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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施明德控總統要拿證據】

施明德3日再發表「回應馬總統的傲慢與敷衍」,繼續質疑馬總統團隊與馬總統。

羅智強上午透過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專頁「幕僚之路─我認識的馬英九」貼文表示,以現在的社會氛圍,站在馬總統對立面,一點都不需要勇氣,施明德等人不過就是選擇「站對邊」,反正打馬是王道,不打白不打,何樂不為?..「但指控他(馬總統)貪污,詛咒他入獄?您不是司法機關,要殺掉一個人的清廉,請拿出真憑實據」,他說,談起政治表現,人各有論,但要控人貪污?無罪推定,這起碼的道理施明德該懂。

施明德說了啥呢?

施明德說:對魏家一毛錢沒拿回台灣,卻在台灣「吃銅吃鐵」,而且從台灣匯回中國五十餘億元的行徑,說成是「依市場機制」行事,如果放任這種「市場機制」和「制度」是 總統自詡的合法行為,那麼台灣確實到了非體制革命不可的階段!否則年輕人、弱勢者永無翻身之日!沒有人民相信,頂新魏家如此橫行無阻,其中沒有紅包、紅利 的對價關係。

羅智強這裡對施明德的質問,讓我想起一個諷刺貪官的寓言:

土撥鼠向從面前跑過的狐狸問道:『你那麼急急忙忙、慌慌張張的,上哪兒去呀?』「唉,我的朋友,他們誣告我偷吃雞,把我趕出來了!可是實在冤枉哪!你知道,他們讓我當雞棚裡的管理員,為了公務,我忙得一塌胡塗,廢寢忘食,連吃口飯的功夫也沒有,傷透腦筋,犧牲了健康,結果還落了個偷吃雞的罪名,真是何苦?這完全是惡意造謠,無中生有, 如果大家都聽信謠言的話,這世上還有哪一個人是清白無辜?你替我想想,我會幹出這種丟人的事情來嗎?難道我發瘋了不成?請你說句公道話,為我作證。」

土撥鼠說:『我倒未曾見過你幹過什麼別的,不過我常常看到,你嘴巴上沾滿了雞毛。』 -----蘇俄,克雷洛夫寓言。

對於台灣人來說,馬總統滿嘴沾上頂新黑心油的污漬就是證據,還說頂新能有今天是依照市場機制,真是把老百姓全當成笨蛋了,

法界:沒酒測值 間接證據也能佐證
「酒測值不是定罪的唯一證據?」新竹地院刑庭庭長馮俊郎說,酒測值是科學證據,並非唯一證據,若第一時間接觸過肇事者確認滿身酒氣等說法,既使沒有酒測值,如可客觀情勢認定無法安全駕駛,仍構成公共危險罪,警方應函送法辦。
自從酒駕加強取締、加重刑期後,警方處理車禍不見「肇事者」頻率增高,肇事者深怕吃上公共危險罪,紛紛逃離現場、醫院,讓喝酒所有「證據」隨著時間「消逝殆盡」。
員警無奈說,以財務損失車禍為例,酒後駕車肇事必須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罰金等刑事責任;但,肇事逃逸,僅觸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罰個1000元至3000元罰緩,兩者差距甚大。
即使面臨受傷車禍,酒後駕車肇事致人重傷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輕傷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罰金;倘若肇事逃逸將面臨刑事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致人於死則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肇事逃逸則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馮俊郎說提醒,酒駕心虛逃離現場,以目前監視器的密度,要查出肇事者不難,受害者可以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若是死亡、受傷車禍,因酒駕逃離現場,事後遭逮會面臨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罪責並不低於酒駕」。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宏兆提到,駕駛酒駕落跑,在一天內找到對方再做酒測,都有機會推算事發當時酒測值,也可找目擊者、救護員當證人,間接證據都能佐證肇事者酒駕事實。
陳宏兆也說,法律怎麼修都難以確認肇事者有無酒駕,若找親友出面頂替,將衍生頂替罪,「想避責最後只會惹更多麻煩。」

這樣子懂了沒?如果馬總統貪污收錢被抓到,那就直接關起來了,大家哪還需要這麼囉唣?就是因為馬總統貪污,法律再怎麼修都難以確認他有沒有收錢,只好從他嘴邊上叫人犯噁的雞毛,黑心油,空手回台能匯大陸五十億,當頂新大門神大言夸夸說這個叫市場機制,死皮賴臉說別人沒證據還要告人誹謗門神,是的,就是從這些不合常情的間接證據,我們就能指馬不清廉。搞了半天,馬這裡真像商鞅變法,六年下來唯一的一個政績抓酒駕,最後反過頭抓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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