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司法純淨 總統籲選民支持馬總統說,政府的清廉很重要,雖然有人認為清廉不能當飯吃,可是如果不清廉,吃的是牢飯;不管什麼人犯了什麼罪,都要面對司法審判,他身為總統也絕對不能干預。

總統表示,有些支持者對這點始終不太諒解,看到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案一審判無罪,很多人罵他「馬英九怎麼這麼沒有魄力,應把對方關起來。」馬總統強調,這不是身為總統該做的事。

總統說,等到陳水扁二審被判18年,另外一批綠營人士又說「這個總統怎麼可以追殺前朝」。總統說,「我哪裡有追殺,不是我判的」,從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讓司法獨立審判的重要。』

在一篇孩子,馬總統真的很小氣!,我引了一段:

馬總統說,「小妹妹,馬總統服膺一種分享的哲學,把我能夠跟別人分享的,我統統都做了安排,所以,馬總統並不小氣,我只是節省公帑,我只是每年國慶都穿一樣的衣服」

『叔叔,那馬總統杯杯每年國慶固定穿的這套舊衣,穿髒了洗不洗呀?

孩子,叔叔也不知道,因為馬杯杯堅持純淨的方法,就是絕對不碰,打死不碰,殊不知,這套在台灣,可以呼嚨一群老百姓,但在對岸的中國,日前有個小女孩給車撞了,躺在路中間,往來經過的路人,也都像馬總統一樣,基於監持讓自己純淨的理由,視若無睹的低頭走過,畫面上傳到網路,引起中國舉國震驚,

我們怎麼會有這般畜生不如的人民,

已經積極修法,未來若再有小女孩被撞,路人看到不伸援的,通通都要抓起來。孟子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這裡他舉了例子,若有路人看見小女孩站在井口玩耍,眼看就快要掉下去,那是非去伸援手不可,孟爺爺說,這不是因為小女孩的爸媽是當大官,總統或第一夫人的,想去巴結;也不是想日後可以拿出來說嘴,嗯,

我救了小女孩,花掉我七千兩百萬個細胞的力量,用了一百八十個秒。

然後要大家掌聲鼓勵的..當然,更不是為了怕小女孩當真掉下井,那淒厲的叫聲..馬杯杯~~救~~我~~。「啊,這真摔死了,晚上都來找我呵氣,怎麼睡覺?

都不是!孟爺爺說:這是人跟禽獸唯一,也是最大的不同。這個叫做惻隱之心,無惻隱之心,那是沒資格當人的,遑論是當個馬總統..杯杯。

『叔叔,那馬總統堅持他這套髒了的司法舊衣不洗,發臭了,長霉了,生蛆了,也堅持不洗,是怎麼回事啊?』

孩子,這是因為馬總統很像一種動物,你年紀太小,像叔叔幼年時,遍地都是稻田,有好多農民也養著豬,叔叔放學經過,大人都會告誡

別跟豬打架,因為豬會很高興,而你們會弄得很髒,回來要用很多清潔劑才洗得乾淨。(按:以上這段,版主已經拿來作政論節目或媒體每天罵宋這種行為的註解了)

因為豬這種動物,養在一個豬圈裡,吃喝拉撒都在一起,豬屎豬糞的味道,真是奇臭無比,大人不講,我們小孩子也會捏住鼻子,繞道或疾行而過,

馬總統把這一身長蛆霉臭的司法舊衣穿上,大家也都要掩住口鼻,好比去年年底,有個壞人馬面,上台朝連叔叔開槍,還打死台下一個路人,馬總統杯杯,也把這個叫做堅持司法純淨,瞧,

外界曾以他不過問連勝文槍擊案,說成他不沾鍋個性的表現,馬總統對此非常無奈。他說,民主是分權原則、尊重分際,不能說台灣最重要的價值就是民主,當他展現民主的風格時又認為魄力不夠,這不是有很大的矛盾嗎?

