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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今天的社論「死刑的思辯:若難廢死 先求慎判」說:

『推動廢除死刑的團體,從法務部長馬英九緩簽蘇建和三人死刑令開始搶下灘頭堡,接著爭取在死刑執行前增加多重審查程序,執行時日於是逐漸推遲;前法務部長施茂林中後期默默停止執行死刑,及歐盟廢死的聲勢,隱隱推波發酵。

王清峰接任,持續不執行死刑;直到她打破沉默公開表明不執行死刑,死刑與廢死之爭才突然攀上高峰。

我認為,慎判比廢死難多了,談死刑太沉重,就拿陳凱倫愛子陳銳來說,強盜賭客罪被起訴求刑九年多,一審同夥還是強盜罪,他卻判成搶奪罪,一年三,檢察官上訴二審,陳銳又偷跑去賭場被逮著正著,二審只好含淚改判成兩年,有人會說,從一年三到兩年,差不太多吧?切,我說這種人就是沒學會思辨,陳銳是從九年多被判成兩年呀。

因為這篇社論通篇廢話,無助於大家思辨,廢死其實很容易,比慎判容易太多了,試想,要是法官都能慎判,一審就可定讞,那滿坑滿谷的司法從業人員,是叫他們去喝西北風麼?因為廢死太容易,所以社論說『推動廢除死刑的團體,從法務部長馬英九緩簽蘇建和三人死刑令開始搶下灘頭堡』這句話也沒說錯。大家知道,咱馬總統在今年早先,吃錯藥,半夜吃到西瓜的,開始做一些把人民改革死的壞事前,是甚麼都幹,只有兩個不幹..

這個不幹,那個也不幹。

於是當廢死團體找上馬法務部長,要他別簽死刑令時,那真是正著紅心,「嗯,廢死比慎判容易」,當場廢了蘇建和等三人的死刑,設若當時馬總統簽發死刑令,今天台灣就會少了一個馬青天,多了一個馬人魔,一口氣殺了三個無辜者的人魔。社論這一小段被我挑出來,錯的是後一句,

王清峰接任,持續不執行死刑;直到她打破沉默公開表明不執行死刑,死刑與廢死之爭才突然攀上高峰。

試想,如果你也跟馬法務部長一樣,或是站在王清峰的角度,廢死永遠比慎判容易,只要甚麼都不幹,別張揚就好了,所以不是她打破沉默公開表明不執行死刑,死刑與廢死之爭才突然攀上高峰的,在這之前,就已經攀上高峰了。那是因為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上薇閣爽完,被壹週刊逮個正著,趕緊龜縮閉關五天,不問世事,之後天蠶再變,一出關就砲打王清峰不執行死刑的。史稱最佳危機處理範例。吳把自己的快樂,先建築在微閣春宵一度後,再建築在踩倒王清峰,撕裂社會炒作廢死反廢死議題,讓台灣一片肅殺氛圍上。借來成堆死囚人頭一用,以攀上自己政治生命高峰,現任國民黨團書記長。

吳委員,晚上好睡麼?

王清峰打破沉默公開表明不執行死刑,則是她將下台,送給死囚的哀鳴曲,美敦書了。(按:請參死刑同意書是王部長哀的美敦書)所以我們知道社論連思辨王清峰為什麼要「打破沉默公開表明不執行死刑」都思辨不清,更別提「廢死比慎判容易得多」這個命題了。

妻子遭殺害 日廢死律師反倡死刑

如果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你還會贊成廢死嗎?在網路上引發了上萬人次討論,一位過去支持廢除死刑的日本人權律師岡村 勳,1997年妻子不幸遭到他負責辯護的仇人所殺害,讓岡村勳立場180度轉變,轉而支持被害人,提倡死刑。故事震撼日本5萬多名網友點擊,日本網站更指 出,岡村勳已經成為日本提倡死刑先驅,也讓台灣不少人,重新思考死刑議題。

