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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以下簡稱紅十字會)為日本宮城強震共募得新台幣18億7000萬元,但目前僅投入1500萬美元(折約新台幣4億4250萬元)做為緊急救援階段之用,讓網友相當不滿!質疑紅十字會當初主打「愛心零時差」,為何現在卻又「分期付款」,有賺利息之嫌,因此聯署要求紅十字會應立即將18餘億捐款全數交付。網路上也出現會長月薪20萬元、紅十字會會抽捐款的15%作為「行政費用」、「業務佣金」等傳聞。

對此,紅十字會會長陳長文激動砲轟網友以「不正常的心態」來看待公益團體,甚至指責「台灣教育出了問題」,才會造成有人「誣賴」紅十字會會「暗槓」高額利息...』

有人問:『紅十字會分階段撥款有錯嗎?』這應該就是個教育的問題...既然紅十字會,自開天闢地,艮古以來,都是分階段撥款,那就不該用『愛心零時差』來讓馬總統上電視,

『總統馬英九出席「相信希望Fight & Smile」募款晚會,擔任接線生接聽募款電話,總統表示,朋友有難,大家要全力相挺,並當場捐出新台幣20萬元。』
(相信希望的馬英九)

害馬總統又說了一個謊。

啊?馬總統怎麼說謊了?」馬總統這個謊,是被騙的,不能怪他。馬總統上電視,應該這麼說『朋友有難,大家要分階段相挺,並當場捐出..嗯,請問紅十字會,可不可以刷卡零利率分十二期呢?

有人笑了:「就算你這頭刷卡,那頭信用卡公司還是一次付清給店家..喔,紅十字會啊?」是了,信用卡公司也可以跟紅十字會說『總統的這筆愛心刷卡,我們將分階段撥付,請你紅十字會按期擬訂計畫,我們再花行政費含佣金扣十五趴,請來專家學者審核是否如數如期撥付,謝謝』

這太掰了吧。信用卡公司佣金不能超過三趴,扣十五趴?是黑道開的嗎?」這還不包括分期條件審核不過,分期到一半,受捐的人已經死了,或是不再需要了的部分呢。

屆時,這筆撥不出去的愛心信用卡捐款,就會納入信用卡公司的股份當成公積金了。「哪有這種道理,這家黑心信用卡公司,真敢這麼幹,不是詐欺,就是背信,侵占,讓負責人坐牢坐到屁股爛掉。」嗯,所以信用卡公司都養著很多大律師啊...不,我是說,那些大律師一定會給信用卡公司善意的忠告『老板,我看這是總統的愛心信用卡捐款,手續費三趴,就別收了吧』,這樣子才上道,要不,連馬總統有限的愛心,都敢訛詐,作死嗎?

有人想了起來:「這段分階段撥款的解釋,板主先前不是這樣解釋的啊?」「你好像是說『你把你口袋裡的錢全交給我,把你自己當日本的災民。由我來幫你依重建進度擬出更細緻的運用計劃,將款項逐步投入,還回你的口袋,如何?』(九把刀砍紅十字 這樣捐款有錯嗎?)」教育就是要因材施教,還要有教無類,誨人不倦。有人不懂,就旁徵博引,循循然善誘之。要不,就想像成陳光標來台炫善,說他要捐五億,一到台灣,只帶來了一億。『其他的四億,要看台灣窮人的需求計畫。請他們先來下跪,說明自己的慘況,我再加以審核,依照跪的時間長短,分階段撥付。

有人火了:「那就叫他甭來了。去!」慢...這有得商量。想像中的陳光標,也跟真的一樣,很好溝通。『好唄,我的五億全到位,但是請台灣列位窮到吃不上飯的同胞們,還是來下跪,我說要給三萬的,先給個一萬。其他的,嗯,請列位分階段下跪,再行撥付,如何?』嘎!

