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洪仲丘/涉案管理士 另案虐兵判3月
2014-07-03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前陸軍下士洪仲丘被虐死有案外案!前269旅禁閉室管理士陳嘉祥在洪案被判處5月徒刑,軍檢查出,他也曾以「半蹲托水、溢一滴喝一杯」等方式虐待另一名林姓禁閉生,桃園地院昨依凌虐部屬罪將陳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7月1日,林姓禁閉生在禁閉室進行踏步分解動作,因動作不確實,經糾正仍未達標準,陳嘉祥因此將他帶到訓練場圍牆旁,命他背靠圍牆半蹲,雙手上舉,用左、右手掌各托住裝水鋼杯,又將2本佛經放置在林的左、右大腿,還要求水不得溢出,否則「溢一滴,就得喝一杯」,期間林生持續哭泣,陳仍命他繼續動作,前後達10分鐘。
軍事檢察官調查洪案時,從禁閉室監視影像發現後調查起訴。桃園地院合議庭審理時,陳嘉祥及律師都辯稱是單純的糾正林生動作,並非凌虐。
合議庭認為,陳嘉祥對林生已逾越管教訓練範疇,使林生飽受身心痛苦與凌辱虐待感。但因林生在法庭表達無意追究,合議庭因此依凌虐部屬罪將陳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轉貼到此)
維基百科對洪仲丘案的註記是說:
洪仲丘事件,指台灣2013年7月發生在陸軍的死亡案件-義務役士官洪仲丘原預定於2013年7月6日退伍,卻在7月3日死亡,由於死因遭媒體報導疑似遭欺凌、虐待或其他軍事醜聞而引發社會輿論關注。
是的,這個案子已經過了一整年,今天正是洪仲丘周年祭的日子。大家知道,這個案子當時曾得到馬總統的公開承諾會辦到底,可是卻跟林益世案一樣,辦成了懸案,ㄜ~,這裡還有一樁馬總統好朋友兒子的懸案,這兩天媒體角落有偷偷報導,結夥搶劫的銳寶貝,慈濟節目主持人陳凱倫之子,關了一年多就放出來了。很多人以為慈濟只幹好事,好比日昨有個台灣糊塗爸媽把小孩生在韓國,蒙慈濟與李英愛協助救回來,不知道慈濟烏七八糟的事也很多,好比賣銅葉綠素麵與把住帝寶賣毒油兼逃漏稅的老闆不次拔擢當大師兄。對陳銳結夥搶劫不用槍斃,不用關十年,啥?只關一年多的感到好奇。其實陳銳真正離奇的是有一次他去電玩店,裡頭有個同學,就跟藍可兒一樣發神經似的簽給他一張本票還賭債,這個案子被告妨害自由,可是法官卻以沒有錄到聲音,把陳銳無罪定讞。
還有洪仲丘之所以會辦成懸案,張大春認為那是當洪仲丘死前大罵五字經時,馬總統還在一人競選黨主席,沒人跟他競爭,只是給黨員審查意思一下,卻搞得像真的,四處給人拜託拜託,宛如人渣治國害的。不過,把林益世案辦成懸案的法官,卻在承辦一起炒股案時透露了心證,
徐洵平面對檢察官問徐雅鈞投資基因國際多少錢,有無投資胖達人?他均答不記得、忘了。至於為何胖達人麵包創辦人莊鴻銘辭去董事長、派任董事等事都只報告許慶祥?他說是尊重長輩。受命法官紀凱峰斥責,偽證罪範圍包括明明知情卻謊稱不知,看來徐洵平有些事明明知情卻回答不知道,到底是真不知還是假不知?
在洪案當時,這些涉案軍士官們不也是一句話都不說?
戒護士陳毅勳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罪名,在開羈押庭時,幾乎全程行使緘默權,法官24次訊問,他只有回答一個問題(TVBS)。
先把要幫洪仲丘翻案的三個結論寫在這裡,第一,女法官果然草菅人命。第二,陳毅勳該追加偽證罪多關七年。第三,洪仲丘真的就是給這一群軍士官引蛇出洞,542旅與269旅交叉火網,互相掩護下,被集體凌虐致死。還有,馬總統對洪案敢說不敢當,始終就是政治垃圾與政治龜仔尬。
先來看到【女法官丁俞尹的判決書之1:把喇叭呈上來】節錄的部分判決書新聞稿,18被告全輕判 洪案判決書新聞稿全文3之1 102年度軍重訴字第1號:
一、判決主文
陳毅勳上官藉勢凌虞軍人,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帶1,000元折算1日。
羅濟元、陳嘉祥、李侑政、黃冠?均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各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瞥1,000元折算1日。
(其他人也都分拆了)
二、陳毅勳上官凌虐軍人部分:
(略,反正女法官陳述集體凌虐人的方式,就跟虐死貓的方式差不多。只是洪仲丘命比死一隻貓還賤,只要罰點錢就好了)
三、羅濟元、陳嘉祥、李侑政、李念祖、黃冠鈞業務過失致死部分:(底下全略)
