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江國慶母 200多人排「究責」江國慶冤死,前空軍總司令陳肇敏等人被控瀆職兩度獲不起訴;民間司改會認為國家企圖將「刑求江國慶致死案」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昨天號召兩百多人排出「究責」兩字,希望政府聽到大家在意的聲音,認真追究陳肇敏等人的責任。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因檢方不起訴,軍官們都認為自己沒犯錯,拒絕賠償。十月十日正好是江國慶生日,他們發起一○一○○人連署要求究責,昨晚六點多已達萬人連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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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被控江國慶案,認為被告行為是為破案立功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仍不起訴。
空軍作戰司令部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遭性侵命案,當時被控犯案的江國慶隔年遭軍方槍決。北檢去年5月間偵結,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並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疑遭錯殺;江國慶家屬控告陳肇敏等人部分,因逾追訴期,檢方不起訴處分。
檢方及江國慶母親聲請再議,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要求北檢追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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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轟動一時的教育部軍訓處前處長宋文涉賣官和侵占救國團補助款案,纏訟6年,去年經最高法院認定他依慣例使用補助款,也無證據顯示他有意收賄,判宋無罪定讞。宋文不滿曾遭羈押49天,提出補償,台灣高等法院依《刑事補償法》,每日補償四千元,裁定宋文獲賠19萬餘元。這是《冤獄賠償法》本月1日更名《刑事補償法》以來,首宗獲補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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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降下六月雪,是用來形容天下奇冤,那當外人來到台灣,看到台灣人上自總統院長,下到販夫走卒,黃口小童,襁褓嬰兒,竟然都在生吞塑化劑,這般光景...天!這又是哪種等級的奇冤呢?
以下引用自李念祖教授在中國時報五月三十的一篇觀念平台-江國慶案「刑不上大夫」?裡頭的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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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誰打著正義 冤案傷口灑鹽?
正直的人,指著邪道的人是邪,邪道的人,也指著正直的人是邪。---韓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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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范蘭欽昨天的格文『江國慶無罪?』裡,開頭就說「大家都這麼說,但為何以前都說他有罪,說了15年?」又問「害死江國慶的,不是台灣的錯亂民憤嗎?」,很顯然的,他把殺江國慶的真兇,當成了輿論,是輿論殺了江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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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手裡拿的是根槌子,看到任何東西,只會一直槌,一直槌。
『軍事法院裁定再審江國慶案。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認為這是朝向社會正義跨出一大步;只要再審結果無罪確定,應儘速協助家屬聲請冤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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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必也正名乎。
『造成江國慶冤死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人獲不起訴,引發爭議。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今天表示,濫權追訴致死罪是「身分犯」,且要明知冤枉卻故意追訴,陳肇敏和反情報隊人員都不是濫權追訴罪的處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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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正就不是司法!
『總統馬英九表示,江國慶案礙於追訴期已過,檢察官未能起訴涉刑求人員,在此案適用上,與民眾合理期待有距離,他希望法務部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通盤檢討改進。』
說起馬總統這個寶...唉,實在不知道該說甚麼,反正也不知他怎麼讀到哈佛法學博士的,天真浪漫,人家說甚麼他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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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唐·賈島《劍客》
『江國慶疑遭錯殺案偵結,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認為軍方當年做錯了,現在軍方依法律程序為江國慶進行再審「司法平反」,不管偵結或再審結果,總統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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