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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台灣,明日香港
【聯合報╱黑白集】
香港占中行動延燒,氛圍所及,台灣不少人──包括蔡英文和林飛帆在內,都發出「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呼籲。這樣的感嘆,著實令人費解!
中華民國主權獨立,且早已全面推動民主選舉,而朝野對「一國兩制」又是有志一同地否定;在這種情況下,硬要把香港的政治枷鎖扛在台灣身上,把香港的命運比喻為台灣的未來,不僅太無厘頭,太過八股思維,也太莫名地悲觀。
看待這場「雨傘革命」,台灣應該說的是:「今日台灣,明日香港」,這才是鼓舞香港的積極力量。港台兩地的民主發展,一直存在明顯的連動關係,台灣羨慕香港的法治,香港嚮往台灣的民主。當年香港立法會成立前後,正值台灣總統直選及國會全面改選,香港民主派人士來台觀摩的團體絡繹於途,對後來香港的民主和抗爭策略都留下影響。包括這次占中運動,學生團體的糾察、衛生和對抗策略,也都可看到台灣社運和太陽花的影子。
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銘曾說,台灣在港、中之間形成很特別的三角關係,台灣的民主化拉著港、中往前走,扮演帶動華人民主化的角色。
因此,台灣有些人大呼「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所暴露的不只是「恐中」心理或妄自菲薄,更是昧於現實而看不清自己的位置。今天香港人民追求民主,希望擁有像台灣一樣的自主;台灣人應該基於這樣的理解與同情,給予港人支持。至於蔡英文或林飛帆的想法,則是基於對台灣未來的恐懼,才要支持香港的抗爭,這種心態不免顯得被動而功利。
台灣民主的「溢出」效果,其實不限於香港;若香港的民主得以落實、鞏固,影響所及,中國大陸逐步推行民主也只是時間問題。

(轉貼到此)

大家一定覺得很奇怪,怎麼我這三天談了這麼多台灣民主的假象與弊害,黑白集竟似好像沒發生過,照樣他說他的?告訴大家,這個現象剛好可以幫我被告誹謗時做為一個辯解,就是我這裡的格文,基本上是寫給自己看的,沒有辦法產生眾所周知的效果,我天天在聯網寫格文,聯網編輯也從來都沒看見,還去挑了一篇明明是說錯的【言論自由】,辛苦改標成【一邊追求普世民主,一邊打壓言論自由】推薦上首頁,這樣應該可以解釋【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開宗明義要管民主人或自由人的大笑話,意圖如何如何..管起老百姓的思想之有無意圖,說明我根本沒有這個意圖,所以不是誹謗了吧?如果還不夠,那就再加上一句人為刀殂,我為魚肉的「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你又不是我,焉知我有沒有你告的這個"意圖"?

對於黑白集對台灣民主的大誤會,【今日台灣,明日香港】,如果真有白癡的台灣人拿出來當口號,別說台灣人聚在一起聲援香港占中的會馬上散掉,連香港占中的都會笑暈,遠勝港督再丟一百顆催淚彈。所以我推薦黑白集去看我的這三篇【一邊追求普世民主,被另一邊打壓言論自由】【六四、太陽花與占中】【占中與丟書】,以免丟人丟到香港。

那麼今天要談甚麼?一早我看到有位網友寫了篇【荒唐的啦啦隊~~台灣人支持「香港佔中」的無稽與謬誤】,我認為這篇就寫得比黑白集好,但是要請這位網友注意,這種話別去啦啦隊面前講,這是基本禮貌,別學那種搧陰風的香港人,假【言論自由】之名,說自己不敢對占中的香港人說自己反占中,是被打壓了言論自由

這位網友寫得落落長,大概也是要說今天的香港不是明天的台灣,認為這中間有缺環,太跳TONE,那是因為他把太陽花的目標漏掉了,容我幫大家回復記憶,太陽花是要阻止台灣抓耙仔般的總統派匪諜簽賣台協定,再到立法院逼國民黨立委逐條審查「但敢改一個字就是背叛祖國」乖乖投票通過所爆發爭自由反賣台的民主運動,喏~這樣不就把缺環補上了,今日香港等於被馬賣台之後的明日台灣

我都還沒提到連勝文是啥促統委員或會長之類的咧。或許日後有機會,再寫一篇【今日台北人,明天香港人】給大家參考。

這位網友有做功課,對民主的認識比黑白集多,他接著談到「民主自由是普世價值」時還笑說這些台灣支持香港占中的人,沒看到多少歐美國家支持的民主國家,甚麼烏克蘭現在快要掛點了,還是茉莉花革命的阿拉伯國家變更爛,埃及更是動盪不安。這其實就是自由主義大師殷海光解釋民主與自由絕對不是同一回事時,針對那些掛掉民主國家的說明,因為這些國家跟台灣同樣都是..

