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頂新對台灣二次傷害
【經濟日報╱社論】
頂新集團宣布將所持有台北101大樓37%股權以27.4億馬幣(新台幣251.4億元)賣給馬來西亞房地產集團IOI,頂新表示此一股權交易若經經濟部投審會通過後,將捐出30億元作為食安基金,同時償還銀行110億元貸款。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強調,政府對該交易案一定會嚴格審查。
因黑心油事件引發公憤的頂新集團是台灣地標101大樓的最大股東,在社會「滅頂行動」壓力下,財政部逼使頂新魏家交出總經理職務,並要求賣出持股,以免影響101大樓形象。現在頂新將持股全部賣給馬來西亞IOI集團,是否就能回應社會期待,應有公評。
頂新一年內三度捲入食安風暴,信用破產,事業經營受到嚴重衝擊,在社會「滅頂行動」下,銀行紛表態不再給予新貸款甚至可能抽銀根,頂新集團和魏家共計達480億元銀行貸款須陸續償還,又須面對龐大訴訟及求償金額,財務壓力相當大,其承諾捐出30億元食安基金迄未交付,已可見端倪。頂新出清101持股,若以當年每股13-15元的買進價格和這次每股45元的賣出價格作估算,其獲利可達180億元,扣除捐出30億元食安基金,對紓解財務壓力大有助益。
雖然頂新基於財務考量賣出101持股予外商,基本上屬商業行為,似不宜有過多干預,但頂新黑心油事件尚待善後,很多法律及行政處分問題必須釐清,因而其資產處理方式及所得資金運用,可能引發強烈政經效應,絕不能以一般商業交易行為視之。
首先,頂新賣黑心油多年,其不法所得至為可觀,必須面對刑事裁罰;在民事賠償方面,統一、王品、瓦城、鼎王等業者紛紛表示將向頂新求償,估計求償金額至少逾百億元;九合一選舉前政府宣布將提起團體訴訟,預料頂新將面臨來自行政院消保處、教育部等機關乃至民間消基會等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團體求償訴訟,不排除是「天價」賠償金額。在司法審結之前,頂新積極處分資產,難免引發「脫產」或「套現落跑」的聯想,要求政府採取行動對頂新資產聲請假扣押的聲浪也愈來愈大。
其次,頂新魏家藉「鮭魚返鄉」堂皇名義,在台灣以貸款或發行TDR(台灣信託憑證)籌募資金,大肆購置豪宅及購買101大樓股權,帶動房地產炒風,魏家及頂新集團大作無本生意,土地增值利益竟高達數百億元,惡劣行徑被批評「鮭魚變鯊魚」。正因為太過悖離社會公義,故代表公股的101董事長宋文琪曾呼籲魏家應以原價出脫持股,以回應社會期待。但頂新在大陸事業規模遠超過台灣,現在卻完全切割,以財務壓力為由,並在財政部毫不知情狀況下,將101持股火速以高價賣給外商,其逃避向社會贖罪的偏差心態,令人難以接受。
再者,101大樓是台灣地標,具有高度象徵意義,這也是頂新魏家入主101的重要原因。但現在頂新寧將股權賣給外商,卻不願意讓泛公股事業或其他國內企業接手,這樣的行徑不但容易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暗盤交易或其他考量,而且對台灣社會難免造成二次傷害。
另一方面,站在政府立場,是否容許單一外資成為台灣地標的最大股東,讓泛公股主導101經營權方向生變?是否容許頂新在司法纏身下,將101全部持股賣給單一外商?皆考驗政府決策的透明度與公正性。
事實上,政府態度是決定頂新台灣事業如何退場的最關鍵因素。頂新未從大陸帶回資金或資源,在台事業版圖全仗政府相關單位及公股銀行大力支持,依法、依理、依情,政府皆有充分正當性和必要性、也有足夠籌碼和能力,對頂新在台資產處分及資金流向進行監督及必要的介入,才能真正符合社會期待。
這是毛內閣上任後第一道功課,全體人民都瞪大眼睛在看。
(轉貼到此)
看完了這篇社論,相信大家一定對頂新哪兒來這種好本事感到心底發毛吧?事實上,以上這些都不是頂新一個人可以幹的,在9合1選前,媒體早就傳出馬英九就是頂新養的大門神,連收了多少錢也言之鑿鑿,馬總統當然已經對媒體提告,官司勝負無關宏旨,但這場選戰,國民黨全面潰敗,宛如當年徐蚌會戰翻版,馬總統走到四處給人助選,卻都被看成瘟神駕臨,只差沒把他隔離(他倒是自己用拒馬隔離了大家),當成吃過蝙蝠餐的伊波拉少年,足以證明這個傳聞在老百姓心中早就有所認定。
簡單給大家歸納頂新除開賣黑心油賺的幾十億,如何神奇的靠買空賣空賺200億,一般說法是賣101的190億加上給大門神的10億,一種事前的錢加上事後的錢等於馬總統沒貪污的大水庫理論變形。那就是馬總統叫頂新假裝鮭魚返鄉,叫101給頂新買股票,頂新1毛錢都沒拿,但是別人有沒有拿..踏馬的,怎麼又想起大門神的口頭禪,頂新就叫大門神給他變錢,大門神於是發揮大神能,搞出個TDR(現在大家已經知道是賴世葆說,馬政府專用來坑殺台灣人的散戶坑殺機),給頂新印股票掏走台灣股市的170億,這裡面頂新還給了國民黨與連勝文等人7500萬的退佣,但是這7500萬沒列計在頂新大水庫理論的200億項下,因為這筆錢頂新也是買空賣空,還逼良為娼,叫承銷商當強盜,用人頭做假帳從股市低買高賣四檔上櫃股票撈走的,我這裡先給大家再複習一次強盜定義,
第 328條 第1項(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個承銷商用人頭做假帳從股市低買高賣四檔上櫃股票為自己或第三人(國民黨連勝文等)不法之所有7500萬,請問馬政府可以抗拒麼?還是連馬政府都抗拒不了,散戶投資人抗拒得來的麼?
