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判10年確定 特偵尊重判決最高法院今天就二次金改案的元大併復華部分,判扁珍10年及8年徒刑確定。特偵組表示,尊重最高法院判決並感謝支持見解。
最高法院今天切割判決二次金改案,其中元大併復華案確定,前總統陳水扁被依貪污罪判刑10年,扁妻吳淑珍被判處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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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凍漲? 馬總統:11月看景氣決定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蘇清泉昨(15)日轉述總統馬英九的說法指出,9月景氣訊號由藍燈轉為黃藍燈,景氣稍有回升,等11月再決定是否凍漲電價。
可是兩天前,馬總統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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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姓施的,
『施明德表示,他對許多人、事都抱持寬恕的態度,「但這不表示可以侮辱我!」主張言論自由的人,就必須為言論負責,「就像我當年反對兩蔣,要付出被關的代價」,這才是捍衛言論自由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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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且該電玩業者取得執照,是經過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就算張宏年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道德上「固足非議」,並未違法。』
以下重貼『同樣「幹X娘」 馬總統您分的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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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未來只要確定有行賄公務員的行為,縱然公務員的行為都符合法律規定、沒有違背職務,但是行賄者還是負有刑責。
有鑒於扁案過程中有部分金控業者行賄扁家,雖然有行賄的事實,卻因為沒有違背職務而讓行為者最後都沒有受到處罰,因此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修改「貪污治罪條例」,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規定關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以下重貼去年二月份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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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地德問:「到底這個世界為了甚麼目地而創造的?」馬丁回答:「為了要激怒我們。」---伏爾泰【憨地德】。報載馬英九總統看過
『總統府大量公文消失』的報告後
非常憤怒,
『對於前五長(正副總統、秘書長及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破壞國家檔案法制、濫權違法、怠惰失職的離譜行徑,感到
極不可思議,經與法律專家研議,決定移送監院調查。』
日昨有個網友跟板主投訴:「
女兒嫁人三年後,女婿跑來吵鬧,抗議女兒被他睡了三年,卻不是個處女。」(按:請參【
阿扁掉公文?馬總統以前也常掉發票】)
有人說:「
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板主!我們能說這個女婿,是隻活烏龜嗎?唉,這種家醜,怎麼好意思拿出來現世?」
咳,我想該網友的意思是,如果丈人的女兒不是處女,洞房花燭夜,綠帽罩頂時就該知道的啊!這隻活王八..不,不過這個比喻可真好笑。
「
所以板主引用網友提供的笑料,是要隱射總統府的誰嗎?」絕無此事,板主這裡只是要鄭重的警告國人,上之所好,下必甚焉,君子德風,小人德草。曾國藩說:「
風俗之厚薄兮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嚮矣。」馬總統辦移交完成,總統府也給人家睡了三年。這時候去扒糞抽肥,要說裡頭發臭的全是三年前阿扁留下的,也說不大過去。
而且,馬總統這個小孩打架的舉動,像極了前陣子新竹『
少女霸凌』的橋段『你過去是不是有跟誰說,我是傳播妹?』沒有啊!『還敢否認,我過去明明就聽到那個誰跟誰說,你有說過我..』緊接著就一陣拳打腳踢,無影腳,香香拳的。
準此,台灣的老百姓,也要開始擔心了。好比說小孩子回家後,老師跑來吵鬧,抗議學校的窗戶是被你家小孩打破;小孩畢業之後,校長也來抗議,說你家小孩過去三年掃廁所時,在學校掃壞了三扇門。
有個小孩,在網咖裡遇到俗稱『
銳寶貝』的校園大哥『你過去也如何如何..』然後這個小孩,就乖乖的簽下一張六萬塊的本票。有人問:「
對了,板主,陳銳校園霸凌同學的事,後來怎麼樣了?」『陳凱倫的兒子陳銳涉及妨害自由討債案,台北地院認為陳銳無恫嚇或向被害人施壓證據,一審判陳銳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指陳銳在現場有「擊掌」及比出「OK」的手勢,屬於共同強制罪的行為,陳銳聲稱此動作並無特別用意,無參與犯罪。今天高院裁定,認定陳銳雖在現場,並未出言恐嚇或限制被害人行動,今以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嘎,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呢?」這一段,錄影帶如果公佈到網路上,就改稱『霸凌』,或是『少年霸凌』,馬總統就會急急出面說他要管。擊掌的動作叫作『如來神掌』,比出的OK手勢,不是『拈花指』,就是『一陽指』。標頭上如果寫上翁奇楠關鍵錄影帶,警方會馬上吞下去,這叫『掉了錄影帶』。陳銳的經典錄像,比美香港黑道電影,顯然只有法官才能獨享,才看得到。本來要關好幾年,這會子不給老百姓看,竟然連霸凌都不算,『銳寶貝只是跑龍套,去現場耍寶的』。也不用跟台灣社會道歉?「霸凌完受害者,回頭再霸凌你台灣所有老百姓,不然你能怎樣?」嗯,就是這個調調。有人搖頭說:「唉,陳銳畢竟還是學生,我們就對他多點寬容吧,只是希望下回他能多寬容他的同學幾天,六萬塊有錢時再分期慢慢攤還就好。」