莊子齊物論,有個狙公養猴的故事。狙公跟猴子說,朝三暮四。早上給三個果子,傍晚給四個,如何呢?『眾猴皆怒!』狙公連忙改口,早上先給四個,晚上再給三個,怎樣?『眾猴皆悅!』。

這是歷史上,最早有關分期撥付的概念。猴子掐指一算,『死狙公,想騙我們不懂經濟學,早上三顆,晚上四顆,當然不如早上四顆,晚上三顆,我早上吃不完四顆,不會自己拿去放高利貸,到傍晚再多賺一顆回來嗎?』

如果你是那群春秋時代的古猴子,你是要朝三暮四,還是朝四暮三呢?有人說:「如果可以,一早就給我七顆,我通通拿來生利息,當個富猴子」更重要的,是當猴子聽到朝三暮四的時候,眾猴皆怒的跳腳,『愛心零時差』成了『分階段撥付』,啊,這不是肯德基(按:請參【馬英九的廉政署 台灣人不要不行?】)...這~真~的~不~是~肯~德~基。

有人心虛的問:「那會長支薪有錯嗎?

『陳長文表示,紅十字會會長、副會長不支薪,秘書長等執行業務人員薪資也在個位數以內。』

有人噓了口氣:「好險,還好會長沒支薪。」只不過,2005年,經《蘋果日報》的披露,台北市長郝龍斌擔任紅會秘書長時月薪高達12萬,包括他在內有8位高階幹部每年合領千萬薪,是紅十字會人事支出的半數。郝龍斌坦承此事,但指出「一切合法」。

馬的!」有人忍不住,又問:「
那紅十字會會抽捐款的15%作為「行政費用」、「業務佣金」,這樣有錯嗎?」這個問題,陳會長沒回答,或者說,他是用質疑別人『台灣教育出了問題』,是在誣賴。這招叫「轉移焦點,想要遮掩掉某些事實』,嗯,至於這個事實嘛...

『台北市簡余晏議員2009年在議會質詢時指出,ROC紅會將九二一震災款項用於中國川震的重建;此外也質疑紅會從民眾捐款中收取行政費用和15%傭金。但馬英九政府的內政部表示「一切合法」

『馬總統雖然是哈佛法學博士出身,不過,身為馬總統特別費大水庫發明家的律師好友陳長文教授曾給馬總統寫了封信:『天堂不撤守--肩承司改責任 對法律人總統的期待』。提到司法改革的兩個盲點,一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出了問題;二是制度的不完備,讓司法人員有不受監督濫權的空間。
』(沒簡單答案?簡單,沒答案!)

有人問:「板主引用自己的評論,是要說些甚麼嗎?」這裡就只是要說明關於教育的問題,好比陳長文發明的大水庫理論,板主就一直搞不清楚,總支出只要大於總收入,就沒有貪污。那秘書長以降的各級幹部薪水,獎金,福利加上十五趴的行政管理費與佣金,再加上分期已經撥出的捐款,及尚未到期未撥出的捐款,只要大於或等於捐款加利息的總收入,那就沒有暗槓,質疑的人就是誣賴...

不,板主真正要講的是,法學教育果然出了問題,陳會長這是割肉餵鷹,以身證法,佛心來著,竟拿自己的悲慘遭遇當例子。嗯,法學教育失敗的司法人員,因為制度不完備,果然有很多不受監督,濫權的空間。

至於其他對質疑紅十字會募款問題者的反質疑,好比「你捐了沒?說三道四的」「有本事你學陳光標,直接去捐日本災民」「不然會長給你當好了!」請准以陳會長質疑網友誣賴的句型,自行尋找答案。

在去年的這個時候,版主曾寫了篇【黑人行善 哪裡錯了?】的評論,最後一段是這麼說的:

『黑人的錯,在於不能把義賣潮T的社會規範和市場規範分清楚,當他在計算T恤的成本,工資,攤租,利息,稅負和盈餘的時候,已經無意的跨入了市場規範之內,傷害了社會規範的信賴。在市場規範施行失敗之後,卻還想回到原先的社會規範下繼續行善...唉,需知社會規範一旦破壞,就難以修復啊!

子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大家可以想想,如果陳光標來台高調炫善捐錢,旁邊卻有人忙著抽佣,那會怎樣?

嘆曰:

愛心零時差,撥款辦分期,抽佣做買賣,騙了馬英九。


備註:「相信愛、相信希望、相信未來,相信你和我」。馬總統相信希望,卻渾然不覺這個希望已經餿了...回頭又騙了教育出問題的台灣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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