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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今天放出來了,頂新也在同一天賴帳不還了,我想,如果說我是研究阿扁貪污的專家,聯網有個出過書{對抗錢總統}之[紅衫軍紀實]與[扁案旁聽紀實]二冊的女網友肯定不同意。但是單憑我這幾天連貼數帖

我公開檢舉馬總統三筆不法競選經費
給羅智強:馬總統的貪污證據
馬總統選舉經費申報中1800萬不法之鐵證!

說我是研究馬貪污的專家,周玉蔻也不會同意。不過,要能把這兩個前後任貪污總統涉貪方式拿來做差異性的比較,我想我應該是第一人。眾所周知,馬扁這兩人貪污國家的錢,那個方式是並無二致,就是只要是叫做特別費或國務費的,就叫人找人頭做假帳把公家的錢洗進老婆的戶頭,這個我也不贅。但是當他們貪汙別人的錢時,就產生了重大差異:這裡簡單解說一下甚麼叫貪污別人的錢?基本上這是一種三拍的模式,好比有隻狐狸管著雞籠,先收野狼一筆錢,半夜打開雞籠,讓野狼把雞吃去,事後野狼會再給狐狸另一筆錢,我們此時就說狐狸是貪污了野狼的錢,但是死的全是雞籠裡的雞,這樣明白麼?

阿扁走的就是這種標準的三拍式貪汙。馬總統則別出心裁,多走了一拍,這拍叫做【大哥吃肉小弟喝湯】,就是狐狸會養出很多走狗,由他們在各地方上的雞籠,與在地的小狼合作,五百萬以下的吃一成葡萄,五百萬以上吃一成五的葡萄(按:葡萄是雞肉錢的暗語),然後把錢交回給總部的狐狸大哥,阿扁沒這拍,所以當地方上的雞籠,有打著阿扁名號與在地的小狼合作的,阿扁都會六親不認把人通通抓起來

維基百科說:

2006年7月19日,顏萬進因涉台北市北投區北投空中纜車弊案,遭檢方依貪瀆罪嫌聲押;20日下午,台北地院裁定顏萬進羈押禁見;當天,顏萬進主動請辭獲准。
2007年9月14日,北投空中纜車弊案宣判,台北地院認定顏萬進收賄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後為業者郭銓慶護航,並侵吞郭銓慶捐給民進黨新台幣五百萬元政治獻金,還向復興航空索賄卅張機票,另以私人飲宴發票與時任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吳乃仁聯手詐取證交所公款新台幣十三萬元,手段惡劣、膽大妄為,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及業務侵佔等罪重判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貪污所得沒收。
2008年7月16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北投空中纜車弊案,被告刑度略減,顏萬進共被判刑十二年八月,其中有兩部分定讞,分別是侵佔民進黨政治獻金新台幣五百萬元被判半年、以及將個人花費新台幣十三萬多元交由吳乃仁核銷被判四個月,這兩部分合計易科罰金新台幣27萬元。

好的,核算一下,顏萬進大概貪污了123萬,關12年。除此之外,歷經馬六年完全執政,再無扁政權其他貪污案傳出了,啥?高捷?一個人都沒判。郭瑤琪?兩個空茶葉罐,還不知道是搞出啥個弊案。吳乃仁台糖購地弊案,下台後賣的地有弊也要算他的..噗哧,難怪馬總統這六年大小弊案不斷,通通都想賴給阿扁。濟州島賭博的陳哲男?欸,那個是詐欺起訴改判成貪污的,600萬還全都還給人家了。

以上這段扁朝貪污簡史,阿扁給大家留有怎樣的印記呢?答對了,阿扁其實也是個酷吏,還有,阿扁不准別人貪,只准自己貪,這才會貪到財聚則人散,找不到余文,臨難不能免。但是阿扁把錢財貪去,同黨同志卻喝西北風,阿扁也會大發善心,把錢財散給大家,陳幸妤說:你們誰沒拿過我把拔錢,就是這個道理。

在貪污拿錢的方式上,阿扁像隻鞋貓劍客,最多是夫妻倆唱雙簧來幹,是個獨行盜(鴛鴦盜)。馬總統則是同黨同志在各地方做生意發了財的,選舉時都要上繳一份,像是狗群的老大,或者是個坐地分贓的強盜頭子。

在貪污分錢的方式上兩人也大不相同,阿扁這裡是親力親為,窮同志要選舉時,阿扁就會送錢,有時也送給鄰居(呂秀蓮),或是遠客(王丹),甚至連政敵生病沒錢看名醫時也送(施明德)。但是馬總統則不然,月賺47萬能存48萬,只進不出像隻貔貅,他從不送錢給人,唯一一次是送錢給去了好多趟的嘉邑行善團,說他們代表台灣的精神,然後因為自己要選舉了,經人提示,掏出一張500元大鈔,說是代表全家一人捐一百。有一回他突然不想吃公家,想要吃自己,跑去學通勤族搭火車,在車站的早餐店點了一份早餐,老百娘請他付錢,他才想到原來吃東西要給錢,拿出皮夾一看,裡面一毛錢都沒有,於是這頓又只好勞煩隨扈先墊,回頭再填支出單請國務費。

那麼當馬總統地方上的窮同志要選舉時,馬總統就會叫他們跟他聯合競選,競選廣告多以國民黨名義登出,但是馬總統不出錢,而是由地方上的同志做生意送些詩碗..ㄜ,這種生意一般人做不來,我把它取名為【胡斐做生意】

胡斐想聽鳳天南這個大強盜傷天害理害小三子剖腹明冤的故事,找來兩個企業界人士,比賽誰說的好聽,胡斐要做生意的一萬兩銀子,就全著落在另一個企業家身上。

於是地方上的窮同志就能在把從企業身上賺到的錢上繳給馬總統的過程中(與其都幫馬總統賺,不如也給自己賺上一點),這樣子自食其力,不是比友黨只能伸手跟阿扁要更好嗎?以上這段,有比較文明的說法,

詹春柏說,他向法庭提出的證詞,係說明2012總統大選時,國民黨競選經費使用原則為取之地方,用之地方,只要遵守選罷法、政治獻金法等相關規定,中央均授權各縣市競選總部全權負責。

好的,我實在分不出來馬扁兩人貪污的方式誰好誰壞,誠如新北市議員落選頭陳明義所說:民進黨不貪只有阿扁貪,國民黨都貪只有馬英九不貪,當阿扁放出來的同時,我們在民進黨裡真的只有看到阿扁貪,以及國民黨都貪,貪到跟馬總統仿佛被嚇到尿失禁時說的:只知道我一毛錢都沒拿,但是別的人有沒有拿,我通通不知道。

但是想論證出馬總統的貪,我每天一篇竟似還寫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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