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煊:李復甸案因監委不查才查監察院長王建煊13日上午表示,監委李復甸、馬以工遭檢舉私訪前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將手伸入司法,如果屬實,這比很多關說案都來得嚴重。為此,他曾詢問幾位監委,有沒有人願意調查此案,由於被徵詢監委都表示「不便調查」,他也覺得監委們因有同事情誼,可能真的不便調查,他才會在3個月前提出自動調查。

三個月前..

【祕書長檢舉2監委 互揭瘡疤 監院內鬥 爆關說案】監察院茶壺內風暴再起!監察院去年下重手彈劾自家祕書長陳豐義,並移送公懲會處理。陳豐義昨天反擊提出檢舉書,炮轟提案彈劾他的監委李復甸、馬以工,日前考察法務部時,竟向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補正資料」,形同司法施壓,比九月政爭的立委關說案更嚴重百千萬倍,要求監院紀律委員會審查。

陳銷毀檔案 被彈劾。李復甸、馬以工去年7月聯合調查,指控陳豐義違反《檔案法》,私自銷毀監察院內未逾保存年限、需要永久保存的卷宗、檔案累積高達161.5公尺,「相當於火車站前的新光大樓高!」全案不但通過彈劾,並將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創下監委彈劾自家祕書長的先例。

反指兩人「司法施壓」。當時陳豐義不但喊冤,還點名監委在彈劾會前餐敘,絲毫不避嫌;而監察院長王建煊也公開為陳豐義打抱不平。陳豐義昨天終於出手反擊,他提出一份檢舉書給監院紀律委員會,質疑李復甸、馬以工利用職權上的機會關說請託,嚴重影響監察院形象及全體監委信譽,要求紀律委員會展開調查。

紀律委員會受理調查。檢舉書中指出,李復甸、馬以工為銷毀檔案一事,向陳明堂施壓關說..陳豐義提出3點質疑:1、李復甸、馬以工兩人私訪陳明堂居心何在?2、法務部與監委是彼此監督的關係,監委不但沒有迴避,反而登門請託案子,行徑不僅只是關說,更寓含施壓之意,比起最近撼動司法公正性的立委關說不起訴案,嚴重百千萬倍。3、補正資料應該是送給公懲會,而非私交給法務部,不合乎常理,要求紀律委員會查明真相。

(轉貼到此)

印象中,阿扁也曾弄掉了一些檔案,【阿扁掉公文?馬總統以前也常掉發票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特偵組二○○八年九月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扣押四十四箱證物,其中有總統府流出公文,府方隨即全面清查,經兩年逐一比對,發現大量公文不知去向。馬英九總統看過報告後也非常憤怒,對於前五長(正副總統、秘書長及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破壞國家檔案法制、濫權違法、怠惰失職的離譜行徑,感到極不可思議,經與法律專家研議,決定移送監院調查。

可見掉檔案罪干天條,連馬總統都震怒不已。可是設若馬總統把檔案移送監察院,卻給監察院一把火燒光光,

私自銷毀監察院內未逾保存年限、需要永久保存的卷宗、檔案累積高達161.5公尺,「相當於火車站前的新光大樓高!」

那這件事可以說簡直就像在動搖國本了。是以監委李復甸與馬以工基於職責所在,提案彈劾銷毀公文的陳豐義。我們這裡不知道陳豐義為什麼要幹這件事,也許可以問關在大牢裡的阿扁,但是他所提出的三點質疑,

第一點好像含沙射影,要問別人居心何在..我才要反問陳豐義銷毀檔案的居心哩。第二點,法務部與監委是彼此監督的關係,這個好笑,監委別說監督黃世銘,還連著監督了兩次,全都失敗,監督個屁。第三點,彈劾陳豐義案子過了,陳說「補正資料應該是送給公懲會,而非私交給法務部,不合乎常理」。欸,那是因為有人亂咬,張飛打岳飛呀,公懲會是司法院管的,要施壓或關說,才是送去給司法院,沒人會去交給法務部啦。這就好比王金平要關說柯建銘案,就會直接找勇伯,不會把案子私交給黃世銘,因為柯案不是特偵組管的..

