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多選擇原諒:鄭捷父母還欠個道歉】今天是北捷隨機殺人案遇害者頭七,雖然多數家屬選擇原諒,期待社會趕快走出創傷,但幾乎都對凶手鄭捷的父母不滿,表示至今欠家屬親口說聲道歉。

成大碩士生張正翰的父親張振源坦言,他不希望鄭捷到兒子靈前道歉,「因為他對我兒子做這種事,我很難原諒他。」他無法放下,也無法原諒對方。張父不滿鄭的父母迄今未出面,只發書面聲明。他說事情發生迄今,鄭捷的父母連通電話也沒有,「這樣合理嗎?」

「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鄭捷。」受害者潘碧珠的長子邱錦宗說,他希望社會儘速走出陰影,但無法接受鄭捷父母的態度,「他們應當出面道歉,不僅是給家屬一個交代,也是給大眾交代」。他很想對鄭捷父母說,養不教父之過,「你們不能躲一輩子」。

「要是我沒小孩,我現在立刻就想殺了他!」解青雲遺孀陳媛媛吐出這句話。但看到身邊兩個小孩,眼裡湧出母愛,「但還有兩個小孩要顧,我選擇放下仇恨」。陳媛媛表示,雖選擇放下仇恨,但她認為「鄭捷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爸媽也應該出面說明,才能拯救更多的人。」

陳媛媛說,事發後,她認為鄭捷爸媽愛兒深切,需時間平緩沒出面;如今已過一星期,僅有百字聲明稿致歉,更不用說慰問死者家屬,「我能夠理解他們的心疼、難過,但做錯事就是要負責。」「家庭教育絕對是需要檢討的部分。」她表示,鄭捷爸媽是這慘案的其中一環,一定要出面釐清,讓社會大眾共同找出癥結點,面對困境,「但現在選擇不出面,我覺得很不負責任。」

陳媛媛說,這樣的家庭問題,社會上一定還有很多,為防範悲劇再度發生、拯救更多的人,才更希望鄭捷爸媽出面說明。

(轉貼到此)

有的問題,要發揮高度的同理心,在【陳為廷小弟弟與普方老太太】結論我說:

所以我們知道,馬總統一再重複的殺著死囚,「一旦廢除死刑,會縱容犯罪」,還期待有不同的結果,愛因斯坦說這是發瘋最明確的徵兆。我這裡則可以補充說明,這很可能是發著亞斯柏格高功能自閉症的徵兆。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在美國,這種發瘋殺人的人,不管是藍扎還是羅傑,最後都是自殺,美國社會也會把家人公開,羅傑爸爸是飢餓遊戲副導,藍扎媽媽是小學附設幼稚園老師,因為這是個民主先進的國家,資訊愈透明,社會愈知道因果關係,愈知道如何防微杜漸,以備將來。

可是在台灣,是種搾取型失敗國家,一旦公布鄭捷相關背景資料,家屬可能會被如同馬總統般不會思辨,只想報復,是種所謂【社會集體受害人家屬妄想症候群】患者追獵傷害。為了保護無辜的其他人,政府只好封鎖鄭捷的成長過程與經歷,這讓我們無從分析研判,看到問題,找出對策,投注資源,以期減少類似鄭捷的案子再次發生。只曉得由政客們作一作秀,加派警察巡弋,人心惶惶,身藏各類防身武器,並且在萬一又有個精神緊繃到崩潰的人,學起鄭捷要殺人時,自己與其單挑,勇於私鬥。在這種封閉,反民主,打壓自由言論的搾取型國家,一開始是三月學運時,加上馬媽媽重病使馬總統瘋了在殺人,後來是鄭捷瘋了殺路人,接著是社會瘋了..想說與其你殺我,不如讓我先殺你..而這一切的根源,我認為都在那一張失了效的綠卡身上,呀!要是馬總統的綠卡還有效,能直接把他送到美國去,該有多好。

陳媛媛表示,雖選擇放下仇恨,但她認為「鄭捷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爸媽也應該出面說明,才能拯救更多的人。」

就像我們知道美國的亞當藍扎,是高功能自閉症患者,媽媽是小學的幼教老師,還是知道美國的艾略特羅傑,爸爸是知名電影【飢餓遊戲】的副導,他的爸爸在羅傑殺更多人,還殺到一個台裔,兩個華裔同學的前一個月,曾經報警,但警察認為羅傑只是生性害羞,所以我們更想要知道鄭捷的爸爸,是不是口中說要話毒賤捅,到處找乾女兒,或是他的媽媽愛去小學說故事,教小朋友背桃花源記與鄭伯克段於鄢,他家裡是不是有用不完的錢,可以小二就把黑松汽水空瓶拿去給同學當水壺,即便家裡錢這麼多,他還是很簡樸,去教會跟真正的窮人家小孩搶奶粉,他有沒有絕頂聰明,考試都考不好,還是照樣念第一流的明星學校,是的,我們太想知道鄭捷的爸媽是如何教育出這樣一個殺人魔,因為我們台灣人都有切身之痛,千金難買早知道,現在都學會了,要看他的家世背景,是不是另有純種美國人的身分,有沒有拿著綠卡,到美國像不像藍扎跟羅傑,然後給我們的下一代明白,讓他們能記取我們這一代的教訓,以備將來。

