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再爆:拿頂新獻金的 正是馬英九
新頭殼newtalk2014.12.23 謝莉慧/台北報導
豁出去了!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23)日在美麗島電子報爆料指出,她所謂「馬團隊」收受頂新集團2億政治獻金,指的就是馬英九總統本人,而胡定吾是魏家大掌櫃,中常委劉大貝則是居間的助手,馬英九是胡定吾的守護神,馬政府成為頂新的大門神。
周玉蔻昨天還在公開信中表示「馬總统,我始終相信你的清廉;也不懐疑我的學弟金溥聰的人格。」但在昨晚6點半左右,馬英九透過總統府發表2點聲明自清後,周的態度顯然有極大的轉變。
周玉蔻今天在美麗島電子報po文指出,馬英九由核心親信掌控,自頂新集團收受支應總統大選經費支出,超出法規範圍的私下饋贈捐款2億元,經過交叉比對來自北京及台北的資訊證實,「呼之欲出」。換句話說,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即馬團隊的頭頭。
周玉蔻說,「錢,為的是選舉,是公支出,不是貪污」,據說,這是馬總統理直氣壯的基礎,也是他口口聲聲清白喊冤的自我催眠。
周玉蔻根據消息靈通人士的來源指稱,馬英九從頭到尾都知䁱內情;胡定吾是馬英九和頂新之間金錢贈與及收受溝通平台,是馬、魏雙方都信賴無比的「白手套」。
周玉蔻指出,以胡定吾的財力,要自己掏腰包或透過個人人脈關係,幫忙家族世交且自小一起長大的馬英九籌集所費不貲的競選經費,綽綽有餘。為魏家打通關節,「把獻金給進去,人家敢收、願意收,收了之後就是自己人了」,這段話,才是精髓。
周玉蔻說,胡定吾是金融才子,跨兩岸、藍綠政商關係綿密的高手。頂新集團籌資、上市,金融貸款和股市鋪陳,包括康師傅TDR成功在台發行,一舉募得近170億新台幣,為頂新在台呼風喚雨展開第一桶金能量,胡定吾和助手密友劉大貝等人功不可沒。
周玉蔻批評馬英九昨天的聲明「閃躲迴避,不主動送請偵查」,其實「馬團隊就是馬總統本人」;但是馬英九明知他和他的親信、知交,早已築好了防火牆,只要頂新不承認,自己人不說,「不提出明確事實根據,如此只會助長惡意爆料、炒作的媒體文化和社會風氣」,就是馬總統的金鐘罩。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案吃乾淨方為道,貪污原來是清廉!
培根說:人的思考取決於動機,語言取決於學識,行動取決於習慣。翻成國語,就是狗改不了吃屎,這也是當大家都說馬總統只是無能,管不了手底下人貪腐「我只知道我自己一毛錢都沒拿,但是別人有沒有拿我通通不知道」,其實這句話有兩面性,一面好像在說馬自己多清,另一面卻像是在召呼他身邊去拿錢,因為..來,大家一起說:
別人拿錢我通通不知道
大師李敖在品評馬扁兩人貪腐的風格時下了很貼切的註腳,他說阿扁呢..只是貪污,但馬總統不貪污,他是
舞弊。
以上這段是證明馬總統的貪腐,是一種此地無銀三百兩式的貪腐,而狗改不了吃屎的他,就是用這招自欺欺人的方式,一路走來,始終沒少貪過的,最明顯的例子,當屬他貪污特別費了,
提余文事件 律師:柯文哲比喻不當
台北市長當選人柯文哲昨天以余文為例說,在他任內,「台北市政府不會再出現余文這種事」。對此,律師葉慶元今天說,柯文哲的類比不恰當,評論事件應該清楚事實的始末。
柯文哲25日即將宣誓就職,21日與準市府團隊舉辦「市政共識營」,其中他強調,將來如果出事,原則上他都會扛起來;他保證,自己當長官,絕對不會因為輿論反對,就棄車保帥或切割,「在我任內,台北市政府不會再出現余文這種事」。
對此,律師葉慶元下午受訪時表示,柯文哲要評論前,應該先清楚整起事件的事實。
葉慶元說,總統馬英九當時擔任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件,這個案子,事實上,並沒有任何人拿到錢,因此也沒有人因為拿錢而遭判刑。
他說,時任市長秘書的余文在處理單據時,「拿大張換小張」,也就是拿金額大的發票,換成金額小的發票,所以出現不實單據報銷的問題。
葉慶元說,馬市長的特別費案,確實都是有真實的支出,但余文當時報銷時,為節省報銷程序,拿不正確的單據來報銷,致使公文書不正確,才會因為偽造文書而遭判刑。
所以,對於「不會再出現余文這種事」的說法,葉慶元認為,柯文哲可能評論快了點,這樣的類比非常不恰當
余文案一直有很奇怪的地方不清楚,第一是關過還能回原職(台北市),很多月薪22K的保全關過就不能當了。第二是他的律師叫羅瑩雪,講到這裡就好, 愈想愈叫人毛骨悚然。第三是余文說他是用大額換小額,可是要去蒐集這些相加之後剛好等於小額的不會更累嗎?好比這個月差個兩塊,那要怎麼辦?萬一這些大額 發票是去小吃店飲料店,又該怎麼辦?而以余文能每個月蒐集到17萬的大額發票這叫真是有才,在台北市還算埋沒。第四我們既沒看到大額發票是誰給的(偽造文 書共犯),是花在哪邊(要是有一筆是去薇閣,馬英九還想回家麼),甚至連做為憑證的小額發票也看不到,為什麼要看小額發票,好比說買甚麼早餐午餐便當還是 飲料的,十幾二十塊,這些都拿來報特別費,那就曉得這個人有多貪婪多愛錢,ㄚ不是有17萬免單據的簽名就能用,幹嘛不從這裡出,而是把這條整筆匯回家?