看得出來,頂新是比強盜還惡的大強盜了,但是即便他這麼惡,還是沒忘了要上繳7500萬。所以頂新買101的交易就像這樣,頂新說要買101,101股東說拿錢來,大門神就露出森森白牙,想把人抓去關的,股東就說好吧,送給你好了。頂新說怎麼可以,我先跟你簽約買,過幾天大門神會變TDR,我再從TDR變錢來買。然後頂新就把101股票放著,過了幾年幫大門神炒高全台灣的房地產後,頂新要賣101,還故意挑個踏馬..大馬的外資,這樣大家應該懂得頂新在隱喻甚麼了吧?說是可以賺190億,哇哩咧,這還真像那個老梗的笑話,但是我相信台灣人今天一定笑不出來
話說頂新跟大門神沆瀣一氣..這個大門神,原本是給台灣人請來看門,負責結帳 的店員,頂新兩手空空上門, 說要吃101,大門神趕緊叫快被關的財團釋出股票,給頂新吃101,頂新後來黑心油事業整個敗露,就說不想吃101了,想吃190億,大門神就又不知道用 甚麼方法,讓一個踏馬的..喔,是大馬的外資給了頂新190億,頂新此時拍拍屁股要走,大門神問頂新要一毛錢,
甚麼錢啊?
吃190億的錢呀
那是我用101去換來的
那好,101總該給我錢了吧?
去你的,101我又沒吃。
於是大門神又變回一個大花癡,白癡般的說自己一毛錢都沒拿,但是別人有沒有拿他還是通通不知道。
欸,這裡我們也談不上頂新這門生意多像強盜,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這門生意本來是用來形容馬政府與Etag的,但是人家畢竟還真的有出本,可是鄉親呀,大家自長眼睛以來可曾見過這樣真正空手,一毛錢都沒拿就可以賺去200億的無本生意嗎?這如果不是古強盜,甚麼才是?
從以上我的看法可以知道,設若做這無本生意真是頂新一人,可以給他搞出那麼多匪夷所思的事賺去200億,用我們的科學精神,叫做可證偽性,讓頂新重新再來幹一趟,他還能變出這款大衛魔術,無中生有那麼多錢麼?告訴大家,就算讓頂新拿出吃奶的力氣,或是來上十個頂新,再惡上百倍,直接賣台灣人吃越南地溝裡撈起來的狗屎豬糞與人渣公務員..咳..餿水油,這事也絕無可能辦到,所以這一切,通通都是頂新大門神幫著幹的,換句話說,有頂新,十倍數的頂新,百倍惡的頂新,獨自也幹不來。但是這也是我把社論的標題更正為:
不容頂新大門神對台灣二次傷害
的原因了。社論說的內容,其實就是頂新大門神對台灣的一次傷害,然後經過一場9合1的選舉,大門神慘敗,此時竟然傳出好多奇怪的聲音,有的說大門神是萬中無一笨中之笨,或者說慘敗是台灣人瞎了狗眼,既然好心沒好報,乾脆啥事都別幹了,管他們台灣去死。嘿,大門神此時訊息接收度變得很靈敏,果然就通通給他接收去,本來大門神剛學完曹操,借江宜樺人頭一用,緊接著去皮剃骨,像三太子要把身體還給爸媽..這想得太多,不過就是又自己辭了個分身的兼職,欲練神功,必先自宮,隨即接收到敗選不自省,還怪東怪西的訊息,不必自宮,也能練功,趕緊跑去把內閣總留,說穿了就是挑明著要擺爛,好狠狠的給台灣人一個教訓,
拿大門神的另一句口頭禪,房子蓋一半不可以換師傅,倒楣的台灣人就像是瞎了狗眼的視人不明,找到大門神來蓋房子,接下來新聞大家應該都有看到,就是有個裝修師傅在網路上說自己多會裝修,說得能飛天鑽地,有個業主找來,付了頭款,結果這個網路師傅把房子拆爛,然後跟業主說要加錢,業主一看嚇到叫他趕緊復原別修了,這個師傅竟然發惱,屁股拍拍就走人了。是的,咱這個大門神在選前爆出頂新這個他養出來的大爛瘡,選完他啥都不處理,就兩手一攤,找毛內閣來腫瘤..總留..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那馬總統以毛揆呢?
曰:使民發毛。
我不知道這篇社論是在跟誰求懇或呼籲,是那個大門神用來使民發毛的治國嗎?噗哧,我說社論啊,標題弄錯就算了,呼籲都像在搞甚麼毛的,真正該要敬告的,還是那個解鈴仍須繫鈴人,仿如地獄底來的造王者,那個頂新大魔神..大門神(希望他的訊息接收度還靈),
You can not pass!(汝,不可再對台灣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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