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林的微觀動機與宏觀行為,一再闡述以人做為社會的粒子,跟物理粒子有很大的不同,當水分子通過較小的孔徑,流速會加快,但是當人在塞車的時候,速度會變得極慢,莫非定律會出現「任何時候,不管你怎麼切換車道,會動的總是隔壁那條。」前車切換,後車就要迴避,變成一種縱向波,愈塞愈嚴重,以為肯定是前方發生大車禍,誰知過了某個點,車行就自然順暢起來,甚麼事都沒有。
既然人跟粒子不同,人會有自己的想法,你要強行加以管理,終歸無用。好比這個考績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政策執行得不到適用者的支持,一段時間就會走調「有可能出錯的,就一定會出錯」。特別費本來是公務使用,經過一段時間,就變成實質薪水的補貼了。不找出公務員要怎麼樣才能辦好事,找出正確的誘因,只準備個3%的考績法當皮鞭,抽一下,動一步,既沒執行力,更沒創造力,百姓要養這些米蟲做啥?而制定法案的也是要被管理的公務員心態,沒有用心去想公務員怎麼不做錯,也不去思考他為什麼不作對。
誘因要找很容易,在此簡單說明一下誘因是甚麼,就是你能牽頭牛到河邊,但要牛自己肯吃水才行。有人要賣房子,委託仲介代售,賣房子已為仲介會依其承諾竭盡所能幫屋主賣好價錢,因為他是照售價抽佣的,殊不知屋主每多賣一百塊,他只能多抽兩三塊,還不如隨便賣賣,再去找下一個傻瓜屋主划算,抽佣就是誘因,只是設計的不對稱。
其實公務體系也有效率極高的,以前違規停車,警察要手寫罰單,叫駕駛人簽名,如果駕駛人不在,就把車拖走。這就已經夠教人害怕,駕駛人除非嫌錢太多,或內急拉肚子,不敢把車亂停。現在違規停車,警察只要騎台小綿羊,趁駕駛不注意,或是下車哈根菸聊個天,就用小電腦開單,數位相機一照,隨即印出張告示留在雨刷上:「查駕駛人違規停車,已逕行舉發。」台北市議員說:每天在街頭開罰單的交通助理員,每個月最多有3292元的獎金。人為刀殂,我為魚肉,公務員如果任務是宰善良守法老百姓當肥羊,刀唯恐不夠利,再加上適當的誘因,羊群就死無葬身之地了。這種殺魚宰羊的效率,值得其他公務機關加以仿效。
綜上所述,徒法不足以自行,只靠考績法,不能驅動公務員,唯有正確的誘因,低底薪,高獎金,按罰單抽佣,論公文件數計酬。有錢能使鬼推磨,何況是公務員!
- Mar 19 Fri 2010 19:31
公務員只能領導 不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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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能領導,東西才需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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