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搬美憲法 證明可參選黨魁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上周在臉書發文,質疑馬英九連任黨主席適法性。馬英九昨天首度回應,並在黨務主管前提出例證,侃侃而談,強調連任正當性,中山會報因此開了三個多小時。

馬英九"表情嚴肅、語氣堅定"的表示,依據一九五一年美國憲法第廿二修正案,美國總統任期每屆任期四年,連選連任不得多於兩次,也不能擔任總統或執行總統職責超過二年後再被選為總統多於一次..

請大家注意,因為馬總統現在進入到選舉模式,甚麼是馬總統正在選舉的模式呢?

馬總統幫周錫瑋餞別,說起周錫瑋五年前選舉的政見..當時只是想反正是選舉,說什麼都行,沒有特別注意。

所以我特地去查了一下維基百科美國總統的那一章,果然如馬總統所稱,

美利堅合眾國總統(英文: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三軍統帥,根據178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而設立,行使憲法賦予的行政權,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於1789年4月30日就職,之後至1933的歷任總統均為3月4日就職,而其後則於1月20日就職。每屆任期4年,連選連任不得多於2次,也不能擔任總統或執行總統職責超過2年後再被選為總統多於1次。

身為當今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美國總統亦是自由世界的領導者。美國總統被稱為第一先生,妻子被稱為「第一夫人」,家庭被稱為「第一家庭」。美國建國兩百多年以來,前43位總統均為白人男性(主要為英格蘭裔,愛爾蘭裔6人、荷蘭裔3人、德裔2人),第44位總統巴拉克·歐巴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國總統官邸為位於哥倫比亞特區的白宮。總統專用客機被稱為「空軍一號」,專用直升機被稱為「海軍陸戰隊一號」,官方的進行曲是《向統帥致敬》。

根據美國憲法,總統須年滿35歲,在美國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或者是在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參見: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美國公職只有總統、副總統必須「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

我常常說,我的看法為什麼總能與眾不同,那個原因是大家都生活在同一顆地球上,在路上走來走去時,都以為自己走的是直線,三角形三內角和也一定是180度。我卻能跳脫這顆地球,從外太空看過來,三角形三內角和,通常都會大於180度,甚至可以是三個直角,這個叫做「非歐幾何」,而我看到大家走來走去,也通通都是曲線。這一段時間,有好多人用謾罵的方式,叫嚷著馬總統根本不是該不該選黨主席連任這個問題,而是

馬英九應該辭總統,專任黨主席!

馬總統可是甩都不甩,這一定是敵對的政黨或派系,堯舜遇到的四兇(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所以拿來消遣馬總統愛選舉像得了官癌可以,要讓他當真採行,那是絕無可能。但這裡我要依據美國憲法,這個馬總統一定是會乖乖聽的,美國憲法說:

馬總統可以選國民黨主席連任。

萬歲!總統英明!手下一片阿諛頌聖的讚聲,「馬總統,泥好棒」「讚喔」「帥啦」,嘩啦嘩啦..

慢,根據美國憲法,總統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國家公民」。大家都知道馬總統是自然出生的香港人,

『馬總統表示,60年前的10月,在風雨飄搖中,父母帶著家人和一歲多的他,從香港來到台灣,追求自由安定的生活,「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他們的兒子在50多年後會成為中華民國總統」。』

請馬總統立刻辭去國家總統。

這跟馬總統如何貪腐敗家,民調13趴,代表人民比懷疑18趴的那個前總統更加不信賴,或馬總統有愛說謊壞習慣的通通無關,而是依照美國憲法的規定,馬總統可以連任黨主席,但需辭掉總統。

馬上就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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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這讓我想起東方不敗教主,一拿到美國憲法這本葵花寶典的笑話,東方教主一翻開,第一頁大喇喇的寫上,葵花寶典,武林稱雄,欲練神功,必先自宮。東方教主一咬牙,啊~~,就把那話兒割了,然後摀著下體,忍痛翻到第二頁,

不必自宮,也能練功。

能不能請大家看美國憲法時,別只看到連選得連任的規定,好歹也看一看要當總統,得要是「自然出生的國家公民」,那種人工合成,摻過塑化劑或瘦肉精的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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