如果是發神經,把特偵組監聽來的當成是在私交,就會說王金平怎麼去找黃世銘施壓或關說,有資料應該要送給勇伯,而非私交給特偵組,這樣真是不合常情之至,ㄚ王金平這種關說到底是何居心?這樣子明白了沒?

我這裡也要問大家三個問題,第一,陳豐義有沒有像阿扁一樣湮滅文件。第二,負責管檔案把檔案吃掉,像不像給馬管國家把國家賣掉,給狗吃狗食連冰箱都吃掉?第三,檔案太多要處理,不用報告,也不會先照相再銷毀麼?

還有這句媒體報的:陳豐義說監委關說「比9月政爭的立委關說案更嚴重百千萬倍,要求監院紀律委員會審查。」這最後一句像極馬總統的說話了,有無挾怨,大家可以自己判斷。但是現在我才知道這個案子原來是王建煊自己下來查,ㄚ王建煊難道當大家都在發神經?除了這句媒體報說:「而監察院長王建煊也公開為陳豐義打抱不平。」像不像是在打假球,球員兼裁判。接著發起神經..

1、王建煊私查李復甸、馬以工兩人居心何在?2、監察院長與監委是上下監督的關係,監察院長不但沒有迴避,還「公開為陳豐義打抱不平」,行徑不僅只是關說,更寓含施壓之意,比起去年撼動司法公正性的立委關說不起訴案,嚴重百千萬倍。3、查案應該是送給監委,而非給院長私查,不合乎常理,要求王院長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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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這裡要介紹監委李復甸其人其事,基本上,李復甸是褒貶參半,根據我部落格所記,也算是勇於任事,有一回,他要檢察官遵守無罪推定原則,結果特偵組起訴林益世就沒有求刑,法官樂得判他貪污無罪,我認為這裡他是背黑鍋,被借人頭一用,因為後來檢方起訴很多小人物,就又恢復成有求刑。另一次,是他查小林村,彈劾死去的甲仙鄉長,結果小林村民求償卻敗訴,證明監委之無用。不過最叫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去年彈劾幫馬總統政爭王金平的檢察總長黃世銘竊聽案,在【黃世銘犬決監察院】我清楚記下了這一幕,第一次彈劾會,馬控制的監委惡意流會,沒開成。第二次彈劾會,贊成彈劾的五票,馬總統控制的監委趕緊灌進反對的五票,只好再開第三次,贊成六票,結果馬控的監委竟然也不知恥的又多灌進一票,這樣大家看到馬總統這個獨裁者搞啥監察院有多可惡,簡直像把孫中山抓去強姦的模樣。李復甸此時,在個人臉書上貼文「諫院提名記 司馬光」一文自況,耐人尋味。

【6:6平手 彈劾黃世銘封殺 】
他受訪時不願評論黃世銘案,但強調貼文目的,就是在強調監察委員雖獨立行使職權,秉良心辦案,對任何糾彈案件的決議,都是共同表決而來,這項集體決議就代表監察院的決定,外界會有不同評價,即「某也忠、某也詐、某也直、某也曲」,社會將會有公評。

甚麼叫做不願評論?

宋代大儒呂祖謙在東萊博議論的廉恥,他說楚王要殺子南,把子南的兒子找來問,我殺你爸爸好不好啊,子南的兒子就回家哭,等到爸爸被殺,他也自殺而死。這一篇左傳,呂祖謙說,根本連看到都覺得噁心,一般人聽到..好比說李宗瑞要迷姦哪個嫩模,再給她偷拍,都會摀著鼻 子趕緊走開,不是?因為大王秘議要殺大臣,竟把大臣兒子叫去研究,這是完全不顧人情與倫常,畜生般的作為了..

馬總統命令黃世銘監聽國會要除掉王金平,找來親信與大臣共同討論,史稱「官邸變軍中樂園之八三一事件」

因為實在太骯髒,比李宗瑞迷姦嫩模那個偷拍還髒..根據法官給的證詞,被迷姦偷拍的女嫩模,有好幾個說喜歡舒服的,可是被馬總統跟黃世銘竊聽的,有誰說自己喜歡舒服呢?(按:那些沒被竊聽說自己會喜歡舒服,專說風涼話的不算),所以我這裡也要學呂祖謙論廉恥,偷一偷懶,講個故事就好,在8/31晚,有幾隻蒼蠅兒子,跟蒼蠅媽媽一起吃黃世銘剛痾的大便,有隻蒼蠅兒子很精乖,有懷疑會先問

馬麻,這坨大便我們一定要吃嗎?