強 忍淚水,到妻子墳前。老先生百感交集,和太太說了話。日本律師岡村勳說:「我跟太太說,司法改革終於有進展了。」白髮蒼蒼的岡村勳,口中的司法改革就是提 倡死刑。很難想像,高齡84歲的日本律師岡村勳過去可是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權律師。當初讓岡村勳立場180度轉變,是場不幸意外。

15 年前案發當天,太太在家中遭到兇手無情刺殺。日本律師岡村勳說:「我太太才跟我結婚,就遇到這種橫禍,我不能我原諒自己。」岡村勳的太太胸腔和腹部遭刺5 刀身亡,最後才發現凶手竟然是岡村勳當時替一家惡性倒閉的證券公司辯護時,對方仇人心生不滿,竟殺死岡村勳無辜的妻子。

原 本身為廢死律師的岡村勳,悲憤加入日本的全國犯罪被害者協會。網路更傳出,岡村勳已經成為日本提倡死刑先驅,言論時常引發社會震撼。日本律師岡村勳說: 「成為律師,再成為被害者之後,對被害人和加害人,審判方式是需要改革。」場景回到台灣,民眾對於死刑,看法和岡村勳不謀而合。民眾說:「我贊成死刑。」 死刑該不該持續進行,台灣司法也上演一場拉扯戰。或許殺人就得償命,這千古不變的道理,恐怕是安撫受害人家屬,最有效、最公平的唯一解藥。 (東森新聞)

如果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你還會贊成廢死嗎?

這是廢死問題,最難解的部分。本來我想等馬總統學高徒吳育昇危機處理模式,為了轉移無能敗家改革年金的焦點,舉辦的全國死刑大辯論,第一二場,吳敏誠及吳啟豪案討論完再談。吳敏誠殺了女友,受害家屬要他死,可是吳啟豪殺自己的爸爸,受害家屬是自己家人,又像是都原諒了他,很弔詭吧?這要讓社論去思辨,只怕又是阿婆生子囉。不過這裡我們先看來這位日本的廢死暨死刑律師的故事。他先是廢死,但是有個他替惡性倒閉公司辯護時,受害方的被害人闖入他家殺了他妻子,於是他轉為死刑律師,我把這個稱之為冤冤相報,三國時代蜀漢的關羽大意失荊州後,連頭也被砍下,他的孤魂野鬼一路上找人說:

還我頭來。

來到一土地廟前,公道伯土地公冷語嗆他,你找人要頭,過去你殺了那麼些人的頭,又找誰要去。

關羽大夢初醒,立定成仙,這就是我們今天膜拜恩主公的由來。

所以這位由廢死轉為死刑律師的例子很不好,會讓「反廢死運動」失去正當性。剛剛說了吳啟豪的案例,如果死囚殺人,但是受害人家屬原諒他,或是根本沒有受害人家屬,這時死囚還該不該死呢?這個時候,很奇怪的,還是會有80趴反廢死的,包括這位日本律師,嗆說殺了他。這是一種很奇怪的心理機轉,有把自己投射代位成受害者家屬的概念,底下我就要來回答這個大哉問,

「如果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你還會贊成廢死嗎?」

我認為這是一種流行病,叫做「社會集體受害人家屬妄想症候群」,請看這篇我兩年多前寫的舊作:

社會集體受害人家屬妄想症候群

2010/03/14

社會病了!在死囚的死與不死之間,理性討論死刑存廢的聲音不見了,立場決定了是非。死不死,成為台灣社會的新一波 獵巫運動,不管是人權律師部長,還是素符清望的教授,一旦站錯了邊,先妖魔化之,扔石頭砸之,點火而燒之。這種群體的歇斯底里,無以名之,就暫稱為「社會 集體受害人家屬妄想症候群」吧。