最後,毫無疑問,這條17萬整筆匯回家的,就是馬英九貪污的鐵證了,別再掰啥大水庫理論,找宋朝法官來判,把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楊仁壽說無罪定讞全靠它)殺人滅口,馬總統這裡表演了一趟魯肉飯煥陽春麵的戲法,就說把貪污的錢全捐,貪污的錢我又沒吃?
葉慶元說,沒有任何人拿到錢
另一個馬會收骯髒錢的鐵證,是從他手下人貪污到爆紛紛出包時洩漏出來,卓伯仲在給馬收選舉錢的時候,趁機給自己買了一棟善島寺的房子,但是怕被發現,叫堂哥去買,堂哥買了就不還,被卓伯仲告上法院,案子才曝了光,這個故事好比左傳
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這段古文說的就是陳國貪官幫陳國國君收錢,名義是國君要嫁女兒,卻趁機給自己買房子,被發現後趕走,半路口渴,叫堂哥去買杯涼水,堂哥回來卻請吃王品牛排,貪官感動落淚,禁不住問你怎麼這麼凱呀?堂哥羞赧的說,是這樣的,當我看到你貪國君收的選舉或嫁女兒錢時,想說將來或許有天用得上,所以我也趁機跟你拿了一筆。貪官說:踏馬的,你這個吃裡扒外..喔,我是說,你當時就預見我今天的下場,我貪污的那時候幹嘛不勸阻?堂哥說:我怕當時我如果勸你,只怕就被你一刀砍了。
另一個漏餡的是馬黨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她說她收那一百萬是選舉錢,後來不是還鬧出馬告老百姓指他收組頭錢是誹謗,委任律師還是賴素如的笑話嗎?當時當面勸諫馬的人,嘿,恰好也是周玉蔻..
周玉蔻問道,至今沒有解除賴素如的委任,「這點事都處理不好,怎麼治國?」時,馬英九才真正動氣了,一句好久沒出現的、冰冷如石的「謝謝指教」
不過真正要老命的鐵證,是經過法庭三個法官認證過的,那是林益世貪污案一審的庭上,法官問林幹嘛貪污,林益世難過的掉下眼淚,說自己是被逼的..
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
這三個法官非常同情他,一審果然把他的貪污判了無罪。這部份則是佐證了馬會收骯髒錢的第二式,我把它稱之為
隔鄰王二未曾偷。
當周玉蔻在電台裡指著馬的鼻子問沒有解除賴素如的委任這點事都處理不好,怎麼治國後,接著更是上電視,向全國軍民同胞們指著馬的鼻子說,還想狡賴..
所謂「馬團隊」收受頂新集團2億政治獻金,指的就是馬英九總統本人,而胡定吾是魏家大掌櫃,中常委劉大貝則是居間的助手,馬英九是胡定吾的守護神,馬政府成為頂新的大門神。
這種證明法實在太殘忍,原先我還以為周玉蔻是採用雄檢辦高雄氣爆,發現中油才是真兇,但是自己不敢辦..ㄜ,這有點像飛狐外傳南太極門出了個判徒,殺了大師兄求取功名的故事,判徒殺光了大師兄全家,就一個小妹妹逃走,去找掌門主持公道,掌門左思右想,竟然拿刀先斬了自己的左手,在把刀架緊,連右手也斬去,交代小妹妹,這件事我無法處理,你拿著這兩隻手跟這封信,穿過戈壁沙漠,去找住在新疆的北太極掌門人趙半山來出頭。雄檢就說中油不必起訴,但是管線埋了23年只檢查過兩次,太偷懶。中油馬上跳出來辯解,
法令規定前十年不用檢查
啊哈,這送到法院,只要法官不是個白癡,不就抓到了?來,大家一起說,
ㄚ管子不是你的,你檢查個屁?
