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案是魏應充案法官們的照妖鏡

魏應充為何能交保?彰化地院回應
對於魏應充交保一事,彰化地方法院庭長李進清表示,經過3個多月審理頂新飼料油案,合議庭法官已完成5名證人與被告的交叉詰問,認為串證可能性低,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交保。

可是這五人與被告沒有人坦承犯行呀,請看:

檢方十一月約談味全董事長魏應充、總經理張教華等人,魏堅稱採購都交由張負責,他不清楚採購的是大統的黑心油;張則稱從沒過問頂新使用的油品原料,不知道頂新是以大統的油調配。兩人訊後各以一千萬元、五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則聲押失敗,無保請回。
檢方調閱相關資料,除得知魏應充曾在會議中指示「以成本優先考量」,改由頂新向大統低價進油,並將頂新替味全代工的廿一項油品送驗,確認含銅葉綠素成分、非天然進口的橄欖油。
北檢今年五月再度約談常梅峰,但常稱是按別人提供的配方調油,問題出在買到劣質油、他沒犯罪;魏應充八月被約談時,仍堅稱對採購過程不知情,訊後請回。

假油案不認。

實 情是,橄欖油部分均未指定等級即予購入,並於96年間起陸續向大統公司購入橄欖油及葡萄籽油,高振利也因出貨價格過低而不敷成本,僅得以混油方式出貨,即 橄欖油部分因應頂新公司提出的色澤需求,將橄欖油區分為橄欖油黃、綠2種規格,橄欖油黃混入葵花汁、芥花油等油調製,橄欖油綠分則以摻入脂肪酸組成極為相 近的葵花油及添加銅葉綠素加深綠色色澤。
以此方式持續供給摻偽、假冒及添加銅葉綠素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予頂新公司,而陳姓課長向高振利接洽購油 事 宜時,自高振利獲悉橄欖油及葡萄籽油均有混調摻假情形,也經頂新公司品保部門賴姓主管轉知大統公司出貨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均有檢出脂肪酸組成異常及油脂 色澤不自然情形,但魏應充及常梅峰仍指示繼續向大統低價採購油品。

那麼餿水油案呢?

頂新油案 魏應充批檢「以偏概全」
【聯合報╱記者林宛諭/員林報導】   
2014.12.16 02:58 am
彰化地方法院昨天提審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4人,魏應充表示,向大幸福公司採購的都是食用油,都經過衛福部的抽檢、核可才進口到台灣,檢方的起訴是「以偏概全」。
彰化地方法院昨天提審魏應充、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總經理兼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4人都否認犯行
魏應充的律師更準備多張大圖卡解釋製油流程、魏應充管理的事業群圖表等。
魏應充表示,向大幸福採購的原料油都是食用油等級報關,且要繳20%的稅,且進口油都經越南和台灣雙方國家單位檢驗才放行,頂新不會懷疑油品有問題。他並批評檢方「以偏概全」,對油品「欠缺必要的了解」。
律師也說,魏應充事業版圖很大,他只做政策性指示,對於管理採專業經理人制度,不清楚相關採購細節。
魏應充請求具保,不過法官呂美玲認為需要合議庭再議,裁定還押。
常梅峰強調頂新油品不是賓士級,至少也是「豐田級」。律師更說,頂新油品酸價低於1.3,符合標準,不應「本末倒置」,原料油本來就不能吃「就像生豬肉不能吃一樣」。
常梅峰說,他們提出越南和台灣政府發出的文件,頂新用的是食用油,但衛福部竟說頂新油是飼料油,他們提的文件,檢方都不採用,如果政府發的證明文件都不能相信,企業要如何生存?能相信誰?
楊振益表示,越南證明文件、檢驗報告都是越南女友呂氏幸經手他不了解,當初他想快回越南和獲得緩起訴,才會配合檢方可以接受的說法。
楊的律師更說大幸福在越南是優良企業,越南的動物性油脂的由農業與農村發展部管理,越南工商部的證明文件不對,是越南官方在台灣屢次催函下,提出與事實不符的文件資料。

