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該說是賊星當敗,還是機關算盡,年前跟國民黨黨政小吏台中市議會祕書長貪污一億四,回扣抽五成的陳建楷案一起清倉的頂新味全毒油案,鬼使神差的,碰上聯合報記者放年假,這條社會新聞一擺就一禮拜,剛過完年,除了馬英九白癡般的說自己今年真的要拼經濟,卻搞小動作修啥歷史課綱馬力全開拼起政治外,沒啥重大新聞,就拿這則舊聞再評一趟..
頂新製油認逃稅 捧4億現金忙繳清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從查扣的電腦資料庫,意外查出頂新製油近七年來串通下游十多家廠商,逃漏營業稅二億四千八百萬元,頂新製油認罪,加上中區國稅局裁罰一億六千百八百萬元,頂新廿四日捧著總計四億多元現金繳清。據透露,負責追稅的檢察官施教文,另查出十多家下游工廠在頂新製油要求下,配合開立二聯式發票達十多億元,未依規定開立三聯式發票,造成稅捐單位無法追查,逃漏稅金額二億多元,頂新向檢方表明願意幫下游廠商繳清這筆錢,以展現認罪誠意。
其實這個案子,大家都知道絕非單純違反稅捐稽徵逃漏稅,單就逃漏稅金額與延續時間,涉案廠商規模與知名度而言,都是一種集體重大經濟詐欺型逃漏稅案,請看定義:
詐欺型逃稅 擬修法列洗錢罪
買假發票、人頭炒房將納入〔記 者林慶川/台北報導〕以「買假發票」等詐欺手法逃稅者要注意了!為通過「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及符合國際潮流,法務部近期將推動修正「洗錢 防制法」,已研議把「詐欺型」的稅務犯罪,列為洗錢罪的「前置犯罪」。換句話說,坊間常見的「買假發票」、「人頭炒房」等逃稅手法,若被認定是「以詐術逃 漏稅」,逃稅者事後又刻意隱匿逃稅所得,除依稅捐稽徵法論罪外,還可能被追究洗錢罪責,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法界:洗錢論罪違比例原則
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王志超則認為,以詐術逃漏稅的犯罪手法相當多種,若觸犯的是輕微的犯罪態樣,仍以洗錢來論罪,則可能稍嫌過重,也違反比例原則。
依現行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以詐術逃漏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六萬元罰金。不過,司法實務上,此類犯罪若逃稅金額不高,大多是輕判後補稅了事。
官員:必須依涉案情節認定
法務部官員指出,不少歐美國家將逃漏稅視為重大犯罪,有些國家甚至採一罪一罰。不過,各國國情不同,目前確研議朝上述方向修法,但將兼顧法治面及民情;而「買假發票」、「人頭炒房」不會全部被視為詐欺型稅務犯罪,必須依涉案情節認定。
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去年二月間通過修正「FATF四十項建議」,其中一項即要求各會員國,應將重大稅務犯罪列為洗錢罪的「前置犯 罪」。FATF的下轄單位「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為因應此項新國際標準,將在今年下半年開始對所屬會員國的遵循情況進行評鑑,我國則排定在二○一 五年受評。
依規定,若評鑑未過,將被扣分,嚴重者可能會被列為「洗錢防制尚有缺失國家觀察名單」,若被列入黑名單內拒不改善,APG將要求所屬會員國對此國家進行金融性制裁,輕者會加強該國金融機構跨國間通匯管制,嚴重者,該國銀行甚至無法在其他會員國設立分行。
國際施壓 法務部不敢輕忽
APG 去年即曾質疑我國洗錢罪門檻過高,並要求改善,加上FATF同意何種稅務犯罪屬重大犯罪,可由會員國自行決定,也因此法務部不敢輕忽,去年邀集調查局、中 央銀行、金管會、農業金融局、關稅總局等單位成立跨部會小組開會,研議如何修正洗錢防制法,據悉,此法修正草案,已將詐欺類型的稅務犯罪,列為洗錢防制法 中的「重大犯罪」。
依現行洗錢防制法規定,掩飾或隱匿自己或他人重大犯罪所得,即構成洗錢罪,而成立洗錢罪的前提,則必須有一個如貪污罪、組織犯罪或重大經濟犯罪的「前置犯罪」存在,在此前置犯罪有罪判決確定後,才有可能構成洗錢罪責。
若此法修正草案獲行政院通過,未來向虛設行號買假發票報稅,或類似「勇哥炒房集團」以人頭炒房逃漏營業稅等重大經濟犯罪,事後被查出涉隱匿逃稅所得,有可能將被追究洗錢罪刑責。
