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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今天重新浮上水面,這裡有兩段新聞

洪仲丘案/禁閉前測體能 3軍官:沒這樣做
洪仲丘案進入審判程序,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傳喚鑑定洪死因的2名專家、6名軍官出庭作證。根據規定,送士官兵進禁閉室前應鑑測他的體能,依身體狀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訓練,但3名軍官證稱,實務上並沒這麼做,條文形同虛設。
依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禁閉悔過室管理規定,「對禁閉人員實施體能鑑測,並依其體能及身體狀況於禁閉期間施予不同程度之訓練」,法官好奇該條文是否落實?陸軍司令部參謀長郝以知、人事軍務處長龍冠中、指揮官王信龍都說沒有。
檢察官問起禁閉悔過流程,接收單位應先收公文還是先收人?郝以知說,兩者應同時送到接收單位。但庭訊結束前,被告律師要求提示公文,證明數起禁閉案例是上級還沒批准,士官兵已送入禁閉室操練。

以及

洪仲丘案 高院進入審判程序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洪仲丘案,今天傳三軍總醫院中暑防治中心主任朱柏齡、陽明大學運動生理實驗室教授陳俊忠出庭作證。律師團的問題,多數圍繞在案發當天,一般人能否從洪的外觀看出熱中暑症狀
朱柏齡說,法醫石台平日前指熱傷害不會累積、睡覺後隔天體力恢復9成,他不認同;他認為熱傷害會慢慢累積成疾病,且若睡一晚能恢復9成體力,洪仲丘不會死亡。
陳俊忠則表示,禁閉室床位小、熱、24小時開燈,形同對洪仲丘做睡眠剝奪實驗,且洪還有幽室症候群,會累計傷害、疲勞。若當時有人幫他量體重、體溫和心跳,有可能避免死亡。全案定明天開庭。

對於【禁閉前測體能 3軍官:沒這樣做】及【檢察官問起禁閉悔過流程,接收單位應先收公文還是先收人?郝以知說,兩者應同時送到接收單位。但庭訊結束前,被告律師要求提示公文,證明數起禁閉案例是上級還沒批准,士官兵已送入禁閉室操練】我的看法是這樣,公平,就是所有人一律平等,但是有的軍官比士官兵更平等。或者說這樣軍官欺壓士兵的部隊,哪裡還能打仗,平常不是軍官吃士兵,戰時軍官怕士兵麼?凡規定士兵的,甚麼禁帶智慧型手機,能擴及到士官,違反時就算破壞所有已知的規則,會出人命也在所不惜的非送禁閉不可;但是對於軍官要關士官兵禁閉的所有規定,這個真的有一大堆,用造假或根本沒有符合,也通通能加以觸犯,甚至害死了人,還能通通只判罰金。

除了這裡看到的兩條新規定,一審時我沒看到,其他還有..

還原洪案/涉案軍士官 關關失守鑄大錯洪仲丘案是連長徐信正第一件處理士官帶手機送悔過案,合議庭發現涉案軍士官大都是瞎子摸象,因資訊官一句「士官比照士兵,照關」,資訊官這一關失守,從此關關沒守住,沒人察覺資通規定,鑄下無法挽回的錯誤,把洪送上黃泉路。...資訊官回覆後,因洪即將退伍,徐信正找上副旅長何江忠協助公文流程,何請人事官石永源簽辦,在跑公文流程中,包括醫官、監察官、資訊官,沒人發現有問題,一路放行,鑄成悲劇。

至於說【案發當天,一般人能否從洪的外觀看出熱中暑症狀】,我必須說這就更扯了。別說一般人哪看得出誰中暑,就算是諸葛亮也不一定知道誰下一刻就會死掉,要不然這句成語事後諸葛是怎麼來的呢?

就拿另一個很扯的新聞打比方吧,

四年前國道六號一輛砂石車爆胎發生車禍,奪去三條人命,腦癌專家楊文光妻子當場死亡,肇事的鄭姓司機一、二審均判刑一年半,更一審改判無罪,楊直呼「沒天理」。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法官判決無罪的主要理由是,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肇事鑑定,研判是舊輪胎經路面摩擦高溫造成爆胎,但此鑑定結果屬學術推論意見,缺乏科學理論和實證依據。
高分院法官指出,一般駕駛只能注意車輪打氣問題,鄭說當天上路前有檢查輪胎是否有氣,也發現左前輪胎是舊輪胎;但是鄭並無專業能力判斷這種情形不堪高速行駛,可能會在行駛中發生爆胎危險