看到了沒?不管是鐵證如山的假油案,還是如假包換的餿水油案,魏應充從從來來都沒認過一次罪,呀,這不知道該說是現世報還是眼前報,就說黃琪案恰好可以當成魏應充與彰化法官的一面照妖鏡了,大家看看維基百科說的,

過 去幾次詐騙都因尚未成年而被裁定責付家長管教;但於2011年3月,19歲時假冒頂新集團小開魏宏帆名義申辦美國運通頂級Centurion卡 (俗稱「黑卡」),虛設人頭公司「巴黎杜霖精品企業社」盜刷新台幣六百多萬元兌現入帳,警方於2011年5月20日逮捕黃琪;對冒用身分、設人頭公司等黃 琪全認罪,遭冒用之魏宏帆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檢察官考量罪嫌刑度都是5年以下,並非重罪且嫌犯已認罪,予以五萬元交保

黃琪一人犯案且完全認罪,

然後,黃琪冒用頂新集團少東名義辦卡盜刷600多萬元乙案,於2011年8月3日台北地檢署二次開庭後,被檢方以有勾串、反覆再犯之虞聲押,並命法警將黃琪上銬,台北地院3日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從頭到尾只看到黃琪一人涉案,是要跟鬼勾串?反覆再犯?也是啦,隨便關人的要找甚麼藉口好了..

2011年9月6日黃琪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
2011年9月7日,於黃琪羈押滿月後,法官開庭審理是否續押黃琪。雖然黃於當庭痛哭認錯,但法官認為雖坦承犯行,但隱匿錦州街住處未供出,顯然有逃亡可能,多次詐欺犯行金額甚巨,認有反覆實施詐欺罪之虞,有羈押必要

好 啦,詐欺600萬叫做金額甚鉅,孤身一人住處也是租的叫做有逃亡可能,還有..認有反覆實施詐欺罪之虞,這樣就叫做有羈押必要。大家這裡不妨回頭看看魏應 充,再看看冒魏家子姪之名詐騙的黃琪,然後看去那個黑不見底的司法,這種司法品質,台灣人如果不抵制到他倒(如果它也能抵制的話),你台灣還要做人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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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看法:【魏應充不認罪交保 網友怒譙:法官踹共】

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在今天凌晨1點,被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裁定以1億元交保;魏應充家屬火速5分鐘就備好1億元救走「魏董」,大批網友在清晨陸續看到消息後怒譙:「這還有天理嗎?」要求裁定的「法官踹共!」
網 友質疑,頂新償還銀行聯貸65億元、又付了30億元的食安基金,他們就在猜可能會放魏應充,如今果然應驗,但「只要有錢,傷天害理都能交保,那麼試問人間 還有天理嗎???」、「半夜交保,得以躲媒體播報!」、「無恥不要臉的傢伙,到現在還不承認賣黑心油,這樣還可以交保?這法官真的是KMT開的」、「政府 終究是看錢辦事,一般小民就認命吧!」、還有很多網友是在質疑國民黨,痛罵頂新與國民黨果然交情匪淺、有門神,「太明顯了,魏家跟政府會沒關係,現在沒人 會信了,司法跟本站在財團同一邊」、「滅頂根本喊假的」,也有網友說,才1億元就可以交保,魏家還有百億可以搞偷渡,接下來等著看追緝篇了(即時新聞中心 /綜合報導)

有個網友說:

真的是你他 馬 的海豚會轉彎...半夜2點半出來..你厲害!
碰到阿扁就說公文塞車..下午3點...我要休假!

真所謂:放魏暗夜加班幹,放扁休假又塞車。這樣還不叫作:看(ㄎㄢˋ)..那半夜加班收黑錢放人的法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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