(轉貼到此)
所謂「勇哥炒房集團」,就是拿自己老本,辛苦的炒房,賺個幾億的,連間帝寶都買不上,馬英九的巫毒司法,真如他自己證稱是「有權判生,無權判死」,像勇哥這種無權的..不多說了。另外,像頂新味全這麼有錢,帝寶一連五進,還買下101,兩岸最大食品集團,台灣首富,所以也絕不可能是缺錢才想逃漏稅,有記者說是因為剛回台灣買味全把錢花光,這真是太可笑了,ㄚ馬總統不是才讓他的財經愛將發明啥TDR散戶坑殺機,一下子就從股市集資了七十億,連勝文都有買到喔,聽名嘴說這筆錢還全都匯去大陸救人家全中國的經濟了,真沒錢的生吃都不夠,有可能這樣拿去曬乾麼?還有,媒體爆頂新魏家買帝寶幾乎全部貸款,ㄚ真沒錢,不會跟馬英九管的銀行搬嗎?要多少有多少..學劉政鴻借完不還也沒問題,反證全都是他們台灣人的錢..花不完咩。
那麼,頂新魏家為什麼要搞這個逃漏稅呢?這個問題就好玩了,依我之見,這個答案,證嚴大師可能知道:
提到2013年的代表字是「假」,證嚴認為,這種「假」效應好比銅葉綠素事件,她就要大愛電視台去追蹤,銅葉綠素既然是政府核可的添加物,為何還掀起這麼大的波瀾?到底是吃了多少,才真正有害人體?記者追蹤報導後才發現,添加銅葉綠素的麵,每人每天吃下90包,就有過量、危害健康的風險。證嚴表示,媒體不是不能報導食用銅葉綠素有健康疑慮,但是數量、標準必須透明,不應讓社會無端陷入恐慌,導致可食用的糧食被大量銷毀,「媒體只針對表面現象大肆報導,塑造了整個社會的『假』,讓大家對台灣、對社會漸漸失去信任。」
(按:基本上出家人不打誑語,所以證嚴這裡是被誤導,銅葉綠素有兩種,一種多一個字"鈉",證嚴把它混淆了,差一個字可差多了,我們能把證嚴說成"聖"嚴嗎?不過大家知道,銅葉綠素真正會爆是因為頂新魏家把大統進口的橄欖毒油,由高振利施作增艷,好高價賣給味全,再包裝轉銷全台)
這就好比國民黨不是有個貪官弟弟,名叫卓伯仲的,他把他堂哥認定全是貪污的錢,拿去買善導寺的房子,但是不敢用自己的名字登記,委託他堂哥,結果被黑吃黑,這種行為就像在洗錢。只不過司法從有錢判生,被馬英九改為有權判生後,整個錯亂掉,竟然是先把房子判還卓伯仲,後頭才急忙趕著判卓伯仲貪污無罪,當場露了餡,只有傻瓜檢察官才會再查卓伯仲跟他堂哥有無侵占或黑吃黑,欸,大過年的,實在不想罵人,
白癡都知道該查辦的是貪污啦。
這下子可好,原來卓伯仲竟是白擔了心,以後貪污來的,儘管去買善導寺房子,不用再費神求爺告奶拜託堂哥買房洗錢了。那麼證嚴法師認為頂新魏家為什麼幹完壞事一樁又一樁的,這一會子又要逃漏稅,還趕著承認乖乖賠錢呢?雖然法師沒有言明,但是從她談話的前言後噢,我們可以查知,還是因為頂新魏家賣毒油案,這個故事在前幾個月剛爆時,都已經說爛了,只好前情提要,簡單說,就是大統高振利賣從歐洲進口來的橄欖粕油(有毒,歐洲連畜牲都不能吃),要摻同樣有毒的銅葉綠素"納",才能真像回橄欖純油,如果高價賣給味全,可以賣更多,賺更快..喔,這一段不知道是誰主動,總之,味全這時就派頂新來接洽,這有點兒像郭台銘養到老鼠,或是宏達電那個設計部總監,不是外頭開自己公司回頭啃就是與外頭公司勾結坑老東家,自己還在裡頭上班領薪水唷..只不過頂新同時也是味全的老闆,只是味全是上市股票公開發行的公司,頂新則全是魏家自己人,這樣坑到的就是投資大眾的錢了..剛好年前有個違反證交法的案子,說小S老公規避損失賣股少賠了一千三百多萬,說這樣是重罪,要關七年。
看完這段夾議夾敘的歷史倒帶,我們可以知道,正義的彰化菜市場囝仔檢察官們,這一趟跟查卓伯仲案一樣,又查錯了方向,只查個逃漏稅,就叫媒體記者來騙台灣人給他拍拍手鼓鼓掌,當台灣人是白癡。真正該查的,是頂新賣毒油給味全,藉逃漏稅行為隱瞞各種交易紀錄,一整個系統性集團性長期食品詐欺犯案,以及背後衍伸出各項炒股炒房背信獻金等醜聞,類同洗錢防制法中的「重大犯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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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來首十七字詩吧:
古人名聖嚴,大師號證嚴,這嚴比那嚴..差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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