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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邱毅今天表示,陳姓精障男子殺害一對姊妹被判刑12年的關鍵,是更五審時以陳心神喪失為由減刑,司法院調閱判決書指出,更五審未認定陳心神喪失,但有因陳自首而減刑。』
「真是死豬不怕開水燙!」有人有點怒了:「板主您不是常說愛因斯坦的名言『一再重複同樣的事,卻期待有不同的結果,是發瘋最明確的徵兆』嗎?小心別讓馬總統先來謝你!怎麼今天還要再謝馬總統呢?」
「暫時不提馬總統,關於陳姓精障男子殺害一對姊妹被判刑12年的關鍵,是邱毅說的對?還是記者所言,司法院調閱出來的判決書說的才對呢?」先聲明這個不是鄉愿,不過兩個都對;所謂『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讓伯仁致死的,不管是刀槍械彈麻繩毒藥,那個叫直接因,近因。但是這個『我』,指的就是間接因,遠因,終極因了。
以下我們將整段悲劇,按照時序來略加說明。七年前,陳男殺了一對國小的姐妹,然後經過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再由受害者父親的印象,及鄰居的目擊指認,抓到了陳男。檢察官認為陳男一次抓走兩姐妹,分批殺害,是連續殺人魔,故求處死刑。
後來到了法院,因為法官大多有念佛,常有不明所以的佛心來著,於是一二三審,就當陳男真的有精神耗弱,把死刑改成了無期徒刑。『唉,就讓這個殺人魔永遠與世隔絕,我們就不用再多造殺孽了』『是呀,是呀。』以上這兩句是法庭情境的模擬對話。
後來陳男又上訴到最高法院。『開玩笑,連續殺人魔關一輩子,哪還能叫連續殺人魔』(這句是陳男心底的惡魔告訴陳男的,陳男轉告律師,和上訴最高院的時候,這段語句已經略有修改了),接下來關鍵就出現了。
『更四審,繼續認為被告精神耗弱,並審酌被告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將他從無期減為16年。』唉,這種連續殺人魔的案子,磨到更四審,受害人家屬也累了,反正人死不能復生,賠償金不拿白不拿。這段就是記者認為陳男得以放出生天,繼續殺人的關鍵。
有人說:「沒錯啊,從關一輩子,到判十六年,如果遇上減刑..」打個岔,陳男是被警方專案小組抽絲剝繭,不眠不休抓到的,「那就遇到也很善良的假釋官,八年就能放出來了。」嗯,那麼這個應徵檳榔西施,家中困窮,一子襁褓的年輕媽,就可以晚個兩年,等小孩大點再死了。「這是甚麼話!誰知到時是誰家的年輕媽,年幼女童該死?」
再來,就是邱毅所說「更五審時以陳心神喪失為由減刑」,『這是錯的!』記者翻出了判決書說:「更五審未認定陳心神喪失,但有因陳自首而減刑。」有人點頭道:「邱毅的關鍵說的是小關鍵,在於將陳男再殺人的時點往前兩年,死到這個年輕媽,只此而已。」
是嗎?從檢方求死,一直到跟四審改十六年,都沒人認為陳男是自首的,怎麼過了六年,到更五審,才用自首讓陳男從十六年改為十二年呢?有人說:「是啊,我也覺得怪。」一付事後諸葛的模樣。
更怪的是,依照貪腐禍國,減刑殃民的阿扁九六年的減刑條例規定,殺人魔不得減刑,「啊,這就是吳敦義說的『政府上次辦理減刑是以1年半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犯為主。』」不過,如果是自首的,就可以減成一半。「嘎?幸好陳男是被警察抓到的。」唉,難道你還沒看出關鍵點嗎?更五審的法官,不只是改掉刑期,連陳男的犯刑都改了,改成是『自首』的。而且更五審法官竟然忘了在宣判前,拿出九六年的減刑條例『依本條例應減刑之罪,未經判決確定者,於裁判時,減其宣告刑。依前項規定裁判時,應於判決主文同時諭知其宣告刑及減得之刑。』所以當更五審法官宣判陳男因為自首,從十六年減為十二年的時候,還要再加上:又依九六年減刑條例,自首者可以再減一半,故陳男殺害兩女童,只需關六年,現在陳男已經羈押了六年,著令當庭釋放,退庭!
法官忘了;更善良,更有佛心,當年求死陳男的檢察官可沒敢或忘。八百里加急請法官再減一半,以免讓陳男多坐到牢,國家還要支付冤獄賠償。啊,如果國家公務員都像這個檢察官,宵肝夜食,戮力從公。別說公務員要加薪了,還該給公務員出國遊學,買車買房,考一百分要掉淚說:『出現狀元了』(註),貪污財產來源通通都不要說明呢!