這兩天新聞出來,

陸軍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18位軍士官一審都獲得輕判,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上午首度開庭,包括542旅長沈威志少將等被告仍都否認犯罪;到庭旁聽關心本案的洪仲丘媽媽在庭審前表示,希望法院還給家屬公道與真相;洪家舅舅胡世也說,目前只有一名被告蕭志明曾經表達歉意,並取得家屬諒解,其他人則全未道歉。

為什麼殺了人還不道歉呢?這讓我想到藍扎與羅傑,一殺完人就自殺了,他們不會道歉,而鄭捷則是不敢自殺,怕痛,還認為要多殺幾人才會判死刑。他本來就是想被判死刑,這一道歉,萬一取得原諒,沒被判死就糟了。碰到了神經病,古人的智慧都告訴我們要趕緊默默的走開,這叫趨吉避凶,一旦真的大禍臨頭,只能視為天災,還活著的人,如果不趕緊放下仇恨,為自己跟其他家人而活,往前邁進,始終停留在原地,那只是徒然自苦,把自己關進囚牢。

可是洪案除開蕭志明外,其餘人等為什麼堅不道歉,而洪家家屬也堅不原諒呢?這個問題跟殺人的犯意有關,在【 殺人者死,還是判六個月?】留言區,有網友認為洪案的殺人者只是業務過失,雖然我當時已經舉了一個真實業務過失的例子,

鄭姓婦人帶6歲女兒去游泳,請妹妹陪同指導,但後來阿姨在長泳,母親專心剪指甲,沒人發現女童溺水;直到鄭婦驚覺,邱姓救生員才趕緊下水救人。事後女童罹患肺炎,鄭婦認為是邱的過失而提告,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

我說,把洪仲丘跟小妹妹交換一下,換小妹妹BMI造假,女生變成男生,六歲變成20歲,送進269旅,學洪仲丘這樣活活跳死,這樣也能叫做業務過失嗎?也別換得這麼大,就把小妹妹換成洪仲丘,他在泳池裡溺水了,一邊發簡訊給救生員說這樣會淹死,救生員也看了,還找了別的救生員去問,然後洪仲丘溺死前還在水池裡大聲呼救,連五字經都罵了出來,最後果然淹死了,相關簡訊都列為證據,這樣的救生員,還能稱他為過失傷害嗎?

根據司法判例,79年台上字第3418號解釋說:查任何故意犯罪之行為,一般皆源於犯罪之動機,尤在殺人之重罪,行為人係以欲置被害人於死地戕害其生命為目的,通常應有其犯罪動機之存在,或為情殺、仇殺、財殺……等目的而殺人,均應有其殺人之動機,始足以形成殺人之意思,進而為殺人之決意,而著手參與殺人。

把洪案與鄭捷拿殺人動機來相比,兩者動機皆非情殺、仇殺、財殺,鄭捷的殺人因為找不到殺人動機,所以用...,簡稱其他,這可不是從前有個萊茵堂主所稱,就叫意外死亡唷,這個叫做隨機殺人啦。量子力學的物理學家最愛的就是這種隨機性了,他們總稱"上帝真愛玩骰子",換成我剛剛的說法,就當是遇到瘋子,人禍型的天災,除了放下往前走,沒有更有智慧的建議了。

萊茵堂主當初是為了解釋洪案,他說如果查不到情殺、仇殺、財殺,就是意外死亡,就是這麼簡單。可是他們殺洪仲丘的種種荒謬作為,分明是有動機的呀,要不然怎麼會改BMI,偽開士評會,流程亂得一塌糊塗,趕著把洪仲丘送禁閉,洪仲丘自知自己吃得太胖,要被送進去的前後,不停用言語跟簡訊向外界求援救命,可是收到簡訊的旅長與旅部其他長官,都當成沒收到,讓洪仲丘最後被活活操死。

像這種集體性的虐殺犯行,可不是隨機殺人,都是有目的跟方向性,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再來一趟,就跟在沙漠中撿到一隻錶,你絕無可能想成是演化而來,隨機選擇變的,這肯定是有個上帝,他來造人,人在把手錶做出來。在日前我談【鄭捷與馬總統的驚人巧合】,舉出十多個驚人巧合,有網友就不明白其中的關竅,說他也姓鄭,跟鄭捷有驚人巧合,欸,一次的巧合,自然界所在多有,但是要連著這麼多巧合,那就是故意或人為的,在韋小寶聽完先鋒營遇到的奇事,一個骰子連擲14把大,忍不住拿出自己手中灌了水銀的骰子說,遇到本家了,別說連擲14把大,就算是擲出24把我也常見。

洪案一審法官,則完全無法解釋這種驚人巧合的現象..