出得社會,那就更要擔心了。當兵的時候,女童被姦殺,反情報大隊就說是你做的..「
嘎!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板主,您確定今天要談江國慶的案子嗎?」嗯,這裡點到為止就好。當兵沒當到江國慶,先別忙著念阿彌陀佛,退伍了好久,軍中的連長排長跑來吵鬧,抗議你當兵時掉了一台坦克車。有人笑了:「
呵,果然不可思議!」
好不容易找了份工作,老板很苛,上了幾天班就辦離職,不幹了,過得三年,老板結束營業,要辦清算,老板跑上門來吵鬧,要你歸還侵占公司的一百萬,「
嘎?真不可思議,老板幹嘛不掰成虧空公司一千萬?乾脆歸還他整間公司好了。」
是的,馬總統這種杷糞式小孩打架,跟岳丈吵鬧女兒不是處女的舉動,深深在所有國人的心中,埋下了陰影。上市場買菜,攤商要婆婆媽媽們先具結,買回家的菜,所發生的所有事,與菜販無關;賣場百貨也要上門的顧客們簽妥免責聲明『
本人於某月某日至某賣場,回家若是缺胳膊斷腿,少牙缺眼,概與某賣場無關』
本來,板主以為這種事只是在很古老,大概是中國六四前後,有個同學,去中國壯遊,在廣州一家專賣仿冒手錶的商家,才會發生的事,『老板,這是我剛從隔壁人民銀行領出來的新鈔一百塊,我要買這只五十塊的假錶。』老板把錢收了,
「
乖乖!先生,您拿的這是偽鈔啊!」『怎~麼~可~能?那是剛從人民銀行領的錢啊。』
『
喏~~,不信您看,這個浮水印...,那個防偽線..』同學心底很慌,別被店家報公安抓去關黑牢,隨即當機立斷:「老板,偽鈔先還我,」再拿出一張百元鈔,老板正要收下時,「慢!」同學緊抓鈔票的兩角,跟老板同時抓著的兩角,平移到燈光下,兩人從上到下,前前後後,防偽線、浮水印,人像上的幾根鬍子..「老板,這張鈔票..」
『
這張鈔票是真的!』老板二話不說,收錢,交貨,找零。同學三步併兩步,逃離這家黑店,直說好險。聚餐時,把所有同學都嚇得一愣一愣..有人喃喃自語:「
嗯,進到黑店,連移交一張鈔票,都要鄭重其事。」
『飽經滄桑的老爹告誡年輕氣盛,正要闖蕩社會的兒子:「如果你在人家開的酒吧,遇到一個人,他說他能把酒從鼻子喝進去,耳朵跑出來,然後跟你賭一百塊,你千萬別賭,因為一會兒你的錢一定會在他手上。」』---一部美國片的經典對話。
有人說:「所以板主是不信阿扁和前五長會掉公文囉?」恰恰相反,板主堅決相信,阿扁有掉公文。想那阿扁,牢都敢坐,坐過一次,還敢坐第二次,連朝肚皮開槍的事都敢。吃銅吃鐵,是國際排得上名的貪腐總統。掉些公文,算個甚麼事呢?
阿扁搞貪污,搞了八年。SOGO,高鐵,南港展館,國務費,二次金改,台開內線,ETC等,貪得了金山銀山。掉了一些公文,又算得上啥事呢?
對於性侵累犯姦殺少女,你再翻出他過去是否曾性騷擾別人?或對校園黑幫,搞賭黑吃黑的陳銳,我們還需問,他在錄影帶裡,有沒有恐嚇受害同學簽本票?這些有何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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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特偵組二○○八年九月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扣押四十四箱證物,其中有總統府流出公文,府方隨即全面清查,經兩年逐一比對,發現大量公文不知去向。
馬英九總統看過報告後也非常憤怒,對於前五長(正副總統、秘書長及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破壞國家檔案法制、濫權違法、怠惰失職的離譜行徑,感到極不可思議,經與法律專家研議,決定移送監院調查。』
有人問:「別說馬總統憤怒,我也極為憤慨呢!」「台灣有哪家公司,可以這樣辦離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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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重啟死刑執行,有不少波折。去年四月槍決四名死刑犯後,為爭取歐盟同意台灣申根免簽證,法務部暫緩執行死刑;另方面,也和強烈要求政府執行死刑的立委吳育昇、藝人白冰冰等溝通,允諾過完農曆年會有一波執行,取得支持。』
有人說:「啊,所以馬政府又要槍斃死囚囉?可是廢死聯盟不是說『沒有急著執行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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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若珍主張服刑 司法能招架?【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有個年輕人,請教在法律系當教授的律師老爸:「甚麼是司法呢?」法學教授語重心長的說:「孩子,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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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周刊報導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被台中監獄培德醫院拒絕收監,主因是擔任看護的女受刑人不願為她把屎把尿,因此獄方拒收。台中監獄表示「絕非事實」,拒收「阿珍」是由醫療團隊評估決定,吳淑珍有頸椎第五、六、七,共三節的脊髓損傷,合併下半身癱瘓,造成很多併發症,包括嚴重的姿態性低血壓及自主神經失調,都會造成身體「無法預期的生命危害」。
有人問:「板主,對於台中監獄所表示『拒收阿珍的原因』,是醫生的決定,不是女囚不幫忙摳大便,這該怎麼看呢?」喔,有一天,版主坐捷運,車上來了一對穿著內褲的新潮辣妹,和染髮戴鼻環的帥哥,辣妹突然跟帥哥說:「喂!幫我摳『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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