有人似懂非懂:「嗯,原來邱毅說的關鍵點,也很對!」
『馬英九總統23日到宜蘭勘災,被一位林姓女大學生當面痛罵作秀,馬總統可是「記在心裡」,他除了在現場安撫、致歉外,事後還親自打電話給女學生,詢問災後復原的狀況,讓這位女學生既訝異又尷尬,直說「不好意思」。』
馬總統神通廣大。女學生當面罵他,回家就接到馬總統的電話。有人說:「馬總統就是這樣,上回不是有個馬迷媽媽,寫了篇抱怨馬總統的文章,馬總統就巴巴的跑去探望了,這通電話只是如法炮製而已。」「馬迷媽媽看到馬本人,像粉絲看到RAIN,驚喜交集,只差沒尖叫呢!」同一個『驚』字,看到馬本人的馬迷是『驚喜』,罵過馬總統的,接到馬本人打來的電話,是該『吃驚』『驚訝』還是『驚駭莫名』呢?
是故,馬總統如果看過本文,請直接施展神能,「馬總統哪來的神能啊?」那種挨個罵就能查出罵他者電話的那種神能啊;逕自打給這些冤死的女鬼就好。蒼天可鑑,小的..在下..我...可從沒罵過您,只有不斷的謝謝您,呵
嘆曰:
駑馬傷二童,減刑殺西施,香魂歸來日,再謝馬總統。
備註:今天台灣的天空很黑,虛言妄語一堆,這裡無法一一為文,只好略加點評;
新聞:有監委陳永祥說,政府明年起開始實施組織改造,少了不少機關,應可省下一部分經費,加上少子化,不僅學生少、軍隊徵兵也遞減,政府不必再付出太大人事費,可用這些預算作為調整軍公教待遇的經費,激勵軍公教人員的士氣。
評語:『是的,學生少,學校會倒;少子化,沒活人了,公務員還能加薪?』
新聞:下月放榜的公務人員高考一、二級,罕見出現一百分的「狀元卷」,讓兼任典試委員長的考試院長關中非常高興,在院會告訴全體考委,「在古代這可能就是狀元,個人內心之激動,難以形容。」
評語:『古時候,當屆科考第一名就叫『狀元』,第二名就叫『榜眼』,第三名『探花』。還有,在古時候主考的,學問都很好,以前都當過狀元,像關中這種沒學問,還出來鬧笑話的,大家才該激動才是。』
新聞:太晚封路? 毛治國「唯一道路很困難」
評語:『所以要等老天爺來直接把路封了。』
新聞:花博新生三館被罵太貴,2010建築獎首獎
評語:『萬里長城』外星人還都看得到呢!可秦始皇還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暴君。
新聞:東京影展大陸代表團長江平要求台灣代表團更名,新聞局官員昨天將事件定調為「江平事件」。
評語:這不過是「齊人之福」現代版,天下沒白吃的午餐。齊人都是去外撿拾腳尾飯,要人家讓利,回家驕其二妻妾。這下好了,被妻妾發現,出門原來是被人家當臭要飯的。。。
孟老夫子嘆了口長氣:「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
「真是死豬不怕開水燙!」有人有點怒了:「板主您不是常說愛因斯坦的名言『一再重複同樣的事,卻期待有不同的結果,是發瘋最明確的徵兆』嗎?小心別讓馬總統先來謝你!怎麼今天還要再謝馬總統呢?」
「暫時不提馬總統,關於陳姓精障男子殺害一對姊妹被判刑12年的關鍵,是邱毅說的對?還是記者所言,司法院調閱出來的判決書說的才對呢?」先聲明這個不是鄉愿,不過兩個都對;所謂『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讓伯仁致死的,不管是刀槍械彈麻繩毒藥,那個叫直接因,近因。但是這個『我』,指的就是間接因,遠因,終極因了。
以下我們將整段悲劇,按照時序來略加說明。七年前,陳男殺了一對國小的姐妹,然後經過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再由受害者父親的印象,及鄰居的目擊指認,抓到了陳男。檢察官認為陳男一次抓走兩姐妹,分批殺害,是連續殺人魔,故求處死刑。
後來到了法院,因為法官大多有念佛,常有不明所以的佛心來著,於是一二三審,就當陳男真的有精神耗弱,把死刑改成了無期徒刑。『唉,就讓這個殺人魔永遠與世隔絕,我們就不用再多造殺孽了』『是呀,是呀。』以上這兩句是法庭情境的模擬對話。
後來陳男又上訴到最高法院。『開玩笑,連續殺人魔關一輩子,哪還能叫連續殺人魔』(這句是陳男心底的惡魔告訴陳男的,陳男轉告律師,和上訴最高院的時候,這段語句已經略有修改了),接下來關鍵就出現了。
『更四審,繼續認為被告精神耗弱,並審酌被告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將他從無期減為16年。』唉,這種連續殺人魔的案子,磨到更四審,受害人家屬也累了,反正人死不能復生,賠償金不拿白不拿。這段就是記者認為陳男得以放出生天,繼續殺人的關鍵。
