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跟漲油,我在前兩篇談過了。請參「愚公移山,英九治水」「被馬的油電瓦斯強盜,也是一種幸福」,簡單做個整理,在談治水的那篇,我提到了三年前曾文水庫清淤工程,

『立法院三讀通過「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明定六年五百四十億元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財源不敷時不受預算法等限制,疏濬產生的土石填復或暫置,也不受環評法規限制,漂流木也可以免費提供民眾使用。」』至於用這些好像急如星火的特別法案和龐大預算,能清掉水庫多少的淤泥呢? 『僅八八水災帶給曾文水庫的淤泥,以一天挖一萬噸進度,水利署與水公司人員不諱言「全年無休,也要挖廿五年,才挖得完」。』

注意喔,這可不是治水,而是水庫清淤,目的是為了「穩定南部地區供水」喔,這幾天大家不是才罵年年花大錢治水卻年年淹水,一次比一次厲害嗎?可是這筆錢是怕南部沒水用呵,這像不像他人之手發作,雙手互搏,把自己打死的發神經,但是馬的官府有回應了..

工程會訪曾文水庫 驗清淤成效工程會代主委顏久榮今天訪視曾文水庫清淤及防淤工程,並期勉施工團隊儘早完工,在明年汛期期間發揮功能。顏久榮指出,目前兩項工程進度都超前,且永久河道改建防淤設施工程前,也獲得勞委會評鑑的優良公共工程,這次潭美颱風順利完成抽泥放淤總量約22萬立方米,可見南水局及廠商在進度、品質及安全等各方面都控制得宜,放淤成果也達到預期效果。

至於這跟南部淹大水有沒有關係,噓..這不在本文討論之列。還有被馬漲到油價,也是一種幸福的調侃文,馬政府也派了一家叫醒報的給了回應,他說:

台灣人到底幸不幸福? 知足最重要「台灣人其實過得很好,知足才是台灣人最需要的。」楊艾俐感歎,台灣人民受到台灣媒體的影響,因此把眼光放在台灣這塊小小的土地上。每天都專注在台灣不好的事情上。但若是與敘利亞、埃及等地的政治現況相比,台灣好得太多。

我早說了,該跟神學士比去「今生愈受苦,來世愈幸福」,跟待會兒要塞十顆榴槤的某丙比去也行。梳理完馬總統最近朝台灣人射進心臟的兩支毒箭,第三支箭就是馬總統念茲在茲,非讓自己歷史留臭名的服貿辯論了。在此之前,中國老大哥等得不耐煩,隔海叫板「王在希批:馬英九推遲政治磋商」,馬總統好像體內三尸腦神丹發作,又像是尿完拉拉鏈被夾到最稚嫩的部位般,辯服貿開始語無倫次了起來..

開放服務業增加台就業 馬總統:蘇治芬也跑大陸好幾次

馬英九總統今(2)日在接見台北市雲林同鄉會理監事及會務幹部時表示,服貿協 議與貨品不同,就連雲林也知道要跟大陸發展農業貿易,「我看蘇縣長(蘇治芬)也跑大陸好幾次」,他強調,政府過去開放大陸部分企業來台投資,大陸企業來台 帶來216個幹部,創造6771就業機會,「這跟全世界都是一樣,開放服務業來,其實是增加我們就業」。

報告總統,跟大陸發展農業貿易那個叫貨品貿易,跟服貿協議有甚麼相干?竹篙倒菜刀!

大陸企業來台帶來216個幹部,創造6771就業機會,那我們過去216個幹部,又創造了多少個大陸就業機會呢?我們不過去216個幹部,能留下或多出多少個就業機會呢?或者是大陸來216個幹部,減少了多少我們的就業機會呢?這些數字不提,真當台灣人是笨蛋?

還有,服貿協議既然不是貨品的跑來跑去,那就是人的跑來跑去了。有的人跑來跑去,像個屁似的,那沒關係,好比蘇治芬。也有的人,台灣人巴不得他去,永遠別再回來,好比馬英九,噓..那個去了會讓中國跟台灣一樣敗毀滅亡。但是也有的人,好比說HTC的簡志霖,真要讓他跑去,宏達電當場倒閉都有可能唷

這樣說,大家總該曉得服貿協議的可怕(誤)..厲害了唄。

所以我說馬總統真是賤人之所謂賤,無時無刻不拿毒箭射向台灣的心臟,這幾天他才發了三支新毒箭,這叫英九三賤,治水漲油辯服貿,台灣人還不曉得要怕,趕緊跪地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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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今天是93軍人節,幫大家複習一下洪案最新桃院的進度..