現在我們除了知道,這基本上是一個共犯結構,有時候是陳嘉祥凌虐人,陳毅勳等就算業務過失,也有時是陳毅勳虐死洪仲丘,就算陳嘉祥等是業務過失致死。反正只要把玩出人命的跟之前玩沒出人命的彼此分工,就可以都判罰金。以上這段,讓我對於憲兵官郭憲龍說「叫你們別玩這麼大(可見時常就是這麼玩,兩個旅的長官也應該都知情),看吧,現在玩出人命了吧」有更深一層的體悟。
我們還應該要知道,即便是業務過失致死,也是該判五年以下..欸,這女法官真像是喇叭呈上來似的,陳毅勳凌虐完,洪仲丘就該受內傷了呀,那麼後面這群軍士官,怎麼說也該是傷害致死才對吧?剛好最近有個傷害致死的判例,可以教一教這個女法官,
19歲鍾姓男子與人結怨,想教訓劉男,發現劉男坐在他人的車上,下令追殺。雙方在芎林鄉道亡命競駛,同夥李男在鍾男命令下,猛踩油門,高速追逼劉男所搭乘的轎車,車上同夥還拿球棒敲打劉男的車子,致搭載劉男的徐姓駕駛,失控衝撞電線桿,坐在副駕駛座的劉男,傷重不治。法官審酌鍾男因遭死者毆打,圖謀報復,不料被害人卻因而死亡,新竹地院依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9年4月。
看到沒,鍾男只是叫追,劉男是友人自撞撞死的,這樣要判9年4月。這讓我想起當時我寫女法官草菅人命時,有好多網友說洪仲丘跳不動可以別跳啊,別人這樣跳也沒事,是他自己吃太肥,自己把自己跳死的。我記得當時我舉的是另一個判十年叫人跳死的案子,一個大姊頭說如果不跳就找人輪姦她,被害者關女只好把自己活活從懸崖跳下去摔死。那麼,洪仲丘可以叫他跳他不跳嗎?還是陳銳的賭客可以不簽賭債本票呢?今天洪仲丘周年祭曝光的這個判決,恰好給我們免於當成藍可兒迷的解釋,
前269旅禁閉室管理士陳嘉祥在洪案被判處5月徒刑,軍檢查出,他也曾以「半蹲托水、溢一滴喝一杯」等方式虐待另一名林姓禁閉生,桃園地院昨依凌虐部屬罪將陳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問題可以縮小到陳嘉祥叫林男「半蹲托水、溢一滴喝一杯」,林男可以不要喝嗎?跳死的關女不跳,可以不要被人輪姦嗎?關女已經死了,所以後者只能想像,而前者顯然林男在被虐的時候,他是被陳帶開的,其他被操同僚與他的同事長官,錄像畫面都看得到,可是林男卻深信他只要溢一滴,就得乖乖喝一杯,沒人會伸援或救他,這才忍不住的哭了出來。
這種類似的情境有很多例子,最出名是納粹虐猶太人,先別說一個集中營幾千猶太人只有幾十個納粹在管,卻沒人反抗這種藍可兒的離奇畫面,有個人體實驗,納粹對猶太人說,待會兒關進集中營,會施放毒氣,死者會內臟爆裂,七孔流血,死狀甚慘而死。然後納粹把猶太人全關進去,開始放毒,等到猶太人死光再去察看,果然人人都是七孔流血,內臟爆裂。這裡最大的問題是,納粹放的根本不是毒,而是一般的空氣。
唯信,凡事皆能。----佚名
還有一個是有一群黑猩猩被關在電籠裡,誰的手伸出籠去拿香蕉,除了自己被電,其他黑猩猩也被電的皮焦肉綻,科學家教會這群黑猩猩學會寧可餓死也不拿香蕉後,開始汰換黑猩猩,新來的不知道去拿香蕉,竟會被其他黑猩猩集體凌虐,等到科學家把黑猩猩全換過,電也不用再通,這群黑猩猩卻把香蕉看成毒蛇,看都不敢多看一眼。
我講這個要幹嘛呢?現在我請大家摩想一個情境,就是在去年七月,把自己想成一個禁閉生,新來的黑猩猩,7/1看到有個禁閉生被陳嘉祥帶到圍牆後頭,郭毓龍似笑非笑,「別玩這麼大」,過了十分鐘,這個禁閉生哭得唏哩嘩啦的回來,說不定那褲頭濕掉的,還不是汗水哩。接下來,換一個戒護士,就說是陳毅勳唄,他要把你帶到圍牆後頭,除非你自己一直跳,或者是腳痛也要跳,內出血還是要跳,再過三天,七月六日退伍,有頂尖大學的學位與美好前程等著你,你還是要給我乖乖的跳,這時你又聽到郭毓龍說:
「叫你們別玩,現在玩出人命了吧」
此時的你,已經跳到全身的血液全都沸燙,正在燒灼啃嚙你的內臟與肌膚,是的,就是如同猶太人死狀甚慘,七孔流血,內臟爆裂的模樣,你嘴裡開始不乾不淨,嘟噥著說著奇怪的話,一下子痛極叫娘,甚麼「幹你娘七八」,一下子說開甚麼玩笑,我還剩三天要退伍,絕不可能拿自己生命開玩笑,你的印象就此停在那一刻,永遠無法再往前,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又到了酷熱的七月,洪仲丘,你該回來了,但是此時的你,看到的那個馬總統,竟然跟一年前的馬總統,一點都沒變,甚至還變本加厲,跑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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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拼他們黨的年底選舉,去跟海外僑民或訪問團自己拜託拜託。如果我今天這篇不能幫洪仲丘二審翻案成功...踏馬的,這個國家不叫人渣治國,甚麼才叫人渣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