馬總統表示,對於司法案件,「我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總統以扁案相關判決為例指出,關於二次金改的判決,外界說總統無能,但反觀龍潭購地案,前總統陳水扁被判11年定讞,外界又說他操作司法,他什麼都沒做,都會引來批評,所以,司法個案「我一定要保持距離」

『叔叔,追查連勝文或冤死路人被馬面開槍,有沒有幕後集團,是不是為了一種陰謀,這也是司法純淨的一環嗎?』

孩子,你年紀還小,馬總統杯杯這招叫作耍無賴,自己擴大豬圈的範圍,他把全部歸他所管的司法偵查與起訴的部分,也全推給了他管得到九十九趴的司法審判上了。

總之,馬總統拼老命在司法舊衣上塗豬屎豬糞,讓大家都得迴避掩鼻,低頭疾趨,老百姓們賽德克巴萊(按:台語,屎要放肚裡),其實,真正的心聲是這樣的..

不爽槍擊案以誤擊結案 連戰用「三字經」問候馬『去年連勝文中彈,各種陰謀論塵囂甚上,而馬英九卻只到院探過一次病,事後對懸疑的槍擊事件也都沒多做交代,最後這起案子被以「誤擊」結案,也讓連戰不滿升高,幾度提到馬英九,不管有沒有人在場,都用「三字經」問候。(財訊週刊)』

馬總統的這套司法舊衣,為了要堅持純淨,所以都沒洗過,很臭,如果只是本來的司法範圍,也不過就是些汗味,加了點陳年腥腐的霉臭,但是,在馬總統不斷的朝司法塗豬屎豬糞,擴大豬圈的範圍,擴到了法務部,特偵組..這司法舊衣,已經不堪聞問,生人迴避,敬鬼神而遠之,看,


觀念平台-江國慶案「刑不上大夫」?(李念祖)

『從事刑求者的人,既不具有追訴或處罰犯罪的職務,刑求而來的自白又如何能夠成為追訴處罰的依據呢?若有一位平民捉到了竊賊,自為痛加刑求後,竊賊招供,取得自白書再交給檢察官,檢察官能以之為起訴依據嗎?如果檢察官起訴了,法官能根據這自白書判決有罪並處以重刑嗎?檢察官與法官如這樣做了,難道還不構成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濫權追訴處罰」重罪嗎?那位刑求竊賊逼供者,依據刑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也該是犯「濫權追訴處罰」重罪吧!

現在為什麼施以刑求的人怎能說是因為不具備身分而不起訴呢?問題在特偵組,為何不去追究當年根據無身分的刑求者取得的自白而起訴江國慶的人,也不追究根據刑求者刑求的自白而判江國慶有罪的人,是否犯下「濫權追訴處罰罪」呢?特偵組不加追究的結果,不啻是說以後自行抓到嫌疑者,都可以刑求取得自白,送給檢察官使用,檢察官可以憑之起訴,法官可以憑之審判論罪,即使是判死刑奪去生命,誰也不會觸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重罪!』


這是馬總統幫陳肇敏被冤,說是他冤殺了江國慶(好似日前三個毒蟲,為了點毒品,便殘忍虐死三歲男童的畜生一樣),由特偵組給陳肇敏的平反,馬總統再剝老百姓一億,封住江家江媽媽的嘴。臭!

再談二次金改吧,『企業助扁洗錢無罪 檢方難認同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特偵組針對二次金改案深入討論並與高檢署研究竟見後,企業家被控助扁洗錢,維持原審獲判無罪,他們難以認同,但礙於速審法第9條規定,無法上訴。

小妹妹,簡單的說,阿扁的二次金改弊案,一審法官說阿扁不違背職務,阿扁與老闆通通無罪;二審法官說阿扁真有違背職務,是貪污罪...但是老闆還是不違背職務,這種行賄,照一審判的,無罪,並由特偵組依速審法,不再上訴無罪定讞。

叔叔,這豬圈..馬總統杯杯的司法舊衣,真是太臭了..

嗯,小妹妹,但是天底下,哪有甚麼人,甚麼事,不管是霉臭的舊衣,還是擴大範圍的豬圈,比得上..

馬總統說:『政府的清廉很重要,雖然有人認為清廉不能當飯吃,可是如果不清廉,吃的是牢飯;不管什麼人犯了什麼罪,都要面對司法審判,他身為總統也絕對不能干預。

還要臭的呢?

嘆曰:

以為勇腳馬,實則波斯貓,司法臭到爆,竟是豬扮的。

還在那裏喵嗚喵嗚的亂叫,想裝自己是波斯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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