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匿報競選經費?國民黨:歡迎各界檢舉
NOWnews政治中心
2015年 01月 05日 04: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投書媒體,質疑2012年總統選舉時,國民黨提名候選人馬英九匿報競選經費帳目。國民黨說,歡迎檢舉,也願意面對大眾檢驗。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對此嚴正澄清,馬總統當時競選經費均依相關法規辦理申報,並無不法之處,歡迎各界查詢;如有質疑,歡迎提出相關證據,國民黨絕對禁得起公開檢驗。
陳以信表示,2012年總統選舉,馬總統由於是第二次參選,大型選舉造勢活動比第一次參選少,也較民進黨候選人少。同時,當年總統和立委合併選舉,國民黨採聯合競選模式,相關競選廣告多以國民黨名義登出,因此競選總部的支出也較少。每位候選人風格不同,不能說花得少就是匿報;國民黨或馬吳全國競選總部,絕對沒有匿報或偽造帳目情事。
陳以信強調,馬吳全國競選總部收受之政治獻金,早已依法向監察院申報並對外公布,全國人民都可上網查閱。國民黨歡迎各界檢舉,也願意面對大眾檢驗。
這是一篇轉貼自別的政治新聞網站的新聞,我不知道陳以信嚴正澄清是甚麼時候的事,感覺上有點重覆..說來無奈,自從聯合新聞網悍然改版,學馬英九與廣大讀友為敵,這可不是我的無地放矢,請大家自己參閱【全新升級、行動優先聯合新聞網改版囉!】留言區,我看到八十幾則,只有一則說改得美觀,其他無一不是在罵,最有趣的一則留言說
版面改得跟中時一樣漂亮,就是把新聞內容改到不見了。
所以我只好改看別的政治新聞網站寫政評,尚祈UDN見諒。言歸正傳,陳以信歡迎各界檢舉馬總統不法的政治獻金,我這裡先提供三個,拋磚引玉一下,第一個是卓伯仲的1800萬,
彰化地院指出,卓伯仲受託為馬吳總統大選操盤彰縣選務,一百年十二月十四日挺馬人士在花壇鄉全國餐廳集結,以每人一萬元買一張餐券力挺馬吳,馬總統親臨現場與來賓逐一合照,募款所得卓伯仲先將一千萬元以不實發票核銷;競選結餘八百多萬元又以不實發票洗出,留作私人使用。
這是馬吳競選總部第一個不法的政治獻金,事後國民黨證稱卓伯仲是依照馬吳競選總部收受政治獻金的原則,
總統和立委合併選舉,國民黨採聯合競選模式,相關競選廣告多以國民黨名義登出,因此競選總部的支出也較少。
翻成八字箴言,就叫做:
取之地方,用之地方
可見這種不法政治獻金還有很多,呀,要是國民黨願意同檢舉餿水油一樣給獎金,保證經我這一提示,各地檢舉會如雪片般的飛來。
第二個馬吳競選總部不法的政治獻金
【李朝卿貪款流入馬吳總部案簽結】特偵組表示,根據馬吳競選總部負責辦理核銷人員說法,一○一年二、三月核算競選經費時,這筆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檢方認定馬吳兩人並不知情,亦未指示要求贈送餐盤。特偵組並指出,餐盤價值遠低於千元以上的餐券價格,加上餐盤印有馬英九肖像以及國 民黨總理孫文所題「奮鬥」二字,足見餐盤具有特定政治色彩,轉讓價值甚低。
這個特偵組真像脫褲子放屁,前頭既說「六百萬元紀念餐盤的發票被退回,並未核銷」顯見這筆錢不是偷,去搶,就又是搞甚麼五鬼搬運莫名其妙就不見了的,那就跟馬不法獻金無關,後頭幹嘛加上餐盤原價91元,但轉讓價值極低(要是打破了,那更是沒人要,自己還要花錢買垃圾袋來丟),ㄚ這年頭抓到賄選,可以這樣子拗的麼。
由以上這段夾議夾敘的檢舉,大家當可知道,李朝卿在地方上貪污防災工程救命的錢,五百萬以下收一成,五百萬以上收一成五,端的是童叟無欺真不二價,檢方說他深黯大哥吃肉小弟喝湯這種強盜黑幫切口似的原則,所以取之地方的錢,大多上繳給馬吳競選總部,這則新聞上看到的是六百萬,然後再跟馬吳競選總部申請要拿來賄選買票,可是後來馬吳競選總部賴帳不給,李朝卿就西里呼嚕,不曉得怎麼搞,有可能是叫企業直接認養,這個方式在飛狐外傳有教,大概是像胡斐想聽鳳天南這個大強盜傷天害理害小三子剖腹明冤的故事,找來兩個企業界人士,比賽誰說的好聽,胡斐要做生意的一萬兩銀子,就全著落在另一個企業家身上,我看李朝卿文質彬彬,最好的方式還是再編一個假防災工程,六百萬?我看看,來個四千萬防治土石流的工程就有了。
寫到這裡我才明白,難怪
原來卓伯仲才是真正的上道,李朝卿把取之地方的政治獻金送去馬吳競選總部,不但像是肉包子打狗,要做些詩盤詩碗還要另外張羅,把南投企業家一頭牛剝兩次皮,後來他再想選個啥,或是叫老婆出來代,
國民黨都不肯了。
第三個馬吳競選總部不法的政治獻金
林益世涉貪案昨天辯論終結。檢察官認為林益世位高權重竟收賄、求處無期徒刑,林母沈若蘭幫忙脫罪、求刑十年。林益世懊悔收錢、連累家人,妻子彭愛佳說願意一起面對,全家人當庭哭成一團。「當初收下錢,或許就是我今天要承受大家指責。」林益世說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2010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6300萬元,「面對社會的指責和壓力,道德上我已經是階下囚」。
三個年輕的法官登時面面相覷,半晌說不出話來,最後..
今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林益世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隱匿貪汙所得罪等三罪被判無罪。
因為這三個法官會怕,我們也不能多加苛責,幹嘛他們不去查清楚,林益世這筆6300萬馬吳競選總部不法的政治獻金,是屬於第一類,卓伯仲取之地方,用之地方,順便給自己貪1800萬買棟善島寺房子的,抑或是屬於第二類,取之地方,報到總部就給馬吳扣住,沒能拿來地方上做詩盤詩碗買票用的。但是不論是哪種情況,記得喔,通通都是
馬總統由於是第二次參選,大型選舉造勢活動比第一次參選少,也較民進黨候選人少。同時,當年總統和立委合併選舉,國民黨採聯合競選模式,相關競選廣告多以國民黨名義登出,因此競選總部的支出也較少。
除開公開給大家查閱,一切合法的政治獻金之外,不法的政治獻金。
以上三個馬吳競選總部不法的政治獻金,通通都是我搶先檢舉的,說起來,國民黨也真正沒誠意,叫人白白檢舉,也沒說要發多少獎金,不論如何,日後國民黨想起來要發獎金時,千萬別漏了我這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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