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魯症(Kuru),最早在1950年發現於新幾內亞的部落,該部落有攝食死亡親戚的腦部和其他組織的習慣。其症狀為患者的腦部組織會產生空洞、海綿化,並導致腦部退化、肌肉失去協調和痴呆的症狀產生,然後死亡。在澳洲政府禁止食人行為後,庫魯症也就消失了。----維基百科。』根據田野調查,庫魯症患者會在發病後狂笑不止,笑到死為止,所以也稱「笑死病」。

『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盧映潔參加公視討論廢除死刑議題的節目,擔任贊成廢死的一方,網友認為她主張「發生社會事件,被害者需負的責任比加害人還大」,便在網路論壇抨擊她「腦袋有洞」;她認為原意被曲解,網友涉及人身攻擊,告卅一名網友公然侮辱。』

有人問:「說副教授腦袋有洞,錯了嗎?」我說你才腦袋空空呢!副教授是主張廢死的。「廢死:不認同人殺人;反廢死:認同人殺人。」副教授連人殺人都不認同,怎麼可能去當食人族,還把人抓來殺了吃掉,又得到庫魯症呢?要得到庫魯症,一定是反廢死的,認同人殺人,而且親力親為,身體力行,把人殺了,再把死人吃掉。所以副教授腦袋絕不會有洞(註1),網友的說法是大錯特錯。

有人繼續問:「既然副教授是主張廢死的,連死囚殺人判死刑都可以把自己當成死囚,發揮同理心,不願死囚被執行死刑,應該是慈悲為懷,唾面自乾,不為己甚的善人才對,怎麼被網友批評一下,就受不了跳起來大肆興訟呢?」我愣了一下。嗯,這個嘛,其實,主張廢死的人,還可以再細分,一種人廢死是天性,像羊,是吃草的,叫他吃肉也學不會。另一種人,是後天學來的,本來是反廢死,像狼,狼天性殘忍好殺,疵瑕必報,以眼還眼,報復心強。性喜吃肉,因為某些特殊理由才改吃草,或是在人前吃草,人後吃肉(註2)。當死刑犯在殺人的時候,是反廢死的,殺了人被抓到,被判死刑,才改吃草,裝成自己是廢死的,好叫其他反廢死的不要殺他。是反廢死的投機份子。反廢死可以殺人感到爽,就反廢死;等到人家也要殺他爽一下,就改成廢死的。

「可是副教授不是死刑犯啊?」如我前段的分析,反廢死的投機份子,可以是死刑犯,也可以是副教授,因為某種特殊理由廢死。其中一種最明顯的理由是經濟誘因。副教授是教法律的,教出很多學生當律師,可能也是後天才學會廢死。因為廢死,死刑犯不死,放出去再殺人,再請律師打官司,再廢死放出去,好像是律師放的檯子(註3)。社會治安不好,官司才會多到打不完。這種也是反廢死變節當廢死的,當反廢死橫兇霸道可以把其他人告到尿褲子時就反廢死,其他時間沒案件就假裝廢死好激怒一群白目網友來罵她增加學生們的業績。倒過來說也可以:「廢死可以罵受害人活該感到爽就廢死,廢死被其他反廢死的罵腦袋有洞感到不爽就反廢死。」

有人恨恨的說:「哪個學校請到這樣的副教授,算學校倒楣。被她教到的學生,前途堪慮。」唉,又錯了,有一種小訟棍,大學可能念過法律,上班當成兼差,正職是打電話到各大服務業的零八零客服專線,當一名奧客,很「盧」。有的客服小姐上班沒幾天,很蔡,常會忍不住別過頭就開罵,可是全被小訟棍錄起來。小訟棍揚言興訟,讓客服主管往往息事寧人,賠個十萬八萬花錢消災。跟副教授學,那才真是「錢」途無量,眼前一片光明呢!

「咦,說了這麼多,倒底廢死與反廢死誰對誰錯呢?」抱歉,這裡不能告訴你,這裡只能告訴那三十幾個天真的網友,在現實的社會裡,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這則新聞開頭不是早就說了,人家盧副教授是「擔任」贊成廢死的一方。簡單的說,是廢死的西貝貨山寨版。是反廢死中跟死囚同類的投機主義者。狼批著羊皮,還是會吃人肉的啊!


註1:如果副教授愛吃美國牛,狂牛病的狀況不在本文討論之內。

註2:請參考「廢死註定失敗 是簡單邏輯問題http://blog.udn.com/jun5238/3996066」

註3:放檯子,台語。好比某種生財器具,會持續幫人賺錢。比方說,恩客是妓女放的檯子,大炳是毒販放的檯子,殺人犯因為基因問題,狼性不改,出獄很快會再犯。事實上,根據八十二十法則,八十趴的犯罪,來自二十趴的罪犯,是律師最好的檯子。認為廢死可以賺錢,只是廢死律師們的錯覺,個人認為廢死與否,跟治安良瓢無關,請參見「就算死刑都執行,機率比中樂透還低,能嚇到誰?http://blog.udn.com/jun5238/38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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