強灌高梁致死案 少女家屬批輕判

蘆竹鄉趙姓國一女生3月疑遭鄰居邱姓、蔡姓少年強灌一瓶高梁酒後死亡,桃園地院裁定邱姓少年保護管束,蔡另案調查。趙母昨天哭訴「司法不公」,反問「害死一個人、怎麼判這麼輕? 」、「我無法接受這項判決」,會繼續討公道。

桃園地院指出,少年法庭查出趙姓少女半小時喝了半瓶酒,有人作證「沒看到灌酒」,而是三方「拚酒」、二少年不斷勸酒,法官認定並非灌酒致死,才依強制等罪裁定保護管束。

「法庭說要給他們機會,那誰給我妹妹(女兒)機會」,趙母邊擦淚邊哭訴。

今年3月,讀國一的趙姓女學生,疑因邱姓中輟生(17歲)愛慕她,找鄰居蔡姓少年(15歲),兩人強灌趙女一瓶700毫升、酒精濃度53度的高梁酒,造成趙女酒精中毒昏迷、送醫不治。

桃園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時,邱姓、蔡姓少年當庭認罪,法官8月下旬以邱姓少年涉強制、過失致死罪,裁定交付保護管束及勞動服務;蔡另案審理。趙母另提民事訴訟,向邱、蔡少年各求償300萬元。

趙母說,家中沒有電話、女兒也沒手機、不會抽菸、喝酒,但是邱姓少年卻聲稱女兒心情不好、打電話約出去。從監視器看,邱姓少年在她和先生出門前就已在她家徘徊,等她和先生出門後,從隔壁蔡姓少年住家後面敲玻璃或叫她女兒,根本不是她女兒心情不好約出去。

案發當時,邱、蔡少年到案說明,蔡說是邱灌醉趙姓少女,不喝完他帶的高粱酒就不准走,但邱否認灌酒、辯稱只有一起喝酒。

趙母說,短短半小時,不會喝酒的女兒,喝下一瓶高梁酒致死,應該故意重傷害?怎會是過失致死,「妹妹平白冤死,我很難過」,她無法接受判決,「希望司法還妹妹一個公道」。

(轉貼到此)

這是桃院刻正審理的另一個洪案翻版,那個"有人"躲在旁邊(甘係要偷拍?)跟"蔡姓少年"證詞矛盾的部分就不提了..17歲邱姓中輟生是542旅,15歲鄰居蔡姓少年是269旅,網友萊茵堂主說殺人第一要找動機,動機不外財殺,仇殺與情殺,否則就是意外。幸好巷口監視器插頭沒掉,還是要請軍方與苗栗縣警局去打聽是用哪個牌子的..呔,全天下的牌子都能照到,好嗎..喔,我是要說千萬別去採購唷,這樣子以後要讓誰自殺或意外都很方便。

從監視器我們知道,邱姓少年在她和先生出門前就已在她家徘徊,等她和先生出門後,從隔壁蔡姓少年住家後面敲玻璃或叫她女兒,這是有預謀,目的當然跟"情"有關,我請大家想去案發時媒體天天報導的李宗瑞用酒迷姦成群嫩模或是撿屍的案子,邱少不知道的是那些"女屍"或"嫩模"都有酒癮,年紀也比較大,相同的酒給她們喝,只是喝醉,給少女喝是喝死,給三歲女童,搞不好聞一聞就沒命。

這裡省略了給少女體檢的過程,證明她不適合喝高粱。

接下來,邱少跟蔡少應該要說,我們喝都沒事,誰知道少女喝了會死,應該是少女身體太不好了,但是我猜這兩個少年沒軍方的聰明會這麼說,而是桃院說對,就是這樣,判了邱少強制、過失致死罪,裁定交付保護管束及勞動服務。

上一趟複習洪案時,我曾提到桃檢的本事:『桃園縣1名婦人因不滿檢方偵辦女兒遭性侵案件過慢,憤而自殺。監察委員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要了解檢方辦案過程有無疏失。』當時的新聞摘錄於此..

「檢察官…,因為妳的慢速而多了一條冤魂,但我不怪妳,只求還我女兒一個交代!」等不及母親節來臨,桃園縣袁姓婦人五月二日自殺身亡,諷刺的是,社工在 她自殺三天前就發覺她有尋短可能,雖然立即通報桃園縣自殺防治中心,但適逢週休假期,在自殺防治中心派員訪談她的前一天,袁婦就燒炭自盡了,宛如「曹小妹 事件」翻版,政府部門永遠晚了一步!

「慢」還 不是真正要命的!死者家屬左等右等的起訴書,其實永遠不會出現。因為桃園檢方已在四月三十日偵結,結果是被告獲「不起訴」!死者丈夫說:「檢方不起訴的理由,主要是13歲未成年少女沒說她未成年,性侵涉嫌人無法判斷是不是未成年,所以不是與未成年性交罪。」--自由時報2010年5月7日』

看完桃院與桃檢,我還是要重申洪案的三支箭,

一、修軍審法,使得洪案真相大白露出一線曙光。

二、修審判法,把有罪與否交由公民組成的陪審團來決定,法官只能依法條上下限做有限度的調整後判刑。

三、把檢察官的產生,改為由人民投票選出,案子辦得好,可以連任檢察官或是從政,服務更多的人。

這才能讓洪案對台灣社會有更積極的意義,從而能讓國軍,成為真正老百姓的國軍,不再是馬總統與國民黨的國軍,也是過軍人節,能給國軍最好的禮物。絕非找些美少女穿軍服去總統府前開合跳..咳,那個看(誤)..跳多了會腳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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