噓,媽媽示意這隻蒼蠅兒子閉嘴:吃東西時不要講那麼噁心的事,要趁熱吃。

我不知道李復甸不評論黃世銘案,是不敢評論,還是跟我一樣,我則是跟呂祖謙不評論【楚殺子南】一樣,這種李宗瑞要迷姦嫩模,找偷聽偷拍的專家討論細節的骯髒事,就跟坨臭大便一樣,光是想就覺到噁心,臭大便能評論麼?

至於「諫院提名記」寫的是甚麼?司馬光說:

古者諫無官,自公卿大夫,至於工商,無不得諫者。漢興以來,始置官。
夫以天下之政,四海之眾,得失利病,萃(音:翠)於一官使言之,其為任亦重矣。居是官者,當志其大,舍其細;先其急,後其緩;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彼汲汲於名者,猶汲汲於利也,其間相去何遠哉?
天禧初,真宗詔置諫官六員,責其職事。慶曆中,錢君始書其名於版,光恐久而漫滅(磨滅)。嘉祐八年,刻於石。後之人將歷指其名而議之曰:「某也忠,某也詐,某也直,某也曲。」嗚呼!可不懼哉!

簡單的說,司馬光就是要當監委的人,要注意一下自己歷史定位的問題。當馬媽媽彌留之際,馬總統媽寶病開始發作,先殺了一堆死囚,接著馬媽媽過世,馬總統先用馬媽媽家祭,鬥臭弔客陳歐珀,繼而一邊傷心的沒有公開活動,一邊提名特務頭子與考委監委,換上更年輕貌美的女發言人,李復甸是沒被提名續任的監委之一,風傳媒說:

馬政府為免卸任後,8年執政成績遭到清算,整份監委提名名單保皇意味濃厚,令馬政府頭痛的監委們都將卸任。監委馬以工、林鉅琅、李復甸等監委們從「一品苑案」到新店機廠「美河市案」緊追不捨,因此案遭追究的台北市府官員跨前後任台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 這2案都被監委要求需追討建商的不當利得,在美河市案中,監委們甚至還要追查去年底北市府已將徵收土地悄悄分割給購屋者的責任,甚至不惜再動用質問權、彈劾權, 如今這樁令馬英九、郝龍斌市府團隊難堪的美河市聯合開發案,終於要隨著調查監委們的卸任鬆了一口氣。

也許李復甸是想告訴我們,新版的「諫院提名記」不用那麼麻煩,某也忠,某也詐,某也直,某也曲的,只要是這一屆給馬總統提名到的,無一不是馬總統用來保皇的米蟲屁精,而李復甸之所以會被王建煊犬決追殺,這個道理,我請大家複習一種栽贓最原始最單純的型式..

偷情被撞見 女律師誣菲傭偷竊】莊姓女律師和司機通姦被菲傭撞見,她怕菲傭說出不利的證詞,報警誣告菲傭偷飾品,企圖讓對方被驅逐出境。檢方未發現菲傭偷東西,反而是通姦的司機堅稱莊女要陷害菲傭,台北地檢署依誣告罪嫌起訴莊女。

不管王建煊最後查的怎樣,大家都會記得王建煊在卸任前最後查的案子是李復甸將手伸入司法,比很多關說案都來得嚴重的一件事。然後這兩個人離開政壇,接下來不管是陳豐義,甚至是郝龍斌,還是馬總統本人,當人家問起他們所涉的弊案時,他們就可以說,那是李復甸查的,你自己去網路搜尋看看,王建煊還以院長之尊親自查過他關說司法的案子咧,這種人查的案子如果能聽,狗屎都能吃囉。

我一方面,有感於李復甸的正直,另一方面,則是迷惑於王聖人的墮落。林語堂說,聖人會墮落,就如教會的牧師會與少女私奔。更是對馬總統能於母喪期間,還能籌謀出這種奇淫伎倆感到欽服。監察院給馬總統褻玩至此,可說活著不如死去。或者說,就像是直接把孫中山那個理想的監察院給關上門..而我們此時竟然看到一個活生生的王建煊被馬總統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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