有民主而少自由。 如果一個國邦的民主制度完成了,比如說有一部寫在紙上的民主憲法,也有選舉,可是卻無視個人的尊嚴和基本人權並且有計劃地挫抑自由主義,那麼這個國邦便是有民主而少自由的。

那麼,我說【今日台灣人,明日香港人】這是甚麼意思,這還是要從我昨天又收到妨害名譽被告的傳票說起,大家知道我的文章將近3000篇,沒有一篇會罵人(請參【被銀正雄告】五十多篇文章,裡頭有真正罵人的定義),我貼文完也沒自己刪文的壞習慣,全都信而可徵。但是我從去年馬王政爭,不支持馬總統鬥爭王金平,好為隔年可以火速通過賣台協定這樣的骯髒行為後被告,在今年四月支持太陽花學運時又被告,還從台北被告到新北又告去桃園,大家可以去法院問一下,這段期間,有沒有言論支持馬鬥王,或是發言反對太陽花學運被告的?就台灣人言論自由的定義上,這句老梗也通唷

公平,就是所有台灣人的言論自由一律平等,但是有的人的言論自由比其他人更平等。

好比說邱毅不是告了支持太陽花的九把刀嗎?那邱毅有沒有因反對太陽花而被告呢?好像沒有吧,我這裡倒是找到一篇邱毅被其他事件告的判例,也是要做為我法庭上無罪抗辯的依據,

邱毅紅包說 陳菊求償敗訴定讞
前立委邱毅兩年前在電視節目指高雄市政府所屬公務員向企業收紅包,遭高雄市長陳菊求償。最高法院今天判陳菊敗訴定讞。
根據法院判決,邱毅於民國101年2月在中天、TVBS的政論節目表示,「陳菊的市政府裡面有一些人,企業若要拜託公文簽快點,很簡單啊,紅包拿來或是稍微招待一下」,「到高雄投資很麻煩,各個關卡很多都給你伸手、刁難」
陳菊不滿邱毅污衊高雄市政府,提起民事訴訟求償,要求邱毅登報道歉。邱毅則舉地勇等案指稱高雄市府弊案經過媒體報導屬實,他是善意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適當評論。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邱毅指高雄市府前專員趙嘉寶涉世運會貪汙案並非不實,他並未故意侵害高雄市府名譽;他並未針對陳菊個人評論,且陳菊是否盡到對下屬的監督責任,是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決陳菊敗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另外一個判例我要保留,

爆明華園挺藍 壹週刊前顧問起訴
【吳珮如╱台北報導】《壹週刊》三年前以「不當輔選,政府補助明華園二點八億,孫翠鳳拿公帑挺 藍營」為題,報導歌仔戲團明華園收錢後,在國民黨的競選場合表演,質疑明華園不當輔選。士林地檢署認為標題與報導內容不符,依加重誹謗罪,起訴當時擬定標題的《壹週刊》前顧問謝忠良。
壹:標與內容呼應
明華園團長陳勝福昨表示:「終於還我們一個公道。」《壹週刊》法務經理葉錫波表示:「本案的新聞標題和內容有互相呼應,會再向法官說明。」
起訴指出,明華園透過政府公開投標,獲得二點八億元的演出報酬,與另外取得的文建會補助不同,且撰文記者查證顯示,明華園當時確有到綠營執政的縣市表演,但在周刊第五五一期的標題,容易讓讀者誤以為明華園與孫翠鳳拿政府的錢,卻只幫藍營演出

看到沒?不管是關人或不關,甚至連起訴或不起訴,馬政府都是跟人民心裡所想完全相反,檢察官起訴壹週刊的原因竟然是明華園當時確有到綠營執政的縣市表演】還說壹周刊標題容易讓人誤會云云,ㄚ邱毅說【陳菊的市政府裡面有一些人,企業若要拜託公文簽快點,很簡單啊,紅包拿來或是稍微招待一下..到高雄投資很麻煩,各個關卡很多都給你伸手、刁難】就都不會有人誤會唷?欸,真的把台灣人當白痴耍了,大家可以想像一下黑白集說【今日台灣,明日香港】,別是指台灣這種光怪陸離可止小兒夜哭,沒民主的司法唷。要是台灣檢方可以去中國起訴香港占中,那個原因不也可以是:

中國當時確有讓香港普選特首

或是等到占中結束,太陽依舊升起後再來轉贈給香港人,還是說可以呼應一下我的文章標題,那就是:

今日我這個台灣人,明日等著被算帳的香港人

.

後記:本來要寫這篇【不禽不獸的民主】,大家知道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最主要是看它有沒有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可是我在聯網貼格文,卻三天兩頭接傳票(沒接過傳票的別以為沒甚麼,有接過的也別以為人人狀況都一樣,像我被告,會先問清楚是那篇文章被告,一問下去,光是影印文章就花了老半天,我昨天接傳票,5:00打電話給地檢署,都沒人接,轉總機我還問她們上班到幾點..啥?喔,五點半,於是我一直打到5:30分,始終都沒人接,真的把衙門當成衙門了,這要是民間開公司,掉了不知道多少訂單,早就倒了),這叫甚麼保障言論自由,叫甚麼民主國家?黑白集【今日台灣,明日香港】真是丟臉到爆!昨天看到一個新聞,恰可給馬總統在台灣實施賣台式(別懷疑,他全家早八百年都跑掉了)民主作為註腳

司法院:民調8成不支持陪審制
2014/10/02 14:31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日電)
林鴻池詢問,為什麼不直接走入陪審制?
林錦芳表示,中華民國憲法明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如果採陪審制,能不能通過憲法檢驗,是第一點考量。

森林裡走獸召開大會,邀請蝙蝠來參加。蝙蝠說:「我不來,我不是獸類,我是飛禽。」飛禽開大會,也邀蝙蝠與會。蝙蝠也拒絕,說:「我不來,我屬於獸類。」於是飛禽走獸互相走告:「以後開會不要找那個不禽不獸的東西。」

鄉親啊,大家看看台灣這個假民主國家的司法吧,當要它減少獨裁的權力,採用陪審制時,就搬出憲法來阻擋,可是他在打壓老百姓言論自由的時候,那條比刑法一百條還兇的誹謗罪,甚麼意圖云云,說是要檢查老百姓的腦袋,一點都不甩民主國家憲法開宗明義最重要的一條,要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哩,真是不禽不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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