼辦?切,這對父子這幾年在高鐵撈得也夠了,還待怎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