所以當有人指馬收頂新十億當大門神時(請參【馬英九有沒有收十億?】【為什麼說馬英九收十億在睡覺,收三億一直告?】【馬英九收十億當頂新大門神的證據】),馬後來終於去告了,啥?馬可沒中油那麼傻,他沒說他哪有收十億,他只收了多少..可是後來我又看到周玉蔻說馬收頂新兩億當大門神,我才知道原來這種證明法,是一種真正高端,轟動武林,驚動萬教,從一種政壇小三證明法演進來的..
我從來都知道,當有人心底藏著黑箱,他會對你真正要問他的問題視而不見,我把它稱為政壇小三判斷法,好比她當抓耙仔劈腿了,你對她說有個賤女人好不要臉,吃裡扒外,要把那個中風的男人家產盜賣給隔壁她剛貼上的精壯財主。這時政壇小三就會趕緊轉移話題說,我們上街去買中國的東東吧。
於是當周玉蔻指著馬鼻子說他收兩億,馬總統竟然躲了起來,不信大家可以看新聞,有關馬的回應都是別人在說,ㄚ馬是中風了還是失智掉呢,自己都不會講話喔?更慘的是,他還叫人幫他發了一篇政壇小三證明法鐵證如山的聲明,人家問他是不是收了頂新錢,他說:
一、 政府對黑心油品事件,乃至於頂新案的態度,一向是「依法秉公,毋枉毋縱,嚴查重罰」,事前從未縱容,事後決不包庇,態度一致且清楚,不容混淆抹黑。政府迄 今對頂新所採取的各項嚴厲究責作為,諸如起訴57人並求處重刑、收押21人、扣押27億資產等,這些都可接受公開檢驗。
二、此外,有部分媒體名嘴指稱,頂新曾給予執政黨或所謂「馬團隊」未入帳的政治獻金,遭影射的相關人均已公開澄清;我要再一次說明:我的立場非常清楚,如果有任何非法行為,不論哪個團隊,不分親疏遠近,一定依法究辦,決不寬貸。
第一則聲明,我己經證明他是在說謊,並建議周玉蔻像告連勝文在有無參加花趴議題時說「部分名嘴抹黃他」誹謗似的,告馬聲明中說:「如果一再曖昧影射所謂「馬團隊」,卻刻意迴避法律責任,又不提 出明確事實根據,如此只會助長惡意爆料、炒作謠言的媒體文化與社會風氣,相信絕非社會大眾所樂見」是馬誹謗她。
但是第二段聲明中,他的確漏了餡,因為周玉蔻哪有在影射誰呢?從【周玉蔻在揭弊,國民黨在告她】【周玉蔻打頂新,頂新狗追殺她】【周玉蔻罵頂新,馬英九不開心】有看到周玉蔻影射了誰嗎?她根本從頭到尾,都在指著馬的鼻子罵頂新,不是嗎?哪兒來的「遭影射的相關人均已公開澄清」?難道是見鬼麼?還是某種周處似的除三害呢?一定要叫人把話說得這麼清楚,
馬總統,人家就是在說你收頂新兩億當大門神啦。
然後,馬總統還在東拉西扯,瞞騙一些死忠到底無知的馬迷,就像周玉蔻說的(註):
「閃躲迴避,不主動送請偵查」,其實「馬團隊就是馬總統本人」;但是馬英九明知他和他的親信、知交,早已築好了防火牆,只要頂新不承認,自己人不說,「不提出明確事實根據,如此只會助長惡意爆料、炒作的媒體文化和社會風氣」,就是馬總統的金鐘罩
馬總統說了一大篇,
從頭到尾就是沒說自己有沒有收到頂新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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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青對馬英九說,那個林益世真是不要臉,收髒錢還說是為了輔選咧。馬總統連忙轉移話題:我們甚麼時候出國去買些中國的東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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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周玉蔻這段話,昨天我也說過,那是在有網友質疑【周玉蔻在揭弊,國民黨在告她】「周玉蔻加油, 不能改口喔,我們就愛看戲. 您爆連戰歐洲洗錢,很遺憾法院請您提出證據,您拿不出來.
這次請不要讓我們失望喔. 良心建議,回台聯吧, 台聯一定挺你,只要您不要用有所本當藉口,指控李前總統貪汙洗錢,台聯一定挺你.
Jun5238 一直說國民黨貪頂新10億,我知道你有所本,民進黨某人先說,你有護身符. 請加油,拿出證據,不要用有所本來規避法律責任,因為你是Blog主, 你要說什麼都行,但請附證據.
我說:納稅人對執政者的施政提出質疑,在民主國家是天經地義的事,敢問這要負啥法律責任?誹謗門神麼?
周玉蔻本來就沒證據,理由一如文內所述,但是沒證據,有正義,基於合理懷疑本來就可以提出質疑,只有保障貪污的爛國家,才會用誹謗罪把人民對貪汙者的質疑聲關起來,在任何正常民主國家,有自由意志有良心的善良公民都知道周玉蔻是對的,當她質疑貪官,是貪官才該舉證自己偌大家產不是靠老婆女兒去賣,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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