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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周玉蔻日前指馬團隊與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是頂新門神,羅今又在臉書發文指名嘴界有三種鯊魚,第一種人,為了生存(例如,賺通告費),不得不吃人。但「有仇報仇」,他雖吃人,但專吃有仇的人。
第二種人,為了生存,不得不吃人,但這世界仇人能有多少?在食物匱乏的情形下,就算無冤無仇,為了通告費,挑中就吃,也不用管太多。被這種人挑中,心中的冤十倍於前面的被害人,但除了自認倒楣,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最可怕的是第三種人,連對他有恩的人都毫不留情的啃,用各種造謠抹黑的方式想盡辦法要置恩人於死,那是一種透進骨子裡、也不需要道理的惡意。
羅 智強還說,名嘴攻擊馬團隊時,會考量對方會不會反擊,但馬團隊那種好聽一點叫「溫良恭儉讓」,難聽一點叫「軟弱」的慣性,對現在網路時代與叩應謠言,似乎 愈來愈難以招架應對,「就像有人拿泥巴丟你,你怕泥巴髒,不願意用手淘泥巴丟回去,最後的結果,明明乾淨的是你,卻變成全天下最髒的人(馬總統不就是如此 嗎?)。」
羅智強還說,他深知現在馬團隊有如過街老鼠的境遇,特別是離開總統府陷入孤立,就如落井之人,只要稍稍浮出,就會招來漫天矢石。這也是為什麼,我這半年多來,潛心不語,遠離政治的緣故。時不我予,勢不可為,只能明哲保身。

(轉貼到此)

否則所說的任何話都將會成為呈堂證供。

我說羅智強招搖撞騙被抓包,見笑轉生氣,拿筆亂寫,愈來愈不知所云,政論節目為何要養名嘴當鯊魚?觀眾愛看名 嘴亂咬人嗎?羅智強這樣說不光是誹謗了所有名嘴(ㄚ跟鯊魚同台的是甚麼?鮭魚嗎),政論節目,也誹謗了觀眾。再者,名嘴揭弊爆料實需承擔不可測的風險,在 香港,記者當街被砍,黎智英被司法偵辦,家裡還被人投擲燃燒彈,台灣雖不至於,但是說錯話被告,少少通告費根本划不來,那些告名嘴的政客,動輒求償數百 萬,周玉蔻本人還有一次連自己住的房子都給查封掉。

光說有仇的(套羅的用語),用當名嘴報仇殊為不智,那些沒仇的更不用說,至於有恩的,名嘴幹嘛要咬恩人,限自己於重大的司法與道德風險中,只為微不 足道(相對於政客)的通告費呢?再申言之,這些名嘴只要當個乖乖牌名嘴,說些安全的事,好比把新聞再念一遍這樣,政論節目也是會固定找去,以充時段幫觀眾 打發時間呀。羅智強說的,真是一點道理也沒,比起他自承去頂新說是代表馬總統在招搖撞騙,還要更像招搖撞騙,還有,他第三種名嘴定義,甚麼叫有恩,這不就 自揭心證,我羅某某幫你忙約總統,或是幫你幹嘛?喔,出席祖厝活動,代總統發筆筒與紅包,這些都是在市恩,名嘴基於公理正義,或許可以拋下私情,但是企業 呢?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不是?

羅智強以他總統府副祕,扛總統招牌在外招搖撞騙為能事,甚至連安排總統出席見誰都當成給人的恩惠,於他暗罵名嘴忘恩負義的同時,不也自證自己市恩與財團交好,果然就是想當某種替總統跑腿類的小混混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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