原來媽寶葉冠亨律師說的竟然是對的,大家知道葉冠亨因為酒駕把自己撞斷了腿,更慘的是他還害跟他一同的好友撞死,並且不小心波及了路人李女,這還沒完,隔天李女先生傷心過度而死,留下一個失去雙親的小女孩。這個新聞當時引起軒然大波,葉冠亨現在已經關在牢裡了,要關好幾年,這不是重點,重點是葉的律師說

李女不是給葉撞死,而是給撞擊後脫落飛出去的前擋保險桿砸死的。

呀,如果當時律師能再多參透一點天機,預視未來這裡法官的判決,然後再加幾句,

一般酒醉駕駛只能注意歪歪扭扭開在路上的問題,但是並無專業能力判斷撞擊後的情形,誰知道那麼高價買的名貴轎車前擋保險桿會不堪高速行駛撞到東西,會在行駛中發生脫離車體危險

葉冠亨就無罪了。咦?我說這個是要幹嘛?喔,我是要叫高院法官別再掰扯了,如果不會辦洪案,日前剛宣判的日月明功虐殺高中生案,可以給您做參考,

【團體管教之惡 信徒無法思考】
日月明功成員為何會配合陳巧明做出如此不可思議的「團體管教」行為?法官曾安排六名被告到醫院接受精神鑑定,確認都沒有會影響辨識能力的精神障礙。判決書最後引用「漢娜鄂蘭」的「平庸的邪惡」概念,認為是平常人面對不平常社會影響下所產生的行為,即邪惡的本身在於無法思考,因而會讓人難以理解。
法官查出,陳巧明在默園聚會時,若感覺某成員的言行有問題,就吆喝在場成員集體管教,輪流逼問不同或相同問題,只要成員的回答有遲疑或前後出入就有人上前掌摑,久而久之,成員養成對陳巧明絕對誠實態度,讓陳建立「絕對權威」。有名成員小女兒曾被質疑,接受集體管教,遭人掌摑而造成耳疾,事後不但不追究,仍照常參加聚會。

這段是彰化法官描述陳巧明叫手下虐殺高中生,那群手下的心理狀態,試想這麼一群人,有著「平庸的邪惡」,連思考都受限,還能觀察被害者是不是快被虐死了麼?所以彰化法官根本就不去處理這一塊,而是要交給上帝佛祖,或是自己的良心。人家真正在處理的是被害少年的媽媽與教主,把少年送進去關而遭虐死的媽媽判4年六個月,主導虐殺犯行的教主陳巧明判13年。我們知道洪仲丘就是不服管教被542旅的長官們違反好多規定強行送去關禁閉,這中間洪仲丘不斷質疑程序,反映自己的體重BMI超標問題以及罹有幽室恐懼症,甚至連「關進去會死」都用簡訊傳給了旅長轉旅輔導長,洪仲丘自己預視自己會被活活操死,結果他也真的被人活活操死,我真不知道高院這裡問

【案發當天,一般人能否從洪的外觀看出熱中暑症狀】

是要幹嘛?有啦,就是有個叫做洪仲丘的一般人,案發當天,甚至早好幾天就看出自己即將死於非命了。高院這裡如果不曉得甚麼叫「平庸的邪惡」,書到今生讀已遲,也來不及看「漢娜鄂蘭」的研究鉅著,不妨把洪案移給慈悲有智慧有能力會辦敢辦的人,好比彰化法院的法官,這樣子明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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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柯文哲探扁 「讓扁這樣死在監獄裡很不人道」
台北市長當選人柯文哲,今天下午在立委蔡其昌及李應元的陪同下,到台中監獄探訪在監服刑的前總統陳水 扁,柯文哲與陳水扁會面約1小時,探訪結束後,柯文哲受訪表示,希望能讓扁居家療養,他認為,這樣已經「形同軟禁」,只要扁不要再出來從事政治活動就好, 他認為,「如果讓扁就這樣死在監獄裡很不人道」。
媒體問到陳水扁是否適合保外就醫,柯文哲回答「在醫學上如果10個專家看過,再加上第11個專家,應該都是差不多」。

如果阿扁真的這樣子死了,然後把死因問過10個專家,再加上第11個專家,好比說這個洪案的法醫石台平,答案可能會完全相反..那麼愛編?柯P,你再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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