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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非大使陸以正前天傍晚在台北市東區路過行人穿越道,被一輛硬要轉彎的計程車撞倒,導致右上臂骨折。陸以正痛批車子在行人穿越道竟然不禮讓行人...妻子說要「悲天憫人」,認為對方看起來老實,也是賺辛苦錢,就「認命吧」』

有一個命題是「行人是在畫有斑馬線的行人穿越道被撞的機率高,還是直接穿越馬路被撞的機率高呢?」一般人以為是穿越馬路被撞的機率比較高,其實,當你要穿越馬路的時候,你會很認真的看左右有無來車,看清楚才動作敏捷的穿過,但是走在斑馬線上,你會以為那條線能保障你的生命,只關注前方小綠人燈號的秒數,卻被魯莽駕駛,酒駕,闖紅燈或搶著轉彎的車子撞到。有一個跳傘專家和助手合作多年,每次專家要跳傘,都會親自檢查助手已檢查過的降落傘。有一天,助手終於忍不住的問:「那麼多年了,難道你還不相信我嗎?」專家說:「我不是不信,而是萬一我在空中,才發現降落傘壞了,賠掉的可是我自己的命。」千萬,千萬,不要輕率的將自己的小命,交到別人的手上,在別人眼中的小命,自己可只有這一條。陸大使就是把自己一條老命先交給斑馬線,又交給紅綠燈,再交到魯莽駕駛的手上,所以才會挨撞。

我同事太太,騎機車在有左轉燈號的路口綠燈左轉,被對向闖紅燈計程車撞到。對方把她送到馬偕就走了,從此沒再見過他。他有跟運匠打過手機,對方語氣很差:「我沒錢,不賠,是你太太不長眼,我們計程車一天到晚在撞人,沒有在賠錢的!」我同事就算了。我說這樣只會姑息養奸,下一個不知道誰會倒楣?現在看來,下一個是陸大使了。

計程車司機有的很窮,但是所有計程車司機都把內部成本外部化,撞人能賴就賴,跟外國人林克穎一樣,如果政府不拿出對策,好比要開計程車,先繳高額保險金,及高額自付額,被撞者不用自己找運匠,直接由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代位向運匠求償。如果付不出自付額,就不能再開計程車。另外撞過人或肇事的計程車,需像載運瓦斯或化學品的貨車一樣,標示警告標誌,乘客座車窗要朝外貼上有無肇事紀錄經主管機關核章過的貼紙。否則計程車豈不成了滿街亂闖的殺人機器?再要其他用路人自求多福去!?

陸大使的做法是婦人之仁,陸大使可以在無能又麻木的政府有所作為之前,自力救濟,私下捐錢給這個窮司機,但一定要告到底,告成一個範例。讓所有的運匠學到教訓。否則,下一個陸大使,早晚又要遭殃,陸大使對這一個運匠仁慈,是對未來的千百個陸大使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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