有人說:「沒錯啊,從關一輩子,到判十六年,如果遇上減刑..」打個岔,陳男是被警方專案小組抽絲剝繭,不眠不休抓到的,「那就遇到也很善良的假釋官,八年就能放出來了。」嗯,那麼這個應徵檳榔西施,家中困窮,一子襁褓的年輕媽,就可以晚個兩年,等小孩大點再死了。「這是甚麼話!誰知到時是誰家的年輕媽,年幼女童該死?」
再來,就是邱毅所說「更五審時以陳心神喪失為由減刑」,『這是錯的!』記者翻出了判決書說:「更五審未認定陳心神喪失,但有因陳自首而減刑。」有人點頭道:「邱毅的關鍵說的是小關鍵,在於將陳男再殺人的時點往前兩年,死到這個年輕媽,只此而已。」
是嗎?從檢方求死,一直到跟四審改十六年,都沒人認為陳男是自首的,怎麼過了六年,到更五審,才用自首讓陳男從十六年改為十二年呢?有人說:「是啊,我也覺得怪。」一付事後諸葛的模樣。
更怪的是,依照貪腐禍國,減刑殃民的阿扁九六年的減刑條例規定,殺人魔不得減刑,「啊,這就是吳敦義說的『政府上次辦理減刑是以1年半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犯為主。』」不過,如果是自首的,就可以減成一半。「嘎?幸好陳男是被警察抓到的。」唉,難道你還沒看出關鍵點嗎?更五審的法官,不只是改掉刑期,連陳男的犯刑都改了,改成是『自首』的。而且更五審法官竟然忘了在宣判前,拿出九六年的減刑條例『依本條例應減刑之罪,未經判決確定者,於裁判時,減其宣告刑。依前項規定裁判時,應於判決主文同時諭知其宣告刑及減得之刑。』所以當更五審法官宣判陳男因為自首,從十六年減為十二年的時候,還要再加上:又依九六年減刑條例,自首者可以再減一半,故陳男殺害兩女童,只需關六年,現在陳男已經羈押了六年,著令當庭釋放,退庭!
法官忘了;更善良,更有佛心,當年求死陳男的檢察官可沒敢或忘。八百里加急請法官再減一半,以免讓陳男多坐到牢,國家還要支付冤獄賠償。啊,如果國家公務員都像這個檢察官,宵肝夜食,戮力從公。別說公務員要加薪了,還該給公務員出國遊學,買車買房,考一百分要掉淚說:『出現狀元了』(註),貪污財產來源通通都不要說明呢!
有人似懂非懂:「嗯,原來邱毅說的關鍵點,也很對!」
『馬英九總統23日到宜蘭勘災,被一位林姓女大學生當面痛罵作秀,馬總統可是「記在心裡」,他除了在現場安撫、致歉外,事後還親自打電話給女學生,詢問災後復原的狀況,讓這位女學生既訝異又尷尬,直說「不好意思」。』
馬總統神通廣大。女學生當面罵他,回家就接到馬總統的電話。有人說:「馬總統就是這樣,上回不是有個馬迷媽媽,寫了篇抱怨馬總統的文章,馬總統就巴巴的跑去探望了,這通電話只是如法炮製而已。」「馬迷媽媽看到馬本人,像粉絲看到RAIN,驚喜交集,只差沒尖叫呢!」同一個『驚』字,看到馬本人的馬迷是『驚喜』,罵過馬總統的,接到馬本人打來的電話,是該『吃驚』『驚訝』還是『驚駭莫名』呢?
是故,馬總統如果看過本文,請直接施展神能,「馬總統哪來的神能啊?」那種挨個罵就能查出罵他者電話的那種神能啊;逕自打給這些冤死的女鬼就好。蒼天可鑑,小的..在下..我...可從沒罵過您,只有不斷的謝謝您,呵
嘆曰:
駑馬傷二童,減刑殺西施,香魂歸來日,再謝馬總統。
備註:今天台灣的天空很黑,虛言妄語一堆,這裡無法一一為文,只好略加點評;
新聞:有監委陳永祥說,政府明年起開始實施組織改造,少了不少機關,應可省下一部分經費,加上少子化,不僅學生少、軍隊徵兵也遞減,政府不必再付出太大人事費,可用這些預算作為調整軍公教待遇的經費,激勵軍公教人員的士氣。
評語:『是的,學生少,學校會倒;少子化,沒活人了,公務員還能加薪?』
新聞:下月放榜的公務人員高考一、二級,罕見出現一百分的「狀元卷」,讓兼任典試委員長的考試院長關中非常高興,在院會告訴全體考委,「在古代這可能就是狀元,個人內心之激動,難以形容。」
評語:『古時候,當屆科考第一名就叫『狀元』,第二名就叫『榜眼』,第三名『探花』。還有,在古時候主考的,學問都很好,以前都當過狀元,像關中這種沒學問,還出來鬧笑話的,大家才該激動才是。』
新聞:太晚封路? 毛治國「唯一道路很困難」
評語:『所以要等老天爺來直接把路封了。』
新聞:花博新生三館被罵太貴,2010建築獎首獎
評語:『萬里長城』外星人還都看得到呢!可秦始皇還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暴君。
新聞:東京影展大陸代表團長江平要求台灣代表團更名,新聞局官員昨天將事件定調為「江平事件」。
評語:這不過是「齊人之福」現代版,天下沒白吃的午餐。齊人都是去外撿拾腳尾飯,要人家讓利,回家驕其二妻妾。這下好了,被妻妾發現,出門原來是被人家當臭要飯的。。。
孟老夫子嘆了口長氣:「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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