王清峰為了捍衛廢死的理念下台,她希望社會能理性與寬恕加害人,李家同教授也呼應說「如果我被殺!會原諒 殺我的人。」牴觸台灣社會的復仇價值觀,顛覆了一般人一報還一報,以眼還眼的天性,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是老祖宗在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所演化出來的贏家 DNA。死刑存廢,本來是天性的本能與後天的教養之爭,

但是台灣社會的濫情與理盲,不會從這個角度出發,因為廢死論者平常都是以道德者, 人權鬥士自居,與其相對的立場,就自動降到道德低下,不重視人權,這還得了,所以有一種聲音出現了,好比死囚很想死啦,不處死才是不人道啦,惠施說:子非魚,焉知魚之樂?美國有個被安樂死的老奶奶,檢察官孫女起訴醫生殺人,醫生說:那是老奶奶久病厭世,不忍拖累家人,自己要求的。孫女檢察官說了段發人深省 的話:老奶奶跟孫女感情非常好,她雖然說不想拖累孫女想死,但是在她心中,如果能不死,她也捨不得與孫女永遠的分開啊。莊子說:「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所以死囚是否真的想死,跟觀察者的角度有關,好比殺人是否判死,跟法官認為死囚有無悔改有關。採用死囚自己想死得要命的說法,是因為覺得自 己好像道德低下,也不符合自己平日的宗教鬼神信仰,發揮阿Q精神,覺得自己若是死囚,應該也很想死,既然如此,想安樂死的老奶奶,癱瘓了的阿珍,中風後半身不遂的兩百塊,還是創世基金會的植物人,不是更加想死一百倍?是立場決定了理由。

另一種說法就簡單多了,讓受害人家屬潛意識上身,仇恨加害人,要讓加害人的家屬也跟著痛苦。這樣還不夠,凡是不同意這種代理復仇制度或觀念的人,也全都恨上了,惡言咒罵,要這些立場相左的律師或教授,最好自己也一嘗喪親之痛,用精神殺人。渾然不覺自己在心靈的層次上,跟殺人者並無二致。我稱之為「社會集體受害人家屬妄想症候群」。

這種症候群一旦發作,你說要理性與寬恕,他就說你家人應該被害,你說你如果被害會原諒加害人,他仍舊堅持是你的家人要被害,這裡不存在理性論辯的空間,只有立場的選擇,不管廢死論者理由多充足,有再多死刑的替代方案,可以比死刑更能降低未來的受害。他們還是千篇一律,叫廢死論者家人去死。他們被受害人家屬妄想症候群上身,就認為全世界都應該是受害人的家屬,如果有人不是,還殘存著一點理性之光,螢燭小火照樣會讓他們睜不開眼,要用集體的嘴砲口水來澆滅。

(轉貼到此)

對了,別以為我是廢死者,我在「黃季敏的小三」說了一句:「要槍斃這種禍國殃民,比貪汙可怕百千倍的貪官,我是舉雙手贊成。」所以我跟丹尼爾版主「如果貪污也能判死刑?」一樣,都是有條件支持死刑,槍斃貪官的人。

不像社論或其他人討論死刑或廢死那樣,留了個羅生門,給大家自己去思辨,鄉愿又不負責任,我在上一趟由吳育昇挑起的廢死反廢死爭議時,都講到過頭了,這裡直接開出解方,如果這次辯論的兩案都判死定讞,吳敏誠案,家屬要吳殺人償命,就由家屬執行,不會開槍,也可以注毒劑。吳啟豪案,家屬若不想他死,就由國家關一輩子。

總之,個人造業個人擔。

最後,留一句話給大家思辨一下,金庸小說神鵰俠侶,蒙古驅趕百姓攻襄陽,守城將領與郭靖的一句對談,郭靖說:「莫要錯殺好人。」呂文德說﹕「如此危急,便是好人。也只得錯殺了。」 郭靖又叫﹕「不,好人怎能錯殺?」

那麼,是「若難廢死,先求慎判」還是「若難慎判,先求廢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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