【還原洪案/涉案軍士官 關關失守鑄大錯】洪仲丘案是連長徐信正第一件處理士官帶手機送悔過案,合議庭發現涉案軍士官大都是瞎子摸象,因資訊官一句「士官比照士兵,照關」,資訊官這一關失守,從此關關沒守住,沒人察覺資通規定,鑄下無法挽回的錯誤,把洪送上黃泉路。...資訊官回覆後,因洪即將退伍,徐信正找上副旅長何江忠協助公文流程,何請人事官石永源簽辦,在跑公文流程中,包括醫官、監察官、資訊官,沒人發現有問題,一路放行,鑄成悲劇。

瞎掰啥關關失守的,一點都不科學,所謂的科學,要能符合可證偽性,可否請洪案一審女法官再去找個同洪案這樣關關失守的例子,或是自己製造一個?

我想起在江國慶案,馬總統誓言平反,卻連名字都記不住,對洪家說他也平反過..那個江慶國的案子,這個案子也是給馬總統的司法辦成連起訴都不用,江媽媽一再上訴還都直接被駁回,換個檢察單位(還不是只換檢察官唷)也全一樣,關關都把守的很緊,使得當年冤殺江國慶的陳肇敏等,空軍反情報大隊長官們,通通逍遙法外,馬總統當時馬上榨取了干我們屁事,全台灣的納稅錢一億給江媽媽封口,還騙江媽媽這筆錢會找陳肇敏等去要,結果呢?陳肇敏等終身俸18趴照領,

因為司法沒有判罪。

他們從頭到尾也不認罪。國防部說,好吧,算是業務過失,錯殺了人,那總該賠些錢吧?笑死人了,陳肇敏等一毛錢也不賠。其中也有個較低層軍官,良心還沒被吃光,向江媽媽私下表示歉意,並且把退休金好幾百萬賠了出來。

有人說,陳肇敏等也沒有殺人動機,最多不過是業務過失,不過,我請大家仔細想想,軍人本來就是要殺人的,但是殺特定人,又不是財仇情殺,也絕非隨機,這個殺人動機會是甚麼?從歷史上我們可以找到答案,在明崇禎末年,土匪流竄,崇禎就發明砍一個土匪,一顆頭領十兩,明兵一出城門,不敢真的打土匪,搞不好自己會被殺,就去殺些手無寸鐵的村民,回去報剿匪大捷,砍了幾百顆頭,讓崇禎一口氣賠了一億,再把剿匪有功的將軍升為國防部長,是的,對軍人來說,升官發財就是他們最大的殺人動機呀。

回到洪案,這個殺人動機還不清楚嗎?在電影【軍官與魔鬼】(A Few Good Man)也說得很明白,這裡頭有一點點仇殺的況味,又不完全,比較多的是討厭誰,像美國的羅傑,討厭華裔的那樣,他們討厭一個台灣人,一個小士官,書讀太多,太愛講道理,太有正義感,仗著自己快退伍,向旅部長官報告連上長官欺壓義務役,自己內務很不整,旅長說會保密,隔天馬上跑去搜查內務,接著火速,以關關失守的方式,把一個胖到不行,跑個三千都可能會掛掉的,送進小兵人人害怕的禁閉室,

洪仲丘有求援,有反抗,有循正常管道申訴,發簡訊給旅長,但是這些都不能挽回他三天後就要消失的性命,而這些過程,不就清楚的訴說一個集體的,有共同目的的,結果也果然死了人的殺人故事嗎?聯網與中時政論名家銀正雄就說:【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並在其中以第一人稱證稱,如果他是副旅長,也一定會把洪關禁閉,銀還說,

洪仲丘是個不折不扣的「抓耙仔」,太可惡了,人人得而誅之。

看到這裡,相信大家能對殺人犯意裡,非屬財仇情三殺的"...",其他類殺人犯意,隨機或非隨機的殺人,有更清楚的認識,讓我在簡短複習一遍,凡是隨機殺人,受害人家屬多半只好選擇原諒,全世界都一樣,但是非隨機故意殺人,卻被搾取型國家噁爛的司法系統判成業務過失,只需關六個月,甚至一天都不用關,一毛錢都不用賠的,不管是洪仲丘家還是江國慶家,或是廣義被強姦受迫賠到納稅錢的台灣老百姓,真的很難原諒,

而且他們還都不道歉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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