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說洪仲丘案判決更重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洪案二審女法官把涉案軍士官判決更重後,一直沒有人要做評論,我就不畏艱難險阻,等了六天,還是由我來評吧?第二,既然說是判決更重,當然前頭必定有一篇【有話要說--洪仲丘案判決太重】

中國時報 王師凱/公務員 2014年03月08日 04:09
對,判決太重,該判多少?無罪。
本來嘛,這就是意外中暑死亡案件,沒有人要集體虐殺,沒有陰謀犯意,法醫也說洪的死亡並不是「操練」的問題,因為當時有5個人在禁閉室操練,只有洪仲丘倒下,顯見「問題在於洪個人」,相驗時身體表面並無任何凌虐跡象,與戒護士無關。
這事如果虐殺成立,可判終生監禁,若不是,那就無罪,判8月也是過重,還該給冤獄賠償。
說軍法會官官相護,因此廢了軍法,轉司法,司法再深文周納,法官怎也判不下去,只能判6個月易科罰金,幾乎就是無罪。那是不是還是恢復軍法,長官交代,民意澎湃,就給重刑?
這個謊,在民粹推波助瀾下,到頭來圓不了。軍法不好,司法也爛,那洪姊姊怎辦?她說不能原諒542旅的官長,那是不是就把這旅解散?
法不能信,那只有政治解決,洪姊姊也參選台北市長吧,或就支持主持正義的顧大律師立雄,讓公民團體主政,至於哪些倒楣的軍官,就讓交了罰款回家吧。
是沒罪,但犯了倒楣罪,判6月也應該,算了吧。
(轉貼到此)

一 審都判得這樣輕,ㄜ~到底是多輕呢?告訴大家,有個台大博士生虐死貓,就給法官判刑一年半,啥?那是意外?博士生沒要殺貓,沒有陰謀犯意?博士生同時也有 別的貓,就只有被虐死的那隻貓倒下,顯見「問題在於那隻死貓個貓」..這個要說成博士虐殺貓判刑太重,有點難改,還是直接談談博士的殺貓犯意..

我 在當兵的時候,親眼看過小兵虐待小動物,他們把抓到的蛇,蛇嘴掰開,用空壓機急速打氣進去,碰,我身上也都沾上了蛇皮蛇屑。有的時候,抓到的是老鼠,就在 老鼠身上淋澆汽油,轟,火著了,只聽老鼠淒厲的吱吱聲,繞著營區狂奔,那聲音至今揮之不去,聽到稍微尖銳的聲響,就想起老鼠慘死的模樣,雞皮疙瘩都跑出 來。
這些小兵,可樂得...『喂,回頭多抓幾隻老鼠來玩玩吧。』終於,有一天,班兵奔來,「排長,有一群小貓,東死一隻,西死一隻,有的死在樹 上,是不是得了貓瘟啊」,板主隨即去找虐蛇,虐鼠的小兵,果不其然,他不知上哪抓一整窩的小貓,放牠們逃生,然後拿出黑市買來的十字弓和空氣槍違禁品,一 箭一個,一槍一隻的在練準頭。
「喂,你怎麼在殺貓啊?」『排長,我不是要殺貓啊,我只是射一射貓,看看貓甚麼時候才會死。唉,排長,我如果要殺貓,一抓來,脖子一扭,貓不就死了嗎?』去!去!把貓屍埋一埋..還有,別再帶空氣槍來了。

談完博士生虐殺貓的犯意問題,再來談談洪案二審的判決更重,我不曉得那個叫王師凱的公務員是怎麼搞的,一審判那樣輕,比殺貓殺畜生罪都要輕,他還是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說這樣判太重,該判無罪才對。這裡女法官說:

洪仲丘的直屬長官們,為將違反資安規定的洪仲丘「祭旗」,竟漠視軍團明訂送交禁閉室的規定與流程,強行將洪懲戒,明顯失職且違法,相較269旅禁閉 室的管理士官,惡性更重,這也是合議庭決定給予重判的主因,

他 竟然直到今天一聲不吭,也無話要說。第三個原因,就是給自己練習寫作,本來是想仿王師凱說洪仲丘是自己的問題意外死亡的,但是這種話我說不出來,因為只要 一閉上眼,就想起小兵虐貓的畫面,要說貓好好的,自己會爬樹,但是貓屍如果吊在樹上,這一定不是貓自己要幹,而是別人幹的。那就直接跳到結論練習好了,

王師凱說:至於哪些倒楣的軍官,就讓交了罰款回家吧。 是沒罪,但犯了倒楣罪,判6月也應該,算了吧。

我說:至於哪些倒楣的軍官,就讓交了罰款坐幾年牢回家吧。 是沒罪,但犯了比一審更加倒楣罪,判6月或三年都是應該,算了吧。

葵花寶典,武林稱雄,欲練神功,必先自宮...

蝦米,二審女法官說判得更重的竟然是:把洪仲丘的最高直屬長官宣判大翻案的,將陸軍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改判無罪。

不必自宮,也能練功!?

原來二審女法官聽了王師凱的話,真把洪案用某種國妖的方式,口言善說要重判,身行惡給判了無罪的。這時我的腦海浮起的不再是那些死掉的貓,而是那六個死去的受刑人,要是換成洪仲丘的其他直屬長官們,這一會子被抓去坐牢,難道不會想

為什麼沈威志可以無罪不必坐牢,他們卻要一直坐一直坐?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是嗎?怎麼有的洪仲丘直屬長官改重判三年,沈威志卻可以改判成無罪。

然 後寫下五點聲明,大嗆司法不公,堅持無罪推定都是放屁,實則全是女法官諸法皆空自由自在的獨裁,說你有罪沒問題,改說你無罪也可以,還是像在耍猴子,先說 你沒啥罪再判關三年,說你太壞要重判個..無罪。並且拍起馬總統的老馬屁,說他雖然不是個好總統,卻是個好的三軍桶帥。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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